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兩次被頂替上大學件
Ⅰ 通報兩起冒名頂替上大學情況,是否能平息你對教育的怒火
教育對每個人的發展都至關重要,所以每當牽扯到和教育有關的話題時,人們總是格外的上心。而教育的公平公正給了很多家境不好的人提供了一個上升途徑,但是最近爆料出的幾起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情況,讓人們開始懷疑教育公平是否像自己想像的一樣完美。
在山東省內接連爆出了冠縣農家女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和電商苟晶被冒名上中專兩起惡性事件,引發了全網的熱烈討論。 終於,在全體網友的共同期盼之下,兩起冒名頂替事件都有了結果。看到這兩起事件的處理結果,相信有很多人還是比較滿意的。
拋開個人的問題來看,頂替者受到懲罰,這是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十分高興的事,但是這還遠遠不夠。除了已經被處理的人之外,其他的頂替者也應當被徹查,這是每一個熱心網友都期待的事情。
Ⅱ 山東濟寧一女子自稱23年前被頂替上大學是怎麼回事
近日,山東濟寧農家女苟晶網上發帖,稱23年前疑兩次上大學遭頂替。6月24日,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此事的情況通報。通報全文如下:
情況通報:
6月22日,有網民發帖稱:「1997年參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學,被人頂替.....」。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紀委監委、區教育和體育局、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迅速進行調查核實。
目前,調查組已與發帖人建立聯系,並派出工作組前往發帖人住地,見面溝通,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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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回應:
苟晶稱,2003年老師主動給她送去道歉信,苟晶才知道1997年高考成績被老師的孩子頂替。老師在信里稱,這么多年才敢把真相告訴苟晶,讓她體量一下他作為父親的苦心,把這種機會給自己女兒,希望苟晶可以原諒他。
「怎麼能讓他女兒用我的名字去北京的大學讀書?但不是我的身份證號碼。我現在想要查出來,哪些當事人做了這件事情。」 苟晶說。頂替者邱某目前在濟寧一所學校從事後勤工作。
苟晶選擇了復讀,但一項成績很好的她,最終拿到了一份很差的成績,上了一所湖北省的中專學校。「我覺得第二次高考也被頂替了,但不知道是怎麼操作的。」 苟晶說。
苟晶表示,希望官方能夠查清楚兩次被頂替上大學的情況。事發多年,她未舉報過此事,近期看到有類似事件曝光才決定站出來舉報此事。
Ⅲ 山東女子連續兩年高考被頂替,頂替者系班主任女兒,她為何22年後才發聲
"借著這個風口,我也想要一個答案。"
以上為山東女子苟晶為何時隔22年才發聲的原因。22年前苟晶兩次被人冒名頂替,原本應該在北京上大學的她,卻僅僅在湖北上了一個專科。苟晶的學習成績很好,完全是重點的水平,就因為被人冒名頂替而改變了人生軌跡,家中父親也因此鬱郁而終。
二、是誰操縱了苟晶的命運,山東242人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何時才能獲得公道"是誰操縱了我的命運?"苟晶的父親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為女兒的事情22年始終為她擔心。經過調查,山東共有242名大學生被人冒名頂替。是誰有這樣的權利,有這樣的勢力改變這些無權無勢大學生的命運。若不是農家女陳春秀事件,他們是不是永遠沒有權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話,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憑什麼被別人輕輕鬆鬆拿去。身為人民教師,卻利用職權傷害自己的學生,這樣的人真的配為人師表,為人父母嗎。苟晶的事情必須得到一個說法,當初的加害人必須向苟晶道歉。一份懺悔信就想讓自己心安理得,做夢呢吧。
Ⅳ 山東女子2次高考被頂替,班主任登門求和解,該不該原諒
高考被頂替兩次,這話聽起來或許有些匪夷所思,但卻真真實實的發生在山東省一名農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讀十幾年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能在高考中搏個好成績,然後換一次飛黃騰達的機會。結果卻因為慘遭他人頂替,不但命運沒能出現轉機,甚至還要忍氣吞聲23年!
班主任的一封懺悔信苟晶是一名朴實的山東女孩,97年和98年兩起高考被他人頂替的事,幾乎成了她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97年頂替自己的那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兒,以苟晶的名落孫山,“換取”了自己女兒去往北京上大學的夢想,不可謂不毒!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該事件被媒體曝光後,那位班主任卻想以私了的方式,讓苟晶將嘴巴閉上,這與侮辱人有何區別?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正義永遠不會遲到。況且頂替他人上學,非同小可,一個小小的班主任會有那麼大的能量?
寄語那些逍遙法外的人,早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永遠是不會遲到的。大學生涯是每個孩子的夢想,所以說他們毀掉的不僅僅只是前程,還有學生的夢!
Ⅳ 山東女子苟晶自曝被頂替上大學兩次,是否還有沒被發現的
有,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
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
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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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專班將組織省市縣專門力量,對上述問題逐人逐件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對工作中發現及群眾舉報的其他類似問題,堅持零容忍態度,查實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對濟寧市任城區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頂替問題,工作專班正與濟寧市一起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Ⅵ 頂名上大學需不需要坐牢
山東兩起冒名頂替上學事件調查處理結果來了新華社06-30·新華社官方賬號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目前,相關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一)關於冒領錄取通知書問題。2004年陳艷萍高考成績為303分(文科),未達到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陳艷萍父親陳巨鵬(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張峰(時任煙庄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請托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振,幫助陳艷萍頂替他人上大學。7月26日,馮秀振與陳巨鵬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為理科546分,高於當年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7分)作為冒名頂替對象,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王新英列印出陳春秀的准考證交給陳巨鵬。經咨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已發出後,陳巨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謊稱來拿女兒的錄取通知書,持本人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取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二)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巨鵬取得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後,馮秀振利用縣招生辦統一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檔案交給陳巨鵬。為使檔案相關信息與陳艷萍一致,張峰找到時任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崔吉會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貼有陳艷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武訓高級中學公章,張峰加蓋了煙庄鄉政府公章,偽造了姓名為陳春秀、照片及相關信息為陳艷萍的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並替換到陳春秀的考生檔案中。
(三)關於戶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學但戶口丟失為由,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所長任書坤為陳艷萍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任書坤違規安排戶籍民警郭偉偽造了名為陳春秀、地址為煙庄鄉東南庄村的《戶口遷移證》。2007年7月陳艷萍大學畢業後,陳巨鵬再次找到任書坤請其幫助偽造新戶籍,任書坤違反規定,以戶口補錄為名將有關材料上報時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朝簽字同意後,偽造了名為陳春秀的新戶籍。
(四)關於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問題。2004年8月31日,陳艷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所持報到材料不全,張峰通過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協調,幫助陳艷萍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未對其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核。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該院學生科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但因該校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夠嚴密,且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職,未能發現陳艷萍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問題。
(五)關於參加工作問題。2007年10月,冠縣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級助理員),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艷萍相關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並被聘用。
(六)關於有關人員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在其符合查詢條件的情況下,仍要求其到村裡開具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46號,2018年8月下發)中關於「六個一律取消」的規定。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頂替者,派出所民警張建勛、郭東勇工作失職失責,未能及時查找、比對出冒名頂替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艷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注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巨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張峰,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四級調研員,時任冠縣煙庄鄉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馮秀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冠縣一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庄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路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陳艷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戶籍造假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一和,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朝等5人;對陳艷萍入學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時任該校經濟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劉國華等5人;對陳艷萍招聘報考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等4人;對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的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等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二、關於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中專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被頂替者王麗麗,女,漢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農經專業學習。曾於1996年使用「王麗」名字報考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頂替者陳偉,女,漢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農業學校計算機專業學習,2000年6月參加工作,2011年11月任東昌府區閆寺街道黨工委委員,2016年12月任東昌府區柳園街道黨工委委員。
(一)關於冒名錄取問題。1996年5月,聊城農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驗的學生,王麗麗以王麗的名字報名參加該校畜牧獸醫專業實踐生入學考試,考試總分為312分,未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陳偉的父親陳丙苓獲悉後,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校長李廣運幫助其運作陳偉上學之事,李廣運利用職權將陳偉以王麗之名違規錄取為聊城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生,隨計算機專業學習。為確保入學,陳丙苓還請托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馮明全幫助辦理入學具體事宜。時任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周廣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職責中,未嚴格審核陳偉的入學檔案,未能發現陳偉以「王麗」的名義頂替入學。
(二)關於偽造戶籍問題。1996年10月,陳丙苓請托聊城市公安局於集派出所時任所長杜青為其女兒出具虛假戶口遷移證明。杜青按照陳丙苓提供的信息,偽造了名為「王麗」的虛假戶口遷移證明。
(三)關於職務晉升問題。2011年,在檔案審核中,區人社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孫倩未發現陳偉檔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等問題,致使其檔案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同年11月,在鎮(街道)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中,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副組長姜建生未認真履行審查職責,致使陳偉在檔案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1.陳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已於2020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陳丙苓,東昌府區柳園街道辦事處陳庄居委會居民,中共黨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予以除名;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公室主任,時任於集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4.李廣運,原聊城農業學校校長,1999年6月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0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關責任。5.馮明全,原聊城農業學校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6.周廣洪,原聊城農業學校副校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對在陳偉職務晉升過程中檔案審核把關不嚴及對王麗麗反映問題處理不及時等問題負有責任的東昌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時任區委考察組組長)呂國棟等11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除本次通報的這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外,工作專班正對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問題開展調查。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
冒名頂替上大學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受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Ⅶ 山東稱2次遭頂替上大學女子發聲,連續兩年都被頂替為真
6月24日,山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發布情況通報:6月22日,有網民稱:“1997年參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學,被人頂替.....”。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紀委監委、區教育和體育局、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迅速進行調查核實。
據苟晶介紹,1998年,自己復讀後再次參加高考,考前摸底考區第4名的她卻最終被湖北黃岡一所普通大學錄取,苟晶覺得自己再一次被冒名頂替了,“我的高中同學就提醒我,97年我的高考檔案已被頂替,那98年參加的到底是不是正式的高考?錄取的渠道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沒填黃岡那所學校的志願卻被錄取?”希望山東教育局可以事情調查清楚,給大家一個交代。
Ⅷ 山東農家女兩次被頂替上大學,這么多年她經歷了什麼
苟晶是一個出生在山東省濟寧市庄潔鎮的女孩。因為貧窮的家庭條件,從小就努力學習,而且從未放棄。然而,這樣一個前途光明、勤奮的女孩已經被兩次送上大學所取代。盡管她後來知道了這件事,但出於各種原因,她沒有說出來。直到不久前,山東省有242人被替換去上大學,她公布了自己的經歷,並報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只要求得到一個答案。
其實早在2003年,她就已經知道了自己被頂替,因為老師通過苟晶妹妹帶一封道歉信回來,她記得信中內容:“我女兒不如你聰明,作為父親對我來說不容易。我讓她頂替你去上大學。作為一名教師,這樣做確實違背了我的道德,但請原諒我”。收到道歉信後,苟晶意識到自己已經被取代上了大學。當時苟晶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去追究。她還從同學那裡得知,邱的女兒代替她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學,後來被分配到濟寧的一所中學當後勤老師。
過了這么多年,苟晶的心裡一直很關心這件事。今年的父親節,她想起了她的父親,這是她父親去世前最大的遺憾。此外,她不斷收到朋友和同學關於山東代替上大學的分享,所以她公開了。至於第二低高考落榜的原因,現在還不清楚。
Ⅸ 苟晶反映被冒名頂替問題正調查,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目前相關人士均都被處罰。日前網友苟晶說,她在1997年和1998年連續兩年參加高考但是都沒有考上。參加這一事件的班主任邱向她道歉,很快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注意。 6月24日晚,山東省濟寧市仁城區聯系苟晶,並發出通知,已派出工作組到苟晶住所了解情況,並派出聯合調查組迅速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結果將報告給社會。宣布了。
下一步,政府將繼續認真對待寬容態度,深入調查和冒名頂替者等問題,對相關部門的合理要求來說解決冒名頂替者問題,並提供合法權益。我們敦促相關部門採取實際步驟,以確保對考生提供最大程度的保護。
Ⅹ 山東農家女兩次被頂替上大學的事件究竟有多惡劣
兩項罪名,盜切罪,炸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