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山大學招生簡章
① 中山大學自主招生
可以的。
中山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關於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落實中山大學「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標,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一條 選拔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科技發明、文學創作、研究實踐、才能稟賦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並取得標志性成果(須提供發明專利、公開發表論文、著作等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聯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
第二條 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按人文學科類(50名)、社會科學類(40名)、經濟管理類(65名)、理科基礎類(65名)、信息科學類(45名)、工程技術類(40名)、資源環境類(40名)、醫葯類(40名)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自主招生(詳見附件)。
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填報1-2個學科大類。
第三條 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冊並登錄,按網上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列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後掃描上傳申請表,確認報考志願。
二、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項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相關作品及證明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條 選拔程序
一、初審
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初審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按志願優先的原則擬定考核大類。具體名單於4月下旬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獲得資格的學生須於5月22日15:00前通過報名平台確認考試,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
二、考核
分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經濟管理類、理科基礎類、信息科學類、工程技術類、資源環境類、醫葯類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考核,主要考查學生在相關學科大類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同時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組進行,由不少於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具體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
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南校園(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
三、入選資格學生名單確定和公示
各學科大類按考核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學生名單,並進行公示。
第五條 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所填專業志願須在已認定學科大類中填報。根據入選資格學生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學科大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一、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以上,在已認定學科大類的前兩個專業志願中安排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5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5分執行。
二、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一本控制線,在已認定的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執行。
三、考核中超過80%的專家認定為「優秀」的入選學生,高考成績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並在該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線」按省級招辦(考試院)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招生領導機構為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三、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學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平台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學校網站、信函、電話、現場進行舉報。
四、中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於2017年3月6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錫昌堂一樓
拓展資料: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2003年,中國教育部開始推行自主招生,結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時間招考的歷史。
2014年11月,根據國務院考試招生改革整體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試應將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或將仍允許安排筆試環節。
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談。
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筆試考試不得超過兩門,考核過程全程錄像,以防作弊。
參考資料: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自主招生
② 2014年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你好!這類信息直接上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查看~
現在2014年的招生簡章沒出,就先參考2013年吧,參考書目的話一般變動不大,很可能是沒有變化。
以下是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http://graate.sysu.e.cn/zsw/2012/
我幫你查了環境工程:
初試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論
(2)201英語一
(3)302數學二
(4)879環境學導論
復試科目:
F3802環境工程學或F3803環境科學綜合
至於參考書目在上面的網址里也有:
879環境學導論 《環境學導論》(第三版),何強等編,清華大學出版社;戴樹桂主編,《環境化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F3802環境工程學 A. 蔣展鵬編,《環境工程學》,高等教育出版社;戴樹桂主編,《環境化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F3803環境科學綜合 《地學基礎》 陳靜生、汪晉三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生態學》(第二版),楊持 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環境化學》(第二版,戴樹桂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③ 中山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高考頻道訊 中山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已經發布,以下信息由高考頻道為您精心提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教育部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招收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藝術特長突出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各招收中沒簡項目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三條 招收項目及報名方式
(一)招收類別及條件要求
1、管弦樂類:圓號★,巴松★,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擊樂,小號,長號,大號,雙簧管,單簧管,長笛,小提琴
2、民樂類:高胡★,琵琶★,民族打擊樂★
3、舞蹈類: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國際標准舞★
4、聲樂類:美聲★,民族★,男低音★
報考以上項目的考生須具有三年以上的表演經歷。
每位考生只能選報一個項目,不得兼報。
(二)報名方式
1、學生登錄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 http://wsbm.sysu.e.cn )(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及填報專業志願(招生專業詳見附件)(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1日-24日)
2、報名材料:《中山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個人陳述(手寫,500字以上)、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表(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等級證書或獲獎證書(高中階段,市級或以上)。
上述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製,並按順序裝訂成冊,並於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專遞寄達中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大鍾樓 郵編:510275)。請務必在快遞封面註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還。
第四條 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後將於2013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通知,請考生登錄網上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列印測試通知書。
(二)測試分為文化課測試和專業測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綜合卷,含語文、數學、英語,總分150分,120分鍾。
專業測試採取“現場錄制考生音像、另行組織專家匿名評審”的方式。
測試內容:
1、管弦樂類:1)音階、琶音各一首,中國樂曲一首,外國樂曲一首。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演奏整首樂曲或樂曲片段。2)五線譜視奏。
2、民樂類:1)音階、琶音各一首,中國樂曲一首。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演奏整首樂曲或樂曲片段。2)五線譜視奏。
3、舞蹈察此類:1)劇目表演,考生須自備演出服裝表演賣褲學習劇目5分鍾;2)基本功展示,考生須表演跳、轉、翻等基本功技巧及軟開度、控制能力等技術組合;3)模仿測試:考生須現場模仿老師4-6個八拍的舞蹈動作。
4、聲樂類:1)自備歌曲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國歌曲可以中文演唱),考生可以自選其中的一首進行演唱。評委可根據情況要求考生演唱整首歌曲或歌曲片段,演唱限時5分鍾。2)五線譜或簡譜視唱。
④ 英語沒過六級可以考研中山大學醫學院嗎
1、英語沒過六級可以考研中山大學醫學院。
2、學校官網查看或者網路搜索《中山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即可了解報考條件。
3、如果是推免生則有要求(具體見: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辦法
),如果沒過就不能報考。但如果是統招生則沒有這方面的報考要求。
⑤ 中山大學2014年體育特長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招收項目及測試標准
田徑、游泳、排球、擊劍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三條 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2年9月1日(含腔梁)之後出生):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學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者不得報考。
排球項目不招收曾在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履行注冊或參加競技系列賽事(含沙排,下同)的運動員,競技系列賽事包括但不僅限於甲A聯賽、大獎賽、錦標賽、青年比賽、U21(男子)比賽、U20(女子)比賽等;入學前以中學學校為全稱隊名參賽者除外;入學時年齡不超過20周歲(含),入學後未參加過上述比賽的運動員除外。
第四條 報名方式
(一)登錄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http://wsbm.sysu.e.cn/)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1日—24日
(二)報名材料
1、《中山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並貼上一寸彩照(加蓋公章);
2、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近三年競賽獲獎證書、運動會秩序冊和成績冊的復印件;
3、以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報名者,還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所有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製並按順序裝訂,於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專遞寄達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大鍾樓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510275)。請務必在快遞封面註明「高水平運動員報名材料」。圓圓頌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還。
第五條 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核
所有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並寄送報名材料。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小組對學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學生可於2013年12月31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獲得測試資格者列印准考證。
(二)體育專項測試
報到時間: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
報到地點:中山大學教育學院體育教育系一樓辦公室(南校區英東體育館西側)
測試時間:2014年1月11日—12日
學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橘鄭、運動員等級證書、近三年競賽獲獎證書(或成績證明)、運動會秩序冊、成績冊等所需材料原件,辦理報到手續,並繳納報名費200元/人。
(三)公示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文化與運動成績證明、綜合表現和各項目對不同位置、不同分項的急需程度等情況確定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候選資格名單。
候選資格名單須經學生所在省級招辦確認,並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第六條 錄取政策
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願,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專業志願必須在我校投放在學生所在省的相關科類和專業內填報,在高考錄取中分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申請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的學生:
1、需具有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
2、單獨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准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考試大綱(試行)》);
3、通過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人數不超過當年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學生:
1、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實際高考成績上加30分進行專業錄取;
2、高考成績未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但是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
3、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專業,該部分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當年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第七條 相關說明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
(二)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凡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測試省份的學生,必須參加省級統一測試且測試成績合格。
(三)學生及學生所在單位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單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學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並將其考試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已被錄取進入我校學習的,我校將取消其學籍。
(四)凡我校招收的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後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運動訓練和體育比賽,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比賽者,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條例處理。
(五)醫學長學制專業、聯合培養項目招生專業不納入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范圍。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定開展高水平運動員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關於高水平運動員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則
第八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3年12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九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十條 中山大學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教育學院體育教育系電話:020-84113285
監督電話: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