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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碩士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5-18 07:48:15

A. 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學術型的會計學碩士的招生簡章是什麼

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46所高校之一。學校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兩大傳統優勢學科為主,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10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會計學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擁有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政治經濟學二級學科和經濟信息管理交叉學科等北京市重點學科;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在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等一級學科項下共設有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經濟信息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管理、政府經濟與管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會計學共1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 擁有邏輯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投資學、不動產學、國際金融學、證券投資、保險學、精算學、電子商務、體育經濟與管理、媒體經濟、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藝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旅遊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4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學等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依託於我校傳統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 2010年我校在已有碩士專業中設了七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進行試點招生。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2010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340名,共有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國家計劃內非定向中包括130名左右推薦免試生)、國家計劃內定向(軍人身份考生)、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和國家計劃外委託培養四種類別。招生計劃中有統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765名(包含以上四個招生類別),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425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統招學術型部分專業下設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150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定向碩士研究生計劃單列。以上所有招生類別的指標最終以國家下達計劃為准。
全日制專業學位和招生人數分別為:法律碩士(非法學)55名、法律碩士(法學)30名、工商管理碩士(MBA)210名、公共管理碩士30名、會計碩士100名。具體招生情況詳見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定向碩士研究生,其計劃招生人數單列,並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和招生計劃請於國家統一報名前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該計劃除以上所列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和專業碩士學位(方向)外,其他各專業均進行招生。

三、學制和培養費
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學專業、證券投資專業、精算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邏輯學專業、統計學專業、數量經濟學專業、社會學專業、國防經濟專業、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國民經濟學專業、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產業經濟學專業學制為三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中國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招生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會計碩士專業、法律碩士(法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學制均為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三年;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兩年或三年,學費總額為78000元或72000元。
其他各學術型專業學制為兩年,學費均為10000元/年。
新設七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招生情況如下,學費為10000元/年。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可報考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碩士專業。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
(二)報考專業學位方向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並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2005年6月以後四級考試的須達到450分以上並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復試時提交相當於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於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時還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水平,復試時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4.報名參加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201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採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的方式, 網報時間2009年10月10日—10月14日、2009年10月16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屆時請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yz.chsi.com.cn(公網);http://yz.chsi.cn(教育網)。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現場確認和考試地點。「(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請考生按本考點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在京外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考生,須選擇所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並按照報考點的要求規定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報考點僅限「中央財經大學」。
如實正確填寫本人民族代碼及名稱。凡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和「報名點網報公告」,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將及時發布有關詳細報考信息,請考生及時查閱。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考試時間為2010年1月9日—10日。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除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考試大綱外,其他自命題考試科目和參考用書以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其中以下三個專業初試考試科目特別說明如下:
(一)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民商法學」(科目代碼:808),考試內容包含民法學和商法學。
(二)法學院國際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國際法學」(科目代碼:810),考試內容包含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
(三)文化與傳媒學院邏輯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一「邏輯學專業基礎課」考試從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高等數學兩部分中任選,每部分均為150分,考生考試時任選一部分做答即可。
復試在4月中下旬進行,一般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實行差額復試。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進行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加試不及格不予錄取。所有考生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具體說明和要求以復試前我校公布2010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為准。

七、資格審查
我校於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研招辦備存,一律不予退還。

八、錄取
我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准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並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其中外埠學生自願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定向和委託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定向或委託培養研究生及定向單位或委託培養單位簽訂相關協議。錄取考生於2010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和委託培養研究生回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特別說明
(一)精算學專業只招收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或委培研究生。該專業學生入學後將全部參加英國精算師學會的精算師考試,參加精算師考試的全部費用(含教材與報名費)自理,其他學習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報考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國防經濟學專業的軍人身份考生應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可報考國家計劃內定向類別,其他身份考生報考類別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三)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十一、參考資料:我校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等,請於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辦辦理相關事宜,但不辦理郵購業務。

十二、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三、歡迎訪問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cn)和我校主頁(http://www.cufe.e.cn)。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招生信息」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

B. 中央財經大學的研究生

你好,歡迎你咨詢我校的研究生報考,以下資料是中央財經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說明,也就是官方文件中對考試資格的要求了: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可報考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碩士專業。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要求同(3)。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
(二)報考專業學位方向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並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2005年6月以後四級考試的須達到450分以上並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復試時提交相當於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於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時還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水平,復試時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4.報名參加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關於四級的說明,報考要求里邊沒有指出,但是,據我所知,絕大部分的高校,不通過四級是拿不到畢業證的,所以,間接限制了考試資格,當然,如果你來自不考四級也給畢業證的學校,還是可以的。
只不過這種情況之前我沒見過。

希望你滿意我的回答

C. 中央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瞎擾點建設高校,中央財經大學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充分發揮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有力的智力支持,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和「中國財金黃埔」。 中央財經大學致力於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MBA項目。MBA教育中心直屬學校,依託學校雄厚的財經學科背景、寶貴的校友資源、強大的學科群優勢,設置了一系列具有中財風格和財經特色的金融、會計、管理等方面課程,致力於培養掌握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熟悉現代管理技能,善於科學分析、決策和領導,具有創新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的職業經理人和高層次管理人才。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師資,擁有一支學歷層次高、專業結構好、實踐經驗豐富、具有全球化視野的MBA教師隊伍,80%以上的MBA教師具有海外學習經歷和企業管理經驗,並在各自的領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聲望。此外,中心還聘請了眾多學術造詣精深的國內外知名學者、世界一流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士等來校講學,通過大量的案例教學,豐富的論壇、精彩的講座等多種方式,促進MBA學生提高實踐能力。
一.報考條件(一)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後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二)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三)有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歷(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同時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水平,復試時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二.招生人數總計210人,其中全日制學習磨消旦方式50人,其餘為在職學習方式。
三.入學考試(一)初試科目橋擾、考試大綱及考試時間、地點1、初試科目:綜合能力、英語,共計2門,均為全國聯考。2、考試大綱:參考《MBA聯考考試大綱》。(二)復試復試包括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復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具體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網頁招生信息欄另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五.錄取中央財經大學MBA錄取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公開。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初試成績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復試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我校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培養(一)專業方向 企業管理。(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全日制MBA:學制兩年,全日制脫產學習;在職MBA:學制三年,業余時間在職學習,周末和晚上上課。(三)學費全日制MBA:7.8萬;在職MBA:7.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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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頌棚汪網整理了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2023年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包括專業介紹、招生規模及類別、修業年限和學費、報考條件等內容,僅供各位小夥伴們參考。
一、專業介紹
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工商管理碩士),全程在廣州培養,上課地點在廣州市黃埔區悅榕路19號。專業代碼:125100。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211工程」建設和首批「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建設高校,有著「中國財經管理專家搖籃」的美譽。
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成立於9月,是由中央財經大學與廣州野仔市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合作共建,以服務廣州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及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為宗旨,以經濟管理領域理論研究、政策咨詢、高端人才培養和金融科技產業孵化為重點,「產學研」一體化的國際化、開放式創新平台。研究院立足國際前沿、聚焦產業創新、服務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需求,開展產教融合、跨學科、復合式的工商管理碩士培養。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擬招收工商管理碩士125名。招生類別和讓為定向就業。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研究方向為01金融管理、02會計與財務管理和03企業管理。
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認真核對學習方式、招生類別及其他信息,並完成確認。上述信息一經確認後,不得修改。如考生錯誤確認,影響報考和錄取的,責任自負。復試前,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劃定復試分數線。
關於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詳見教育部網站
所列《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三、修業年限和學費
工商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兩年。學費為8.4萬元/年。
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工商管理碩士不予安排住宿。
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延期畢業研究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不參加獎學金評定。延期畢業期間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工商管理碩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後,有3年及以上(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或本科結業學歷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考生學歷學位認證要求
1.教育部全面審核所有考生網上報名填報的信息,尤其是學歷(學籍)信息。學校於網報結束後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學歷(學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單,該類考生須在現場確認前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進行認證,並持認證報告進行現場確認,否則不予准考。考生務必在網報時認真核對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特別是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編號。
2.在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獲得的學位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咨詢電話:010-62677800。網址:http://www.cscse.e.cn/。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考生不得報考。
五、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核、考試
(一)研招網報名
1.報名與校驗
預報名階段預計為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報名階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兩階段報名均有效。網上報名且完成繳費方可進行報名資格確認。確認方式分為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我校確認方式將根據上級要求於確認前公布。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並列印相關證明材料。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2.報考點選擇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報名資格確認和考試地點。按照教育部要求,應屆生可選擇就讀高校所在地區或戶籍所在地區的報考點,往屆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區或工作所在地區的報考點。
(二)報名資格確認
所有統考考生均須按照個人選擇的報考點通知公告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研招網報名信息,同時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報名資格確認的,報名無效。
(三)考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1.初試
考試時間:12月下旬
考試科目:(1)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204英語二。
考試地點:初試地點由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指定。
考生可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下載留存電子版和紙質版供復試時使用)。考生憑《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限有效期限內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方式為筆試。
2.復試
復試約在次年3月-4月進行,包括筆試、面試等,實行差額復試。如受疫情影響,學校可取消或調整復試的筆試考核方式。以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的統考考生,復試時還要進行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加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上述內容均以屆時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准。
六、錄取
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考生招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思想政治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七、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協議就業。
八、特別注意事項
(一)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
(二)按上課時間分兩個班型:周末班(每周六、日全天上課)、集中班(每月4天,周四至周日)。
(三)工商管理碩士(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與學校、考生所在單位共同簽訂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協議。
(四)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應在報考前自行與所在工作單位協商報考相關事宜。如考生在報考期間因報考研究生與單位產生糾紛一律由考生自行處理,且因此導致招生單位無法按國家規定在錄取前對考生進行政審和簽訂定向協議等情況,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責任自負。

E.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全國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的辦學單位之一。為了積極推進國家公務員隊伍建設,配合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門積極創造條件,支持鼓勵廣大公務員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並在時間、費用和調研等方面給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中央財經大學面向全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教育旨在為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從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對象與條件畢業三年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三、入學考試(一)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初試考試科目為三門:英語、公共管理基礎搭扒、綜合知識(包括語文、數學、邏輯),實行全國聯考。考試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體考試地點以准考證為准)。復試階段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內容為政治理論慶枝滾及綜合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請隨時關注MPA教育網上的通知。(二)聯考譽余考試大綱《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版;《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四、培養方式培養方式:我校MPA培養為非脫產學習方式。現採用集中班和周末班兩種培養方式。
五、授課師資中央財經大學MPA師資以本校教授、博導為主,另聘請美國Houston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等各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兼職授課。
六、學制與學位授予實行學分制,學制2年。在職攻讀人員修滿培養方案規定學分,並完成學位論文答辯等規定培養環節者,我院將授予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七、培養費用:人民幣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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