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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的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3-10 00:41:47

Ⅰ 天津大學2023級emba招生簡章


天津大學2023級emba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網根據天津大學官網發布的《天津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整理了天津大學2023年E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僅供各位參考。
項目使命
致力於培養具有遠見卓識、高度執行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商界領袖。
堅守實事求是的校訓、傳承嚴謹治學的校風、堅持矢志創新的追求,基於學部多學科融合的學科優勢,助力學員實現「實踐者向思想者的轉變;感性向理性的轉變」,面向企業創業創新和持續發展培養具有遠見卓識、高度執行力和社會責任感的高端管理人才。
項目聲譽
2002年,天津大學成為首批經教育部批准開設EMBA項目的高校之一。
2013年,天津大學成為首個MBA、EMBA和MPA三個項目同時通過AMBA國際認證的院校。
2015年,通過了中國高質量MBA教育認證(CAMEA)。
2017年,項目所在「管理與經濟學科領域」進入天津大學「雙一流」建設學科領域。
2018年,在教育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天津大學MBA/EMBA項目獲評A(全國前2%~7%)。
年,天津大學MBA、EMBA和MPA三個項目再次通過AMBA國際認證,獲五年最高認證期限。
項目發展歷程
天津大學EMBA項目創建於2002年,是我國首批開展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教育的高校之一。天津大學EMBA教育注重將余含最前沿的管理理念與中國特色的管理環境相結合,注重培養既懂技術又精通經濟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才,不斷強化「天大EMBA」在製造業與工程建設領域的影響力,並積極向金融服務業等第三產業擴展,現已形成「製造與服務運營管理、金融工程與金融管理、國際工程管理、大數據與商務智能」等多個特色領域的EMBA教育體系構架。
校友資源
天津大學EMBA項目從2002年到2022年共培養學豎跡笑員2000餘人,學員分布在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在行業分布、崗位職務分布上呈現出多樣化、高層次的特點。各級學員秉承天津大學「實事求是」的校訓,踏實工作,不斷奮進,為促進行業發展、地區發展積極貢獻著力量。
2012年1月8日,天津大學EMBA同學會正式成立。同學會成立大會的主題「思源、融匯、精進、傳承」,濃縮了天津大學EMBA的發展歷程,也昭示著天津大學EMBA的校友工作向更高的台階邁進。同學會是連接校友之間以及校友與學校之間的紐帶,通過舉辦移動課堂、學術沙龍、各類聯誼活動,同學會為校友們拓展視野、分享經驗、加深友誼、擴大商機、共謀職業發展搭建了平台。
師資力量
天津大學EMBA項目依託管理與經濟學部雄厚的師資團隊,現共有教師180人,其中教授(含講席教授8人,英才教授13人)55人,副教授(含副研究員5人,英才副教授6人)101人,講師(含師資博士後2人)24人。教師中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人,教育部新(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入選者4人,天津市教學名師獎獲得者3人,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1人,天津市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入選者1人,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天津市優秀教學團隊3個。著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赫伯特·西蒙教授曾被聘為名譽教授;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天津大學博士生導師李榮融教授曾受聘為管理與經濟學部名譽主任。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女士受聘為天津大學工商管理學科兼職教授。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董事長金曉劍為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兼職教授。此外,學部還聘請了30餘名國內外名牌大學、大型企業、政府機構的著名專家、學者為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
特色領域
天津大學EMBA項目除綜合管理領域的教學優勢以外,在以下領域具有鮮明的特色優勢。
製造與服務運營管理
國際質量科學院院士領導的國際領先的質量管理與工程團隊提供質量管理、精益六西格瑪管理等課程;
國際頂級學術刊物JOM/POM等副州團主編、Elsevier中國高被引學者領導的國際知名的運營與供應鏈管理創新團隊,提供製造與服務企業戰略管理和運營與供應鏈管理的相關課程和實踐經驗;
提供分享經濟、智慧製造與商務智能等前沿領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和相關課程,分享創新實踐;
面向製造與服務類企業培養高層管理人才。
國際工程管理
參與頂層設計的國家政協委員領導的、參與數十項大型國內外工程項目並提供組織設計與合同安排咨詢,在業界有權威影響力的優秀專家團隊提供項目管理、國際工程合同管理、國際PPP/BOT投資項目管理、大型工程項目組織設計等方面的課程;
分享參與」一帶一路「國家倡議的實踐的管理創新經驗;
提出並建立了完整的工程-運營的理念與管理體系;
面向國際工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培養高層管理人才。
金融工程
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國際合作項目負責人、教育部教指委副主任、多個國際頂級學術刊物執行主編和編委領導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教育部「創新團隊」授課;
在金融工程、計算實驗金融、金融大數據分析、創業與中小企業融資、行為金融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學術與實戰研究成果;
與國際貨幣市場同步的實驗條件。
大數據與商務智能
由國內外多個頂級學術刊物編委領導的國際領先的大數據與商務智能專家團隊授課;
提供數字化平台運營與治理、信息安全服務管理、平台經濟與共享經濟、大數據與商務智能、數據挖掘與機器學習等領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分享實踐知識。
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9月1日以前畢業);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8年9月1日以前畢業);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21年9月1日以前畢業);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申請參加提前面試的學員須有6年以上工作經驗。
報考方式及時間
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需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照相。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
現場信息確認時間:具體時間請報考時關注各報考點安排,逾期不再補辦。
考試科目
入學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包括: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含數學、邏輯、寫作三個部分)+英語。
復試包括:社會發展與時事政治筆試、綜合素質測試、英語聽說水平測試。
學制、學費與上課方式
1.EMBA學制為二年;
2.2023級學費兩年總共26.8萬(13.4萬/年);
3.在職不脫產上課,每月集中授課一次,每次4天(周四至周日);
4.上課地點:天津、深圳。
報考流程

Ⅱ 天津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天津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全面、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對於以第一類條件報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還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高考滿分的75%。考生高考成績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我校提供的成績為准。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及范圍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計劃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招收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肅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我校招生專業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
2.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重點投放優勢基礎學科相關專業。考生須選擇1個專業志願,且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報名截止後,網站報名信息均不予退回處理。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招生專業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應用物理學
物理和化學
#
應用化學
物理和化學
#
#
生物科學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工程力學
物理
(1)標記「#」的專業表示不招收患有相關色覺異常(俗稱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確定入圍校考考生名單:7月26日前
校考時間:8月4日前,具體時間安排屆時參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錄取時間: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強基計劃報名、入圍、校考、錄取等相關工作,我校將調整工作安排並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四、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錄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0年志願表》(以下簡稱為《志願表》):考生在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完成志願填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志願表。請下載後列印,並按要求在《志願表》最後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將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材料2:對於第二類考生,還須按要求上傳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掃描件。
注意事項:
(1)所有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可通過「非破格」和「破格」兩種方式申請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第一類考生須通過「非破格」方式申請,第二類考生須通過「破格」方式申請。對於第二類考生,若後續經我校審核不符合「破格」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的條件時,自動轉為第一類考生,且所報專業不變,考生無需重復填寫專業志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高考選考科目。如因高考選考科目填寫錯誤而影響入圍校考和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收考生紙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jpg、png;
(4)考生報名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後補報;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志願」前務必仔細檢查材料完整性。一經確認,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允許修改;
(6)若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責任由考生自負。
(7)我校強基計劃招生不收取報名費。
(8)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
(二)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第一類考生,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據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若部分招生專業入圍名額未滿,則從暫未入圍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相關專業入圍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
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組織審核並確定考生是否符合該類報名條件。若考生符合該類報名條件,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破格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是否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三)高校考核
入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考核以及後續錄取的資格。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按我校規定參加面試和體質測試,具體測試安排詳見准考證。考生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後,我校將按照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對考生開展錄退工作。未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者視為放棄後續錄取的資格。
1.面試:依據不同專業培養特色分別制定測試方案,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作為面試考核參考資料。綜合素質檔案以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我校提供為准。
3.體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指數(BMI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准。
註:考生需提前自行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涵蓋來校測試全部時段(未購買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將考生高考成績、校考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將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部分專業未錄取滿額,則從暫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同省份第一類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在上述錄取過程中,對於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績、單科成績(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額滿為止。對於江蘇省考生,當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則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按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六、培養方案
天津大學秉承「興學強國」建校使命,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致力於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養模式
面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天津大學將在「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有效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推理、解決基礎科學問題,並將基礎研究轉化應用於實踐、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實施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實現本碩博縱向跨層次選課、橫向跨學科選課,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2.其他激勵機制
(1)按照天津大學優異生培養政策進行培養和管理,在保研比例、獎學金評選等方面予以傾斜;
(2)除國家和學校的獎學/助學金外,將設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額外獎勵/鼓勵強基班中的優秀學生;
(3)設立強基班學生科研見習基金,支持學生開展科學研究;
(4)設立專項經費支持和資助學生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進行訪問學習。
七、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對於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八、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天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天津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十、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關政策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准。
十一、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
郵編:300354
招生咨詢電話:022-27405486
傳真: 022-274018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cn/
天津大學紀委(監察室)電話:022-27405537,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學招生辦
2020年5月

Ⅲ 天津工業大學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


關於天津工業大學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天津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學校計劃
天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重點大學,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開中國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天津大學素以「實事求是」的校訓、「嚴謹治學」的校風和「愛國奉獻」的傳統享譽海內外,是首批入選「211工程」、「985工程」和「2011計劃」的重點建設大學,同時也是首批「111計劃」和「卓越大學聯盟」成員以及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建設大學。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天津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計劃招生人數:400人
三、培養方式
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其中全日制只招收IMBA班。
四、學制與學費
學制一般為2年。全日制學費8.8萬元,非全日制學費14.8萬元。2022年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
五、面試要求
全日制IMBA班不設提前面試,IMBA班為正常批全英文面試;
非全日制設有提前批面試和正常批面試,提前批乎困面試辦法詳見天津大學MBA中心官方網站公布的《天津大學MBA招生提前批面試辦法》
六、獎學金計劃
1、提前批面試成績獎勵計劃
報考非全日制達到申請資質的考生,可申請提前批面試,提前批面試通過後,當年統考成績達到國家A線且時事政治考核合格,可獲得擬錄取資格。
提前批面試成績排名優秀,且當年報考了天津大學MBA項目的考生,如當年統考成績未能達到國家A線,則其提前批面試通過資格可保留至第二年(即2022年的提前批面試成績可保留至2023年錄取歲猜念時有效)。
2、獎學金計劃
天津大學MBA項目鼓勵MBA學生刻苦學習,積極向上,全面發展,不斷增強創新和實踐能力,開拓國際視野,提高綜合素質。MBA項目從2022年秋季開始進一步加大獎學金力度,將向入學成績優秀的考生提供豐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向學業及綜合表現優兆跡秀的在校生提供覆蓋面廣、種類多樣的在校生獎學金。
七、招生咨詢
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

Ⅳ 2020年天津大學會計專碩(MPAcc)招生簡章

學校簡介


天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重點大學,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所大學,是首批16所國家重點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及“雙一流”首批重點建設的大學。天津大學素以“實事求是”的校訓、“嚴謹治學”的校風和“愛國奉獻”的傳統享譽海內外。


天津大學從1978年開始設立管理學科,1984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管理學院,是國校中早創立管理學院的院校之一。2009年,學校率先在管理和經濟學科群試行學部制改革,重組原有院、所機構,形成了新的管理與經濟學部。學部涵蓋管理學門類的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三個一級學科,經濟學門類的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及工學門類的系統工程二級學科等;在第四輪國學科評估中,管理科學與工程進入A類學科,入選教育部“雙一流”建設學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為B+;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博士後流動站以及31個碩士點。學部擁有的多學科資源優勢以及眾多優秀的會計學科師資隊伍,為會計碩士(MPAcc)項目提供了強大的專業支撐。



項目概況


1.項目使命


致力於培養掌握堅實的會計學理論和財務專業知識,具備財務資源優化配置、數據分析和財務決策支持能力的層次會計專業人才。


2.培養目標


天津大學會計碩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MPAcc)依託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的學科交叉與融合的創新平台,立足中國企業的會計實踐,致力於培養政治素質過硬,具備社會責任感和團隊協作精神,掌握扎實的會計、財務相關專業理論,融合經濟金融、工程管理等跨學科知識,系統掌握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數據分析處理技術,具有批判性思維、創新意識和國際化視野,培養深諳中國企業現實問題並提供相應解決方案的素質、復合型、應用型、國際化的會計人才。


3.項目特色


我校MPAcc項目具有鮮明的會計、管理學科綜合交叉的特色,依託管理與經濟學部優勢顯著的教育部“雙一流”一級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下的金融工程、信息管理與工程管理等二級學科,在“大數據+會計”背景下,結合當前會計大數據分析的市場需求與未來行業發展趨勢,形成了基於大數據分析的公司財務、金融市場與工程管理等三個特色培養方向:


(1)會計與公司財務:系統學習會計、財務、審計、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熟練掌握大數據分析與財務決策方法,培養精通會計理論與企業管理實踐,具有較強地解決企業復雜會計問題與投融資決策等實際問題能力的素質、復合型、應用型會計人才。


(2)會計與金融市場:系統學習會計、財務、審計、金融理論與資本市場,熟練掌握大數據分析等技術工具,培養熟知金融機構的商業管理模式與業務流程,具有較強解決金融市場中的復雜會計問題和投資決策等實際問題能力的素質、復合型、應用型會計人才。


(3)會計與工程管理:系統學習會計、財務、審計、工程管理理論與方法,熟練掌握項目風險管理與財務決策技術,培養熟知國際工程管理領域商業模式與業務流程,具有較強地解決工程管理領域復雜會計問題能力的素質、復合型、國際型會計人才。


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或以上學歷的應屆、歷屆畢業生(截止到入學前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報名方式及重要時間節點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


網上報名: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需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照相。


報考專業代碼:125300會計碩士


2.報考地點選擇


參加國統一考試的天津考生報名時報考點須選擇“天津大學”;外地考生報名時就近選擇當地報考點。


碩士入學考試報考點選擇—《關於往屆生在津參加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報名資格的通知》


2020年在津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的往屆生(招生單位有特殊要求須在本校參加考試的除外)須提供本市戶籍證明(常住戶口、藍印戶口、居住證)或本市工作證明。


3.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10月10日至31日。


現場信息確認時間:具體時間請關注各報考點安排,逾期不再補辦。


考試科目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初試:管理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


①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② 204英語二(滿分100分)。


復試:


①專業綜合課筆試


②綜合素質面試


③時事政治論文


具體復試安排請關注後續公布的復試辦法。


考試時間


初試:12月底(以准考證為准)


復試:第二年3月至4月進行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另行通知)


培養方式與學費標准


1.培養方式:日制和非日制(擬),學制一般為2年。


2.學費標准:日制:2.4萬元/學年(擬)


非日制:3.5萬元/學年(擬)


註:終以天津市教委、發改委、學校等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為准。


學位授予


MPAcc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完成碩士論文並論文答辯,經學位委員會審核後,取得天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會計碩士學位證書。


報名注意事項


1. 凡報考天津大學MPAcc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並到所在報考點進行現場照相、確認網報信息,不經確認信息者網上報名無效。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2. 考生在網上報名填報“報考單位”時,天津考生報名時報考點須選擇“天津大學”;外地考生報名時就近選擇當地報考點;以上信息一經確認提交,將不允許修改,考生應慎重選擇。其他信息可輸入報名號和碼登陸網報系統進行修改。考生入校後才能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


3. 考生可憑網報的用戶名和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4.報考流程


網上報名:每年10月中下旬,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逾期不予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每年11月中旬,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並繳費、照相。具體時間及安排請關注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列印准考證:每年12月中旬,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國聯考:每年12月底(以准考證時間為准),考試科目: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4英語二。


成績查詢:次年2月末,考生可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聯考成績。


公布進入復試名單:次年3月中旬,詳見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網站。


時事政治考試:次年3月下旬,以遞交論文的形式進行考核。論文要求詳見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網站。


復試:次年3月末,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天津大學自主劃線的考生,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和復試,具體要求請關注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網站。


公布擬錄取名單:次年4月,天津大學根據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評估,擇優給予擬錄取資格,並在管理與經濟學部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次年5-6月,寄送錄取通知書


以上就是2020年天津大學會計專碩(MPAcc)招生簡章有關內容,2021年招生簡章雖然還沒有出來,但是每年除了人數上的差異,其他沒有太大的區別,除非有政策的變化,更多院校考研招生簡章,歡迎大家持續關注。

Ⅳ 天津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天津大學,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家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

學校地址:

衛津路校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

北洋園校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35號。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天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天津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並監督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銜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門,負責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進展,向招生委員會通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決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組;

(七)受權組織學校本科生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組織實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生的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十)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並接受檢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八條 經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學校按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機動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

第九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數量和調檔分數線。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狀況和預留計劃情況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經天津大學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標准以相應招生類別認定政策為准。

第十二條 高考錄取時,按各省級招辦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非屬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檔。投檔成績相同時,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也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語文、英語。

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投檔成績達到天津大學在江蘇省提檔分數線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三門原始成績加附加分的總分(滿分為480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的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排序。對於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較高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於內蒙古考生,我校採取“分數清”的原則錄取,即分數優先,將進檔考生按實際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別排隊,然後依次逐個安排專業,專業之間沒有級差。

第十五條 考生體檢方面,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 我校保送生、國防生、藝術類學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職教師資班、第二學士學位、港澳台僑生、高職等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天津大學高職(專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為走讀生,學制3年,錄取原則同本章程第三章,畢業後頒發天津大學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我校學費標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另外,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

第二十條 各專業校區安排:

建築學、城鄉規劃、環境設計、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方向)、工業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電子商務、物流工程、金融學、葯學、生物科學、海洋科學類等專業(類)的學生安排在衛津路校區。

測控技術與儀器、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子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固體電子與微電子)、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通信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等專業的學生大一、大二年級安排在北洋園校區,大三、大四年級安排在衛津路校區。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天南大合辦)專業的學生大一、大二年級安排在 南開大學 津南校區,大三、大四年級安排在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學生大一、大二年級安排在 南開大學 八里台校區,大三、大四年級安排在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

其他專業的學生均安排在北洋園校區。

各專業新生入學後,在培養階段的校區安排,以學校最新規定為准。

第二十一條 《天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及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請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學校網址:http://www.tju.e.cn

招辦網址:http://zs.tju.e.cn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27405486

傳真電話:022-27401800

監督電話:022-27403794

高職招生咨詢電話:022-27406900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原則上均以當省(區、市)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准。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 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願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

Ⅵ 2022年天津大學招生章程

天津大學是國內第一所公辦全日制本科現代大學,是直屬於教育部綜合性、研究型國家重點大學,同時是「雙一流」建設高校,是國內非常好亮螞的大學,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該校志願,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天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參照《天津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中文名稱為天津大學,簡稱天大;英文名稱為Tianjin University,縮寫為TJU,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家重點大學,是「雙一流」建設高校。

我校法定地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設有衛津路校區、北洋園校區和濱海工業研究院校區。

第三條頒發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天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我校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機構,就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方案、錄取原則等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及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向招生委員會通報招生工作進展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七)組織我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負責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十)啟渣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我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原則

第九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條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敬旁埋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經我校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其優惠政策以相應招生類別認定政策為准。

第十二條我校安排專業的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之間不設級差」。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分相同時,專業志願順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當考生志願順序也相同時,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也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我校各招生大類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外語教學均以英語為主,不限男女性別比例。

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我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按照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對於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學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要求,其餘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對於內蒙古考生,我校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方式錄取。

第十五條考生體檢方面,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我校保送生、藝術類學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生等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經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第十八條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依照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我校本科各專業每位學生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專業學費12000元/年;動畫專業學費15000元/年;軟體工程前兩年學費5800元/年,後兩年學費14000元/年;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學四年期間),7500歐元/年(在法國一年期間);其餘專業學費為5200~6200元/年。依照津發改價費〔2008〕134號文件和津發改價費〔2015〕997號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學生住宿費為1200元/年。收費標准詳見我校在各省(區、市)公布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則我校執行新規定。

第十九條各專業新生報到和培養階段的校區安排,以我校最新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天津大學本科生管理規定》及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請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學校網址:

招辦網址: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60316985;022-27405486

傳真電話:022-27401800

對於招生期間違規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二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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