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助學金
1. 海南師范大學怎麼樣,評價,點評,海南師范大學好不好
海南師范大學作為海南省的重點大學之一,擁有較為豐富的教育資源和學術氛圍,這在省內享有較高的認可度。學校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設有多個學院和專業,涵蓋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多個領域。然而,相比一些國內頂尖高校,海南師范大學在知名度上還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北方地區,知名度較低。
學校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較為完善,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師資力量也較為雄厚,許多教師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教學經驗。此外,學校還與多家企事業單位建立了合作關系,為學生提供了豐富的實習和就業機會。
不過,海南師范大學在某些方面還有待提高。例如,學校的科研實力和學術影響力與一些知名高校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強。同時,學校在學科建設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專業在全國排名較低,需要加大對這些專業的投入和支持。
總體來說,海南師范大學是一所值得考慮的高校,特別是對於那些希望在海南或華南地區發展事業的學生來說,學校提供了較好的學習和成長機會。當然,如果您有更高的求學目標,也希望進入更為知名的高校,海南師范大學可能不是最佳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師范大學在教學質量和就業率方面表現較為出色,畢業生就業率較高,就業領域廣泛,涵蓋了教育、科研、企事業單位等多個行業。這表明學校在就業指導和服務方面做得較為到位,為學生提供了較好的職業發展平台。
對於有意向報考海南師范大學的學生來說,學校提供了一系列獎學金和助學金項目,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此外,學校還積極鼓勵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實踐活動,以提高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
總的來說,海南師范大學是一所綜合實力較強的省屬重點大學,特別是在省內和華南地區,學校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雖然在某些方面還有待提升,但對於那些希望在海南或華南地區發展的學生來說,海南師范大學無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2. 海南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海南師范大學(國標代碼:11658),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學校注冊龍昆南校區辦學地址為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99號 ,郵政編碼為571158。桂林洋校區辦學地址為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校際一號路3號,郵政編碼為571127。
學校主頁:http://www.hainnu.e.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hainnu.e.cn/
咨詢電話:0898-65888710 65880571(傳真)
第三條 海南師范大學是教育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點大學,是卓越師資、高級專門人才重要培養基地,是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批準的東南亞漢語推廣師資培訓基地、國務院僑務辦華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菲律賓研究中心,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國政府獎學金學生接收院校。
第四條 海南師范大學具有招收博士、碩士和學士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同時建有2個博士後流動站。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學分,符合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者,頒發海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海南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報考我校與美國德保羅大學合作辦學的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入學後按規定修滿海南師范大學本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後,可獲得海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修滿德保羅大學的學分後,可獲得德保羅大學學前教育專業理學學士學位。
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中俄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入學後按規定修滿海南師范大學本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後,可獲得海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修滿俄羅斯聖彼得堡國立電影電視大學相關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可獲得俄羅斯聖彼得堡國立電影電視大學頒發的相關專業文憑。
報考我校與印度國家信息技術學院(NIIT,簡稱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軟體工程(NIIT班)專業的學生,入學後按規定修滿海南師范大學本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後,可獲得海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完成NIIT課程並通過NIIT軟體工程師國際認證考試的基礎上,由安艾艾迪為學生頒發NIIT軟體工程師(DNIIT)國際認證證書。
我校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修完本科課程並達到相關要求後,可申請攻讀英國雷丁大學特定碩士課程(4+1項目)。
第五條 海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海南師范大學設招生委員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海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是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海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檢查。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海南師范大學面向全國31 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及港澳台招生,招生類別有普通文理科、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南疆單列計劃(僅招新疆生源)、「3+2」「3+4」聯合培養計劃(僅招海南省生源)、少數民族預科班(僅招海南省生源)、小學教育(鄉村教師計劃)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僅招海南省生源)、專升本、港澳台聯招與對台學測免試。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制訂2020年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招生簡章、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條 海南師范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同意後,多批次錄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計劃轉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主要向生源數量相對較多、生源較好的地區調整;同一批次生源差的專業計劃可適當調整到生源好的專業。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後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師范專業。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我校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計劃的11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錄取專業/類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類志願的具體情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類志願無法滿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專業/類志願,直到滿足志願為止。所有專業/類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類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類,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江蘇省進檔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方式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遵守各省級招辦的投檔和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滿足計劃為止。在高考投檔成績和填報志願均相同的情況下,錄取與所報專業/類關聯度高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對未報我校志願,但填報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在我校專業/類未錄滿的情況下可錄取;對雖填報我校志願,但又未填報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類已錄滿的情況下不予錄取。我校錄取沒有專業級差。
第十五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依據我校要求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按照有關省市的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第十六條 為強化綜合性與個性化培養,學校繼續實行按專業或專業類招生以及按大類培養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大部分學生入校後,按培養大類接受通識與大類基礎教育,主要有以下幾個培養大類:教育類、文史法類、數學物理信息類、化學生物地理類、經濟管理類、外國語言文學類、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設計學類。學習一年半後原則上根據學生個人志願和學業成績績點等綜合素質在所屬培養大類里進行專業分流,學校將根據學生自願,優先將學生安排到高考錄取時的專業或類別中的任一專業。
學生可以在培養大類內專業分流工作結束後申請跨培養大類轉專業,但藝術、體育類學生不能互轉,且不能轉到其他普通類專業;小學教育(鄉村教師計劃)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聯合辦學項目及高收費專業學生不能轉專業。各專業招生和培養具體安排以海南師范大學教務處的通知為准。
第十七條 報考小學教育(鄉村教師計劃)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須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報考批次的條件,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規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實填寫,如違反規定可做退學處理。招生錄取以具有定向培養市縣戶籍生源為主,錄取生源不足時,經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劑錄取本省報考定向培養專業的其他市縣(區)合格生源。考生經錄取後則可視為願意與學校和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畢業後按有關規定回定向市縣(區)服務。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進行,高考成績須達到高考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1:3的比例入圍面試,考生面試總成績10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錄取。面試合格的學生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志願順序,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小學教育(英語教育方向)專業錄取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以上(滿分為150分)。
第十八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招生分為普通類和高爾夫運動與管理方向兩類,報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高爾夫運動與管理方向)專業的考生入學後培養方向是高爾夫運動與管理。
第十九條 除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等專業提前招生外,我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高爾夫運動與管理方向)等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和體育專業成績均符合所在省體育類相應批次出檔條件的前提下,按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再相同則錄取文化成績高者,再相同則按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高水平運動隊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學生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須通過我校或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專業選拔測試並取得入圍資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我校方能錄取。達到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批次要求進行志願填報,原則上錄取到體育教育專業。
第二十一條 在我校組織藝術校考的省份,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文化課成績符合所在省藝術類出檔條件,並取得我校校考入圍資格(如果所在省組織藝術專業統考,考生還須按照所在省規定同時取得所在省的統考合格證)。在我校未組織藝術專業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需符合所在省藝術類出檔條件,專業成績採用該省當年的藝術專業統考成績。
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校考按主項分聲樂、器樂兩類專業校考,主項不同,專業校考科目不同,考試成績不互通。音樂類考生可根據自己所報主項兼報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兩個專業,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考試成績互通;舞蹈類考生可兼報舞蹈學和舞蹈表演兩個專業,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成績互通。
美術學、書法學、繪畫、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廣播電視編導、表演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再相同則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再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組織書法學專業校考的省份,錄取時將書法學專業成績按文化課成績滿分進行折算後再計算綜合分。各專業綜合成績折算規則如下:
專業名稱
綜合成績折算規則
美術學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30%
書法學
繪畫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50
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廣播電視編導
表演
音樂學(聲樂)、音樂表演(聲樂)、音樂學(器樂)、音樂表演(器樂)、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分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按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再相同則錄取文化成績高者,再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廣播電視編導(中俄合作辦學)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有俄語成績的考生,如相同則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再相同則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報考廣播電視編導(中俄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還須同時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和會考成績。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按以下三種情況錄取:
1.生源省藝術類計劃不分文理,我校執行生源省的規定,文理兼招;
2.生源省藝術類計劃嚴格區分文理且不允許互調,則我校除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招收藝術類理科考生,其他藝術專業招收藝術類文科考生;
3.生源省藝術類計劃嚴格區分文理且允許互調,則我校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招收藝術類理科考生,若藝術類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時調整招收藝術類文科考生;其他藝術類專業招收藝術類文科考生,若藝術類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時調整招收藝術類理科考生。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漢語國際教育、小學教育(英語教育方向)、學前教育(中美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原始成績不低於90分(滿分150分),且需參加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並取得合格成績,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統一組織英語口試,則不作要求。報考軟體工程(NIIT班)專業的學生,高考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新生入學後,以英語、日語、德語、俄語、韓語、法語、西班牙語、泰語和烏爾都語等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四條 我校地理科學、英語、翻譯、日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旅遊管理類等專業/類文理兼招。
第二十五條 軟體工程(NIIT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高爾夫運動與管理方向)、廣播電視編導(中俄合作辦學)、學前教育(中美合作辦學)專業為高收費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志願優先。
第二十六條 我校所有專業/類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七條 學費標准:理工、體育、外語、法學、財經、管理、信息科學、計算機、旅遊收費4620元/年,文史類收費4180元/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收費6000元/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高爾夫方向)學費為12000元/年;藝術類專業收費8800元/年; 學前教育(中美合作辦學)專業收費37000元/年;廣播電視編導(中俄合作辦學)專業收費57000元/年;軟體工程(NIIT班)專業收費136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別為每生500——1470元/年不等。
2020年若海南省物價局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的收費標准。
第六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助、勤、減、補」學生資助體系。目前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學校專業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和愛心借款以及校內外勤工助學等多項助學措施,以激勵在校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可登陸海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通過考生所在省招辦開設的招生錄取信息網路或各地市縣招辦查詢。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准;我校歷年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由海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