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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財經大學廣東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3-21 14:46:48

Ⅰ 2023年廣東財經大學MBA招生簡章


2023年廣東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網根據廣東財經大學官網發布的《廣東財經大學2023年工商畝森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整理了廣東財經大學2023年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一、學校簡介
廣東財經大學始建於1983年,原名廣東財經學院,1985年改名為廣東商學院,2013年6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現名。學校毗鄰廣州國際會展中心,是華南地區重要的經、管、法人才培養基地、科學研究基地和社會服務基地。學校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已建成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經、管、法、文、理、工、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並具有一定特色和優勢的學科體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連續多年進入全國高校前20%優勢學科行列。畢業生總體就業率穩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研究生就業率連續3年在99%以上,榮獲《迅唯畝中國高校畢業生薪酬排行榜》百強學校。創建「海外實踐教學平台」德國基地、義大利基地、紐西蘭基地和坦尚尼亞基地,成為「一帶一路」高校聯盟成員院校和教育部「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項目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基地。獲批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課程建設試點單位,2021年我校被教育部獲批為應用經濟學博士學位授權點。
二、學院概況
廣東財經大學MBA學院是獨立建制的教學與科研單位,成立於2009年,與粵商學院合署辦公。承擔工商管理碩士(MBA)、國際MBA、中德聯合培養的數字化管理碩士和粵商高級人才培訓(EDP)等任務。2010年開始招收MBA,至今已畢業千餘名研究生,2018年開始招收國際MBA學生,2016年開始招收中德數字化管理碩士。
MBA學院立足於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建設,服務於「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堅持「培育粵商精英、貢獻管理智慧、弘揚粵商文化」的辦學使命,秉承「精商通法,敦行致遠」的辦學理念,深入貫徹「價值融合、科教融合、商法融合、產教融合」的戰略路徑,致力於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富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粵商精英。學院通過粵商領袖大講堂、粵商企業調研、企業模擬綜合實習、學生比賽活動、創新創業實踐和粵商案例開發等實踐環節,強調企業家精神和應對環境變化的綜合能力,重點突出領導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同時強調在貼近本土粵商企業管理實踐的基礎上,培養MBA研究生的全球視野、跨文化溝通與跨文化管理能力,提升解決復雜問題的信息收集、組織協調、領導控制、計劃執行、環境適應以及科學決策等綜合能力。
三、專業特色
財經優勢,學科互通粵商學院與我校金融碩士、會計碩士、保險碩士、稅務碩士等共同創立財經類專業碩士課程共享平台,每學期均有優質課程互通互選,學分互認,滿足個性化教育需求。
紮根廣東,商法融合立足粵港澳大灣區,深耕珠三角,依託粵商文化研究中心,發揮粵商研究專長,走產學研合作發展之路。同時充分發揮經管法三大主體學科優勢,依託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省級重點學科,積極探索「商法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服務廣東地區發展建設。
名師引領,多元協同實施「MBA名師工程」,舉全校之力整合全校最優質的師資,聘請國內外知名院校的「EMBA/MBA」博士生導師以及國內一流企業如美的、格力、南粵基金、歐派等領袖或高管為學生授課。設立校友企業導師,實行「雙導師制」,保證學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提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聚焦實踐,產教融合創立廣東省首個MBA創業園,鼓勵學生創業創投項目進駐創業園;與廣州南粵基金集團開展創投行業高層次人才聯合培養,為學生案例開發、實踐實習、企業調研、就業提供實踐平台;以賽代練,組織並資助MBA學生參加各類國家級、省級、校級大賽,如創業大賽、案例大賽、企業競爭模擬大賽等,提升學生商業素養及實戰能力。
中外合作,國際視野我院與金磚五國院校、紐西蘭、歐美等國內外、境內外高校建立學生交流學習平台,為學生提供豐富的交流學習機會。我院與德國歐福大學實施國際雙碩士培養計劃,聯合培養模式為1+1.5+0.5(第1、2、6學山配期在廣東財經大學學習,第3、4、5學期在國外大學學習),按時獲得雙方學位後可申請獲得外方學費60%的獎學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僅限全日制學生)。
五、報考條件
1.大學專科畢業滿五年及以上者(含2018年8月31日前畢業的考生);
2.大學本科畢業滿三年及以上者(含8月31日前畢業的考生);
3.碩士研究生畢業滿兩年及以上者(含2021年8月31日前畢業的考生)。
六、學費與獎學金
非全日制三年學費168,000元(不含教材費),每年繳費56,000元;
全日制兩年學費56,000(不含教材及住宿費),每年繳費28,000元。
學院另設有學業獎學金、優秀成果獎、優秀研究生幹部、十佳畢業生等各類獎學金政策,重點獎勵在讀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為班級及社團組織建設建言獻力、積極參與各類賽事並取得優秀成績的個人和團隊。
七、報考流程
1.網上報名
2022年10月-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確認
2022年11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確認。
3.全國聯考
時間:2022年12月。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和英語二。聯考科目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范圍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制的考試大綱。
4.成績查詢:2023年2月底或3月初-考生可從我校招生考試處網站查詢。
5.復試:2023年3月下旬或4月初組織復試。復試流程及內容以當年復試通知為准。
6.擬錄取查詢:2023年4月底-考生登錄我校招生考試處網站查詢擬錄取結果。
7.錄取通知:2023年7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須知等相關材料。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須知等相關材料。
8.新生入學:2023年9月初-新生按通知時間准時報到。
※註:以上流程僅供參考,具體以教育部、廣東財經大學招生考試處的最新政策和日期為准。
八、檔案及人事關系管理
1.定向:定向生檔案及人事關系屬於原單位,戶口不調入學校,畢業後無需派遣,入學時需與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否則取消錄取資格。註:所有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須為定向生。
2.非定向:非定向生檔案及人事關系必須調入學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戶口可選擇調入學校,畢業可申請就業報到證。
九、地址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廣東財經大學北3研究生樓803室

Ⅱ 廣東財經大學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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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院校
專業組
專業

學科門類
專業名稱
專業基礎課
(省統考)
專業綜合課
收費標准(元/學年)
教學地點
備注
學費
住宿費
普通批
專業組01
001
管理學
行政管理
管理學
行政管理學
(省統考)
5050
1200-1600
廣州校區
1.公共管理學院
2.前置專業要求見附表
普通批
專業組04
002
管理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管理學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
(校考)
5050
1200-1600
廣州校區
1.公共管理學院
2.前置專業要求見附表
普通批
專業組02
003
理學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高等數學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校考)
5710
1200-1600
廣州校區
1.文化旅遊與地理學院
2.不招單色識別不全者
3.前置專業要求見附表
建檔
立卡批
專業組
03
006
管理學
行政管理
管理學
行政管理學
(省統考)
5050
1200-1600
廣州校區
1.公共管理學院
2.前置專業要求見附表
說明:1.退役士兵(含榮立三等功(含)以上獎勵免試入讀)考生相關報考要求另行通知;
2.學費為每學年平均學費,按學分制標准收取,住宿費入學後按實際入住宿舍標准收取;
3.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准;
4.廣州校區地址: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
附表:廣東財經大學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前置專科專業要求
說明:1.考生專科就讀專業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須與下表所列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僅部分相同或相似者均不能報考;
2.考生專科專業名稱與下表所列一致,但帶有培養方向[例:×××專業(××方向)]的可以報考。
本科專業名稱
允許報考的專科專業名稱
行政管理
現代農業經濟管理、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環境管理與評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城鄉規劃、智慧城市管理技術、村鎮建設與管理、水政水資源管理、治河與航道工程技術、智能水務管理、財稅大數據應用、政府采購管理、金融服務與管理、保險實務、大數據與審計、統計與大數據分析、市場調查與統計分析、統計與會計核算、工商企業管理、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社會工作、社區管理與服務、公共關系、民政服務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務管理、行政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陵園服務與管理、現代文秘
房地產開發
與管理
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國土空間規劃與測繪、國土測繪與規劃、無人機測繪技術、建築材料工程技術、新型建築材料技術、建築裝飾材料技術、建築設計、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風景園林設計、建築室內設計、建築動畫技術、建築動畫與模型製作、城鄉規劃、智慧城市管理技術、城市信息化管理、村鎮建設與管理、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建築經濟管理、建築經濟信息化管理、建設工程監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房地產智能檢測與估價、現代物業管理、房地產檢測與估價、物業管理、財稅大數據應用、財政、稅務、資產評估與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金融服務與管理、財富管理、國際金融、農村金融、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審計、會計信息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審計、市場調查與統計分析、工商企業管理、連鎖經營與管理、商務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移動商務、網路營銷與直播電商、農村電子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酒店管理、民宿管理與運營、智慧景區開發與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文化創意與策劃、文化產業經營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告納與管理、融媒體技術與運營、網路直播與運營、傳播與策鄭返劃、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社會工作、社區管理與服務、公共關系、公益慈善事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務管理、行政管理、質量管理與認證、知識產權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社區康復、現代文秘
自然地理與
資源環境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寶玉石鑒定與加工技術、寶玉石鑒定與營銷、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測繪工程技術、測繪地理信息技術、城市檢測與工程技術、城市水凈化技術、城鄉規劃、城鎮規劃、城鎮建設、村鎮建設與管理、大地測量與衛星定位技術、導航與位置服務、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信息技術、地理教育、地理信息系統與地圖制圖技術、地球化學勘查技術、空間數字建模與應用技術、地質調查與礦產普查、地質信息技術、地質災害調查與防治、地質災害與防治技術、非金屬礦產地質與勘查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測量與監理、工程地質勘查、觀光農業、國土空間規劃與測繪、國土資源管理、國土資源調查、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國土資源信息技術、環境地質工程、環境地質工程技術、環境工程技術、環境管理與評價、環境監測與減排技術、環境監測技術、環境監測與評價、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金屬礦產地質與勘查技術、礦產地質勘查、煤田地質勘查、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森林生態旅遊與康養、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水環境監測與保護、水凈化與安全技術、水文地質與勘查技術、水文與工程地質、水文與水資源、水文與水資源技術、休閑農業經營與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利用、鈾礦地質與勘查技術、珠寶鑒定與營銷、資源環境與城市管理、水利工程、水政水資源管理、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治河與航道工程技術、農業水利技術、農業水利工程技術、城市水利、河務工程與管理、房地產智能檢測與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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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廣州財經大學2021錄取分數線多少廣東財經大學地址

廣東財經大學坐落於千年商都、海上絲綢之路的東方起源地——廣州,是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廣東乃至華南地區財經政法人才培養高地,廣東省「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計劃建設高校,廣東省依法治校示範校。

2021年,學校共有9個藝術類專業在廣東省招生,錄取人數550人,其中動畫(佛山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佛山校區)和環境設計三個專業的錄取人數都達到了百人。

藝術類招生專業中,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兩個專業錄取時是按投檔綜合分排序,其他專業均按投檔總分排序,由高到低錄取;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分數統計情況,詳見下表。

在廣東省普通本科批,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招生有46個歷史類專業和63個物理類專業,其中包含11個歷史類、15個物理類(佛山校區全學段)專業。

歷史類招生專業中,法學專業錄取人數最多(164人),其次是市場營銷專業(100人);歷史類錄取最高分582分(法學)、最低分547分,最低分位次20079。

物理類招生專業中,法學專業錄取人數也是最多的(236人),其次是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155人);物理類錄取最高分608分(法學)、最低分550分,最低分位次69006。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廣東財經大學

Ⅳ 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2621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華商路一號;郵政編碼:51130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董事長、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確定,我校本科在第二批B線錄取。外省按生源省(區、市)規定批次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在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投檔比例為105%。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先按“專業志願優先”,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即先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願”的方法錄取,即對未被第一志願錄取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專業志願,若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後續專業志願。

高考總分相同時,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我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等美術類專業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術科成績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我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等美術類專業不招色盲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准:本科每生每年美術類專業19300元,會計學、財務管理18500元,其它專業173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300—1700元(帶空調)。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學校每年評選“優秀生”,並設一、二、三等獎學金;校內為貧困生設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完成學業。此外,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上國內外大學碩士研究生並取得入學資格的,其獎勵范圍和額度為:(一)考上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確認的科研院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給予人民幣8000元的獎勵;(二)取得國外大學(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及港、澳、台地區碩士研究生入學通知書的,給予人民幣6000元的獎勵;(三)考上省屬大學或科研院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給予人民幣5000元的獎勵。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信訪組

聯系人:呂書勉

監督電話:8266626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2666666

傳真:020—82668666

學校網址:http://www.gdhsc.e.cn

招生網址:http://zsb.gdhsc.e.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於3月20日由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委託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

Ⅳ 廣東財經大學對高考英語有沒限制

廣東財經大學招生簡章規定:

第二十二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的要求。

英語加試:有英語口試的省(市、自治區),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金融學、英語、日語及其他對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有特別要求的專業須加試英語口試,成績要求C級(含C級)以上;其他無英語口試的省(市、自治區),不作要求。

學業水平等級要求:在廣東省,報考學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學校美術類、音樂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其他省份(市、自治區)有相關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區)政策執行,無相關政策的不作要求。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填報。

Ⅵ 2018年廣東財經大學招生規則是什麼

擁有先進的教學條件和實踐條件。圖書及資料庫資源豐富,擁有國家級「廣東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實驗教學中心」1個,省級「電子商務市場應用技術重點實驗室」1個,並擁有「廣州市現代物流與電子商務協同創新中心、廣東納稅服務研究中心等校內實訓平台。建立了35個實習基地,聘請了40位實踐導師,與8個大型企業集團簽訂了合作培養協議,具有充足的社會實踐條件。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戰略思維和市場意識,具備優良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人文素養和外語能力,具有良好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具有深厚會計、財務、審計專業理論功底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

高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理論與實務、高級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高級審計理論與實務、財務報表分析、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管理審計與管理咨詢、跨國公司財務管理、業績評價與激勵機制、稅務會計投資學、國際金融、企業並購等。

報名信息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考2018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9月

網上正式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31日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

請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具體以研招網公布時間為准),逾期不再補辦,具體安排請詳見各報名點通知。考生參加現場確認時須出身份證件和學歷證件,憑網上報名號到網報時選擇的報名點交費照相,確認網上報名有效。

微信公眾號:MBA研究社 最有趣的泛MBA職場社交平台

Ⅶ 廣東財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財經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9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廣州校區: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廣州國際會展中心旁);郵政編碼:510320

佛山三水校區:佛山市三水區雲東海街道學海中路1號;郵政編碼:528100

第六條 學校主要採取「2+2」的學習模式,即第一、二學年在佛山三水校區學習,第三、四學年在廣州校區學習;部分專業四年在廣州校區或佛山三水校區學習。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東財經大學,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批次在廣東省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以各生源省(區、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六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生源省(區、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已投檔至本校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二十三條 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出檔後,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實行「專業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無排位分的省份,普通高考總分相同時,按照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原則單列,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及美術統考專業成績均需達到學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美術類專業錄取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投檔至本校的廣東省生源考生,按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至本校的廣東省外生源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40%+美術術科統考成績×60%,綜合分相同時,按照美術術科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二十五條 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有相應專業統考(聯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及術科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學校在生源所在省前述兩專業錄取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投檔至本校的考生,廣東省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總分(排位分)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總分(排位分)相同時,術科統考(聯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廣東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考生投檔綜合分的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40%+術科統考(聯考)成績×60%,綜合分相同時,按照術科統考(聯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在無相應專業統考(聯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學校在生源所在省前述兩專業錄取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取得本校專業校考合格證前提下,投檔至本校的考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總分(排位分)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專業校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40%+專業校考成績×60%,綜合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校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依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及本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廣東財經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二十七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以本校國標代碼10592進行招生的中外人才培養實驗班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考生,不接受無專業志願考生調劑錄取。

第二十八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校在進行選考科目改革的省(市)招生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免試生、華僑港澳台學生聯招、定向生、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班的錄取,按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三十二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四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六條 本校學費收費標准按《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准執行。 住宿費標准按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核準的標准執行。

本校按學分制收取學費,學生在正常修學年限內完成學業時,年平均學費標准為:文科類專業學費 50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學費 57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住宿費1000-1600元/生·學年。

第三十七條 中外聯合培養項目及中外人才培養實驗班收費包含學費、專業培訓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根據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執行。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八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學校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具體辦法依據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學校招生考試處

聯系地址: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

郵政編碼:510320

咨詢電話:020-84096844

傳 真:020-840960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fe.e.cn

招生網址:http://zsb.gfe.e.cn

第四十一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並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部門:學校紀委、監察處

監督電話:020-84096824

傳 真:020-8409682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東財經大學授權廣東財經大學招生考試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准。

Ⅷ 請問廣東財經大學法學考研的參考書目是哪些書謝謝了!

廣東財經大學(廣東商學院)法學理論專業2014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招生年份:2014

本院系招生人數:70

法學理論專業招生人數:未公布

專業代碼:030101

研究方向

考試科目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參考書目、參考教材

法理學
西方法哲學
法社會學
更多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2)▲英語一(100分)(3)法學綜合一[含法理學、憲法、刑法(總論)、刑事訴訟法](150分)
(4)法學綜合二[含民法(總論)、經濟法(總論)、國際公法、民事訴訟法](150分)
更多考試科目信息

復試科目:F508-西方法律思想史(100分)

復試主要內容包括: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試大綱概述:
本科目考試范圍為:古希臘羅馬的法律思想、中世紀西方法理思想、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西方法律思想、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西方法律思想和當代西方法律思想。考試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學生對西方法律思想發展脈絡把握程度; ②考察學生對西方法學主要流派的基本理論的把握程度; ③考察學生的法學理論功底。

更多復試科目參考書信息

《法學綜合一》考試大綱概述:
本科目考試范圍為:法理學、憲法、刑法(總論)、刑事訴訟法等基本理論。等基本理論。考試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學生對上述相關法學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學生運用相關理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③考察學生的法學知識結構和學術功底。

《法學綜合二》考試大綱概述:
本科目考試范圍為:民法(總論)、經濟法(總論)、國際公法、民事訴訟法等基本理論。考察內容包括:①考察學生對上述法學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 ②考察學生運用理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③考察學生法學知識結構和學術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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