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想改名字嗎
『壹』 上大學了想改名字還能改嗎
上大學後想要更改名字,這是完全可以的,只是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最常見的理由包括重名或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如果你的情況符合這些條件,那麼你需要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首先,撰寫更名申請,內容大致如下:我叫XXX,性別,男,出生於XXX年XX月XX日,現年XX周歲,由於周圍四鄰重名兩人,給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日期為XXXX年XX月XX日。
其次,准備證明材料。你需要從單位或街道、學校獲得證明,只需證明你這個人存在即可,無需詳細證明重名的情況。
接著,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會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然後,到戶籍所在地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根據實際情況,可能還需要進行公證。這個步驟根據具體地區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
完成上述步驟後,你可以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並申請新的身份證。
所需資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兩張一寸照片以及新戶口簿工本費。最後,你還需要到戶籍管理派出所辦理新的戶口和身份證。
更名成功後,戶口本上會記錄你的曾用名。日後在填寫檔案等信息時,記得也要填寫曾用名。
『貳』 上大學了想改名字還能改嗎要怎麼做啊
可以改名字。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程序:
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2)上大學想改名字嗎擴展閱讀:
一、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二、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三、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四、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五、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