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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醫科大學招生辦電話

發布時間: 2024-03-23 06:00:30

Ⅰ 2022年南京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南京醫科大學是一所創辦於1934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學,共有7個學科門類、19個學院,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醫科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醫科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明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以下簡稱「學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312;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101號。

第四條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首批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醫學院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學校創辦於1934年,是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覆蓋醫、理、工、管、法、教、文等7個學科門類。現有19個學院,擁有附屬醫院、區域醫療中心、教學醫院、附屬疾控中心等豐富的臨床和公共衛生教學資源。

第五條 學校主要面向江蘇及江蘇以外的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醫科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激念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七條 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由紀委監察部門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高早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學校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分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考生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科要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作為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願的重要參考。

第十六條 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考生按《南京醫科大學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參照國家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語種,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共同承擔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補、勤、免」為一體的完善的獎助學保障體系,目前已設有各類校級獎助學金24項,各類院級獎助學金15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助學金或勤工助學補助,思想品質好、政治素質高、學習成績優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助)學金,獎學金標准為5000-20000元/生,助學金標准為6000-12000元/生,具體按南京醫科大學新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項目及標准。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101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1166

本科生招生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9191 025-86868661

招生傳真:025-86869191

電子信箱:zhaoban@

微信公眾號:南京醫科大學招生

招生監督電話:025-86869060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Ⅱ 有誰知道南京醫科大學招生辦的電話

本科生招生:電話:86863443 86862670
康達學院招生:電話:86864012 86864022
研究生招生:電話:86862689

我校官網「招生就業專」下拉菜單里有對應屬招生網頁,可以自己看看

Ⅲ 2012江蘇高考招生簡章:南京醫科大學(外省)

高校代碼:10312(國標代碼)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性質:江-蘇省屬重點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五台校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政編碼:210029

江-寧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天元東路818號郵政編碼:21116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以下簡稱我校)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我校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並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我校創辦於1934年,時名江-蘇省立醫政學院,是國內較早開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學府之一,1981年被批准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創辦70多年來,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醫療服務等方如攜面做出了卓越貢獻,成為一所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水平上乘的集醫、葯、衛、護、管為一體的江-蘇省重點高校。

第五凱雀條我校設有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四臨床醫學院、鼓樓臨床醫學院、無錫臨床醫學院、青島臨床醫學院、上海十院臨床醫學院、葯學院、護理學院、醫政學院、外國語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及繼續教育學院等17個學院和1個盯橡早獨立學院——康達學院。擁有24所附屬醫院和40多所教學醫院。

第六條我校設有兩個校區(五台校區和江寧校區)。五台校區位於南京市鼓樓區五台山南麓,佔地120畝,是臨床教學和研究中心。江寧校區位於南京市江寧區大學城,佔地面積1470畝,是教學和科研中心。學校圖書館有紙質文獻85萬余冊、電子文獻78萬余種、中外文期刊6000餘種,是江蘇省醫學圖書中心館和高校文獻保障系統醫學文獻中心。

第七條我校擁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現有48個博士學位授權點,7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校現已建成5門精品課程、2門雙語教學示範課程、5個特色專業、13門省級精品課程、5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學校現有2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9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004年,國家教育部對我校本科和七年制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全面質量評估,結果均為「優秀」。學校現有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部級重點實驗室、1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承擔了多項國家「863」、「973」項目,獲得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數量快速增長。2011年度獲得207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全國獨立設置醫學院校和全省所有高校中均排名第4;發表SCI論文555多篇,再創歷史新高。學校在心血管疾病的基礎與臨床、生殖醫學、再生醫學、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腫瘤學、神經科學、新葯研發等領域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第八條近幾年來,我校學生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均顯著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7年保持在95%以上。在2010年舉辦的「第一屆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中,榮獲冠軍稱號。近年來學校先後被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新聞出版總署聯合授予「全民閱讀活動先進單位」,江蘇省委及有關部委廳局授予「江蘇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集體」、「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文明學校」、「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九條我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我校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不正之風。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我校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招生咨詢網(http://zs.njmu.e.cn)或校園網(http://www.njmu.e.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准,2012年我校面向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新疆、西藏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53人,詳細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並計入總分。

第十五條我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我校根據「專業清」原-則,按考生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六條對專業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七年制專業的天津、浙江-、福建、安徽考生,如未達該專業錄取線,不影響所填報四、五年制專業的正常錄取。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我校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七年制部分新生第一學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就讀。

第十九條我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目前共設有各類獎助學金近40項,學生獲獎、助學金人次超過60%。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為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獎勵標准為5000-20000元/生,具體細則按照《南京醫科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准,學費普通類本科學生每生每年4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學生進入碩士培養階段後,享受碩士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南京醫科大學頒發本科(或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學士(或碩士)學位。七年制優秀學生,經-選拔可直接升入博士研究生培養階段學習。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njmu.e.cn

2、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3443,86862670,86862667

3、通信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郵編:210029

4、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康達學院是我校設置的獨立學院,其招生簡章詳見《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12年招生簡章》,康達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4012,86862100。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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