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Ⅰ 青島科技大學專升本
根據《青島科技大學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章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市場營銷六個專業進行招生。
1、專升本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的文件精神執行。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將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給予取消入學資格處理。錄取新生中有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教育廳。
3、專升本專業錄取規則,依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6號)規定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過程性考核合格的投檔考生中,依據考生專升本考試成績,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過程性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學校執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的政策規定。
5、男女生比例不限。
Ⅱ 2021青島科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青島科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青島科技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Ⅲ 青島科技大學的代碼
10426
青島科技大學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青島科技大專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屬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全稱:青島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10426
第四條 學校地址:嶗山校區: 青島市松嶺路69號 郵政編碼:266061
四方校區: 青島市鄭州路53號 郵政編碼:266042
高密校區: 高密市杏壇西街1號 郵政編碼: 26150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有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隸屬山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