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兩起頂替上大學結果公布
❶ 頂替他人上大學處理結果
頂替他人上大學處理結果如下:
一、對頂替者:
1、頂替者此後所有學歷、學位,及必須依託學歷學位取得的一切相關證書(如職稱、相關職業從業資格等)立即無條件全部作廢。
2、如頂替者在國家公職機關以及國有企業(含控股)工作,相關單位應立即無條件開除;在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工作的,由相關單位發出公函,建議該企業立即處理;在國外求學的,由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公函,建議相關學校立即處理。
3、上述處罰記入檔案,並永久保留。
4、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相關網站設置「冒名頂替者黑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隨時查詢。
5、頂替者畢生不能到國家公職機關及國有企蠢旁業(含控股)工作,不得享受公租房、經適房等福利待遇。
二、對協助頂替人員:
1、按制販毒「全鏈條打擊」模式懲治協助人員。也就是說,只要是明知是冒名頂替仍為之「開綠燈」的,無論該人員屬於哪家單位、情節輕重,一律開除公職;已經退休的,剝奪其一切退休待遇。
2、如在協助過程中存在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力互換等情況或其他違法違紀情況,按相關法律寬檔謹法規從嚴處理。
三、經濟懲罰:
1、罰沒頂替者就業後取得的一切相關收入(含住房公積金等),以作為對被頂替人的補償。
2、對頂替者處以其工作所在城市(或生活所在城市,取其較高者)上一年人均純收入N倍罰款,N為被頂替的年數,並將之作為對被頂替人的補償。
3、對協助頂替人員給予同等經濟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慎基法》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 【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❷ 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頂替者是什麼人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冒名頂替者原名陳某某,生於1986年,有兩個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無照片」於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注銷;另一套身份信息顯示,陳某某曾將姓名改為與被頂替者同名,之後頂替他人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後在縣城附近某鄉鎮工作。
據媒體報道,高考「落榜」16年後,山東冠縣人陳秋媛(化名)打算報考成人教育學校,填補心中的遺憾。然而,在信息填報時她才發現,「陳秋媛」已經在山東理工大學「就讀」過,並順利畢業。學信網上的「陳秋媛」,照片欄上是一個陌生女孩的頭像。
陳秋媛這才知道,16年前,自己被人冒名頂替上了大學。
(2)山東兩起頂替上大學結果公布擴展閱讀:
頂替者被注銷學歷
6月3日,山東理工大學在其官網發布一則《關於對陳秋媛進行學歷注銷處理的公示》。公示稱,「經過資料收集、學院聯絡核查和學校審核,我校2004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陳秋媛系冒名頂替入學,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我校將按程序注銷陳秋媛學信網學歷信息。」
6月9日,山東理工大學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對此事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了調查組,正在全面調查核實。山東省教育廳新聞中心負責人則表示,如查實,一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❸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者高考分數是多少
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者高考分數是546分(理工科)。
6月15日,記者從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獲悉,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女子陳某某,高考分數為303分(文科),比當年文科類專科分數線低243分。
被頂替者高考分數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類專科分數線27分,考上山東理工大學,但錄取通知書卻被陳某某獲取。目前該事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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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上大學者已立案審查:
記者從冠縣縣委宣傳部獲悉,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冒名頂替者原名陳某某,生於1986年,有兩個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無照片」於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注銷;另一套身份信息顯示,陳某某曾將姓名改為與被頂替者同名,之後頂替他人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
目前,冠縣紀委監委已對頂替者陳某某立案審查,並將其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冠縣公安局正組織開展調查。
❹ 山東女子2次高考被頂替,班主任登門求和解,該不該原諒
高考被頂替兩次,這話聽起來或許有些匪夷所思,但卻真真實實的發生在山東省一名農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讀十幾年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能在高考中搏個好成績,然後換一次飛黃騰達的機會。結果卻因為慘遭他人頂替,不但命運沒能出現轉機,甚至還要忍氣吞聲23年!
班主任的一封懺悔信苟晶是一名朴實的山東女孩,97年和98年兩起高考被他人頂替的事,幾乎成了她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97年頂替自己的那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兒,以苟晶的名落孫山,“換取”了自己女兒去往北京上大學的夢想,不可謂不毒!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該事件被媒體曝光後,那位班主任卻想以私了的方式,讓苟晶將嘴巴閉上,這與侮辱人有何區別?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正義永遠不會遲到。況且頂替他人上學,非同小可,一個小小的班主任會有那麼大的能量?
寄語那些逍遙法外的人,早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永遠是不會遲到的。大學生涯是每個孩子的夢想,所以說他們毀掉的不僅僅只是前程,還有學生的夢!
❺ 山東濟寧一女子自稱23年前被頂替上大學是怎麼回事
近日,山東濟寧農家女苟晶網上發帖,稱23年前疑兩次上大學遭頂替。6月24日,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此事的情況通報。通報全文如下:
情況通報:
6月22日,有網民發帖稱:「1997年參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學,被人頂替.....」。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紀委監委、區教育和體育局、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迅速進行調查核實。
目前,調查組已與發帖人建立聯系,並派出工作組前往發帖人住地,見面溝通,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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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回應:
苟晶稱,2003年老師主動給她送去道歉信,苟晶才知道1997年高考成績被老師的孩子頂替。老師在信里稱,這么多年才敢把真相告訴苟晶,讓她體量一下他作為父親的苦心,把這種機會給自己女兒,希望苟晶可以原諒他。
「怎麼能讓他女兒用我的名字去北京的大學讀書?但不是我的身份證號碼。我現在想要查出來,哪些當事人做了這件事情。」 苟晶說。頂替者邱某目前在濟寧一所學校從事後勤工作。
苟晶選擇了復讀,但一項成績很好的她,最終拿到了一份很差的成績,上了一所湖北省的中專學校。「我覺得第二次高考也被頂替了,但不知道是怎麼操作的。」 苟晶說。
苟晶表示,希望官方能夠查清楚兩次被頂替上大學的情況。事發多年,她未舉報過此事,近期看到有類似事件曝光才決定站出來舉報此事。
❻ 山東女子苟晶自曝被頂替上大學兩次,是否還有沒被發現的
有,冠縣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
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
頂替者陳艷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庄街道(原煙庄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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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有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專班將組織省市縣專門力量,對上述問題逐人逐件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對工作中發現及群眾舉報的其他類似問題,堅持零容忍態度,查實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對濟寧市任城區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頂替問題,工作專班正與濟寧市一起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對涉及的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工作專班將督促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❼ 冒名上大學頂替者手寫說明曝光目前事件調查進展如何
大家好.我是環球知識的小編楠洋,現在為大家解決以上冒名上大學頂替者手寫說明曝光 目前事件調查進展如何的問題.
1、6月16日,據山東理工大學消息,2020年5月26日,山東理工大學曾派人到山東聊城冠縣調查“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在見到頂替者陳某某後,陳某某及其家人承認了冒名頂替他人上學的事情,並手寫了一份情況說明,其中提到“相關入學材料由我(陳某某)舅媽(原某廠職工,現已去世)找中介代辦”。
2、冒名上大學頂替者手寫說明曝光
3、另據山東理工大學提供的一份《關於做好2004級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入學資格審查須保證中學檔案、電子檔案、准考證、錄取通知書、戶籍證明、照片材料與學生本人情況一致。
4、校方表示,以上材料是由學生的輔導員老師進行初審把關,發現可疑情況須上報招生就業處復審。陳某某為何能通過入學資格審查,目前正在調查中。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❽ 荀晶頂替上大學風波目前進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調查結果,15人被處理。
1、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邱印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政協原副主席(已退休),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王衛中,濟寧市兗州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邱通,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原副所長,時任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因發現其生前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欒衛民,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區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時為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7、李耀立,濟寧市實驗中學退休教師,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張勇,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七級),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招生辦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9、李秀芳,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10、韓寧,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王鳳強,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法制大隊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2、鞠堅毅,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鋒,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副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5、崔興榮,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委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專班已將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學歷和涉及省外有關單位、人員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下一步,將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對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同時督促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8)山東兩起頂替上大學結果公布擴展閱讀
【事件經過】
苟晶,女,山東濟寧人,被冒名頂替上學事件當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績為551分,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其本人未填報志願,選擇在原就讀高中復讀。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東省教育廳進行了實名舉報,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其中1997年頂替者竟然還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該班主任曾給苟晶寫過懺悔書。
2020年7月3日,根據調查情況,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❾ 荀晶頂替上大學風波目前進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調查結果,15人被處理。
1、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邱印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邱印水,濟寧市兗州區政協原副主席(已退休),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王衛中,濟寧市兗州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邱通,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長溝派出所原副所長,時任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因發現其生前曾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欒衛民,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區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長,時為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7、李耀立,濟寧市實驗中學退休教師,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張勇,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七級),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招生辦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9、李秀芳,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10、韓寧,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王鳳強,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法制大隊民警,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戶籍警,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2、鞠堅毅,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鋒,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副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主任,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15、崔興榮,濟寧市任城區教體局退休幹部,時任濟寧市任城區教委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專班已將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學歷和涉及省外有關單位、人員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下一步,將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對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同時督促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冒名頂替者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維護其合法權益。
(9)山東兩起頂替上大學結果公布擴展閱讀
【事件經過】
苟晶,女,山東濟寧人,被冒名頂替上學事件當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績為551分,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其本人未填報志願,選擇在原就讀高中復讀。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東省教育廳進行了實名舉報,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其中1997年頂替者竟然還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該班主任曾給苟晶寫過懺悔書。
2020年7月3日,根據調查情況,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