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頂替上大學
A. 山東242人涉嫌冒名頂替入學,哪個涉事學校人數最多
數據顯示,涉嫌冒名頂替入學最多的是山東廣播電視大學,135人因涉嫌冒名頂替入學被公示並注銷學歷信息。從涉事14所高校名單中可以看出,一些名校也存在冒名頂替上學問題,如中國海洋大學、濟南大學。
另外,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聊城大學東昌學院、山東商務職業學院三所高校只公示了學歷清查結果人數,並沒有說明注銷學歷原因。
針對此事件,6月19日上午,山東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表示,山東省教育廳目前已經關注到相關情況,山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正在查詢、匯總總體的清查數據和情況。
(1)山東省頂替上大學擴展閱讀:
山東理工大學副校長魏修亭回復
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方面,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學校發文件發通知、開會布置,然後由學院的相關專業輔導員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的初核工作。一般來說,一個輔導員審核幾百人的信息,假如這個輔導員的工作不夠細致,責任心不強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問題查不出來。
現在我們也在進行反思,一個是從審查的機制上進行反思,建立比較完善的機制,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同時也得加大審核力度,多增加人手,最後在審查的過程中形成閉環。
B. 山東兩年查出242人冒名頂替上大學,你怎麼看
根據媒體報道,近兩年的時間內,山東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計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進入大學就讀,並且取得相應的學歷資質。
事件警醒:
竟然會出現如此龐大的數字,這讓大多數的人都驚呆了,從剛開始的一兩粒,再到現在242例,著實讓人大吃一驚!光一個山東省就能夠排查出來200多人,那麼其他省份乃至說全國范圍之內呢?是否還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頂替的行為,其將後果可想而知。
還記得送孩子去上學的時候,錄取通知書壓根就沒帶,都同樣能夠進入大學,這就是當今信息進步的證明!
同樣對於冒名頂替者,必須要從重處罰,因為他改寫了別人的一生,實在不可原諒。
C. 繼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再次曝出頂替事件,你怎麼看
從月中開始“山東農家女被頂替上大學”一事就鬧得沸沸揚揚。陳女士的人生也隨著大學的被頂替而徹底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被翻轉的人生很多人都說高考並不能代表什麼,但是在10年前20年前,高考對於農家的孩子來說就是一個鯉魚躍龍門的機會,真的會讓他們改變自己的命運。
山東作為孔孟之鄉,一直都是高考大省,高考競爭可以說是非常的激烈,但是這次卻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在教育方面一直處於前列的山東卻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值得大家去反思。
D. 山東農家女兩次被頂替上大學的事件究竟有多惡劣
兩項罪名,盜切罪,炸騙罪。
E. 荀晶頂替上大學風波目前進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調查結果,15人被處理。
1、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邱印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政協原副主席(已退休),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王衛中,濟寧市兗州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邱通,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原副所長,時任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因發現其生前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欒衛民,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區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時為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7、李耀立,濟寧市實驗中學退休教師,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張勇,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七級),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招生辦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9、李秀芳,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10、韓寧,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王鳳強,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法制大隊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2、鞠堅毅,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鋒,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副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5、崔興榮,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委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專班已將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學歷和涉及省外有關單位、人員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下一步,將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對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同時督促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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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苟晶,女,山東濟寧人,被冒名頂替上學事件當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績為551分,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其本人未填報志願,選擇在原就讀高中復讀。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東省教育廳進行了實名舉報,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其中1997年頂替者竟然還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該班主任曾給苟晶寫過懺悔書。
2020年7月3日,根據調查情況,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F. 山東兩年242人涉冒名頂替取得學歷是怎麼回事
據南方都市報6月19日披露,近兩年內,山東省內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結果,公示期後學歷作注銷處理。記者從多所高校了解到,清查結果已通知涉事學生,未收到異議反饋。學校不掌握被冒名頂替者的聯系方式,沒有與其取得聯系。
針對前述事件,6月19日上午,山東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山東省教育廳目前已經關注到相關情況,山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正在查詢總體清查數據。另據該廳相關部門負責人稱,「省里准備開發布會。如確定(發布會時間),及時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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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事高校:
1、山東管理學院,7人涉嫌冒名頂替入學
據新華網報道,2014年10月,安徽靈璧縣一名女戶籍輔警郭娜受賄後濫用職權,幫人偽造戶口用於冒名頂替上大學,被靈璧縣人民法院判刑8個月。
經法院調查認定,2012年8月,山東籍高考落榜生張某親屬通過非法渠道,獲得了安徽靈璧考生楊某的山東財經大學錄取通知書。之後,又輾轉委託靈璧人劉某、王某找到戶籍輔警郭娜,請其通過辦戶口「做手腳」。
2、山東工商學院,23人重名重號
新華社報道,河南周口沈丘縣人王娜娜稱,2003年高考後,因未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她以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後結婚生子,在洛陽生活。去年,在辦理一次銀行業務時,發現自己被人冒名頂替上了周口職業技術學院。
G. 冒名頂替上大學,還有多少山東理工式的悲劇
冒名頂替上大學,還有很多山東理工式的悲劇,以山東省為例,在2018年-2019年的山東高等學歷數據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結果,其中有242人被發現涉嫌冒名頂替入學取得學歷,公示期後學歷作注銷處理。另外,還有近年來羅彩霞、王娜娜、荊高峰、陳秋媛、苟晶等案例。
這些年裡,冒名頂替上學事件時有曝光:從羅彩霞到王娜娜,從荊高峰再到陳秋媛,事發地不同、劇情總相似。每次此類事件爆出後,很多人總會發出追問:「這會是最後一起么?」「還會有下一例嗎?」事實告訴我們,這些並非孤例,只是典型案例——14所高校在2018年-2019年揪出242名涉嫌冒名頂替者,就是印證。
同時很多亂象是前些年附著在學籍管理漏洞與錄取通知機制紕漏上的遺留問題,是積累已久的「歷史欠賬」,只是前兩年得到了集中清查。
同樣2009年羅彩霞事件引發舉國關注後,教育部就曾於當年下半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清查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媒體報道提到,僅在河南某二本高校,被清退的「假學生」就多達300多人。
(7)山東省頂替上大學擴展閱讀
涉冒名頂替不可低調注銷學歷了事
就目前看,這類處理跟冒名頂替入學行為的惡劣性質並不匹配,就算取消了很多頂替者的學歷,他們也享受到了「偷別人人生」的孳息,他們為之付出的代價仍太輕。
有的高校低調注銷頂替者學歷後,沒有與被頂替者聯系,這也難言妥當:此舉於法未必有問題,於情卻不妥。對學校而言,這是對本該屬於本校的學生的輕忽;對那些被頂替者來說,這可能會讓本該盡早知情維權的他們仍蒙在鼓裡,錯失了跟命運對抗的很多機會窗口。
也許對高校來講,囿於自身職責,針對冒名頂替的處理,只能止於校紀處理層面的「注銷學歷」。但從徹查嚴懲的角度看,這只是點到為止,對頂替者的追責顯然不應止步於此,而應及時將線索轉交給有關部門,實現追責上的法律與校紀銜接,該嚴懲的絕不輕縱。
更何況,冒名頂替上學背後通常連著違規操作鏈條,這涉及戶籍、學籍、身份證等信息系統和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和等單位,對應的是多重關口的失守。這絕非一人所能為,順著冒名頂替的「藤」能摸出哪些「瓜」,自然也該配合有關部門一查到底,而不能低調處理就過了。
H. 頂名上大學需不需要坐牢
山東兩起冒名頂替上學事件調查處理結果來了新華社06-30·新華社官方賬號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目前,相關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一)關於冒領錄取通知書問題。2004年陳艷萍高考成績為303分(文科),未達到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陳艷萍父親陳巨鵬(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張峰(時任煙庄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請托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振,幫助陳艷萍頂替他人上大學。7月26日,馮秀振與陳巨鵬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為理科546分,高於當年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7分)作為冒名頂替對象,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王新英列印出陳春秀的准考證交給陳巨鵬。經咨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已發出後,陳巨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謊稱來拿女兒的錄取通知書,持本人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取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二)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巨鵬取得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後,馮秀振利用縣招生辦統一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檔案交給陳巨鵬。為使檔案相關信息與陳艷萍一致,張峰找到時任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崔吉會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貼有陳艷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武訓高級中學公章,張峰加蓋了煙庄鄉政府公章,偽造了姓名為陳春秀、照片及相關信息為陳艷萍的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並替換到陳春秀的考生檔案中。
(三)關於戶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學但戶口丟失為由,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所長任書坤為陳艷萍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任書坤違規安排戶籍民警郭偉偽造了名為陳春秀、地址為煙庄鄉東南庄村的《戶口遷移證》。2007年7月陳艷萍大學畢業後,陳巨鵬再次找到任書坤請其幫助偽造新戶籍,任書坤違反規定,以戶口補錄為名將有關材料上報時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朝簽字同意後,偽造了名為陳春秀的新戶籍。
(四)關於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問題。2004年8月31日,陳艷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所持報到材料不全,張峰通過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協調,幫助陳艷萍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未對其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核。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該院學生科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但因該校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夠嚴密,且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職,未能發現陳艷萍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問題。
(五)關於參加工作問題。2007年10月,冠縣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級助理員),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艷萍相關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並被聘用。
(六)關於有關人員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在其符合查詢條件的情況下,仍要求其到村裡開具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46號,2018年8月下發)中關於「六個一律取消」的規定。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頂替者,派出所民警張建勛、郭東勇工作失職失責,未能及時查找、比對出冒名頂替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艷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注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巨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張峰,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四級調研員,時任冠縣煙庄鄉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馮秀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冠縣一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路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陳艷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戶籍造假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一和,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朝等5人;對陳艷萍入學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時任該校經濟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劉國華等5人;對陳艷萍招聘報考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等4人;對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的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等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二、關於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中專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王麗麗,女,漢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曾於1996年使用「王麗」名字報考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頂替者陳偉,女,漢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計算機專業學習,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11年11月任東昌府區閆寺街道黨工委委員,2016年12月任東昌府區柳園街道黨工委委員。
(一)關於冒名錄取問題。1996年5月,聊城農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學生,王麗麗以王麗的名字報名參加該校畜牧獸醫專業實踐生入學考試,考試總分為312分,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陳偉的父親陳丙苓獲悉後,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校長李廣運幫助其運作陳偉上學之事,李廣運利用職權將陳偉以王麗之名違規錄取為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生,隨計算機專業學習。為確保入學,陳丙苓還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馮明全幫助辦理入學具體事宜。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周廣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職責中,未嚴格審核陳偉的入學檔案,未能發現陳偉以「王麗」的名義頂替入學。
(二)關於偽造戶籍問題。1996年10月,陳丙苓請托聊城市公安局於集派出所時任所長杜青為其女兒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杜青按照陳丙苓提供的信息,偽造了名為「王麗」的虛假戶口遷移證明。
(三)關於職務晉升問題。2011年,在檔案審核中,區人社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孫倩未發現陳偉檔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等問題,致使其檔案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同年11月,在鎮(街道)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中,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副組長姜建生未認真履行審查職責,致使陳偉在檔案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1.陳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已於202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陳丙苓,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陳庄居委會居民,中共黨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予以除名;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公室主任,時任於集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4.李廣運,原聊城農業學校校長,1999年6月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0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關責任。5.馮明全,原聊城農業學校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6.周廣洪,原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對在陳偉職務晉升過程中檔案審核把關不嚴及對王麗麗反映問題處理不及時等問題負有責任的東昌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時任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等11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除本次通報的這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外,工作專班正對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問題開展調查。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
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受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I.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者高考分數是多少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者高考分數是546分(理工科)。
6月15日,記者從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獲悉,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女子陳某某,高考分數為303分(文科),比當年文科類專科分數線低243分。
被頂替者高考分數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類專科分數線27分,考上山東理工大學,但錄取通知書卻被陳某某獲取。目前該事件仍在調查中。
(9)山東省頂替上大學擴展閱讀
冒名頂替上大學者已立案審查:
記者從冠縣縣委宣傳部獲悉,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冒名頂替者原名陳某某,生於1986年,有兩個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無照片」於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注銷;另一套身份信息顯示,陳某某曾將姓名改為與被頂替者同名,之後頂替他人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
目前,冠縣紀委監委已對頂替者陳某某立案審查,並將其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冠縣公安局正組織開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