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大學2016年招生簡章
A. 專科考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
專科考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必須是畢業後兩年。
《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招生簡章》:
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公告欄」)要求。
4、報考085239項目管理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成教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註:(1)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書面同意。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名額為10人,我校只接收非漢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B. 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的錄取成績的標準是什麼
報考少年班的學生,條件要求必須為熱愛科學、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版素權質突出,須達到高中文化程度。招生方案中強調,「凡年齡或學籍不符條件者不予報考;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將取消報考及錄取資格。」
有意報考少年班的學生,可登錄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下載列印申請表。考生可將填妥的申請表、高中階段成績單、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寄至中國科大少年班。
中國科大將對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並繳費成功後,考生將拿到「少年班准考證」,憑借這張准考證可以在當地高考報名時間內辦理2016年高考報名手續。
(2)中國科技大學2016年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少年班招收尚未完成常規中學教育,但成績優異的青少年接受大學教育。它的出現有一定的歷史偶然,但是我國教育史上的一大創新,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教育實踐。
少年班創建伊始,中國科大就致力於探索培養這些特殊大學生的方式,最初幾屆少年班學生的優異表現,堅定了中國科大繼續辦好少年班的決心。在2008年少年班創辦30周年之際,中國科大將原少年班管委會(系級建制)升格為少年班學院。
C. 地方大學畢業生想報考國防科技大學研究生
可以的,地方院校畢業的本科生可以報考,報考條件是:
根據《國防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原文,部分)
二、報考條件
(一)軍人碩士研究生
招生對象包括軍隊在職幹部、軍隊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國防生、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
生。有關報考條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優良,遵紀守法,有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思想基礎,
畢業時服從分配。
2、身體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於1.60米,女不低於1.58米;
(2)兩眼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陰性,心臟、肝功能正常,無任何傳染病。
3、不同類別的報考對象要分別滿足以下條件:
(1)軍隊在職幹部:已獲得大學本科學歷,任職崗位、年限及報考專業等符合總部規定,
經所在部隊軍級單位政治部審批報總政治部備案,持師級單位幹部部門介紹信報名。
(2)軍隊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國防生:培養目標應為非指揮幹部,報考專業符合總部規
D. 西藏戶口,內地讀書,能報考中科大嗎
沒有任何問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包括西藏自治區;如果是少數民族,還有照顧政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章程(2016年)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16年度招生計劃為186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根據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調閱考生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錄取時,可根據報考的生源質量等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2. 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在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理綜、語文、外語。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考分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且服從專業調劑,方能錄取。
4.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除國防生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5.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創新試點班」)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我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招收、培養國防生。為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收、培養定向生。招生錄取辦法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6. 體檢標准除國防生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7.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A,報考自主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創新試點班」)、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
8.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詳情訪問中國科技大學本科教育http://www.teach.ustc.e.cn/
E. 藝術考級好消息!高校藝術特長生須備考級證書!
一年一度的藝術考級不僅是對學生和老師學習教學的成果檢驗,更是一個自我展示的平台,是孩子每一步成長的印記!
現在國家和各重點大學為豐富提高學校學生整體素質,越來越重視孩子藝術素質的培養, 擁有高級別考級證書的孩子會在以後沖刺的起跑線上佔領有力地勢!
一:復旦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在我校計劃招收的項目中具有突出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專項,對於所報專項,報名條件如下,擇優入圍:
若為考級項目(聲樂、舞蹈、民樂、弦樂、管樂),所報專項須具有相應藝術特長項目最高等級證書,表演級或演奏級優先;若非考級項目(話劇表演),所報專項須在高中階段具備至少兩年的舞台表演經驗。
二: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中國政法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簽約人數不超過40人。報名考生須已經參加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統一水平測試並已獲得業余考級最高級證書(舞蹈除外),報名時未參加測試或已參加測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
舞蹈類考生要求獲得中國舞蹈家協會10級、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考級普及型教材10級、北京舞蹈學院民族民間舞9級、中國歌劇舞劇院少兒舞蹈考級10級(包含青年考級)及以上等級,男生身高4325px以上,女生身高4075px以上。
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為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舞蹈家協會及中國歌劇舞劇院。
三: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具體招收類別為管樂類、弦樂類、民樂類、聲樂類、舞蹈類、戲劇類等。
報名條件及要求:
器樂類: 考生必須接受過系統的專業訓練,具備一定的視奏能力,能獨奏一定難度的作品(八級及以上)。
聲樂類: 接受過系統的聲樂訓練,能熟練視唱五線譜或簡譜,具備個人獨唱能力。
舞蹈類: 接受過系統的舞蹈訓練,具備個人獨舞能力。
報名材料: 需提供與特長項目一致的業余考級證書復印件
舞蹈類: 招收民族民間舞、芭蕾舞、古典舞、現代舞(不包括體育舞蹈、街舞)考生。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
四: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北京師范大學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25人。
聲樂類: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中學期間具有合唱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舞蹈類:具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具備獨舞能力,中學期間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器樂類:管樂、民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中學期間具備連續兩年及以上樂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五:北京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聲樂類: 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參加過大型演出;
舞蹈類: 具有獨舞能力,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
器樂類: 管樂、民樂、弦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要求參加樂團排練演出2年以上。
六: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器樂類考生要求取得業餘九級以上等級證書或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聲樂類考生要求具有獨舞、獨唱能力,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女生身高不低於1.60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70米。
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7年暫時未找到,但可以參見2016年招生簡章,2016年招生計劃20人左右。
器樂類: 具有較高的演奏水平,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樂團演奏經歷。
舞蹈類 :協調性好,學習能力強,受過五年以上系統的舞蹈訓練,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備良好的藝術表現力和即興創作能力;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或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
戲曲類-京劇: 要求接受過五年以上的曲藝專業訓練,舞台表演經驗豐富,有扎實基本功。
報考條件: 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一般應達到業余考級的最高級;沒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應當有參加省市級比賽或表演的經歷。
八:南開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具有器樂、聲樂藝術特長生。
報名條件: 各類社會考級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九: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有: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長號、圓號等。
報名條件: 須獲得所報項目藝術考級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具有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具備獨奏能力。
十: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專業:
具有樂器特長,獲得社會業余考級最高級;
具有聲樂特長(美聲特長),獲得美聲唱法成人考級五級(中級)及以上或隨團參加國家級比賽獲省級比賽二等獎、地市級比賽一等獎及以上。
下面給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藝術特長生?千萬別分不清楚哦~
2016年教育部頒發相關通知,全國53所高校率先響應藝術特長生加分政策,也就是說不管我們是否想從事藝術行業,或者只是作為興趣還好,這門藝術將成為你進入頂尖學府的橋梁,那麼什麼樣的人符合藝術特長生的標准呢?
「
藝術特長生
新定義
」
按照教育部說法,普通高校為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經批准後每年可以錄取一些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又有藝術專長的考生。藝術特長生,就是那些有著某種藝術特長,但是報考普通專業的學生。例如,一個學古箏的人,報考了音樂類專業,這個是藝考生;而一個學古箏的孩子,報考了計算機專業,那他就是藝術特長生。
「
特長生加分政策
具體內容
」
按照新通知,53所高校的藝術特長生仍然可以招生,但「藝術特長生」的叫法不再,變成了53所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收特長生。
一是招生人數控制在本校總招生數的1%以內(學校本科招8000人,特長生就80人以內)。
二是合格的藝術特長生人數不得超過招生人數的2倍(特長生招80人,合格人數在160人以內。
「
藝術特長生
享受政策
」
一般藝術特長生可以在一本線上、學校投檔線下20分進行錄取,打比方,某大學一本投檔線是620分,省招辦劃定的一本線是590分,那麼藝術特長生最少要考到600分就可以錄取。
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以放寬到一本線,也就是說590也可以被這個大學錄取。
只要有藝術特長就可以去報名,某些省沒有組織統一考試,考生都是直接到有招生的學校去報名和考試。
藝術生同時拿到藝術特長生資格,報藝術專業將不予加分,相當於普通藝考生。但如果某一批次報了這個學校的普通類專業,可以加分。
「
藝術特長生加分高校
目前推出
」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從最初的只做興趣愛好的培養到高考加分橋梁、加分政策的出台,讓還在矛盾是否讓孩子繼續學舞的家長多了一份堅持,未來也給學生多了一份選擇。
F. 中國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招文科生嗎
中國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是招文科生的,但是相對比率相當少。在國防科技大學2016年黑龍江省普通高中畢業生招收計劃也只有一個文科專業、四個名額(可能是必較多的一個省市了)。
G.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16有機化學考研招生對英語四級有沒有要求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16有機化學考研招生對英語四級沒有要求的。
特整理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望有所幫助。
2016年預計招收各類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約1700人(含全日制專業學位約720人,及少數民族計劃等),實際招生規模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准。各專業預計招生數包含統考、推免以及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等,錄取時學校將根據實際下達計劃和生源情況作適量調整。
一、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1、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考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符合(一)中各項的要求。
(三)推免生接收辦法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
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我校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選好報考點(即現場確認和初試地點,擬在我校參加初試者應選我校為報考點,代碼為3754),按規定填報並保存好生成的報考號(可列印網報表格自行檢查)。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場確認:2015年11月12日前,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未經現場確認的網上報考信息無效。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考生須准確填報考試科目名稱及代碼、本人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如聯系辦法變更時,請及時告知研招辦,以便寄送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3、研究方向和導師在復試錄取時雙向選擇統籌確定。
4、專升本考生應在備注信息中註明專科學校及專業等信息。
四、考試與錄取
1、下載《准考證》: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初試日期和時間: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地點見《准考證》。
3、初試科目:為四門(高等教育學、體育教育訓練學、會計碩士及MBA除外),即政治、外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政治、外語滿分100分,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滿分150分;考試方式為筆試(外語聽力及口語在復試中測試,下同)。
高等教育學、體育教育訓練學初試科目為三門,即政治、外語、專業基礎綜合;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政治、外語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考試方式為筆試。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初試科目為兩門,即外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外語滿分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考試方式為筆試。
101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國家統考科目,其他科目為我校自命題科目。
4、復試:我校根據教育部要求制定復試辦法並確定復試名單,專業課筆試在復試中進行;會計碩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組織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專業基礎課(工商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復試地點在我校。
5、體檢:在復試階段由我校組織進行。
6、錄取: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綜合審查,擇優錄取。
五、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
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詳見《2016年招收攻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附後)。
六、學制及有關事宜
1、基本學制:2或3年(詳見招生簡章各學科專業目錄中備注)。
2、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錄取前向錄取學院提交申請表。
H. 2016年西安科技電子大學在湖南招生簡章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我校的辦學宗旨,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701,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國家「2011計劃」認定高校。學校建有南、北兩個校區,北校區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郵編710071;南校區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西灃路興隆段266號,郵編710126。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組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成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監督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是咨詢及監督機構,負責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及有效監督,成員由學校負責人、主管招生工作負責人以及教務、紀檢、招生等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制定學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
5.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考慮各省高考報名人數情況,兼顧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及各省生源質量,綜合分析、確定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科學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部分省份進檔服從專業調劑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四章 招生類型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採用投檔成績調取考生檔案,在已調檔的考生中,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考生如排序後未能按其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則投檔成績降2分後按其填報的第二專業志願排序;如仍未被錄取,則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報的後續專業志願排序。如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安排其他未滿額專業;如仍未能錄取或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對於分數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確定專業。
對於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要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選測AB以上,必測4C以上,技術科目合格。採用投檔分調取考生檔案,考生進檔後採用「先分數(即投檔分)後等級」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若投檔分相同,則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還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對於非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中採用前述原則確定專業。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國防生除外)。
第十五條 報考英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
第十六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招收國防生,招生對象為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至當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經政審、體檢、面試合格後,按軍隊院校招生條件和標准,在提前批次擇優錄取。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即計算為工作時間,並享受由軍隊支付的國防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5000元。畢業後,由部隊統一分配,享受軍隊現役軍官待遇。國防生可報考軍隊院校(單位)或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及與軍隊建立依託培養關系的地方高校的碩士研究生。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所在省份藝術類相關專業統考(聯考),並取得合格證,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對於陝西省考生,按照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對於陝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其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不得超過3門。在實施過程中,如果有與教育部、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為准。
第二十條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自主招生試點院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相關政策以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相關招生簡章為准。
第二十一條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高校,相關政策以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我校制訂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實施辦法為准。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數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條 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法國南特大學綜合理工學院合作舉辦,錄取學生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後,擇優錄取。在校學習期間,法國教師來華授課,學生達到我校授位條件後可獲得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頒發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凡滿足法方入學標準的學生還可獲得在法國綜合理工集團攻讀工程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資格。
第二十四條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英國赫瑞瓦特大學合作舉辦。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所在省(市、區)同批次錄取控制線,且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外語單科成績≥100分,150分制),擇優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注冊後同時具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和英國赫瑞瓦特大學學籍。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50%的專業核心課程由英方教師講授。本專業學制四年,採用「3+1」的培養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學業(前三年在國內、第四年在英國)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將被授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通信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工學學士學位證書、英國赫瑞瓦特大學通信工程專業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b.xidian.e.cn查詢。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陝西省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如果相關主管部門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過各種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組織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 我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29-88202335;傳真:029-8820423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cn。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9-81891725。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國家「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認定高校之一。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除港、澳、台地區外的各省(區、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主選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數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專業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報3個專業,且不能相同。此專業列表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全部專業,最終各省招生專業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表1 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列表
序號 學院 專業名稱 科類
1 通信工程學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電子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電子工程學院 智能科學與技術 理科
4 計算機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5 機電工程學院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理科
6 機電工程學院 測控技術與儀器 理科
7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電子科學與技術 理科
8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科
9 經濟與管理學院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理科
10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科
11 微電子學院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理科
12 先進材料與納米科技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13 網路與信息安全學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選拔對象
1. 所在中學必須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確定;
2. 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並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3. 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郵寄資料】(請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並由所在中學統一郵寄):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
2. 學生學籍證明、在讀證明、戶口本復印件(戶籍首頁、學生姓名頁)、身份證復印件;
3. 高中階段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4. 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學審核蓋章,申請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郵寄截止時間:2016年4月25日(以郵戳日期為准)。郵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71。
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快遞寄發)。
五、選拔程序
1. 我校通過審核考生申請材料直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後來校復試。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學業水平、學科特長及社會實踐等綜合素質表現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及教育部備案,待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對、補充、確認考生的相關高考報名信息後,由陽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合格考生人數比例,分專業確定在各省(市、區)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六、錄取辦法
1. 我校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需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
2. 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具體志願填報時間、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准,錯誤的志願填報方式將不能享受錄取優惠政策。
3. 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省級招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達到其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則分配專業。
七、監督機制
1. 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參與並監督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於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29-81891725。
3. 對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存在違規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分別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中學的,視情節輕重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並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9-88204236; 029-8820226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cn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准。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教育部政策執行。該工作未委託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