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被揭發
A. 請問冒用他人信息高考上大學,十幾年後被揭穿,違規者會承擔什麼責任
冒用他人信息,高考上大學十幾年後被揭穿違規者承擔責任,一個賠償責任,然後還有會引起的是坐牢。
B. 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調查進展通報了什麼
「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依據聯合調查組進一步調查情況,煙庄街道辦事處已對頂替者陳某某解除聘用合同,縣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並將其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組織開展調查。縣委、縣政府將依據調查結果對案件中所涉及的人員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有記者從冠縣縣委宣傳部獲悉,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冒名頂替者原名陳某某,生於1986年,有兩個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無照片」於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注銷;另一套身份信息顯示,陳某某曾將姓名改為與被頂替者同名,之後頂替他人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
(2)冒名頂替上大學被揭發擴展閱讀
「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高考「落榜」16年後,山東冠縣人陳秋媛(化名)打算報考成人教育學校,來填補心中的遺憾。然而,在信息填報時她才發現,「陳秋媛」已經在山東理工大學「就讀」過,並順利畢業,而學信網上的「陳秋媛」,照片欄上是另外一個陌生女孩的頭像。
原來,在16年前,她被另外一個「陳秋媛」冒名頂替上了大學。6月10日,陳女士丈夫表示,妻子知道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後情緒非常激動,說到就止不住哭。從校方得知冒名頂替者在縣城附近某鄉鎮工作。
6月3日,山東理工大學在其官網發布一則《關於對陳秋媛進行學歷注銷處理的公示》。公示稱,「經過資料收集、學院聯絡核查和學校審核,我校2004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陳秋媛系冒名頂替入學,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我校將按程序注銷陳秋媛學信網學歷信息。」
6月11日,冠縣人民政府針對「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調查進展進行通報。頂替者陳某某,系該縣某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目前已被停職。
C. 頂名上大學需不需要坐牢
山東兩起冒名頂替上學事件調查處理結果來了新華社06-30·新華社官方賬號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目前,相關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一)關於冒領錄取通知書問題。2004年陳艷萍高考成績為303分(文科),未達到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陳艷萍父親陳巨鵬(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張峰(時任煙庄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請托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振,幫助陳艷萍頂替他人上大學。7月26日,馮秀振與陳巨鵬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為理科546分,高於當年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7分)作為冒名頂替對象,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王新英列印出陳春秀的准考證交給陳巨鵬。經咨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已發出後,陳巨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謊稱來拿女兒的錄取通知書,持本人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取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二)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巨鵬取得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後,馮秀振利用縣招生辦統一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檔案交給陳巨鵬。為使檔案相關信息與陳艷萍一致,張峰找到時任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崔吉會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貼有陳艷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武訓高級中學公章,張峰加蓋了煙庄鄉政府公章,偽造了姓名為陳春秀、照片及相關信息為陳艷萍的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並替換到陳春秀的考生檔案中。
(三)關於戶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學但戶口丟失為由,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所長任書坤為陳艷萍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任書坤違規安排戶籍民警郭偉偽造了名為陳春秀、地址為煙庄鄉東南庄村的《戶口遷移證》。2007年7月陳艷萍大學畢業後,陳巨鵬再次找到任書坤請其幫助偽造新戶籍,任書坤違反規定,以戶口補錄為名將有關材料上報時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朝簽字同意後,偽造了名為陳春秀的新戶籍。
(四)關於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問題。2004年8月31日,陳艷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所持報到材料不全,張峰通過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協調,幫助陳艷萍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未對其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核。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該院學生科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但因該校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夠嚴密,且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職,未能發現陳艷萍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問題。
(五)關於參加工作問題。2007年10月,冠縣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級助理員),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艷萍相關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並被聘用。
(六)關於有關人員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在其符合查詢條件的情況下,仍要求其到村裡開具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46號,2018年8月下發)中關於「六個一律取消」的規定。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頂替者,派出所民警張建勛、郭東勇工作失職失責,未能及時查找、比對出冒名頂替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艷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注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巨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張峰,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四級調研員,時任冠縣煙庄鄉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馮秀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冠縣一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路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陳艷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戶籍造假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一和,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朝等5人;對陳艷萍入學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時任該校經濟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劉國華等5人;對陳艷萍招聘報考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等4人;對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的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等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二、關於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中專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王麗麗,女,漢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曾於1996年使用「王麗」名字報考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頂替者陳偉,女,漢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計算機專業學習,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11年11月任東昌府區閆寺街道黨工委委員,2016年12月任東昌府區柳園街道黨工委委員。
(一)關於冒名錄取問題。1996年5月,聊城農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學生,王麗麗以王麗的名字報名參加該校畜牧獸醫專業實踐生入學考試,考試總分為312分,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陳偉的父親陳丙苓獲悉後,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校長李廣運幫助其運作陳偉上學之事,李廣運利用職權將陳偉以王麗之名違規錄取為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生,隨計算機專業學習。為確保入學,陳丙苓還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馮明全幫助辦理入學具體事宜。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周廣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職責中,未嚴格審核陳偉的入學檔案,未能發現陳偉以「王麗」的名義頂替入學。
(二)關於偽造戶籍問題。1996年10月,陳丙苓請托聊城市公安局於集派出所時任所長杜青為其女兒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杜青按照陳丙苓提供的信息,偽造了名為「王麗」的虛假戶口遷移證明。
(三)關於職務晉升問題。2011年,在檔案審核中,區人社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孫倩未發現陳偉檔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等問題,致使其檔案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同年11月,在鎮(街道)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中,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副組長姜建生未認真履行審查職責,致使陳偉在檔案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1.陳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已於202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陳丙苓,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陳庄居委會居民,中共黨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予以除名;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公室主任,時任於集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4.李廣運,原聊城農業學校校長,1999年6月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0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關責任。5.馮明全,原聊城農業學校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6.周廣洪,原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對在陳偉職務晉升過程中檔案審核把關不嚴及對王麗麗反映問題處理不及時等問題負有責任的東昌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時任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等11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除本次通報的這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外,工作專班正對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問題開展調查。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
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受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D. 黃彩霞頂替上大學事件責任人被追究了嗎
您好!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人叫張瑩瑩(假王娜娜)。處理意見如下:
央廣網北京3月20日消息 昨日,周口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周口發布」公布「真假王娜娜」事件調查進展及結果,公告稱:經20多天調查,假「王娜娜」(原名張瑩瑩、川匯區人,其父母均為下崗職工)學籍、學歷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廳按規定注銷,畢業證書被宣布無效,假「王娜娜」被商水縣教育體育局解聘,9名責任人受黨紀、政紀處分。
「周口發布」稱,「王娜娜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後,周口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調查組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抽調市公安局、檢察院、教育局等部門人員組成。
經調查組調查,王娜娜反映本人2003年參加高考後被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錄取,未領到錄取通知書,被別人拿著錄取通知書頂替上大學的情況屬實。
就王娜娜反映的其本人身份信息被頂替者張瑩瑩冒用的情況,經調查部分屬實。通報解釋,張瑩瑩通過考試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等,所使用的信息,均是張瑩瑩於2004年5月24日變更過的姓名王娜娜及其原始身份證號碼信息。
對於王娜娜反映的被張瑩瑩頂替上大學給其生活帶來不良影響,「特別是不能申請銀行貸款的情況」,調查組給出的結論是「不屬實」。
調查組稱,媒體報道的王娜娜要求張瑩瑩賠禮道歉、注銷學籍、賠償30萬的情況屬實。
通報稱,調查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等單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員對工作不負責、未履職盡責,甚至嚴重失職。根據相關規定,對9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包括黨內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誡勉談話、行政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通報還公布了9人的姓名和職務。
通報稱,調查組要求周口市職業技術學院、周口市公安局、沈丘縣第二高級中學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事件受處分人員如下:
周口市農科院院長杜紀格 時任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高招領導小組副組長兼招生監察辦公室主任,應負領導責任,黨內警告處分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院院長周文一 時任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人,應負直接責任,黨內警告處分
武朝明 時任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學工處臨時負責人,應負直接責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侯長建 時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長,應負領導責任,誡勉談話
潘子建 時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紡織路派出所所長,應負領導責任,行政警告處分
郭愛華 時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紡織路派出所內勤,應負直接責任,行政記過處分
秦淼 時任沈丘縣第二高級中學高三(15)班班主任,應負直接責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素華 時任沈丘縣第二高級中學收發員,應負直接責任,行政警告處分
胡筱林 時任沈丘縣第二高級中學教務處工作人員,應負直接責任,黨內警告處分
事件回顧:
去年5月,河南周口沈丘縣女子王娜娜發現,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頂替她讀了13年前她考上的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在尋找頂替者、校方和教育部門無果後,今年2月,王娜娜尋求媒體幫助維權。之後,頂替者張瑩瑩學歷被注銷,教師工作被解聘。
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