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醫科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與印製要求
『壹』 大連醫科大學在職博士畢業要求
根據《大連醫科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
第十九條課程學習與要求
(一)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
(二)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深入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能熟練地運用一門外國語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並能撰寫專業文章和具有良好的學術交流能力;第二外國語要求有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的初步能力。
(四)博士學位課程考試,可按上述要求結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
第二十條學位論文要求
(一)博士學位論文應能表明作者已在本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並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了創造性的成果。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論文應緊密結合臨床實際,由臨床研究論文和文獻綜述兩部分組成。
(二)論文的主要論點、結論和建議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
(三)學位論文應由作者獨立完成;與他人合作的課題,只能將自己獨立完成的部分寫入學位論文。
(四)學位論文撰寫要求見《大連醫科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書寫規范》。
申請學位要求:
根據《大連醫科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
第二十二條申請博士學位前,申請人的學術成果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有以學位論文為主要內容的論著在指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含接收),具體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學類學術學位
申請人在本學科領域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高水平英文論文1篇;或在本學科領域CSCD來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2篇。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申請人在本學科領域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英文論文1篇;或在本學科領域CSCD來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公開發表較高水平學術論文2篇。
3.「人文醫學」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申請人在CSSCI/四大文摘/SSCI刊物上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1篇;或在本學科領域CSCD來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2篇。
上述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須以博士學位論文為主要內容,且「大連醫科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學位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排名第1),導師為通訊作者。
(二)作為發明人,申請並獲得授權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須與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研究方向相符,學位申請人和導師為主要發明人);
(三)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獲得在大連醫科大學登記備案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項(須與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研究方向相符,不可多人共用同一成果申請博士學位),且成果轉化金額達到50萬元及以上;
(四)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有特殊、重大貢獻者(須經學校相關委員會認定);
(五)推行導師推薦制度。博士研究生在申請博士學位前尚未達到前述要求,如導師認為該博士生學位論文已經達到博士學位學術標准,導師可推薦其參加學校組織的博士學位論文公開答辯,公開答辯工作的組織和要求,參照答辯當年學校制定的有關博士研究生公開答辯工作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申請博士學位年限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須在學籍最長年限即6年內,滿足「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允許畢業與申請學位;
(二)博士研究生如在入學後第6年,仍未滿足「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如學位論文評議通過,允許申請答辯,答辯通過,准予畢業,但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以上內容參考大連大連醫科大學-大連醫科大學醫科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