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入刑法
1. 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人會被判刑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冒名頂替這一行為要判處多少年,知識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一環節中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犯了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名頂替有望被寫入刑法之中,我國法律不斷完善,人民生活更有保障。
2. 高考冒名頂替罪怎麼判刑
高考冒名頂替罪,刑事入刑判刑。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定。眾所周知莘莘學子都是需要通過參加高考才能進入大學,高考對每個考生都是公平、公正的,考得高分的就能進入好的大學學習,可以改變自己的人身。如果因此被頂替了,一生的命運也就不同了。一、高考冒名頂替罪怎麼判刑?
高考冒名頂替罪,可以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高考考試的時候冒名無替考的,是屬於犯罪的行為,會構成代替考試罪,則就構成了犯罪,那麼,此時冒名頂替罪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斷,在立法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披露出的頂替案,絕大多數給予了處理,但由於沒有專門的罪名、法條和司法解釋,處理的思路和結果五花八門,賠償和解了事;有的案件在賠償的同時對責任人給予了撤職、降級、記過、提前退休或降低退休待遇等行政處分和黨內處分;總體看,頂替案處理之公平性、效率和震懾力還有待提高,多數案件的處理很難說做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行政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冒名頂替罪觸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冒名頂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時有發生,冒名頂替的有的是同車的證人,冒名頂替經常涉及到偽證罪以及包庇罪兩種罪名。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掩蓋其罪行,或者幫助其湮滅罪跡、隱匿、毀滅罪證,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
三、冒名頂替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中的故意作虛假證明為犯罪人隱匿罪證的行為,與窩藏、包庇罪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本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於證人、鑒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
(2)本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
(3)本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採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和案件有重要關系的犯罪情節。
(4)窩藏、包庇的對象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對象只能是未決犯。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獲高分或被替,在現實生活也是真實存在,原本大好的前途瞬間被不知不覺地推進命運的陰影里,因此,大家都就應該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取理想大學,而不是通過不法途徑改變自己的學業之路,不僅是傷害了自己更是傷害了別人美好的人生。
3. 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入刑,怎麼看待冒名頂替的行為
我覺得這種行為是偷竊別人的人生,別人十年寒窗苦讀,將要開啟不同的人生,可是他努力的結果最後被別人給竊取了。我覺得對於這種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行為要嚴處,只是冒名頂替者要進行嚴處,其他幫凶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冒名頂替上大學將擬寫入刑法,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相應的罰金。嚴重的將處三年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冒名頂替者製作假證件的人也將被處有期徒刑兩年。
辛辛苦苦的努力,就這樣被別人給冒名頂替上大學了。他的人生就這樣被改變了,失去了選擇的機會。這兩年來茂名電器的事件在網路上有好幾個,之前有一個叫王力的,就是被報名頂替報名頂替者還混成了領導,有一個好的工作還是被頂替者呢,一直以為自己沒有考上大學,非常的遺憾。所以一定要對冒名頂替者進行嚴處,在學校新生入學時也要進行核實,看是否新增的信息是否正確,再進行入檔案。
4. 高考冒名頂替罪的規定是什麼
高考冒名頂替罪的規定是:冒名頂替罪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斷。在我國的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高考冒名頂替的,是屬於考試作弊的行為,各科成績無效,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考試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高考冒名頂替的,是屬於考試作弊的行為,各科成績無效,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高考冒名頂替罪,刑事入刑判刑。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定。在現實生活頂替也是真實存在,原本大好的前途瞬間被不知不覺地推進命運的陰影里,因此,大家都就應該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取理想大學,而不是通過不法途徑改變自己的學業之路,不僅是傷害了自己更是傷害了別人美好的人生。
5. 冒名頂替他人入學入刑,頂替他人入學違犯了哪條法律規定
冒名頂替他人入學入刑,頂替他人入學違反了近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法律在不斷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條明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其次,冒名頂替者侵犯了被害人的姓名權。冒名頂替者利用冒名頂替者的姓名,身份證,注冊住所和學生身份信息歸檔,取得受教育的機會,享受教育條件和教育成果,並根據規定侵害冒名頂替者的名稱權。我們的法律。在我國,公民有權根據規定決定,使用和更改其姓名。名稱權還可以包括自我命名權,使用名稱權和更改名稱權。名稱的使用權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名稱的專有權利。他人不能故意使用他人的名字,也可以將其轉移給他人。值得注意的是,名稱使用權的轉讓通常僅限於商業領域。通常,名稱的使用權不能轉讓,其他名稱也不能代替。
6. 冒名頂替罪是什麼行為罪行
國家法律規定中對於冒名頂替罪進行詳細定義,指的是冒用他人的身份名義,獲取不應屬於自己的資格或者福利待遇,達到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程度,一般認定構成冒名頂替罪的,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和管制,被冒名頂替人受到侵害還可以依法主張賠償責任。一、冒名頂替罪是什麼行為罪行?
冒名頂替罪是《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罪名,指的是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冒名頂替罪的首次入刑,進一步維護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二、冒名頂替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對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權利。冒名頂替是一種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不論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狀態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學、入職、參軍權利,還是被冒名者與冒名者串通進行冒名頂替行為。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通過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領錄取通知書、偽造檔案、戶籍等代他人或竊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應當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學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獲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三個方面的特定資格。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要是掌握教學,學籍管理,戶口管理的相關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綜上所述,國家已經將冒名頂替罪正式納入到《刑法》中,只要構成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擔刑事的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節大小來進行處理,對於輕者給予拘役處罰,重者也是會按三年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的,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冒名頂替行為,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