大學生情侶開
① 大學生情侶開房,有沒有法律限制啊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大學生情侶都年滿十四周歲的,同時當事人自願專開房發生關系的,不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沒有法律進行限制的。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② 大學生開房犯法嗎是不是非法同居呢
一般是不犯法的,不是非法同居,只是道德問題。但要注意幾個風險:如果對方配偶是軍人,可能破壞軍婚,這是犯法的。 如果對方是騙子,可能會陷入誣告強奸的陷阱,否則破財解決。 如果地點和時機比較恰到好處的話,遇到掃黃的,有口說不清。
法律分析
按實際情況,由於雙方已滿十四周歲,只要雙方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開房發生關系的,並不違法。如果已經年滿十四周歲,少女自願發生性關系,事後給錢,屬於賣淫嫖娼行為,不觸犯刑法,但影響社會治安,如果被舉報或發現,可依據治安處罰法處罰,拘留或者罰款。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跟已滿十四周歲的女性開房,得到對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雙方都是自願的話,就不違法,這屬於私人生活,法律不會干預。一般來說,如果男女雙方屬於情侶關系,在外開放住賓館,不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雙方假借情侶名義,住賓館開發的話,一方提供性服務,另一方支付金錢的,可能會認定為賣淫嫖娼,這種情況下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姦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