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宿舍床位出租
㈠ 請問復旦大學有沒有宿舍的床位出租
復旦校內宿舍絕對禁止出租,被查到就完了。 復旦周圍有很多中介。或者你可以去復旦大學日月光華bbs的house版看一下,裡面有不少信息
㈡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 教育 ,幫助大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和心理問題,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下面是我為你精心整理的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篇1
1、追求享樂心理
這是大學生中較為普通的一種心理現象。在校大學生沒有經濟收入,但一些人往往又追求高消費、擺闊氣,整天想著不勞而獲,做人上之人。這類大學生的家庭條件往往並不困難,但他們追求高消費,享樂成了優勢需要,一旦手頭“吃緊”,向家裡伸手又難以滿足時,便產生通過盜竊、詐騙等手段獲取不義之財的動機。
[典型案例] 某重點大學學生高某其父母皆為工薪階層,入學不久他找了女朋友。起初,家裡每月給的600元的生活費完全可以應付每個月的生活開支。但是,從第二學期開始他經常帶著女朋友出入賓館、飯店,600元的生活費顯得捉襟見肘。於是,他整天與朋友一起瀟灑之後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樣能弄到錢。2001年5月的一天,他 同寢的李同學親戚給他捎來2000元,還未來得急存入銀行,便被高某盜走。案發後,高某被開除學籍,同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解析] 高某追求享樂的心理需求,導致了他犯罪行為的發生。據資料顯示,目前大學生盜竊行為及個別女大學生賣淫行為的發生,主要原因都是追求享樂。
2、打擊報復心理
大學生正處於心理成熟的過渡期,看問題缺乏全面性,對困難和挫折缺乏 想像力 ,有較強報復心理。有的人戀愛不成而生恨,有的人被對方非禮後千方百計尋求報復,有的人僅僅因為一兩句話或一點小事,就認為被對方侮辱便想傷害對方。
[典型案例] 吉林省某高校學生江某下課後與女朋友一起回寢室,迎面走過來的同專業男同學劉某看了女朋友一眼,江某大為不快,與劉發生口角,進而毆打在一起。在兩人撕打過程中,江覺得沒佔到便宜,在女朋友面前很沒有面子,後又回到寢室拿來一把水果刀,將劉某刺傷,造成重傷害。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時被學校開除學籍。
[案例解析] 由報復心理引發的犯罪在青年人違法犯罪中占較大比例。江某即屬於報復心理很強的一類人。大學生青春年少,血氣方剛,對事情缺乏忍耐,動轍報復於人而釀成終生大錯,小不忍則亂大謀,自古成就大事者,必先學會忍。否則,你報復我,我再報復你,那世界將永無寧日。
3、尋求刺激心理
大學生普遍具有較強的求知求新慾望,但如果在求知求新過程中低級的情緒體驗—尋求刺激成為優勢需要時,往往會迎合那些情調低下的東西或滿足自我畸形的求新求奇的心理,而形成不正常的尋求刺激心理。
[典型案例] 南京某高校一位女大學生煞費苦心設計作案手段實施盜竊。每每盜竊成功後,又將盜來的物品精心銷毀或遺棄。被捕後她坦言:“我模仿警匪片中的情節,每次作案時都很有成就感,特別刺激”。
[案例解析] 該女同學為滿足享受刺激的心理需求而觸犯國家法律,一方面反映出其法律觀念的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她極其稚嫩和為享受刺激而苦心設計刺激的不健康心理狀態。這是一起典型的由心理問題而引發犯罪的案例。
4、逆反心理
這是一種故意對對方的要求採取相反的態度和言行的心理狀態。青年學生中常會出現的個別人“不受教”、“不聽話”,與教師“頂牛”、“對著干”現象。這種與常理背道而馳,以反常的心理狀態來顯示自己的“非凡”、“高明”的行為,往往來自“逆反心理”。
[典型案例] 某高校學生王某家庭經濟富裕,在學生中間很有優越感,平時對輔導員或班級幹部的要求、號召一向不太買賬。有一天,下課後他故意從寫有“禁止穿越草坪”處穿過。校園管理人員上前阻止,他不但不聽從勸阻,反而毆打管理人員,致使該管理人員左眼失明。王某因此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例解析] 王某有禁不止,明知故犯,以此來顯示自己非同一般,多麼了不得,這是典型的逆反心理在作怪。作為大學生違反學校規定,故意踐踏草坪實屬不該,故意傷害他人更是法律所不容,其中的教訓值得吸取。
5、嫉妒心理
嫉妒心理是面對他人的某種優勢而產生的不愉快的情感,它俗稱“紅眼病”。這是對別人的優勢以心懷不滿為特徵的一種不快、自慚、怨恨、惱怒,甚至帶有破壞性的負感情。青年學生一方面由於心理發育不完全成熟,另一方面由於社會交往范圍日益擴大,置身於一種充滿競爭的學校或社會環境中,於是個別差異在相互交往中被突出了。因此,優勢地位成了他們追求的目標,進而看到別人的長處,而自己又無力或不願改變現狀,於是就對對方表示不滿、怨恨,甚至加以損害。
[典型案例] 某高校女大學生孫某以優異成績考入該校生物工程專業。入學初她因高考成績突出被推選為班級學習班長。一段時間之後,班級團支部調整,她有意當支部書記,但未能如願。結果是她同寢的另一名女同學吳某因工作能力較強、 愛好 廣泛、群眾關系好而以高票當選。對此,她心理很不是滋味。有一天她趁上課之機,悄悄溜回寢室盜走了吳某的隨身聽、手機充電器、衣服、化妝品等,總價值3000餘元。吳某發現被盜後,立即到學校保衛部門報案,案子很快告破,孫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例解析] 孫某由於自己被冷落而嫉妒人氣旺盛的吳某,並把對吳的嫉妒漸漸地演變成制裁,這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到頭來對別人制裁不成,自己卻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這個鏈接有幾個馬加爵什麼的例子 我復制不下來 你打開看看
復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於對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林森浩投毒案終審維持原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篇2
2004年寒假馬加爵因為打工沒有回家,留在學校住宿。邵瑞傑和唐學李提早回到了學校。唐學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為那幾天還是假期,校內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較高而入住邵瑞傑和馬加爵的317室。案發前幾天,馬加爵和邵瑞傑等幾個同學打牌時,因邵瑞傑懷疑馬加爵出牌作弊兩人發生爭執。曾被馬認為與其關系較好的邵瑞傑說“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馬認為他的這番話傷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轉而動了殺機。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鏘鏘三人行節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馬加爵真正的殺人動機之一是因為寒假期間涉及性的行為 (外出嫖娼) 被室友發現,當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給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馬加爵利用電腦在互聯網上查閱資料,確定用殺人後流血相對較少的鐵錘作為他的作案工具,同時查閱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資料及登錄過公安部的網站。他在自己電腦上查閱的這些資料後來成為警方的查案線索。馬加爵到一個舊貨市場買了一把石工錘,據其自稱為了使用方便,他請店主把錘子的木柄鋸短。馬加爵把錘子藏在宿舍樓內廁所的隱蔽處,但後來卻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間商店再買了一把錘,並同樣讓店主鋸斷。他還買了日後用於捆紮屍體的黑色塑料袋、膠帶紙,又製作了假身份證以備逃跑時使用。
唐學李的存在成為馬加爵殺人的障礙,因此馬決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馬加爵趁唐學李不備用石工錘砸向其頭部,殺死唐學李後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14日晚,邵瑞傑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學已經回來他只好回到317室。馬加爵趁其洗腳時用石工錘把他砸死。15日中午,楊開紅到317室找馬加爵打牌,馬趁機用同一辦法將他殺死。當晚馬加爵到龔博的宿舍,跟龔博說317室打牌三缺一,將其引到317室後殺死。四人的屍體均被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頭部後放入衣櫃鎖住。據馬加爵本人事後指稱,當時曾有一廣西老鄉過來找馬加爵打牌,馬加爵曾打算將其殺死,因其曾為馬加爵到飯堂拿飯,加上馬加爵覺得他平時對其不錯而沒有動手。
15日當天,馬加爵到雲南省工商銀行匯通支行學府路儲蓄所分兩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幣現金。殺死4人後,馬加爵在2月17日帶著現金和自己之前製作的假身份證乘坐火車離開。在火車站他的假身份證被警察查到,但由於其案情還未被發現,他得以逃脫並乘坐到廣州的火車離開。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時18分,結束寒假剛返校不久的雲南大學北院鼎鑫學生公寓6幢317室兩名學生感覺宿舍有異味,遂一起打掃衛生,發現本室一衣櫃內有液體流出並帶有臭味後,隨即向學校宿舍 報告 ,保安撬開後發現四名學生屍體都被藏在宿舍內的四個衣櫃里,校方隨即向昆明市公安局報警。
警方經過偵查後,認定317室即為作案現場;被害人均系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死亡時間約一周左右;作案時間初步認定在2月13日至15日,作案工具即現場遺留的石工錘。同時,警方將嫌疑對象為雲南大學本校學生、當時居住於該寢室的馬加爵。2004年2月23日晚11時,雲南省公安廳向全省公安機關發出A級通緝令;公安部於24日向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
2004年3月15日下午7時20分許,海南省三亞當地人摩的司機陳賢壯向三亞市河西派出所派出所舉報:在三亞的河西路一河堤附近,發現一相貌極似馬加爵的男子。警方接報後,迅速趕往發現地抓獲該人,經初步審訊,此人交待了在雲南大學殺害四名學生的犯罪事實,經鑒定,確認是馬加爵本人。公安部刑偵局代表於3月16日下午向三亞市現場向舉報有功人員、摩的司機陳賢壯頒發獎金20萬元;此外,三亞市政府也將給予陳賢壯獎勵,共計25萬元。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篇3
陳某和羅某兩名中學生因哥們義氣,幫同學打架而幫進牢房,發人深思。陳某和羅某是某中學學生,均16歲。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學顧某的電話,顧某在電話中說白天被人毆打,請他們幫忙去教訓對方。於是二人各自攜帶一把刀子,又邀約十幾個同學與顧某會合後,在街上尋找白天與顧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當晚八點,在一游戲廳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陳某和羅某為首把對方砍傷後逃離現場。案發後二人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便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陳某、羅某和顧某等參與打架斗毆的學生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並附帶民事賠償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醫療費、營養費等費用共計10萬6千多元。 案例二:每個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過美好的理想。當鮮艷的紅領巾戴在他胸前的時候,慈祥的父母臉上也曾露出滿意的笑容。但他已偏離了人生軌跡,16歲就掉進了罪惡的深淵。當冰冷的手銬銬住他的雙手,當高牆電網隔斷了他和親人的團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雙職工家庭里。父母對他很寵愛,家庭充滿溫馨。小學時,曲哲聰明好學,讀書用功,在班裡的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並且先後在班裡擔任了組長、班長、學習委員。小學 畢業 時,他以優異的成績被市重點中學錄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學和老師的贊揚聲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時,他變得狂妄自大起來。思想開始滑坡,漸漸地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並學會了抽煙、喝酒,學習成績直線下降。在家裡他再也聽不進父母的良言相勸,在學校更聽不進老師的諄諄教誨。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對曲哲抱著極大的希望。為了使他與那些所謂的“朋友”斷絕來往,媽媽把曲哲送到省會的一所醫學院學醫,希望他能夠脫離原來的不良朋友,重新趕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決心,再不象以前那樣。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期末考試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績告別了這一學期。
暑假開始了,一年未見的“鐵哥們”陳風找到了他,倆人聊起一年來的“新鮮事”。陳風提起自己與女朋友方欣因種種原因發生了矛盾,關系不斷惡化。陳風越說越氣,甚至要求曲哲幫他出口惡氣,將方欣教訓一下。曲哲為了哥們義氣便答應幫忙。第二天,他們約好時間,把方欣騙到一間沒人住的小破屋內。到了那裡,方欣感覺到有點不對勁,拔腿要走。陳風追上去將她摔倒在地,倆人便在地上扭打起來。曲哲嚇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個木頭人一樣一動不動。此時陳風瞪著發紅的眼睛,氣急敗壞地沖他喊:“哥們兒快點”,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過去,不顧方欣苦苦哀求,殘忍的將其殺害了。一個無辜少女就這樣慘死在他們的手中„„
據了解,在我們青少年學生當中,在一些學校的學生當中,也有拉幫結派,講哥們義氣,一人有事,便邀約多人與對方打群架斗毆,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我們選擇這個案例來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學們,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是違法的。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像該案中幫忙型的違法犯罪也是時有發生的。俗話說,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世界需要熱心腸。人在社會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幫助的。同學之間,朋友之間有事互相幫忙,本乃人之常情,也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不問是好是壞,不問青紅皂白,亂幫一氣,那是不行的,那是要出問題的。因此,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要請幫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是好事,就積極主動熱情地,用心地去幫;是壞事,違法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僅不能幫,而且要勸阻,制止,舉報。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亂幫忙,就會越幫越忙,還可能把自己和同學、朋友都幫進牢房,害人害己。看見同學之間,朋友之間發生爭吵、矛盾時,要努力從中斡旋、勸解,促進雙方互諒互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消除隔閡,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澆油,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