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三位一體招生大學
⑴ 溫州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報名條件
溫州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以參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並取得資格為准)。
2.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其中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符合報考專業學考單科等第要求。
4.報考學前教育(師范)、教納納鎮育技術學(師范)、應用心理學(師范)、建築學、服裝設計與工程洞粗、機械類(工業工程、車輛工程)和廣告學專業要求學考成績不少於4個A和3個B,且所有科目均為C等(含)以上;
報考小學教育(師范)專業要求學考成績不少於5個A和3個B,且所有科目均為C等(含)以上。
5.往屆考生學考技術科目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中擇高計入。
6.外省學考成績經茄陵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後予以認可。
⑵ 2017年浙大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三位一體招生即高校錄取學生時,不再僅看學生的高考分數,而是綜合地看學生的高考專分數、高中會屬考成績以及高校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對考生來說,「三位一體」高考有著吸引人的優點。
首先,「三位一體」高考是提前錄取,不上線的話不影響同一批次或下一批次的錄取,上線也可以不填報,而是選擇更好的學校(專業),有利於減輕考生心理 負擔。如市二中2011屆文科班學生鄭璇,通過浙江師范大學小學教育專業的面試,高考分數609分(第一批分數線571分),最終被浙江師范大學英語實驗 班錄取。
其次,「三位一體」高考具有「分數優惠」的特點。2012年,溫州大學文科類學前教育(師范)專業通過高考直接錄取的學生僅4人,最高分為550分, 最低分為548分。吳海燕雖然只考了490分,卻因為會考成績符合要求、面試表現出色,成功入圍。市二中2012屆理科楊京京,高考文化分(總分1)為 568分,後來通過「三位一體」考入浙江中醫葯大學的中醫學(本碩連讀)。而當年該專業高考錄取分最高651分,最低630分。
⑶ 5個A能報考哪些浙江2017年三位一體招生的大學
還有看其他會考的學考等級的情況,一般三位一體不得有E,有些要求所有C以上。
就目前5A的情況地方性高校、民辦本科院校和獨立院校基本可以報考。紹興文理、湖州師范、台州學院、衢州學院、麗水學院,浙大寧波理工,浙大城院,萬里,樹人等。
其他院校如浙師大部分專業,杭師部分專業,水利水電、農林,浙江科技、浙江海洋、中國計量大學、溫州大學部分專業,寧波大學部分專業。
如果有奧林匹克和作文等全國性的獎項大部分院校都可以報考。
還有不清可以在咨詢我。
⑷ 寧波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大學之一。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寧波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並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專業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有按專業類招生,也有按專業招生,其中按專業類招生的,第一學年末根據「志願+考核」原則在大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需要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三條「三位一體」、國防生、航海類專業,均按照專業招生,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四條為了提高畢業生在全球化社會環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學校繼續招收會計學(CPA Canad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4個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中美合作精算科學與風險管理)、旅遊管理(中法合作)2個中外合作項目,新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並按專業進行招生。
第十五條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學生申請轉專業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運動訓練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招生分別按照《2017年寧波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2017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單科和身體要求
第二十二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一)學校在浙江省的錄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的`專業(類)。
(二)學校在上海市的錄取規則為:1.專業錄取:接收投檔後,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按照平行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的專業。2.專業調劑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依據考生填報的願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3.退檔處理:因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其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三)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為: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學校在江蘇省的錄取規則為: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五)學校在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為: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五條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按照分專業類或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各專業類(或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二十六條除國防生、航海類專業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條航海類專業屬於本科提前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均招收英語類考生,其中航海技術男身高不低於165cm,女身高不低於160cm,雙眼裸眼視力0.5及以上,矯正視力0.8及以上;輪機工程男女身高不低於155cm,雙眼裸眼視力0.4及以上,矯正視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條學校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外語類專業除外)。
第二十九條學校單科成績要求:英語、日語、德語、英語(師范)專業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英語(師范小學師資)、會計學(CPA Canada)、會計學(ACCA)、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外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第三十條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三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除中外合作辦學和大學專科專業仍實行學年制收費外,其他本科專業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新生第一學年按學年學費標准預交,第二學年開始按上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繳納,以此類推,畢業時清算最後一學年學費。
其中按大類招收的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大類學費標准收取,專業分流後,第二學年起按照所就讀專業的學費標准收取。
第三十三條學校有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助學政策。
第八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條寧波大學梅山海洋科教園將於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將遷入梅山海洋科教園辦學,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學生屆時將到美麗的濱海新校區學習。
第三十七條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將於2017年開始招生,聯合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寧波大學的直屬學院,合作方為法國昂熱大學,它是法國國立綜合性大學,其旅遊類、地理類專業在法國享有盛譽。聯合學院的辦學地點設立在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2017年招生專業包括旅遊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普通旅遊管理專業第一年按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後學生進入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學習。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寧波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在最新的排名數據中,寧波大學在2017全國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104 名,在2017浙江高校排名中列於第 5 名,寧波大學屬於綜合類大學,在2017綜合類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38 名,以上數據僅指在全國所有公辦的本科院校中的排名。
寧波大學介紹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成長起來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率先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了辦學歷程。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71名,各類研究生6131名,成人教育學生1925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