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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吉林建築大學招生

發布時間: 2024-07-05 15:15:30

『壹』 吉林建築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建築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開發區新城大街5088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建築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准

按專業類招生的學費標准:

測繪類專業學校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地質類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氣類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類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電子信息類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按專業招生的學費標准:

網路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軟體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程力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信息安全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交通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建築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

城鄉規劃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城市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公共藝術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9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書法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95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地理空間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經濟統計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測繪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地質工程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通識教育培養期間,按專業類學費標准收取,專業分流後,按分流專業學費標准收取。按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按照專業收費標准收取。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我校積極響應國家對於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按照國家《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在內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每年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學校設立了愛心助學金、築夢獎學金等資助項目。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081001H)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080601H)分別與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美國楊斯頓州立大學合作,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九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類)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提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結合各省相關文件並參考該省生源情況而定。

2.專業(類)錄取。對於進檔考生,按「分數(投檔成績)優先、參考志願、無級差」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類)志願;專業(類)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考生所報專業志願未能錄取,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3.優先順序別。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經規定了相關的排序辦法,則按照該省市的辦法執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沒有規定排序辦法,則按照我校規定的辦法執行,即對投檔成績相同的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和其他文科專業順序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其他理科專業順序比較數學、理科綜合、外語、語文,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及安排專業。

4.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給予考生分配專業時,若成績並列相同,則高考實際分數高者優先。

5.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原則除遵循以上條款外,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及填報志願要求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選測科目等級為2B以上,一門選測科目為歷史或物理,另一門選測科目不限;必測科目等級4C以上;考生進檔後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同分情況下,按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選測科目再相同,報考我校(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和我校其他文科專業順序比較語文、外語、數學;報考我校其他理科專業順序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及安排專業。

6.按專業類錄取的考生,由所在學院按學校相關文件負責分流;分流基本原則:分數優先、參考志願。分流時間、分流辦法詳情參閱大類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網站。

7.錄取到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繪畫基礎,入學後須加試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將轉入分數相同或分數相近的專業。

8.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採用招生省份統考成績,即考生需參加所在省的美術與設計類省統考並取得合格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合格後,就有資格報考我校。

報考我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從高到低錄取,若多名考生綜合分並列相同,單科比較順序依次為專業課成績、素描成績、色彩成績。

(2)我校投放招生計劃且該省組織書法省統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書法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按照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書法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方可報考我校。

考生所在省沒有組織書法省統考且我校擬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按照國家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文件精神,協商設立校考考點;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績方可報考我校。

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的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多名考生綜合分並列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再相同,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9.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辦學、120103H)、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080601H)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如果填報了其中的某一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當該專業無法錄取時,視作該生同意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10.我校在吉林、遼寧、內蒙古、新疆四省(區)招收理工類少數民族預科生,該省少數民族考生有報考資格。預科學習一年,一年後按考生成績結合考生志願重新選擇專業。

11.我校對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規定的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ju.e.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開發區新城大街5088號

郵政編碼:130118

聯系電話:0431-84566063,84566071(傳真)

註:本校網路在線咨詢答疑平台為:

教育部陽光高考院校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吉林建築大學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執行。

『貳』 長春建築學院不是三本嗎土木工程2019年在遼寧錄取分數線最低多少分

長春建築學院是二本,土木工程2019年在遼寧錄取分數線最低大概420分。

長春建築學院始建於2000年6月,原名吉林建築工程學院建築裝飾學院(即吉林建築大學獨立學院);2004年2月,經教育部確認為實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獨立學院;2011年4月,經教育部正式批准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12月,被確定為吉林省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設有建築與規劃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城建學院、電氣信息學院、交通學院、管理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學院、公共藝術學院、健康產業學院、人工智慧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國際交流學院、思政教研部、基礎教學部、體育教研部15個教學單位。

學校開設了41個行業特色鮮明的本科專業,涵蓋了工、管、文、農、藝、醫6大學科門類,形成了土建工程類、電氣信息類、管理類、藝術設計類、健康類五大主幹學科專業集群。

學校有奢嶺、高新2個校區。奢嶺校區坐落在5A級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南端;高新校區坐落在高新技術開發區火炬路1519號。校園佔地面積83.43萬m²,建築面積39.20萬m²,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317人,學校圖書館藏書115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83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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