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法學畢業論文開題報告書
㈠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怎麼寫
到了這個節點,想必題主已經寫好開題報告了吧
如果沒寫,想必已經找好指導老師了吧
如果連指導老師也沒找好,上個知乎總行吧
但題主竟然選擇了網路知道!!!?
㈡ 求一篇本科法律畢業論文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地位和作用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該規定改變了舊《刑事訴訟法》中律師只能在審判階段參與訴訟的做法,將律師介入刑事訴訟的時間提前至偵查階段。它曾被認為是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得到強化、律師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的標志。然而,從近幾年的司法實踐看,律師在偵查階段代為申訴、控告及申請取保候審權形同虛設。律師的會見難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律師會見時偵查機關派員在場嚴重妨礙著犯罪嫌疑人自由意志的表達。偵查機關侵犯律師、犯罪嫌疑人權利的事件屢屢發生,導致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數量的急劇下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狀況面臨巨大損害和危機。造成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是律師權利缺乏司法保障,控辯雙方地位嚴重失衡和偵查機關不履行義務沒有相應的制裁措施
一、 該規范缺乏對律師權利實現的司法保障機制
任何權利都是一種使他人負有義務的能力,賦予了一種對他人的強制力量。而這種強制必須以國家的司法保障為前提,沒有司法的保障就沒有權利的實現。為保障公民權的實現,現代法治對權力的行使採取了限制的辦法。因為「每一個有權力的人都趨於濫用權力,而且還趨於把權力用至極限。這是一條萬古不易的經驗。」為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不受偵查機關的侵犯,西方國家的法律規定了偵查機關對公民實施人身強制措施時應當接受司法審查的制度。在英國警察進行無司法令狀逮捕後,一般應在24小時內移交治安法院。在日本,無證逮捕或收到嫌疑人後至請求法官批准羈押的時限總計不得超過72小時。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規定不得制定取消司法裁判而剝奪人民私權及公權之法律。比利時憲法第七條規定:「人身自由應受保證。除現行犯外,任何人非有裁判官發出的命令,不受逮捕。此項命令必須於逮捕時或至少24小時內宣示。」德國、波蘭、西班牙、希臘等其憲法中亦規定被監禁者應於24小時內移交法庭審問或規定一定時日內予以釋放或改為司法監禁,並應通知之,使其答辯。另外,我國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第6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監禁、審問或處罰,人民被羈押時,得依法律以保護狀請求法院提至法庭審查其理由。」1931年《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或拘禁時,其執行逮捕或拘禁之機關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審判機關審問。本人或者其他人並得依法請求於24小時內提審。」 對偵查機關人身強制措施的司法審查,實質上是對犯罪嫌疑人答辯及律師代為申訴、控告和申請取保候審之理由能否成立的審查。只要律師的主張成立,就一定能夠得到中立的司法裁判的支持。同時,任何權利的實現都有期限性,權利實現若無期限等於沒有權利。而司法審查機制的確立為律師權利的實現提供了確定的期間(該期限為犯罪嫌疑人被採取人身強制措施至對該措施的司法審查結束),避免了律師權利實現在時限上的障礙。因此,司法審查的確立是律師權利實現的保障。
司法審查機制的確立,不僅是法治的產物,也是訴訟本身的要求。偵查機關對公民實施人身強制措施,律師對該強制措施提出異議,進行申訴、控告和申請取保候審,這實質上是一種利益爭議。有爭議就應有訴訟;有訴訟就應有超越當事人和當事人利益的司法裁決機制。這是利益平衡的要求。
我國雖以憲法修正案的形式確定了依法治國的方略。但作為普通法的刑事訴訟法並未體現法治的內容和要求。我國刑事偵查權的行使仍是偵查任意主義原則,對公民人身強制措施如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拘留的實施完全由偵查機關根據案件需要自由決定,不接受司法審查。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逮捕雖要經檢察機關批准,但這種審查屬於行政審查,而不是司法審查。司法權具有中立性特點,而檢察機關對批捕案件的審查完全是站在國家一方的角度考慮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有逮捕必要、提起公訴時控方的證據和主張能否被法院所採納,並不考慮偵查機關和犯罪嫌疑人利益的平衡。更何況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的批捕權也完全是自己決定,並不接受法官的監督。同時,我國雖將偵查作為刑事訴訟程序的一部分,但在國家和公民利益沖突發生的最初、最激烈的這一階段卻沒有司法裁決機制,這就導致了律師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權利的行使缺乏專門的受理機構,權利的實現缺乏強制性和時限性。犯罪嫌疑人、律師與偵查機關的利益難以得到平衡。而沒有利益的平衡,就沒有正義的存在;沒有正義的存在,便不可能有權利的實現。
二、 控辯雙方地位的嚴重失衡是導致律師權利無法實現的直接原因
律師權利的實現不僅要有司法機制的保障,還應有控辯雙方平等法律地位的確立,若雙方地位不平等,便無權利可言,只會導致一方對另一方的暴力。該96條不僅未依法治原則對偵查機關的權力進行限制,反而賦予了偵查機關對律師權利行使的審定權,這種讓偵查機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當當事人,又當法官的做法,違背了「任何人不得在自己案件中擔任法官,相反在自己案件中擔任法官是非法的。」 「任何人均不能作為其本人或者與其本人有任何關系或者本人有所偏私一類案件的裁判者。」「不允許任何個人同時是法官和當事人。」 等法律格言所確立的正當法律程序,導致了控辯雙方地位的嚴重失衡,律師既缺乏對行政權力的對抗,又要受行政權力的制約,這就使得律師權利的規定成為虛設。
由於控辯失衡,導致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應享有的主要權利沒有設定,已設定的權利缺乏實效。1、為追求控辯平衡,國家有偵查權,犯罪嫌疑人應有調查權,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並未賦予律師辯護人的法律地位和律師應有的調查權。2、律師在行使代理、申訴、控告和申請取保候審權時,偵查機關不是不答復,便是無端排斥律師意見,這就導致了《刑事訴訟法》執行中的四大問題之一—超期羈押(另三個問題是刑訊逼供、律師被迫害、執行過程中減刑假釋的濫用)。有的未決犯被羈押幾年,甚至十幾年。3、律師有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但律師會見難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律師在偵查中的會見權被偵查機關以種種理由推脫而無法得以實現。律師在偵查階段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情況絕不是少數。制度的缺陷導致了律師甚至律師事務所對辦理刑事案件的抵觸。犯罪嫌疑人能否得到律師幫助是衡量一國人權狀況優劣的標志。而我國偵查階段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數沒有律師的幫助,而且這個比例會愈來愈高。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派員在場,嚴重妨礙了犯罪嫌疑人自由意志的表達。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第8條明確規定:「遭逮捕、拘留或監禁的所有人應有充分的機會、時間和便利條件、毫不延遲的、在不被竊聽、不經檢查和完全保密的情況下接受律師來訪和與律師聯系、協商,這種協商可在執法人員能看的見但聽不見的范圍內進行。」該規定作為人類共有的法律文化成果,在我國卻得不到絲毫的執行。
該96條之規定導致控辯雙方地位失衡的原因和體現主要是:1、在權力和法律二者關繫上,強調權力至上。當國家和公民利益發生沖突時,尋求控辯平衡的有效手段就是通過法律限制國家權力。我們卻將法律視為實現權力的工具,而未將其界定為約束權力,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源頭。這就導致了偵查機關強制措施的實施不僅缺乏司法審查,而且缺乏對該措施嚴格的適用條件,導致偵查權的行使任意性。這種權力不受法律嚴格制約的作法,必然導致控辯地位的失衡。
2、在權力和權利發生沖突時,主張權力優先。這主要體現在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時律師不得介入;律師的代為申訴、控告和申請取保候審權只能向偵查機關提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要經偵查機關的批准和同意;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偵查機關可以派員在場;律師會見涉及國家秘密的犯罪嫌疑人,應經偵查機關批准。這很明顯已將行政權力凌駕於公民權利之上,違背了現代法治所要求的權利優先的基本原則。「在很大程度上講,正是因為法治保護私人公民以對抗行政機構侵入私域這種日益發展的趨向,所以法治才在當下具有了如此重要的意義。」權利只受法律的約束,而不應受權力的限制。
3、在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發生矛盾時,片面強調個人利益服從公共利益觀念,追求司法的最大效率。然而「一項法規如果只想為公共利益服務,卻拒絕為個人利益作任何辯護,那他也就根本不可能要求獲得法之名分。」且「最大效率意味著最多的司法暴行」因為正當法律程序保護的核心是個人和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
4、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6 條根本未將犯罪嫌疑人作為訴訟主體對待,而是作為訴訟的對象和打擊的目標。這就導致為犯罪嫌疑人服務的律師也不可能取得訴訟主體的法律地位。如果一項制度不將人作為主體對待,便無所謂人的權利。更談不上權力與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如果一個公共行政制度只注重結果,而不關注人權,那麼它就有可能導致獨裁和壓迫。」
三、該規范缺乏對偵查人員不履行義務的制裁措施
任何一個法律規范都是由兩部分構成即行為模式和後果。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是以他人履行一定的義務為前提,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義務性法律規范的後果就是制裁措施,只有輔之以制裁措施,義務性法律規范才能得到切實的履行。只有義務的履行才能保證權利的實現。可以說,制裁措施是法律規范的核心,沒有制裁措施就沒有法律規范。制裁的目的就是在於保證法律的遵守與執行。埃德溫帕特森認為:「每一種法律在某種意義上都具有一種法律制裁形式,而且制裁是每一法律體系和每一項法律規定的必要特徵。」 喬治奧•德爾•韋基奧稱「哪裡沒有強制力,哪裡就沒有法律。」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律師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和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都是建立在偵查機關履行相應義務的基礎上。但《刑事訴訟法》並沒對偵查機關不履行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作出規范。因而隨之出現的律師會見難問題也就不足為奇。為解決這一問題,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1條規定:「……對於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經過批准,不能以偵查過程中需要保密作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該規定看似對偵查機關安排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強硬規定,但並未為解決律師會見難問題帶來任何生機,因為該規范在設計時仍未制定不履行義務時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制裁應存在於一切義務性法律規范之中,公民不履行義務要受制裁,偵查人員不履行其義務,妨礙公民權利行使的,同樣應受制裁。作為權利的救濟方法,這在歐美有關國家法律中早有規定。該規定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對主管官吏科以罰金,再犯則加倍處罰,並褫奪其官職。此項罰金則由被害人承受之,此乃英國出庭法所明定;二是論以私擅監禁之罪、並賠償被害人一切損失,為希臘憲法所規定;三是概括規定應負一定責任。如西班牙、墨西哥憲法。制裁是法律的生命,沒有制裁就沒有權利的保障。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雖然加強了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規定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介入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並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律師在各個訴訟階段的訴訟權利,但是,比較而言,我國現行立法仍存在以下不足:
1、立法歧視的存在。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律師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306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這種對律師單獨規定罪名的做法在世界各國的立法中非常少見的。因為在訴訟中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控辯雙方都可能發生。這種歧視性規定的存在,在實踐中,給一些公安,司法機關濫用權力,為其在實體辯護失利或失勢情況下對辯護律師進行職業報復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可以說,正是這些規定的存在,才使一些律師認為"刑事辯護危險"而不願接受委託。
2、對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權的限制過多。表現在:(1)辯護律師自行取證之限制。現行法律規定,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介入訴訟,但是偵查階段的律師參與訴訟只能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上的幫助,根本沒有收集材料,調查取證的權利。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法律雖然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律師可以向證人,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但法律同時又規定,向證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收集材料必須經這些人同意,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材料時,除經過這些人的同意外,還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許可。這意味著律師以辯護人的身份收集證據時,一旦上述人員不同意或司法機關不許可,辯護律師的這項權利便函無法實現。(2)請求取證之限制。現行法律規定,辯護律師自己無法收集證據時,可以申請檢察院,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如果辯護律師認為屬於案件需要而檢察院,法院不"認為有需要",律師便無法取得這些證據。(3)閱卷之限制。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辯護律師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但並非全部材料。即使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也只能看到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其他證據材料卻無法看到。
㈢ 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怎麼寫
1.開題報告作為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依據材料之一內。此報告容應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前期內完成,經指導教師簽署意見及院、系審查後生效; 2.開題報告內容必須用黑墨水筆工整書寫或按教務處統一設計的電子文檔標准格式(可從教務處網址上下載)列印,禁止列印在其它紙上後剪貼,完成後應及時交給指導教師簽署意見; 內容:1.本課題的目的及研究意義 2.本課題的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3.本課題的研究內容4.本課題的實行方案、進度及預期效果課題的研究內容
㈣ 求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
我有一篇,希望你能用
㈤ 如何寫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論文
我幫你按照計劃,實現原創內容!
㈥ 您好,請問法學專科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怎麼寫呀,急需,麻煩告知,謝謝
自己寫,學問是要自己做的!
㈦ 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怎麼寫
開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課題研究的背景 所謂課題背景,主要指的是為什麼要對這個課題進行研究,所以有的課題乾脆把這一部分稱為「問題的提出」,意思就是說為什麼要提出這個問題,或者說提出這個課題。
二、課題研究的內容。 課題研究的內容,顧名思義,就是我們的課題要研究的是什麼。比如我校黃姝老師的指導的課題「佛山新八景」,課題研究的內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為重點,考察佛山歷史文化沉澱的昨天、今天、明天,結合佛山經濟發展的趨勢,擬定開發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氣象的文化旅遊的可行性報告及開發方案。」三、課題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課題研究的目的,應該敘述自己在這次研究中想要達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結果。
四、課題研究的方法在「課題研究的方法」這一部分,應該提出本課題組關於解決本課題問題的門路或者說程序等。一般來說,研究性學習的課題研究方法有:實地調查考察法(通過組織學生到所研究的處所實地調查,從而得出結論的方法)、問卷調查法(根據本課題的情況和自己要了解的內容設置一些問題,以問卷的形式向相關人員調查的方法)、人物采訪法(直接向有關人員采訪,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獻法(通過查閱各類資料、圖表等,分析、比較得出結論)等等。在課題研究中,應該根據自己課題的實際情況提出相關的課題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實用就行。五、課題研究的步驟課題研究的步驟,當然就是說本課題准備通過哪幾步程序來達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這一部分里應該著重思考的問題就是自己的課題大概准備分幾步來完成。一般來說課題研究的基本步驟不外乎是以下幾個方面:准備階段、查閱資料階段、實地考察階段、問卷調查階段、采訪階段、資料的分析整理階段、對本課題的總結與反思階段等。
六、課題參與人員及組織分工。這屬於對本課題研究的管理范疇,但也不可忽視。因為管理不到位,學生不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有時就會偷懶或者互相推諉,有時就會做重復勞動。因此課題參與人員的組織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參與研究的學生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推選出小組長,由小組長負責本小組的任務分派和落實。然後根據本課題的情況,把相關的研究任務分割成幾大部分,一個小組負責一個部分。最後由小組長組織人員匯總和整理。
七、課題的經費估算一個課題要開展,必然需要一些經費來啟動,所以最後還應該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課題所需要 的資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資料需要多少錢,實地調查的外出經費,問卷調查的印刷和分發的費用,課題組所要佔用的場地費,有些課題還需要購買一些相關的材料,結題報告等資料的印刷費等等所謂「大軍未動,糧草先行」,沒有足夠的資金作後盾,課題研究勢必舉步維艱,捉襟見肘,甚至於半途而廢。因此,課題的經費也必須在開題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綢繆,才能真正把本課題的研究做到最好。
學位論文是學生獲得不同等級學位的一個必要條件, 但學位論文的撰寫一定要通過開題報告這個關,如果開題報告不被通過,那麼就不允許撰寫學位論文,顯然開題報告對於學位論文而言至關重要。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如何撰寫? 開題報告由哪幾部分構成?各部分之間是什麼關系?各部分的撰寫有什麼具體的要求? 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撰寫開題報告之前弄明白。一、選題及目的撰寫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首先要有選題。選題就是學生學位論文的研究題目。選題有幾種來源,要麼來自於個人的生活經驗或專業經驗,要麼來自文獻閱讀,要麼來自於老師的建議。選題還會涉及選題的大小、選題的范圍。它們都是相對而言的, 這也視研究隊伍的大小和研究能力強弱來確定。例如學有效性研究」,甚至再縮小為「小學數學幾何課堂教學有效性研究」,由此可以看到選題由大到小的變化。選題意義可以理解為研究目的, 選擇了一項研究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 這是研究者首先需要明確的目標, 通常選題意義或研究目的可
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第一是學術意義,第二是理論價值,第三是實踐價值,第四是個體目的,第五是知識發展。任何一項
選題都可能從以上幾個方面來設定其意義,但並不是每一個選題都要達到這些目的, 這要視選題大小、范圍和類型而定。
在選題意義上,作為一種科學研究, 論文的意義在於填補知識的空白或探索新知識、找到一些現象的起因、描述一些現象
、解決一個實際問題或驗證一個假設。
二、概念和理論框架從研究選題、研究問題、研究文獻綜述到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的
確定中可以明確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主要內容, 但一項研究是否具有獨創性或原創性還取決於這項研究的理論框架或分析
框架、研究視角或範式。所以在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中還須提出研究的理論框架, 這個框架將決定學位論文的邏輯結構。
研究「概念框架和研究目的密切相連,而且研究目的與框架共同對研究問題的形成造成重要影響」[1]8。為什麼研究需要概
念或理論框架呢? 這是因為一個概念框架、模型或理論可以幫助提出一個科研問題或對某個問題做出解答。科學研究實質
上是為了發展或驗證能解釋自然界和社會生活的理論、假設、模型、猜想概念框架。研究問題和理論之間的聯系是直截了當
的。一個研究問題可能需要多個理論,不同的理論可能對一個問題作出不同的解答,如「班級人數和學生成績之間的關系是
什麼」 這樣一個研究問題可以用多種理論來回答。另外,觀察什麼與如何觀察是由該問題或選題的一個核心概念來驅動的
。那麼什麼是概念?什麼是概念框架?什麼是理論?什麼是理論框架?概念或理論從哪裡來?如何在研究設計中構建概念或
理論框架? 如何在研究設計中應用概念或理論框架? 這些問題都是我們在研究中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的理論框架其實還
與研究的假設聯系在一起,也就是說,每一個開題報告都會有研究的假設,或者說,做研究首先要有假設,然後去找證據證
明這個假設是成立的。如一個研究生提出了一個假設,說一個人的數學成績取決於他的語言能力, 語言能力強則數學成績
就高,這就是一個假設的理論模型。三、研究問題一切研究都始於問題, 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是研究的開題報告,因此也
必須始於問題。年鑒學派大師費弗爾說得明確:「提出問題是所有史學研究的開端和終結,沒有問題便沒有史學。」[2]同
時, 提出問題比解決問題更重要,「因為解決問題可能只需要數學或實驗技巧,而提出新問題、發現新可能性或以新視角
看待舊問題, 卻需要具有創造性的想像力,這標志著科學的真正進步。」[3]52 由此可見在研究中問題的重要地位。什麼
是「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說明研究者想要知道什麼,想要通過研究理解什麼,因此研究問題一定是指向知識和理解。研
究問題與研究假設是有區別的,研究假設是研究者對這些問題的嘗試性回答。問題的來源「多數人的寫作或者緣於現實的思
考,或者緣於閱讀的興趣。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閱讀會促進對現實的思考,對現實的思考常常會求助於閱讀。」[4]「
通過專業或個人日常經驗選擇一個研究問題似乎比通過(老師)建議或文獻的途徑更加危險。但這種擔心未必正確。以個人
經驗指導你的研究有可能會更具價值。」[1]13 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看出,閱讀、專業活動、生活經驗、老師建議都可能成
為研究問題的來源。這里需要解釋和說明的是,在中文中「問題」有多重意義,而英文中question、problem、issue 各具
有特定的意義所指。我們用三個動詞就可以解釋這三個詞的意義了:「回答問題」、「解決問題」和「討論問(議)題」。
在學術研究中可能為了「解決問題」而要提出需要回答的研究問題,所有的「解決」「回答」的問題都可以成為討論的問題
。因此在研究中需要「回答問題」。通常我們會說,「偉大的科學研究工作常常出於解決某一急迫的實際問題。」[3]19三
個基本問題:是什麼? 為什麼?如何?由於研究者的研究價值觀不同, 對研究問題的認識也不同。馬克斯威爾把研究問題
劃分為三類,它們是一般化問題(generic questions)和具體化問題(particularistic questions)、工具主義者問題和
實在論者問題、變數問題和過程問題[1]53。也有方法研究學者認為,「大量的教育研究問題可以歸納為相互關聯的三類形
式:描述性問題———正在發生什麼?因果性問題———是否有系統性的作用? 過程性或機制性問題———為什麼會發生
或怎麼發生的? 」[3]93 我們把問題基本上分為三類,即本體論問題、價值論問題和方法論問題, 通俗地說, 在研究中
時刻要回答「是什麼」、「為什麼」和「如何、怎麼辦」的問題。問題的表述方式研究者應該以有助於實現實踐目的的方式
提出研究問題, 而不應該把這些研究的目的隱藏在研究問題本身中。並且研究問題必須是通過研究能夠得到解答的問題,
研究必須是真正可以實施的。「如果提出一個沒有哪個研究能夠回答的問題是沒有價值的,無論是因為無法獲得回答問題的
資料,還是得出的結論可能會有嚴重的效度威脅。」[1]51如果把研究問題劃分為工具主義者問題和實在論者問題, 那麼通
常會有如下說法: 提出研究問題時,要以研究對象所說或所報告的方式,或者以直接觀察到的方式,而不是以信念、行為
或因果推論的方式提出。4.問題和選題的關系對什麼問題的研究和回答才具有選題意義? 研究問題應該通過研究者的研究
可以回答的問題,而且可以直接詢問研究如何實現實踐的目的。在論文開題報告中,首先要表述的是「問題的提出」,也就
是提出要解決的問題,提問的方式多種多樣。德里達在談到「本體論」問題時,認為本體論始於「這是什麼」這種方式的提
問,但他反對邏各斯中心主義方法,但反對的策略則是「回溯到源頭去」,他主張的追溯就是「提問(questioning)」,
「提問看上去只是疑問而無所肯定,其實,照海德格爾的說法,在提問中,所要問的問題的方向就已經確定了。這其中就有
著yes。」[5]因此在我們的論文開題報告中,提出問題本身就是一種肯定, 提問者只是對它進行論證而已。要很好地設計
研究問題, 因為它們會影響到方法的可行性和研究的效度或結果。研究問題是研究設計的中心,它決定著其他各個部分。
問題提出要有意義。「從偶然的想法到形成概念並具體確定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這一過程對科學研究是至關重要的。」
[3]515.研究問題與概念或理論之間的關系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也很重要, 因為研究問題的提出是基於研究的概念或理論基礎
上的。我們舉個例子就可以明白,如「課堂教學的有效性研究」這個選題並沒有能夠反映出某一個重要概念或理論,雖然「
課堂教學」、「有效性」都可以作為概念來看待,但不足以表明其學術性或理論性; 如果我們把選題改為「課堂教學有效
性的心理學研究」, 「心理學」的學科性就成為這個選題研究的概念來源或理論來源。四、研究方法通過對研究內容的建
構, 確定了研究的對象和方向, 但任何研究都需要利用一定的研究方法來完成。研究方法,即收集數據的方案和對數據的
測量和分析,應根據研究問題來選用,並應該能直接回答該問題,將問題和方法直接相聯系,可以在調查方法、數據、假設
的互相作用基礎上進行一系列邏輯推理,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包括教育學在內的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通常會有四種,如
歷史研究法、內容分析法、個案研究法、統計和調查研究法[6]。研究問題和研究方法有什麼關系呢? 從邏輯上說, 研究
方法與研究問題應該是一致的,「你運用的方法一定要能夠回答你的研究問題」[1]8。研究方法是回答研究問題的手段,而
不是研究問題的邏輯轉換,研究方法的選擇不僅依賴於研究問題, 而且取決於真實的研究情境, 還要考慮如何在這種情境
中最有效地獲得研究所需要的資料, 也就是針對什麼問題使用什麼方法在邏輯上要求清楚地表達出來的,如對基本概念的
界定和梳理,用文獻法,但文獻綜述中可能會使用文獻統計法。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應該是結合在一起的,它們不是一種邏
輯結合, 如果研究方法不能為回答研究問題提供所需要的資料, 那麼就需要改變研究問題,或者改變研究方法。「研究方
法必須適合研究問題,而且研究者必須有能力實施這個方法。」[3]59 因此研究者應該指出某種研究方法為什麼能有效地研
究某個問題,對研究方法必須進行詳細描述,包括測量的方法、數據收集的過程、對數據的分析等,必須能讓其他人評論或
重復驗證這項研究。此外,研究還需要指出研究方法的局限性。研究問題與研究目的、概念和理論框架、研究方法、研究結
論的邏輯關系如圖1 所示。各學科研究都有一套指導科學研究的根本性的原則,這些原則是:①提出有意義並能通過實證來
研究的問題;②將研究與相關的理論相結合;③使用能對研究問題進行直接研究的方法;④進行有條理的、明確的邏輯推理
;⑤實施重復驗證和研究推廣;⑥發表研究結果,鼓勵專業人士的審查與評論[1]49。五、研究文獻綜述在確定了選題和確
定了研究的問題之後, 必須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研究工作是文獻綜述。文獻綜述雖然是一種研究方法,但它是
一種最基礎的研究方法, 是任何研究都必須要使用的一種研究方法。問題是文獻種類有哪些? 通常我們可能需要的文獻有
教育學術專著、教育學術期刊論文、教育學術會議論文、教育政策文本、教育學術學位論文、教育學術研究手冊、教育學術
工具書(網路全書、辭典等),但要注意不包括教材。有學者指出,「針對某個問題所作的相關的文獻綜述可能會發現這個
問題尚未被解答。當發現這個空白之後, 文獻綜述通過分析該問題和相關假想是如何被討論的,以及發現過去所用的抽樣
、選址和其他重要背景, 可以幫助提出各種不同的答案及研究的設計和執行方案。」[3]52 由此可見,在進行文獻綜述的
時候必須以問題為中心, 也就是要針對研究中所提出的問題進行綜述, 這樣可以避免羅列文獻的簡單做法。為什麼要做文
獻綜述呢? 它是學術研究的一項基本規范, 當然文獻綜述更重要的是為了知識傳承和知識創新。在做文獻綜述時我們最需
要弄清楚的是知識譜系。借用福柯的「考古學」說法,文獻綜述可以理解為知識考古學, 它就是對知識形成的歷史過程進
行梳理,這一過程不再被看成是確定無疑的,或是有明確的主體意義的規劃在其中起決定作用。知識形成的過程被福柯處理
為知識相互詮釋的過程,一個(或一種)知識的形成總是「通過另一個既是次要的又是重要的、既是隱蔽的又是基本的意義
的話語之明確意義重新整理。」[7]當然就一項研究而言, 文獻綜述的價值是多方面的, 其中一個重要價值就是為本研究
選題提供啟示,也就是說,通過文獻綜述為本研究選題奠定了知識基礎,從文獻綜述中找到了選題的重要依據,或許是新選
題新研究,或許是舊選題新研究,或許是舊選題補充研究……總之只有在文獻綜述的基礎上才可能知道你的選題在所屬研究
領域中的地位, 這是研究創新和研究進步的根本標志所在。因此文獻綜述是進入到學術研究的第一道門檻, 不做文獻綜述
是無法進入到學術殿堂的。通過以上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到, 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需要有選題、問題、文獻綜述、內容、方
法、理論框架等內容, 而所有這些內容具有內在的邏輯一致性, 選題要具有意義必須通過問題的研究和解決來體現,而文
獻綜述是圍繞著提出的問題來展開的,研究的內容是根據文獻綜述和研究問題來確定的,研究方法一定是從屬於研究的問題
和研究內容的,而理論框架、分析視角是為了使方法使用的有效性得以展現。看來,研究問題與研究目的之間的關系應該清
晰, 應該利用有關研究對象的已有的知識以及相關的理論概念與研究模式來豐富研究問題, 應該用理論與知識豐富研究目
的, 選擇什麼樣的相關理論和知識又取決於研究目的和研究問題。湯一介說:「照我的想法,『哲學』 應該是從思考某個
(或幾個)『哲學問題』 出發,而形成的一套概念體系,並據概念之間的聯系而形成若干『哲學命題』,並在方法上有著
相當的自覺,進而進行理論上的分析與綜合而形成的關於宇宙人生的哲學體系。」[8]哲學體系是這樣形成的, 包括教育在
內的其他學科的理論體系又何嘗不是如此形成的呢?開題報告或研究設計應是整個研究過程中不斷進行的事情,而不僅僅是
一開始的事情,因為隨著研究過程進展, 研究者會出現新的觀念, 找出新的材料,……它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因此適時、
適宜地作出調整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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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網路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日益廣泛和深入,特別是Internet與校園網的接軌,為中小學教育提供了豐富的資源,使網路教學真正成為現實,同時也為中小學教育開辟了廣闊的前景。陳至立部長在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會議上指出:「全國實施中小學'校校通'工程,努力實現基礎教育的跨越式發展。」「『校校通』工程的目標是用5年到10年時間,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建設,使全國90%左右獨立建制的中小學校能夠上網,使中小學師生都能共享網上資源,提高中小學的教育教學質量。」「校校通」工程的啟動和發展,給中小學教學帶來革新的機會,為學科教學信息化奠定了物質基礎。如何有效地利用網上的資源,建構基於網路的現代教學模式是一個迫切研究的問題,而開展網路教學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就是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因此,開展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探索與實踐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課題研究背景
(一)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1、網路教學的設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缺乏系統性
通過對國內外有關的學術刊物(如《電化教育研究》、《中國電化教育》、《Ecational Technology》等)、教育網站和國際國內有關學術會議(GCCCE、ICCE、CBE等)的論文集進行分析,網路教學的設計研究主要是關於建構主義學習環境的設計和協作學習的設計等方面,缺乏系統的研究。可以說,網路教學的設計理論的研究還處於初級階段,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去研究和探索。例如,在網路環境下如何利用網路資源進行主動學習、利用虛擬情境進行探究學習、利用通訊工具進行協商學習、利用工具進行創造學習的設計以及教師指導性活動的設計等方面,都值得我們去研究。
2、網路教學的評價研究才剛剛起步
隨著Internet應用的普及,網路教學已成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手段和教學場所。然而,與傳統教學相比,網路教學的質量保證體系卻顯得不夠完善、健全。如何保證網路教學的質量,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網路教學評價模型,已成為網路教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時至2000年,教育部批准全國31所高校建立網路教育學院,但卻沒有制定出如何保證網路教育質量的相關政策。美國國家教育政策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Higher Ecation Policy)於2000年4月也發表了一份名為"在線教育質量:遠程互聯網教育成功應用的標准"的報告,然而,這些文章(報告)也僅僅是描述性的定義網路教學的評價指標,而對如何組織評價、如何獲取定量數據、評價數據如何促進教學等方面則很少涉及。目前,網路教學的支撐平台中的學習評價模塊往往只含有測試部分,而缺乏相應的分析與反饋。
(二)課題研究的意義
1、促進網路教學的發展,提高網路教學的質量
由於網路教學可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在網上組織最優秀的教材和教法,使學習者在網上可以學到最新的知識,因此是教學改革發展的方向。通過本項目的研究與實踐,使網路教學更能為學習者提供一個建構主義的學習環境,充分體現學生的首創精神,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在不同情境下去運用他們所學的知識,而且學生可以根據自身的行動的反饋來形成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從而提供網路教學的質量。
2、尋找利用計算機技術和網路技術實現學生遠程交互自主學習的教學設計的技術解決方案
3、完善和發展教學設計理論
網路環境下的教學與傳統教學,不僅是教學環境的不同,在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傳播形式上都有本質的區別。通過本項目的研究,能夠解決網路環境下,教學如何進行教學設計,如何調控教學過程,如何有效實施教學活動以達成教學目標,是對教學設計理論的完善和發展。
二、課題研究內容
(一)研究的主要內容
1、網路教學設計理論體系的研究
包括教學目標的設計、建構性學習環境的設計、學習情境的設計、學習資源的設計、學生自主學習活動的設計、學生協作學習活動的設計、教師指導性活動的設計、學習評價工具的設計等。
2、基於網路環境下的教學策略與教學模式的研究
(1)網路教學策略的研究,如網路環境下的教學內容組織策略、網路環境下的教學情景營造策略、網路環境下的教學對話組織策略、網路環境下的的課堂管理策略等
(2)網路教學模式的研究,如項目化學習模式、探索性學習模式、研究性學習模式等
3、網路教學評價的內容體系、方法、步驟與模型的研究
4、網路教學設計系統軟體的開發與應用
5、網路教學評價系統軟體的開發與應用
根據上述研究內容,總課題下設如下子課題:
1、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的理論研究(謝幼如、李克東)
2、網路教學資源的開發(鄧文新)
3、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系統的開發(柯清超)
4、Web課程的教學過程設計及支持系統的研究(陳品德)
5、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理論的應用研究(余紅)
(二)課題的研究目標
本項目的研究目標是:運用現代教學理論與建構主義學習理論,通過教學改革與實驗,探索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理論和方法,開發相配套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和評價系統軟體,探索普通中小學利用網路資源進行網路教學的途徑與方法。
(三)預期成果形式
1、論文與專著
發表有關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一系列學術論文,出版專著《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
2、電腦軟體
開發《網路教學設計系統軟體》和《網路教學評價系統軟體》,製作《網路教學設計》專題教學(學習)網站,建立《教學設計》多媒體資源庫。
三、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
(一)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項目的研究主要採用行動研究、實驗研究、評價研究等方法。
對於較大規模的教學設計與教學模式的試驗研究,將採用行動研究方法。
對於個別帶有創新性的,能提出重要見解的小范圍的教學研究,則通過建立科學的假設,採用實驗研究的方法。
關於教學模式的評價和有關教學效果的分析,則採用評價研究方法。
研究步驟如下:
2002年5月-2002年8月,收集資料,建立模型
2002年9月-2003年1月,開發軟體
2004年2月-2004年8月,教學試驗,評價修改
2005年9月-2005年12月,擴大試驗,歸納總結
(二)關鍵技術
1、基於網路的協作化設計思維工具的通訊模型的構建;
2、教學設計系統中師生教學活動的可視化表示與分析;
3、網路教學的教學評價模型的構建;
4、網路教學過程中學習反應信息的自動採集與處理。
四、課題研究價值
(一)創新點
1、建立網路教學設計的理論體系與方法。
2、建立基於網路環境的各類教學評價指標體系。
3、開發出操作性
強、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工具和評價系統軟體。
(二)理論意義
傳統的教學設計是應用系統方法分析和研究教學的問題和需求,確立解決他們的方法與步驟,並對教學結果作出評價的一種計劃過程與操作程序。現代教學設計理論已經不拘泥於系統論的理論基礎,不強調對教學活動的絕對控制,逐漸放棄呆板的設計模式,開始強調教學設計的關系性、靈活性和實時性,從而更加有利於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本課題的理論成果將完善和發展傳統的教學設計理論與方法。
(三)應用價值
1、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總結並形成基於網路環境下學科教學設計的理論與方法,優化中小學課堂教學結構。
2、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探索並總結信息化時代如何改革傳統的思想和模式,使學生學會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的方法和經驗。
3、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探索普通中小學利用網路資源的途徑與方法,形成一批優秀的網路教學課例。
4、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開發出具有應用推廣價值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工具和評價系統軟體。
五、研究基礎
(一)已有相關成果
1、曾於93年、97年兩度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其中《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的理論與實踐》項目的成果在全國的大中小學廣泛應用,《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李克東、謝幼如編著,科學出版社)多次再版發行。
2、出版的《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含教材與光碟)(謝幼如等編著,電子工業出版社,1999年)、《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與製作》(含教材與光碟)(李克東、謝幼如、柯清超編著,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0年)和《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李克東、謝幼如、柯清超等,萬方數據電子出版社,2001年)在全國廣泛應用。
3、97年《多媒體技術在基礎教育改革中的應用實驗研究》和《小學語文"四結合"教學改革試驗研究》獲國家教委全國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改革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4、承擔國家"九五"重點科技攻關項目《計算機輔助教學軟體研製開發與應用》(簡稱96-750)《小學語文科學小品文》、《小學語文古詩欣賞》、《小學語文擴展閱讀》、《初中語文新詩賞析》四個子課題的研製與開發,4個項目6張光碟全部通過教育部組織的專家組鑒定,被評為優秀軟體,並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和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發行。
5、2000年所完成的《學習反應信息分析系統》獲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多媒體教學軟體一等獎,並出版專著《學習反應信息的處理方法與應用》(謝幼如、李克東著,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
(二)研究條件
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華南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院是"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單位,我國的教育技術學博士點之一。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擁有從事計算機教育應用研究的人員近30名,其中包括教授2名、副教授5名、講師8名、博士研究生4名和碩士研究生近15名。他們在長期的研究工作中,對各種多媒體教學軟體、網路教學應用軟體、學科教學工具、資源庫管理應用系統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與探索,並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和成果。本研究所擁有先進的計算機軟體開發實驗室兩個、國家級的多媒體教學軟體製作基地一個,在國內教育技術領域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三)參考文獻
1、《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李克東、謝幼如編著,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1994年第二版
2、《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謝幼如等編著,電子工業出版社,1999年
3、《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李克東、謝幼如主編,萬方數據電子出版社,2001年
4、《學習反應信息的處理方法與應用》,謝幼如、李克東著,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
5、《Global Ecation On the Net》,高等教育出版社、Springer 出版社,1999年
6、《教學設計原理》,R.M.加涅、L.J.布里格斯、W.W.韋傑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
7、《新型教學模式的探索》,謝幼如編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8年
8、全球華人計算機教育應用大會(GCCCE)第一屆至第五屆論文集,1997年(廣州)、1998年(香港)、1999年(澳門)、2000年(新加坡)、2001年(台北)
9、《改善學習--2001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國際研討會論文選編》,吉林教育出版社,2001年
10、《認知過程的評估》,J.P.戴斯、J.A.納格利爾里、J.R.柯爾比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
11、《教育技術學研究方法》,李克東編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
六、研究組織機構
本課題的研究人員由教學設計專家、信息技術教育應用專家、網路技術專家、學科教學專家、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研究人員與研究生組成,以大學的教育技術研究所為核心,主要以廣東、江蘇、浙江、福建等地區的部分中小學以及西部一些網路環境較好的中小學為研究基地,輻射其他地區的中小學,藉助信息技術產業的技術力量,實現理論、技術與學科教學的優化整合。
總課題組顧問:南國農教授(我國著名電化教育專家,西北師范大學)
李運林教授(華南師范大學電化教育系原系主任)
周君達教授(中央電化教育館原副館長)
蘇式冬教授(廣東教育學院原副院長)
許漢特級教師(廣州市教研室)
總課題組組長:謝幼如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李克東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
總課題組成員:柯清超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陳品德副教授、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網路中心)
鄧文新講師(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余 紅副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總課題組秘書:王冬青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高瑞利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劉鐵英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孔維宏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徐光濤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楊淑蓮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尹 睿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