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在學音樂
發布時間: 2025-02-05 23:28:30
㈠ 大學音樂學什麼
大學音樂主要學習的課程有:樂理、視唱練耳、聲樂、鋼琴(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與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台表演、舞蹈、教育學、心理學、小學音樂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
根據學生的特長和就業需要,在高年級開設聲樂、器樂、舞蹈、電聲樂器、合唱與指揮、音樂理論等專業主修或選修課。
材料補充:
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所有理論學科的總稱。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音樂學除了基本的研究對象外,還研究歷史和一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即音樂的生理行為、創造行為、表演行為、審美行為、接受行為、和學習行為。音樂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音樂學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本知識,具備一定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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