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當兵報名時間
『壹』 當兵一年有幾次報名
一年徵兵兩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知,徵兵時間區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徵兵從2月中旬開始,3月底結束,新兵批准入伍時間為3月1日;下半年徵兵從8月中旬開始,9月底結束,新兵批准入伍時間為9月1日。上半年徵兵重點徵集各級各類院校往屆畢業生、高職高專畢業班學生和各類社會技能人才,下半年徵兵重點徵集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和新生。
相對而言,大學生參軍可以享有一定的國家優惠政策,具體優惠條件如下:
1.大學生優先選拔使用。在各方面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士兵若為大學生,那麼在考軍校、部隊選取士官、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能夠被優先考慮。具有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大學畢業生士兵,若符合有關規定並且在部隊期間表現優異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2.大學生學費補償代償。國家對自願服役的大學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每年都會予以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或學費補償。
3.考學升學優惠。若退役士兵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在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時,可以享受筆試成績總分額外加10分的優惠,若與他人成績相同,則可以優先錄取;退役士兵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可以享受筆試成績總分額外加10分的優惠。
4.大學生就業安置幫助。根據國家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村居「兩委」班子選舉和國有企業招錄等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基層工作經歷包括服現役,服現役與「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大」等基層服務項目具有同等效力。退役大學生士兵在競聘考試中與參與基層服務項目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每年徵兵具體什麼時候 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每年徵兵具體什麼時候 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初次兵役登記可以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