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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舞蹈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6-02 09:24:18

A. 杭州師范大學舞蹈生錄取分數線

杭州師范大學2022分數線還未出來,以下是2021年各省的錄取分數線:

1、招生省份:安徽,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602

2、招生省份:雲南,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600

3、招生省份:江西,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598

4、招生省份:河南,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598

5、招生省份:重慶,考生類別:物理,最低分數線:593

6、招生省份:貴州,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585

7、招生省份:河北,考生類別:歷史,最低分數線:583

8、招生省份:遼寧,考生類別:歷史,最低分數線:582

9、招生省份:河南,考生類別:理科,最低分數線:582

10、招生省份:浙江,考生類別:綜合,最低分數線:579

11、招生省份:廣東,考生類別:歷史,最低分數線:578

12、招生省份:浙江,考生類別:綜合,最低分數線:575

13、招生省份:廣東,考生類別:物理,最低分數線:574

14、招生省份:四川,考生類別:文科,最低分數線:574

15、招生省份:湖南,考生類別:物理,最低分數線:574

B. 杭州師范的音樂教育和音樂表演可不可以兼報 如果可以的話 考試又是怎麼考的呢

如果,考試不沖突,是可以報考的。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0年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復合型的音樂、舞蹈、綜合藝術教育教師和高素質、實用型的音樂、舞蹈創作、表演、研究等的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 業
學制
計劃
專業考試方式
學費

音樂學
音樂學(師范)
4年
80名
浙江省籍的考生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考試;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7000元/學年

音樂表演
作曲、理論(音樂學)
4年
75名
9000元/學年

鋼琴
4年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演唱
4年

中國樂器演奏(主要招笙、嗩吶、柳琴、中阮、民族打擊樂等樂器演奏)
4年

管弦樂器演奏(大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大管、圓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等樂器演奏)
4年

舞蹈學
舞蹈學(師范)
4年
42名
7000元/學年

藝術教育(師范)
4年
52名
浙江省籍考生必須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統考的其中一項合格證和本校單獨組織的藝術教育專業加試合格證;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7000元/學年

註: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招辦公布為准。

三、報考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圍

我院今年只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

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蘇省、湖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山西省、陝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五、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

長沙點:

2010年2月4日—5日報名,2月6日、7日考試。

考試地點: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湖南長沙嶽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壠)

北京點:

2010年2月24日—25日報名,2月26日、27日考試。

考試地點:北京戲曲職業學院(北京豐台區馬家堡東里8號原北京戲曲學校)

濟南點:

報名地點:濟南商貿學校(濟南市歷山路10號)

2010年2月28日—3月1日報名,3月2日、3日考試。

考試地點:濟南幼兒師范學校。(濟南市天橋區堤口路91號)

沈陽點:

2010年3月6日—7日報名,3月7日、8日考試。

考試地點:沈陽音樂學院南校區

太原點:

2010年2月25—26日報名,2月27日、28日考試。

考試地點: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省太原市並州東街95號)

杭州點:

2010年3月7日—8日報名,3月8日、9日、10日考試。

考試地點: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路)

註:

1.作曲、音樂理論只在杭州設考點;其它考點不接受上述專業考生報名。

2.考生報名時需驗交以下材料和費用:

(1)省級教育考試院發給的《2010年藝術專業測試報考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證明、省級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成績合格證明(部分省市需要,詳細請參閱相關省市招生機構文件)復印件。(原件備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張,並填寫《考生報名表》;

(3)繳納考務費。為節省時間一試二試同時進行。兩試考務費一次收取。

六、專業考試

浙江籍考生報考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考試,具體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簡章》規定執行。報考我校舞蹈類的考生參加舞蹈類專業省統考(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委託我校組織)。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的浙江籍考生必須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統考的其中一項合格證,除此之外還必須參加由本校單獨組織的藝術教育專業加試。

非浙江籍考生報考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專業的部分省、市考生還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應專業的專業統考並取得合格成績,方可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省、市規定詳見各省、市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其它無此項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參加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各專業考試要求如下:所有報考演奏、演唱專業的考生必須背譜,所有音樂類考生謝絕穿演出服,化濃妝,穿高跟鞋參加專業考試。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必須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

(一)音樂學(師范)

一試:聲樂、鋼琴(或其它樂器)。考生在聲樂、鋼琴(或其他樂器)中自選一項作為主項參加一試,另一項作為副項參加一試。註:主項聲樂演唱歌曲一首;主項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主項樂器(民樂)演奏不同風格的作品一首,(管弦樂器)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二)藝術教育(師范):

一試:

1.語言表達,抽考命題(有表情的朗誦);

2.回答考評教師的問題;

3.主項考試:考生在唱歌或樂器演奏(含鍵盤樂器)、舞蹈、素描三項考試科目中可任意選擇其中一項作為主項參加一試。考試內容:

(1)唱歌或器樂演奏,任選1首中外歌(樂)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任選1個舞蹈作品表演,舞種不限;

(3)素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一幅命題素描。

二試:

副項考試:考生在主項外的二項考試科目中選擇一項作為副項參加二試,考試內容與一試要求相同。

(三)音樂表演:

1.音樂學(理論方向):

一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試: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唱段演唱。

二試:

(1)理論考卷一(聽音記譜、樂理);

(2)理論考卷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基礎知識);

(3)視唱。

2.作曲方向;

一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試: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唱段演唱。

二試:

(1)理論考卷(聽音記譜、樂理、和聲寫作);

(2)歌曲寫作;

(3)視唱。

3.鋼琴演奏方向:

一試:

(1)演奏練習曲(車尼爾OP.740以上)一首;

(2)復調作品一首;

(3)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3.美聲、民聲方向:

一試:演唱自選中外聲樂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4.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一試:自選演奏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5.管弦樂器演奏方向:

一試:

(1)弦樂器演奏方向:自選中、大型樂曲一首;

(2)管樂器演奏方向:自選中、大型樂曲一首;

(3)打擊樂演奏方向:小軍鼓練習曲一首(或其它打擊樂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6.通俗演唱方向:

一試:演唱自選中外通俗聲樂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四)舞蹈學(師范):

一試:自備作品表演(不能用組合代替),目測身高。

二試:舞蹈綜合素質:

(1) 軟、開度;(包括下腰、橫、豎叉等);

(2) 專業技巧跳、轉、翻或技巧組合;

(3) 即興表演。

註:考生必須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

七、文化考試和填報志願

(一)參加我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者,我校於4月15日前發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合格考生憑此通知單(部分省市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同專業統考並成績合格)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參加普通高校學校招生文化考試。所有專業考生,可文理兼報。高考的外語語種原則上為英語。

(二)考生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部分省市還必須具備同省專業統考成績合格通知單),按當地高校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和公布的允許填報的我校招生專業填報志願。

八、錄取原則

(一)非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錄取:

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師范)、藝術教育(師范):凡專業校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志願以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二)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規定錄取:

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按志願以浙江省音樂類聯考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舞蹈學(師范)專業:按志願以浙江省舞蹈類聯考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藝術教育(師范)專業:必須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統考的其中一項合格證和本校單獨組織的藝術教育專業加試合格證,符合以上情況的合格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按志願以浙江省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聯考成績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上述錄取辦法如與國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或省的招生政策為准。

表1:理論與聽寫部分的考試范圍

專業方向
考試科目
范圍
參考書

音樂學

(史論方向)
音樂理論

綜合卷(一)
1.樂理;

2.和聲(和聲分析:包括近關系轉調及其之前的內容);

3.聽音記譜(音程:八度之內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原位和弦;旋律: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音樂理論基礎》

李重光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理論

綜合卷(二)
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基礎知識
《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俞人豪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作曲
音樂理論

綜合卷(一)
1、樂理;

2、和聲(四部和聲寫作,自然音體系同調和聲);

3、聽音記譜(音程:八度之內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原位和弦;旋律: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音樂理論基礎》

李重光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歌曲寫作
歌曲一首(兩首歌詞選其中之一)

表2:各專業視唱練耳的考試范圍

專業方向
項目
試題范圍
備注

理論作曲
視唱
五線譜;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切分、三連音、附點、跨小節連線、變化音、增四度、減五度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二試

鋼琴

西方弦樂器
視唱
五線譜;調號在一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切分、三線音、跨小節連線、變化音、增四度、減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二試

模唱
1、和聲音程:八度以內各種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轉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3、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長度不超過2/4拍8小節。
二試

音樂學(師范)

聲樂

管樂

民樂

打擊樂
視唱
五線譜或簡譜任選;調號在一個升降號以內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三連音、增四度、減五度音程、變化音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二試

模唱
1、和聲音程:純八度之內各種自然音程;2、旋律音程(7個音之內);3、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長度不超過2/4拍8小節以內。
二試

九、各專業成績計算原則

(一)各專業計分比例如下:

1.音樂學(師范)滿分100分,主項50%,副項20%,視唱、聽音模唱30%。

2.藝術教育(師范)滿分100分,一試成績20%,主項50%,二試一門副項佔30%的比例摺合成專業考試的最後成績。

3.音樂表演(非師范)滿分100分,主項70%,視唱、聽音模唱30%。

(1)音樂理論方向:滿分100分,視唱練耳30%+基礎和聲分析30%+中西音樂史基礎30%+面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歌曲演唱)10%。

(2)作曲方向:滿分100分,視唱練耳30%+初級和聲30%+歌曲寫作30%+面試 (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民歌演唱)10%。

4.舞蹈學(師范):滿分100分,舞蹈基礎50%+舞蹈表演50%。

註:

(1)浙江省籍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計分比例統計專業成績。

(2)部分省、市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應專業的專業統考並取得合格成績,否則我校考試成績無效,請考生認真閱讀本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

(3)考生在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4)新生入學後要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文化部規定不符或有舞弊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5)學生入學後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卻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借。

(6)關於助學貸款與獎學金、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向銀行申請貸款。我校還將根據學生的經濟困難情況及表現,酌情予以資助。同時我校也設立了多項獎學金獎勵優秀學生。

(7)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凡以第一志願被我校錄取的音樂表演專業五個方向(①管弦②民樂③聲樂④鋼琴⑤流行)的考生,名次在上述五個專業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成績前3名的優秀新生酌情進行獎勵。

(8)考生專業考試成績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bkzs.hznu.e.cn)上查詢。

咨詢電話: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咨詢熱線:0571-28862931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0571-28866910

28865176

E-mail: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郵箱 [email protected]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郵箱[email protected]

C. 浙江: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學校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學校位於歷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餘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杭州市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第八條學校是一所以師范教育為傳統,文理並重、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前身可追溯到創建於1908年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學校秉承「勤慎誠恕,博雅精進」的校訓,不斷適應創新創業教育的時代指向,現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格局。

學校是全國首批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單位和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單位;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首批應用型建設示範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第九條學校擁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四大學科群,涉及哲學、文學、法學、經濟學、歷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藝術學等十一大學科門類。學校具有學士、碩士人才培養的學位授予權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有24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6個ESI排名前1%學科(化學、臨床醫學、植物與動物學、神經系統學與行為學、工程學和材料科學)。

第十條學校現有19個學院、1個公共教學單位、1所直屬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學校現有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國家特色專業5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獲教學成果獎10項。

第十一條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餘人,教職工2300餘人。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國家重點人才計劃」特聘教授7名、國家傑出青年尺茄科學基金獲得者8名、新世紀裂告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8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14名、享受國務院津貼28名、全國優秀教師3名、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條頒發證書: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學肆困明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2021級大一在學校下沙校區就讀,大二轉入校本部就讀。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招生工作組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10%之間。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無男女生錄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專業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若進檔考生總分和位次號均相同,按照「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餘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按專業組投檔的省份,專業組內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組內專業志願不設級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願不設級差。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照「錄取總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該省同分原則排序)—語數外總分—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2.藝術、體育類專業:

我校藝術、體育類(除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均採用各省藝術、體育類統考(或聯考)成績。

(1)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60%]。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師范)、休閑體育專業: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教育(師范)、休閑體育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須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特招生專項測試且成績合格。對文化、專業成績達到浙江省對體育特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依據《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體育專業特招生評分標准與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原則詳見《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

3.以上錄取原則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准。

4.學校在浙江省的「專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專升本」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5.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6.學校對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7.「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普通類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同分原則: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並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3)「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兼報我校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

8.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

(1)獲得我校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類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普通類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無效。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同分原則:對「復碩培養試點」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按高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等部分組成。

「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7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並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3)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兼報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4)進入試點項目學生在本科第七學期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升入教育碩士轉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進入教育碩士階段學習,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試點,轉入相關專業繼續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任務。

(5)擬錄取學生,參照國家公費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入學前與我校、省教育廳簽訂三方協議,實施到崗逐年返還學費,教育碩士畢業後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雙向選擇任教學校,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如有違約,參照國家公費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2021年學校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具體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的學生入校後按相關專業類培養,分流後進入錄取的專業學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關專業(類)招生計劃表。

第二十五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報到日期起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准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後結算。

新生入學時,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統一按照專業類中學費標准較低的專業收取費用,專業分流後分別按所學專業規定的學費標准執行;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按類培養招收學生的學費標准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cn

學校本科招生網: http://undergrad.hznu.e.cn

第二十九條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市餘杭塘路2318號,杭州師范大學。

招生熱線: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開通)、0571-28865193

招生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D. 杭州師范大學舞蹈系學費是多少

杭州師范大學的舞蹈學(師范)學費是7000元/學年。
杭州師范大學的當前學費范圍:4000-6000元/年(普通本科專業)
文史類普通本科專業的學費為4000-6000元/年;理工類普通本科專業的學費為4000-6000元/年。
杭州師范大學簡稱「杭師大」,位於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歷史文化名城杭州;前身是光緒三十二年創建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期間不斷發展與組建,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杭州師范學院,新世紀更名為杭州師范大學。2014年,入選卓越教師培養計劃。
截至2015年9月,該校共有教職工2220人,其中專任教師1384人、教授等高級職稱專任教師73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746人。2004年學校獲得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
截至2015年9月,該校擁有國家特色專業5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省級重點專業15個、省級優勢專業11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6個,省級教學成果獎33項。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項目4門、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建設項目1門、省級精品課程27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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