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能轉校嗎
A. 大學生可以轉學嗎
根據新的規定,有九種情況的大學生不能轉學,這包括新生未在原錄取學校報到入學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畢業年級或其學分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2/3及以上,跨學科類別,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錄取批次學校轉入上一錄取批次學校,錄取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受到開除學籍處分或予以退學,二次轉學,以及無其他正當理由。這九種情況中,如果不符合任何一種,學生就可以申請轉學。
當然,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學。不過,申請轉學的學生需要提交五種材料: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一式五份),由轉出學校提供並蓋有省級招生部門印章的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印章,轉入學校提供的擬轉入學校當年相同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錄取最低分學生的「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印章,申請轉學者所在學校已學課程成績單,並加蓋轉出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印章,以及轉學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因患病轉學需要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每學期期末(即每年的1月和7月),學生轉學申請材料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報送,省教育廳負責統一受理學生轉學材料。對於理由不正當或不符合轉學條件的,省教育廳將不予受理;雖符合轉學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必須待材料齊全後方予受理。另外,如果未經省教育廳批准,學校不得先以借讀名義接收擬轉學學生到本校就讀。對於辦理學生轉學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學校,省教育廳將追究當事人有關責任。
總的來說,轉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規定,學生在申請轉學時需要認真准備相關材料,以確保順利轉學。同時,學生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學校和專業,以便更好地完成學業。
B. 大學生可以轉學嗎
大學可以轉學,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2)大學生能轉校嗎擴展閱讀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2、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5、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准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6、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二十三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對轉學情況應當及時進行公示,並在轉學完成後3個月內,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