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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2016屆研究生支教團

發布時間: 2024-09-22 06:23:39

㈠ 王國棟的介紹

王國棟1,男,1990年11月出生,現任西南大學第十四屆研究生支教團隊彎森長。曾擔任西南大學學生會副主席,迅團西南大學計算機與信息科學學院學生會副主席,西南大學社交與禮儀協會副會長,班級班長,西南大學「及時雨」志願者服務隊負責人埋昌畝。

㈡ 請問專升本和考研可以一起讀么

專升本是不可以和考研一起讀的。
不過如果你所說的「讀」只是學習版的話,那麼是可以權的,補充知識什麼時候都是可以的。
專升本其官方名稱是獨立本科段,就是說由專科升本科的階段,由於其靈活性,所以被稱之為專套本、自考銜接本、自考專升本等名詞。總而言之都是一個性質,即專科升本科階段的自考。獨立本科段報考條件很松,簡單點說就是在拿本科畢業證之前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就可以,自考也比較自由和方便。考試沒有考過可以補考,相對來說次數沒有限制,也沒有具體的年限時間限制。
考研,即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其英文表述是「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ate schools」。考研首先要符合國家標准,其次按照程序:與學校聯系、先期准備、報名、初試、調劑、復試、復試調劑、錄取等方面依次進行。

㈢ 有誰知道考研究生的程序啊

每年的一月二十號左右考,例如08年是1月21,考兩天,共四門,具體內容看你報考的學校具體規定,一般文科不考數學要考兩門專業課和英語和政治,理工則分數一數二數三,也就是說數學考的范圍不同和英語和政治。當然如果你學的是日語或俄語就考你學的語言。08的研究生報考是在07年,應屆生10月初先在網上預報名11月現場確認,也就是照相交報名費,往屆也基本一樣,不過不用預報,直接網上報名再確認就可以。一般考本專業本校復習准備較短,大都在7,8月,如果跨專業一般要早半年准備。成績次年三月末出,通過了可以進入復試,大概在四五月。

㈣ 研究生考試重慶考點是怎麼安排的報考中科大或者浙大川大什麼的都可以在重慶大學考么急求,萬分感謝

重慶市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點共13個,分別是(括弧內為報名考試點代碼):重慶大學(5001)、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5002)、重慶交通大學(5003)、重慶文理學院(5004)、四川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5005)、重慶醫科大學(5006)、西南大學(5007)、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5010)、重慶三峽學院(5016)、長江師范學院(5017)、重慶郵電大學(5011)、重慶工商大學(5012)、重慶科技學院(5014)。在重慶地區報考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網上選擇報名考試點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否則,報名結果無效。
(一)報考全國統考的考生可在網上就近選擇報名考試點報名。但報名期間,市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各報名考試點組考條件以及報考人數,對部分報名考試點報考全國統考考生的報名人數進行限制,須就近報考全國統考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按規定提前預報名(9月26日-29日)。
(二)報考「建築設計類」專業(指考試時間在三小時以上六小時以下,即考試科目代碼為「5XX」,下同)的考生必須在網上選擇四川美術學院或重慶大學或重慶醫科大學報名考試點進行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該考點現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交納報名費、電子照像。
(三)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在網上必須選擇重慶師范大學或西南政法大學報名考試點進行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該考點現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交納報名費、電子照像。
(四)報考在渝招生單位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以及報考重慶市各招生單位的其他管理類聯考的考生須在網上選擇重慶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重慶交通大學報名考試點進行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該考點現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交納報名費、電子照像;
(五)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網報時,必須按各招生單位的要求選擇報名考試點(詳見各招生單位發布的公告,如有疑問,請直接與各招生單位聯系);選擇考試科目時,可暫選統考考試科目,如報考單位認可其單考報名資格,再由招生單位將考試科目更改為單考考試科目。
(六)高等學校推薦攻讀碩士學位的免試生(含碩師計劃、支教團計劃、直博生)憑推薦單位發給的「免試推研校驗碼」(注意:專業學位校驗碼只能報專業學位碩士生;學術型校驗碼可報考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生)在網上就近選擇報名點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該報名點現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交納報名費、電子照像。
(七)對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憑報考單位發的「校驗碼」 在網上選擇其報考單位為報名考試點,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該報名點現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交納報名費、電子照像。
(八) 欲在渝報考各省少數民族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憑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廳(委)加蓋印章的《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復印件、傳真件均可),到報考點所在教育考試機構(在重慶考點參考的考生請憑蓋章登記表在重慶市教育考試院1011室領取校驗碼)領取校驗碼進行網上報名。生源地在重慶市的相關考生欲辦理相關手續的請先與重慶市教委民教處聯系(聯系電話:02363862504;聯系人:陳老師),審核通過後憑加蓋民教處公章的登記表到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高考處1011室(聯系電話:02367757772)領取網上報名的「校驗碼」,並 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選擇報名點報名。

㈤ 考研需要的條件

第十六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七條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六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第十八條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六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專業學位中的建築學碩士、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農業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葯學碩士、中葯學碩士等13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第十九條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考和聯考。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並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一)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填報本人入伍批准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9.考生應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二十一條招生單位應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得准予考試。
▶第二十二條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並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第二十三條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第二十四條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第一篇 擇校擇專業
2018考研全國各省市研招院校排行榜
2018考研地區劃分及影響
2018考研34所自主劃線高校匯總
研究生畢業薪酬高的10所綜合性大學匯總
2018考研10個冷門高薪專業推薦
第二篇 備考安排
2018考研需要知道的20個時間節點
2018推免生報名入口
2018考研政治復習規劃
2018考研英語總體復習規劃
2018考研專業課復習應該這樣開始
2018年考研基礎階段備考方案---走進考研
2018年考研基礎階段備考方案---擇校擇專業
以上是整理的2018年考研需要什麼報考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㈥ 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的高校名單

研究生支教團高校名單(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排序;共184所) 學校名稱 學校名稱 學校名稱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首都師范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美術學院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美術學院 河北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山西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農業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遼寧大學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大連工業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遼寧師范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農業大學 長春中醫葯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理工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師范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蘇州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江蘇大學 南京中醫葯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江蘇師范大學 揚州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浙江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理工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中國美術學院 合肥工業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工業大學 安徽農業大學 安徽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福建農林大學 福州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農業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青島科技大學 山東師范大學 曲阜師范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師范大學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武漢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湖北大學 武漢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農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西大學 桂林理工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 重慶郵電大學 重慶醫科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外國語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四川師范大學 貴州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雲南大學 雲南師范大學 西藏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西安石油大學 陝西科技大學 西安工程大學 西安外國語大學 西安美術學院 蘭州大學 蘭州交通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青海師范大學 寧夏大學 寧夏醫科大學 新疆大學 新疆農業大學 石河子大學 新疆醫科大學 新疆師范大學

㈦ 我想問:報考研究生的具體情況有什麼

2007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按教育學門類設置考試科目)。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49所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煙台師范學院、聊城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雲南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48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台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高職高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94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高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2007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確定復試分數線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餘缺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報考地處西部邊遠省區的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西部邊遠省區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份和填寫畢業後回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時,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研究生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薦免試生、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22日進行(8:30至14:30)。

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者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統考數學或一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者,考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1月21日下午

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1月22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滿分150分)。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及數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3.「MBA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託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四門:政治、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發出。

(六)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3.少數民族地區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份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4.為西部地區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MBA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參考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

六、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2007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和報考其它學科專業的考生,如成績符合復試要求,即可以相互調劑。

調劑復試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1)招生單位應及時發布生源餘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調劑規定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調劑志願;(3)招生單位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復試;(4)招生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復試,並將復試結果通知考生;(5)接收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向第一志願單位發函調考試檔案,做最後審核,確定是否擬錄取。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託培養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託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㈧ 怎樣才能得到保研名額保研能進什麼大學

同學好,文都為您權威解答:

1.怎樣才能得到保研名額?

第十二條教育部按照以下原則確定高等學校推免生名額:

(一)教育部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

(二)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設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

(三)其他高等學校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2%確定,其中初次開展推薦工作的高等學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確定。

(四)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

(五)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

教育部可根據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形勢,對上述比例做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從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擇優遴選推免生: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七)在制定綜合評價體系時,可對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長等因素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高等學校可按上述要求制訂推免生的具體條件,但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

保研能進什麼大學?

第十六條招生單位擬接收推免生數量應通過專業目錄向社會公布,各招生專業一般均應留出一定名額招收統考生。

第十七條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

第十八條招生單位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生單位在網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體要求和預計人數。

(二)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向報考的招生單位提交《推免生登記表》及有關材料。

(三)招生單位對推免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向申請者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

(四)招生單位對推免生申請者進行復試。經復試後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公示7天以上,無異議的由招生單位通知該考生。

招生單位應制訂對推免生申請者的復試辦法,規范程序和復試內容。

第十九條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被錄取後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並按規定及時到指定報考點予以現場確認。

第二十條超過教育部規定時限接收推免生的無效。

沒有《推免生登記表》的申請者不得受理其申請。

未經復試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㈨ 關於保研的政策問題(北科)

你看一下,根據三、推薦條件里規定的全部通過,沒有說明掛科。。so應該沒問題,然後入黨對於保研基本沒什麼影響,當然本校的話,可能老師會對你有個印象分,覺得你思想方面蠻先進的,呵呵

2012年本校推免工作安排,可以作為參考

北京科技大學教務處
校教發【2011】29號
關於做好2012年本科畢業生推免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處、有關單位及2012年本科畢業班:
為落實教育部教學司[2011]14號文件、市研招辦[2011]16號文件的要求,做好推薦201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落實
1.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本科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團委、紀委等負責人任組員,負責學校的推免工作。
2.學院和相關單位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組,具體實施本單位推免工作。
二、推薦原則
1、德智體全面考核,保證推薦質量。注重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考核,注重學習能力、實踐動手能力、創新能力、業務素質及有特殊才能等拔尖創新人才的考察,避免單純按學業成績排隊選拔的做法。
2、允許學生在校內跨學科推免。
三、推薦條件
1.為我校正式注冊在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三年內(六學期)必修課程全部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
4.實習、社會實踐、獨立設置的實驗課及課程設計總成績的平均分在75分以上。
5.身體健康,體育課成績合格。
四、附加分
1.擁有個人獲獎證書的學生可以獲得附加分。
l國家級學科或科技競賽三等獎以上者,加1.5分。
l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和學科或科技競賽三等獎以上者,加1分。
l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和學科或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者,加0.5分。
2.國內交流期間的學習成績在同一接收學校本專業參加交流學生中前40%的加1分,其餘加0.5分;對於擁有海(境)外學習半年(或一個學期)以上經歷、成績優秀的本科生,加 1分。
3.附加分累計不得超過3分。
五、推薦類別
1.2012年推免生名額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個部分。學術型分為向本校推薦(填寫A表)、向外校推薦(填寫B表)兩類。專業學位(填寫C表)即可以向校內推薦也可以向校外推薦,但只能推薦到招收專業學位的專業。
2.學生也可聯系下列六所部屬師范大學獲得補償名額。
2012年六所部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分配表
學校名稱

接收非本校推免生補償外校名額

北京師范大學

230

東北師范大學

210

華東師范大學

220

華中師范大學

130

西南大學

255

陝西師范大學

120
3支教團的推免工作由校團委組織實施,最後按照要求報送教務處,統一上報市研招辦。
六、推薦辦法
1.學校將推薦名額分配到各學院和相關單位,各學院和相關單位將學生綜合成績排名、申請情況和各專業分配名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2.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生進行面試,如有不合格者,按排名順序遞補,直至確定最終推薦名單。
3.理科實驗班的選拔工作由數理學院負責。學生前兩年的學習成績排名須在理科實驗班前80%以內,第三年的學習成績排名須在現專業前50%以內。
4.輔導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選拔工作由人事處和學生處負責,學生綜合成績排名須在專業前40%以內。採取個人申請,全校公開選拔,擇優錄取的方式。
5.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學習成績排名在專業前40%以內的學生,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學院面試資格,學校不單獨分配名額。面試資格由團委和教務處組成的工作組進行審核。
1)獲得國家級學科或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
2)參加國家級、市級創新項目並作為一、二作者發表高水平論文(EI、SCI、ISTP)或作為第一、二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
6.體育特長生由體育部進行綜合考查選拔。
7.藝術特長生由團委進行綜合考查選拔。
8.教育部民族司下達招生計劃並享有學校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生由學生處進行綜合考查選拔。
七、注意事項
1.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按類別填寫《北京科技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生審批表》(A、B、C表)。
2.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一律填寫《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其中與報名、接受單位有關信息等暫不填寫。
3.申請B類和C類外推的學生應持《審批表》和《「推免生」資格證明》,按申請單位要求參加面試和體檢。被接收單位批准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審批表》、「擬接收函」送交所在學院;否則,應向申請單位索回 「資格證明」或「不接收函」,到教務科換取《「推免生」資格證明》或向學院書面申明放棄推薦資格。
4.申請「推免」的定向培養學生必須徵得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並出具其人事部門證明材料。
5.學院應對名列專業前茅、但未予推薦的學生就其具體原因做出書面說明。
6.已經被接收為推薦免試的學生不得再參加考研、就業分配和辦理出國(境)學習等手續,否則次年推免時,將從相關學院、部門減扣推免的名額。
八、其它規定
推免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資格。
1.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政審不合格者;第四學年必修課不及格者;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低於8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者。
九、時間安排
1.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開會議,布置工作。
2.9月19-23日,各學院和相關單位將學生綜合成績排名表報教務科,領取相關材料,按要求進行公示。
3.B類和C類外推學生按接收單位要求參加面試和體檢。
4.A類和C類內推學生以研究生院通知為准參加校內面試和體檢。
5.10月11日下午17:00前,學院和各單位將《公示情況說明》、《審批表》、《登記表》、成績單及相關審核材料等送教務科匯總。
6.10月13日,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推免名單,報主管校長批准。
7.10月14日,向北京市教委上報推薦免試學生名單。
未盡事宜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北京科技大學
教務處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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