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本科範文
① 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模板/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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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範文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網路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日益廣泛和深入,特別是Internet與校園網的接軌,為中小學教育提供了豐富的資源,使網路教學真正成為現實,同時也為中小學教育開辟了廣闊的前景。陳至立部長在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會議上指出:「全國實施中小學'校校通'工程,努力實現基礎教育的跨越式發展。」「『校校通』工程的目標是用5年到10年時間,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建設,使全國90%左右獨立建制的中小學校能夠上網,使中小學師生都能共享網上資源,提高中小學的教育教學質量。」「校校通」工程的啟動和發展,給中小學教學帶來革新的機會,為學科教學信息化奠定了物質基礎。如何有效地利用網上的資源,建構基於網路的現代教學模式是一個迫切研究的問題,而開展網路教學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論基礎之一就是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因此,開展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探索與實踐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課題研究背景
(一)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1、網路教學的設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缺乏系統性
通過對國內外有關的學術刊物(如《電化教育研究》、《中國電化教育》、《Ecational Technology》等)、教育網站和國際國內有關學術會議(GCCCE、ICCE、CBE等)的論文集進行分析,網路教學的設計研究主要是關於建構主義學習環境的設計和協作學習的設計等方面,缺乏系統的研究。可以說,網路教學的設計理論的研究還處於初級階段,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去研究和探索。例如,在網路環境下如何利用網路資源進行主動學習、利用虛擬情境進行探究學習、利用通訊工具進行協商學習、利用工具進行創造學習的設計以及教師指導性活動的設計等方面,都值得我們去研究。
2、網路教學的評價研究才剛剛起步
隨著Internet應用的普及,網路教學已成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手段和教學場所。然而,與傳統教學相比,網路教學的質量保證體系卻顯得不夠完善、健全。如何保證網路教學的質量,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網路教學評價模型,已成為網路教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時至2000年,教育部批准全國31所高校建立網路教育學院,但卻沒有制定出如何保證網路教育質量的相關政策。美國國家教育政策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Higher Ecation Policy)於2000年4月也發表了一份名為"在線教育質量:遠程互聯網教育成功應用的標准"的報告,然而,這些文章(報告)也僅僅是描述性的定義網路教學的評價指標,而對如何組織評價、如何獲取定量數據、評價數據如何促進教學等方面則很少涉及。目前,網路教學的支撐平台中的學習評價模塊往往只含有測試部分,而缺乏相應的分析與反饋。
(二)課題研究的意義
1、促進網路教學的發展,提高網路教學的質量
由於網路教學可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在網上組織最優秀的教材和教法,使學習者在網上可以學到最新的知識,因此是教學改革發展的方向。通過本項目的研究與實踐,使網路教學更能為學習者提供一個建構主義的學習環境,充分體現學生的首創精神,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在不同情境下去運用他們所學的知識,而且學生可以根據自身的行動的反饋來形成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從而提供網路教學的質量。
2、尋找利用計算機技術和網路技術實現學生遠程交互自主學習的教學設計的技術解決方案
3、完善和發展教學設計理論
網路環境下的教學與傳統教學,不僅是教學環境的不同,在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傳播形式上都有本質的區別。通過本項目的研究,能夠解決網路環境下,教學如何進行教學設計,如何調控教學過程,如何有效實施教學活動以達成教學目標,是對教學設計理論的完善和發展。
二、課題研究內容
(一)研究的主要內容
1、網路教學設計理論體系的研究
包括教學目標的設計、建構性學習環境的設計、學習情境的設計、學習資源的設計、學生自主學習活動的設計、學生協作學習活動的設計、教師指導性活動的設計、學習評價工具的設計等。
2、基於網路環境下的教學策略與教學模式的研究
(1)網路教學策略的研究,如網路環境下的教學內容組織策略、網路環境下的教學情景營造策略、網路環境下的教學對話組織策略、網路環境下的的課堂管理策略等
(2)網路教學模式的研究,如項目化學習模式、探索性學習模式、研究性學習模式等
3、網路教學評價的內容體系、方法、步驟與模型的研究
4、網路教學設計系統軟體的開發與應用
5、網路教學評價系統軟體的開發與應用
根據上述研究內容,總課題下設如下子課題:
1、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的理論研究(謝幼如、李克東)
2、網路教學資源的開發(鄧文新)
3、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系統的開發(柯清超)
4、Web課程的教學過程設計及支持系統的研究(陳品德)
5、網路教學設計與教學評價理論的應用研究(余紅)
(二)課題的研究目標
本項目的研究目標是:運用現代教學理論與建構主義學習理論,通過教學改革與實驗,探索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理論和方法,開發相配套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和評價系統軟體,探索普通中小學利用網路資源進行網路教學的途徑與方法。
(三)預期成果形式
1、論文與專著
發表有關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的一系列學術論文,出版專著《網路教學的設計與評價》。
2、電腦軟體
開發《網路教學設計系統軟體》和《網路教學評價系統軟體》,製作《網路教學設計》專題教學(學習)網站,建立《教學設計》多媒體資源庫。
三、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
(一)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項目的研究主要採用行動研究、實驗研究、評價研究等方法。
對於較大規模的教學設計與教學模式的試驗研究,將採用行動研究方法。
對於個別帶有創新性的,能提出重要見解的小范圍的教學研究,則通過建立科學的假設,採用實驗研究的方法。
關於教學模式的評價和有關教學效果的分析,則採用評價研究方法。
研究步驟如下:
2002年5月-2002年8月,收集資料,建立模型
2002年9月-2003年1月,開發軟體
2004年2月-2004年8月,教學試驗,評價修改
2005年9月-2005年12月,擴大試驗,歸納總結
(二)關鍵技術
1、基於網路的協作化設計思維工具的通訊模型的構建;
2、教學設計系統中師生教學活動的可視化表示與分析;
3、網路教學的教學評價模型的構建;
4、網路教學過程中學習反應信息的自動採集與處理。
四、課題研究價值
(一)創新點
1、建立網路教學設計的理論體系與方法。
2、建立基於網路環境的各類教學評價指標體系。
3、開發出操作性
強、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工具和評價系統軟體。
(二)理論意義
傳統的教學設計是應用系統方法分析和研究教學的問題和需求,確立解決他們的方法與步驟,並對教學結果作出評價的一種計劃過程與操作程序。現代教學設計理論已經不拘泥於系統論的理論基礎,不強調對教學活動的絕對控制,逐漸放棄呆板的設計模式,開始強調教學設計的關系性、靈活性和實時性,從而更加有利於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本課題的理論成果將完善和發展傳統的教學設計理論與方法。
(三)應用價值
1、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總結並形成基於網路環境下學科教學設計的理論與方法,優化中小學課堂教學結構。
2、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探索並總結信息化時代如何改革傳統的思想和模式,使學生學會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的方法和經驗。
3、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探索普通中小學利用網路資源的途徑與方法,形成一批優秀的網路教學課例。
4、通過課題的研究與實踐,開發出具有應用推廣價值的網路教學的設計工具和評價系統軟體。
五、研究基礎
(一)已有相關成果
1、曾於93年、97年兩度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其中《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的理論與實踐》項目的成果在全國的大中小學廣泛應用,《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李克東、謝幼如編著,科學出版社)多次再版發行。
2、出版的《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含教材與光碟)(謝幼如等編著,電子工業出版社,1999年)、《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與製作》(含教材與光碟)(李克東、謝幼如、柯清超編著,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0年)和《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李克東、謝幼如、柯清超等,萬方數據電子出版社,2001年)在全國廣泛應用。
3、97年《多媒體技術在基礎教育改革中的應用實驗研究》和《小學語文"四結合"教學改革試驗研究》獲國家教委全國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改革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4、承擔國家"九五"重點科技攻關項目《計算機輔助教學軟體研製開發與應用》(簡稱96-750)《小學語文科學小品文》、《小學語文古詩欣賞》、《小學語文擴展閱讀》、《初中語文新詩賞析》四個子課題的研製與開發,4個項目6張光碟全部通過教育部組織的專家組鑒定,被評為優秀軟體,並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和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在國內及東南亞地區發行。
5、2000年所完成的《學習反應信息分析系統》獲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多媒體教學軟體一等獎,並出版專著《學習反應信息的處理方法與應用》(謝幼如、李克東著,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
(二)研究條件
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華南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院是"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單位,我國的教育技術學博士點之一。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擁有從事計算機教育應用研究的人員近30名,其中包括教授2名、副教授5名、講師8名、博士研究生4名和碩士研究生近15名。他們在長期的研究工作中,對各種多媒體教學軟體、網路教學應用軟體、學科教學工具、資源庫管理應用系統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與探索,並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和成果。本研究所擁有先進的計算機軟體開發實驗室兩個、國家級的多媒體教學軟體製作基地一個,在國內教育技術領域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三)參考文獻
1、《多媒體組合教學設計》,李克東、謝幼如編著,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1994年第二版
2、《多媒體教學軟體設計》謝幼如等編著,電子工業出版社,1999年
3、《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李克東、謝幼如主編,萬方數據電子出版社,2001年
4、《學習反應信息的處理方法與應用》,謝幼如、李克東著,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
5、《Global Ecation On the Net》,高等教育出版社、Springer 出版社,1999年
6、《教學設計原理》,R.M.加涅、L.J.布里格斯、W.W.韋傑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
7、《新型教學模式的探索》,謝幼如編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8年
8、全球華人計算機教育應用大會(GCCCE)第一屆至第五屆論文集,1997年(廣州)、1998年(香港)、1999年(澳門)、2000年(新加坡)、2001年(台北)
9、《改善學習--2001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國際研討會論文選編》,吉林教育出版社,2001年
10、《認知過程的評估》,J.P.戴斯、J.A.納格利爾里、J.R.柯爾比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
11、《教育技術學研究方法》,李克東編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
六、研究組織機構
本課題的研究人員由教學設計專家、信息技術教育應用專家、網路技術專家、學科教學專家、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研究人員與研究生組成,以大學的教育技術研究所為核心,主要以廣東、江蘇、浙江、福建等地區的部分中小學以及西部一些網路環境較好的中小學為研究基地,輻射其他地區的中小學,藉助信息技術產業的技術力量,實現理論、技術與學科教學的優化整合。
總課題組顧問:南國農教授(我國著名電化教育專家,西北師范大學)
李運林教授(華南師范大學電化教育系原系主任)
周君達教授(中央電化教育館原副館長)
蘇式冬教授(廣東教育學院原副院長)
許漢特級教師(廣州市教研室)
總課題組組長:謝幼如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李克東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
總課題組成員:柯清超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陳品德副教授、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網路中心)
鄧文新講師(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余 紅副教授(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總課題組秘書:王冬青博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高瑞利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劉鐵英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孔維宏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徐光濤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楊淑蓮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尹 睿碩士生(華南師范大學教育技術研究所)
② 怎樣寫本科畢業論文摘要及範文參考
論文格式
1、論文題目:要求准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3、提要: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字數少可幾十字,多不超過三百字為宜。
4、關鍵詞或主題詞: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彙。關鍵詞是用作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徵的詞語,便於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彙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
5、論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並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a.提出-論點;
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
c.解決問題-論證與步驟;
d.結論。
6、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於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
中文: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是:
(1)所列參考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讀者考證。
(2)所列舉的參考文獻要標明序號、著作或文章的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
③ 論文答辯申請書範文
學術堂整理了三份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申請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申請書範文一:
申請答辯理由:本文在比較廣泛地搜索、整理並系統地歸納總結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路徑與意義研究的大量翔實、可靠的語言材料,在此基礎上結合相關法學理論展開嚴謹的科學分析和理論探索。
本文主要研究發現:
首先,生態文明是超越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的一種新的文明形態。我國的生態文明是建立在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我國馬克思主義者的環境保護思想以及傳統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礎上形成。當前我國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物種滅絕、大氣污染、水污染等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已經威脅到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環境污染的原因是復雜的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因素。
其次,我國生態文明的路徑探究是在分析環境危機的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的。我國環境危機原因在於經濟上:人口基數龐大,經濟增長方式粗放;政治上:政績觀上唯GDP,法律上監管不到位;文化上:傳統人類中心主義和異化消費觀念的侵蝕;社會上:公眾的環保意識較差。因此,我國生態文明路徑也因該從經濟層面上發展生態經濟;政治層面上加快推進生態建設的法制化進程;文化層面上提高人們的生態意識;社會層面上動員群眾參與生態文明建設。
最後,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研究既具有理論意義又具有實踐意義。理論上,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是對馬克思恩格斯人與自然關系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對我國馬克思主義者生態文明思想的理論升華。實踐中,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是緩解我國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矛盾的必然選擇,是我國實現小康社會的現實需要。
本人保證:所提交論文完全為個人工作成果,所用資料、實驗結果及計算數。(通過查閱文獻和閱讀相關資料,嚴格按照畢業論文的格式和要求,完成論文的撰寫工作。經過指導教師審核檢查、評閱教師審核,所寫論文已經達到了本科生畢業論文要求,特申請進行畢業論文答辯。
經過長時間的充分准備,所有設計資料已經准備齊全,在第一草、二草、三草、徵稿等階段的不斷推敲上,已全部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要求內容。
現已向答辯組提交的內容有:1、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2、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3、畢業論文,4、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記錄表,5、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中期檢查表,7、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申請表。綜上所述,本人已具備參加答辯能力,現向答辯組提出正式申請,望批准!
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申請書範文二:
本文對各類企業員工進行了問卷調查,基於調查結果,了解了企業中員工滿意度的現狀。並從員工滿意度的研究方法及其測量、我國企業員工滿意度調查的實施步驟、完善滿意度調查的建議和設想等方面,說明將說明提高員工滿意度的功效、作用。
相關工作如下:
3月12號-4月1號:檢索相關資料文獻並認真閱讀研究,完成開
題報告。
4月2號-4月8號:提出論文初步構思,與導師探討。
4月9號-4月30號:完成問卷調查,撰寫論文初稿,提交初稿。
4月30號-5月6號:修改論文初稿,提交修改稿。
5月1號-5月10號: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論文,提交終稿。
現特提出申請答辯,請批准
本科畢業論文答辯申請書範文三:
XX同學已經完成培養方案中的各項要求,考試成績合格現申請論文答辯。
本論題為媒介文化思潮與當代文學觀念。內容共分為五部分:
第一部分:緒論。描述和總結媒介文化思潮與文學觀念研究的歷史和現狀。對各種媒介文化的界定進行分析評價,在此基礎上,提出本文關於「媒介文化」和「媒介文化思潮」的定義。對中外媒介文化思潮與文學觀念研究的理論成果做簡要描述,包括國內研究者主要的研究著述和國外學者具有重要影響性的研究文獻。
第二部分:第一章,媒介文化思潮的理論構成。其中批判理論的媒介文化論,涉及媒介文化的政治權力性,媒介文化的商業性,媒介文化的單向性,媒介文化的低俗性等論題。
第三部分:第二章,媒介文化理論的文學闡釋。主要從權力闡釋、生態闡釋、影響闡釋三個方面對媒介文化的文學觀念進行分析和評價。權力闡釋的核心內容是媒介文化與文學藝術的制控關系問題,包含媒介文化對文學藝術生存的制約,文化生產關系中的文學藝術對抗,文學藝術的文化資本和文化權力自主等方面的看法及評價。
第四部分:第三章,媒介文化語境下的當代文學觀念。論述在媒介文化的現實影響下,文學本體觀念、文學創作觀念和文學形態觀念產生的變化和新的理論建構。
第五部分:結語。對媒介文化思潮與當代文學觀念的研究做出基本評價。
主要進度如下:
1.20XX年2月分析論文題目並收集文獻。
2.20XX年3月閱讀文獻,並確定論文大綱。
3.20XX年4月編寫程序,處理數據,並對程序加以改進。
4.20XX年5月撰寫論文,並定稿。
現論文已經全部完成,摘要的英語翻譯意思符合,並已通過指導老師的審查。在論文撰寫過程中,本人收集大量資料,細心篩選,閱讀並加以理解,通過對一些案例的認真分析,最終對論題提出自己的見解。
本人承諾,成果出自本人和指導老師的幫助,內容真實有效。所寫論文已經達到了本科生畢業論文要求,特申請進行畢業論文答辯望批准。
④ 本科畢業論文範文
中國知網來免費提供下載本科源畢業論文範文的,能免費登錄到中國知網下載本科畢業論文範文的方法:找網路經驗【 cnki中國知網怎麼免費下載論文 】
參考文獻部分的要求如下:
①與注釋部分間空兩行;
②應列明期末論文參考的主要文獻資料,「參考文獻」 採用五號黑體,參考文獻內容日語、漢語採用小五號宋體,英語Times New Roman 10.5號。參考文獻的著錄,按著錄、題目、出版事項順序排列,其格式為:
期刊類:著者.題名[J].雜志名,年份,(期號)。
書籍類:著者.書名[M].城市名:出版社,年份,頁數。
網路類:著者.題名[EB/OL].www.***.com.年-月-日。
③英文作者超過3人寫「et al」(斜體)。
⑤ 誰能給我找幾篇本科畢業論文文獻綜述的範文,不勝感激,一定要標准格式,不要糊弄
你看下這個吧,雖然不是範文,應該對你寫作有點幫助。文章來源:期刊雲-論文格式。
文獻綜述的寫作及注意事項(供畢業設計參考)
1. 基本概念
文獻綜述是反映當前某一領域中某分支學科或重要專題的最新進展、學術見解和建議。它往往能反映出有關問題的新動態、新趨勢、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術等等。它往往針對某一特定研究領域,分析和描述前人已經做了哪些工作,進展到何種程度,並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的動態、前沿性問題做出較詳細的論述、判斷和研究設想,並提供代表性參考文獻。
這里需要將「文獻綜述(Literature Review) 」與「背景描述 (Backupground Description) 」區分開來。我們在選擇研究問題的時候,需要了解該問題產生的背景和來龍去脈,如「中國鐵電陶瓷產業的發展歷程」、「國外zhengfu發展復合材料產業的政策和問題」等等,這些內容屬於「背景描述」,關注的是現實層面的問題,嚴格講不是「文獻綜述」。而「文獻綜述」主要是對學術觀點和理論方法的整理。
另外,文獻綜述是評論性的(Review 就是「評論」的意思),因此要帶著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critical thinking)來歸納和評論文獻,而不僅僅是相關領域學術研究成果的流水賬。評論的主線要按照問題展開,也就是說,別的學者是如何看待和解決你提出的問題的,他們的方法和理論是否有什麼缺陷或不完善?要是別的學者已經很完美地解決了你提出的問題,那就沒有重復研究的必要了。
要求同學們學寫文獻綜述,至少有以下好處: ① 通過搜集文獻資料過程,可進一步熟悉科學文獻的查找方法和資料的積累方法;在查找的過程中同時也擴大了知識面; ② 查找文獻資料、寫文獻綜述是科研選題及進行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學習文獻綜述的撰寫也是為今後科研活動打基礎的過程; ③ 通過文獻綜述的寫作,提高歸納、分析、綜合能力,有利於獨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文獻綜述與「讀書報告」、「文獻分析」、「研究進展」等有相似的地方,它們都是某一方面專題研究論文或報告中歸納整理出來的。但是,文獻綜述的特點是「綜」與「述」:「綜」是要求對文獻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歸納整理,使材料更精練明確、更有邏輯層次;「述」就是要求對綜合整理後的文獻進行比較專門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統的論述。總之,文獻綜述是作者對某一方面問題的歷史背景、前人工作、爭論焦點、研究現狀和發展前景等內容進行評論的科學性論文。
2. 文獻檢索
撰寫文獻綜述一般經過以下幾個階段:即選題,搜集閱讀文獻資料、擬定提綱(包括歸納、整理、分析)和成文。文獻綜述選題范圍廣(對於畢業設計課題的文獻綜述,則需要結合課題的性質和任務撰寫),題目可大可小,大到一個領域、一個學科,小到一種演算法、一個方法、一個理論,可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定。 選定題目後,則要圍繞題目進行搜集與文題有關的文獻。關於搜集文獻的有關方法,可以如看專著、年鑒法、瀏覽法、滾雪球法、檢索法等等。搜集文獻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檢索法。下面是文獻檢索的基本要領:
【要領一】:瞄準主流。主流文獻,如該領域的核心期刊、經典著作、專職部門的研究報告、重要出版物的觀點和論述等,是文獻綜述的「正餐」。而多數大眾媒體上的相關報道或言論,雖然多少有點價值,但時間精力所限,可以從略。
建議從以下幾條途徑入手:一是圖書館的中外學術期刊,找到一兩篇「經典」的文章後順藤摸瓜(留意它們的參考文獻)。質量較高的學術文章,通常是不會忽略該領域的主流、經典文獻的。二是通過學校圖書館的「中國期刊網」、「萬方資料庫」、「外文期刊資料庫檢索」和外文過刊閱覽室等渠道,查到一些較為早期的經典文獻。三是國家圖書館,有些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出版的圖書,學校圖書館往往沒有收藏,但是國圖卻是一本不少(國內出版的所有圖書都要送繳國家圖書館),不僅如此,國圖還收藏了很多研究中國政治和zhengfu的外文書籍,從互聯網上可以輕松查詢到。
【要領二】:隨時整理,如對文獻進行分類,記錄文獻信息和藏書地點。學習及做研究的時間很長,有的文獻看過了當時不一定有用,事後想起來卻找不著了,所以隨時記錄是很有必要的。同時,對於特別重要的文獻,不妨做一個讀書筆記,摘錄其中的重要觀點和論述。這樣一步一個腳印,到真正開始寫論文時就積累了大量"干貨",可以隨時享用。
【要領三】:要按照問題來組織文獻綜述。看過一些文獻以後,我們有很強烈的願望要把自己看到的東西都陳述出來,彷彿一定要向別人證明自己勞苦功高。文獻綜述就像是在文獻的叢林中開辟道路,這條道路本來就是要指向我們所要解決的問題,當然是直線距離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風景頗多,迷戀風景的人便往往繞行於迤邐的叢林中,不知所終了。因此,在做文獻綜述時,頭腦時刻要清醒:我要解決什麼問題,人家是怎麼解決問題的,說的有沒有道理,就行了。
3. 文章撰寫
文獻綜述的結構與一般研究性論文的結構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研究性的論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結果,而文獻綜述要求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因此文獻綜述的格式相對多樣,但總的來說,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題、總結和參考文獻。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再根據提綱進行撰寫。
【前言部分】主要是說明寫作的目的,介紹有關的概念及定義以及綜述的范圍,扼要說明有關主題的現狀或爭論焦點,使讀者對全文要敘述的問題有一個初步的輪廓。
【主題部分】是綜述的主體,其寫法多樣,沒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順序綜述,也可按不同的問題進行綜述,還可按不同的觀點進行比較綜述,不管用那一種格式綜述,都要將所搜集到的文獻資料歸納、整理及分析比較,闡明有關主題的歷史背景、現狀和發展方向,以及對這些問題的評述,主題部分應特別注意代表性強、具有科學性和創造性的文獻引用和評述。
【總結部分】與研究性論文的小結有些類似,將全文主題進行扼要總結,對所綜述的主題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見解。
【參考文獻】雖然放在文末,但卻是文獻綜述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不僅表示對被引用文獻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獻的依據,而且為讀者深入探討有關問題提供了文獻查找線索。因此,應認真對待。參考文獻的編排應條目清楚,查找方便,內容准確無誤。
4. 注意事項:
1)要圍繞主題對文獻的各種觀點作比較分析,不要教科書式地將與研究課題有關的理論和學派觀點簡要地匯總陳述一遍。
2)文獻綜述在邏輯上要合理,即做到由遠而近先引用關系較遠的文獻,最後才是關聯最密切的文獻。
3)評述(特別是批評前人不足時)要引用原作者的原文(防止對原作者論點的誤解),不要貶低別人抬高自己,不能從二手材料來判定原作者的「錯誤」。
4)文獻綜述結果要說清前人工作的不足,襯托出作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理論價值。
5)採用了文獻中的觀點和內容應註明來源,模型、圖表、數據應註明出處,不要含糊不清。
6)文獻綜述最後要有簡要總結,表明前人為該領域研究打下的工作基礎。
7)所有提到的參考文獻都應和所研究問題直接相關,為文中引用過的,能反映主題全貌的,並且是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文獻資料。
8)文獻綜述所用的文獻,應主要選自學術期刊或學術會議的文章,其次是教科書或其他書籍。至於大眾傳播媒介如報紙、廣播、通俗雜志中的文章,一些數據、事實可以引用,但其中的觀點不能作為論證問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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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文題目:要求准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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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關鍵詞或主題詞: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彙。關鍵詞是用作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徵的詞語,便於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
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彙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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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並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
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a.提出-論點;
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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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結論。
6、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於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
中文: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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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大數據技術的發展給科技進步、信息共享、商業發展帶來了巨大的變革,社會活動網路化的發展趨勢更給予了個人信息豐富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使它成為對於國家、社會、組織乃至個人都具有重要意義的戰略資源。與此同時,與個人信息相關的犯罪活動也呈現出高發態勢。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設「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將兩個罪名整合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並擴大了主體范圍,加大了處罰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2017年解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司法適用做出了具體規定。
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對判決結果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的刑事一審判決逐年進行檢索,2009-2019年間各年份相關判決數如圖表 1所示。我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發展可為四個階段:2009~2012年,此類判決數為零,與個人信息相關的犯罪案件在實踐中鮮有發生;2012~2016年,判決數量開始緩速增長,總量尚較少;2016~2017 年判決數量激增 214.6%,呈現出高發態勢;2016~2019年,犯罪數量增速放緩。
圖表 1
作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行為對象,公民個人信息的內涵、范圍、判斷標准對立法和司法適用具有重要意義。《2017年解釋》第1條對其概念做了明確的規定,但實踐中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蹤軌跡信息的范圍、如何把握財產信息的范圍和如何認定公民個人信息的可識別性等。由此觀之,要實現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准確認定,我們應該對其行為對象的內涵、外延進行深入研究。本文擬對《刑法》二百五十三條「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進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對司法實踐中該罪的認定提供有益參考。
二、刑法上公民個人信息合理保護限度的設定原則
信息網路時代,我們要在推動信息科技的發展應用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之間尋求適度的平衡。刑法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過小或者過大,都不利於社會的正常發展。筆者認為,應當基於以下三項原則設定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的合理限度。
(一)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刑法的謙抑性,是指刑法應合理設置處罰的范圍與程度,當適用其他法律足以打擊某種違法行為、保護相應合法權益時,就不應把該行為規定為犯罪;當適用較輕的制裁方式足以打擊某種犯罪、保護相應合法權益時,就不應規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則同樣是刑法在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進行規制時應遵循的首要原則。
在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當下,刑法作為最後保障法首先介入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進行規制時,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謙抑性原則,嚴格控制打擊范圍和力度。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認定,范圍過窄,會導致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不能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打擊;范圍過寬,則會使刑法打擊面過大,導致國家刑罰資源的浪費、刑罰在實踐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礙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違刑法的謙抑性原則。在實踐中,較常見的是認定范圍過寬的問題,如公民的姓名、性別等基礎性個人信息,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識別個人身份,但大多數人並不介意此類個人信息被公開,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結果,也不必動用刑罰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濟。
(二)權利保護與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則
大數據時代,隨著信息價值的凸顯,個人信息保護與信息流通之間的價值沖突也逐漸凸顯。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給國家、社會、個人都帶來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對個人生命和財產安全、社會正常秩序甚至國家安全帶來了一定的威脅。
科技的進步和社會的需要使得數據的自由流通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如何平衡好其與個人權益保護的關系,是運用刑法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進行規制時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個人信息保護不足,則會導致信息流通的過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處於危險境地、社會的正常經濟秩序遭到破壞;保護過度,則又走入了另一個極端,妨礙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會成員成為一座座「信息孤島」,全社會也將成為一盤散沙,也將信息化可以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拒之門外。
刑法要保護的應當僅僅是具有刑法保護的價值和必要,並且信息主體主動要求保護的個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協調各種相互矛盾的利益關系,通過立法和司法,平衡好個人信息權利保護與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實現雙贏。應努力構建完備的個人信息保護體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又可促進信息應有的自由流動,進而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三)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相協調原則
個人利益對公共利益做出適當讓渡是合理的且必須,因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同時也是實現個人利益的保障。但是這種讓渡的前提是所換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當的,並且不會對個人隱私和安全造成不應有的侵害。
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個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門因為社會管理的需要往往會進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開,信息網路的發展也使得大數據技術在社會安全管理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對於公民個人利益邊界的觸碰,由此產生公共管理需要與個人權益維護之間的沖突。相對於有國家機器做後盾的公權力,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處於弱勢地位,讓個人信息的保護跟得上信息化的發展,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公眾人物的個人信息保護是此原則的另一重要體現,王利明教授將公眾人物劃分為政治性公眾人物和社會性公眾人物兩類。對於前者,可將其個人信息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公民監督權或公共利益相關的個人信息,此類個人信息對公共利益做出適當的讓步是必須的;另一類是與工作無關的純個人隱私類信息,由於這部分個人信息與其政治性職務完全無關,所以應受與普通人一樣的完全的保護。對於社會性公眾人物,其部分個人信息是自己主動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獲得相應的交換利益,對於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進行保護;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雖然被公開,但符合人們對其職業的合理期待,且不會有損信息主體的利益,對於此類信息,也不在刑法保護范圍內;但對於這類信息主體的住址、行蹤軌跡等個人信息,因實踐中有很多狂熱的粉絲通過人肉搜索獲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對明星的個人隱私進行偷窺、偷拍,此類嚴重影響個人生活安寧和基本權益的行為應當受到刑法的規制。
三、刑法上公民個人信息的概念、特徵及相關范疇
(一)公民個人信息的概念
「概念是解決法律問題必不可少的工具」。
1.「公民」的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指具有我國國籍的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狀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詞,對於其含義的一些爭議問題,筆者持以下觀點:
(1)應包括外國籍人和無國籍人
從字面上和常理來看,中國刑法中的「公民」似乎應專門指代「中國的公民」。但筆者認為,任何人的個人信息都可以成為該罪的犯罪對象,而不應當把我國刑法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局限於中國公民。
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條採用的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個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個人信息」,對於刑法規范用語的理解和適用,我們不應人為地對其范圍進行不必要的限縮,在沒有明確指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情況下,不應將「公民」限定為中國公民。
第二,全球互聯互通的信息化時代,將大量外國人、無國籍人的個人信息保護排除在我國刑法之外,會放縱犯罪,造成對外國籍人、無國籍人刑法保護的缺失,這既不合理,也使得實踐中同時涉及侵犯中國人和非中國人的個人信息的案件的處理難以操作。
第三,刑法分則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並不限於僅對「中國公民」的保護,也同等地對外國籍人和無國籍人的此類權利進行保護。因此,處於我國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保護對象,也包括外國籍人和無國籍人的個人信息,「我國對中國公民、處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 籍人以及遭受中國領域內危害行為侵犯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一視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護,不主張有例外。」
(2)不應包括死者和法人
對於死者,由於其不再具有人格權,所以不能成為刑法上的主體。刑法領域上,正如對屍體的破壞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一樣,對於死者個人信息的侵犯,不應成立侵犯個人信息罪。對死者的個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譽權、財產權,可以由死者的近親屬主張民法上的精神損害賠償或繼承財產來進行保護。
對於法人,同樣不能成為刑法上公民個人信息的信息主體。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權,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權,其只是法律擬制概念,不會受到精神上的損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雖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業價值和經濟效益,但是已有商業秘密等商法領域的規定對其進行保護。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適用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2.「個人信息」的含義
法學理論上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識別說、關聯說和隱私說。
識別說,是指將可以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作為公民個人信息的關鍵屬性。可識別性根據識別的程度又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通過單個信息就能夠直接確認某人身份的直接識別,和通過與其他信息相結合或者通過信息對比分析來識別特定個人的間接識別。學界支持識別說觀點的學者大多指的是廣義的識別性,既包括直接識別,又包括間接識別。
關聯說認為所有與特定自然人有關的信息都屬於個人信息,包括「個人身份信息、個人財產情況、家庭基本情況、動態行為和個人觀點及他人對信息主體的相關評價」。根據關聯說的理論,信息只要與主體存在一定的關聯性,就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信息。
隱私說認為,只有體現個人隱私的才屬於法律保障的個人信息內容。隱私說主要由美國學者提倡,主張個人信息是不願向他人公開,並對他人的知曉有排斥心理的信息。
筆者認為,通過識別說對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界定最為可取。關聯說導致了刑法保護個人信息的范圍過分擴大,而隱私說則只將個人信息局限在個人隱私信息的范圍內,忽略了不屬於個人隱私但同樣具有刑法保護價值的個人信息,同時由於對隱私的定義受個人主觀影響,所以在實踐中難以形成明確的界定標准。相比之下,識別說更為可取,不僅能反應需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根本屬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適應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而導致的公民個人信息類型的不斷增多。
且通過梳理我國關於個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識別說的觀點貫穿其中。
名稱
生效年份
對「個人信息」核心屬性的界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
2012年
可識別性、隱私性
《關於依懲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的通知》
2013年
可識別性、隱私性
《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4年
隱私性
《網路安全法》
2016年
可識別性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
可識別性、可反映活動情況
圖表 2
《網路安全法》和《2017年解釋》中關於公民個人信息的界定無疑最具權威性。《網路安全法》採用了識別說的觀點,將可識別性規定為公民個人信息的核心屬性。而後者採用了廣義的「可識別性」的概念,既包括狹義可識別性 (識別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體現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兩者之所以採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為《網路安全法》對公民個人信息做了整體而基礎性的保護,而《2017年解釋》考慮到,作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動情況信息,隨著定位技術的不斷進步逐漸成為本罪保護的一個重點,因此在採用了狹義的身份識別信息概念的基礎之上,增加了對活動情況信息的強調性規定,但其本質仍是應涵括在身份識別信息之內的。
所以,應以可識別性作為判斷標准對公民個人信息進行界定。
(二)公民個人信息的特徵
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信息」體現了其區別於廣義上的「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保護價值。明確刑法領域個人信息的特徵,有助於在司法中更好的對個人信息進行認定。
1.可識別性
這是公民個人信息的本質屬性。可識別是指可以通過信息確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體包括直接識別和間接識別。直接識別,是指通過單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證號、指紋、DNA等信息均可與特定自然人一一對應。間接識別,是指需要將某信息與其他信息相結合或者進行對比分析才能確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興趣愛好等信息均需要與其他信息相結合才能識別出特定的信息主體。
2.客觀真實性
客觀真實性是指公民個人信息必須是對信息主體的客觀真實的反映,。一方面,主觀上的個人信息對特定個人的識別難度極大;另一方面,現行刑法關於侮辱罪或誹謗罪的相關規定足以對此類主觀信息進行規制。司法實踐中,如何判斷信息的客觀真實性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如何實現科學、高效鑒別個人信息客觀真實性,是司法機關應努力的方向。現有的隨機抽樣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夠嚴謹。筆者認為,可以考慮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證明其所侵犯的個人信息不具有客觀真實性,則不構成本罪。
3.價值性
刑法的兩大機能是保護法益和保障人權。從保護法益的機能出發,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為,才能納入刑法規制的范圍。而判斷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關鍵就在於該信息是否具有價值。價值性不僅包括公民個人信息能夠產生的經濟利益,還包括公民的人身權利。從個人信息的人格權屬性角度分析,個人隱私類信息的公開,會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行蹤軌跡類信息的公開,會對公民人身安全帶來威脅。從個人信息的財產權屬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時代,信息就是社會的主要財產形式,能夠給人們帶來越來越大的經濟利益。「信息價值僅在當行為人主張其個人價值時才被考慮」,只有具有刑法保護價值的信息,才值得國家動用刑事司法資源對其進行保護。
(三)個人信息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很多國家和地區制定了專門的法律保護個人信息,但部分國家和地區沒有採用「個人信息」的概念,美國多採用「個人隱私」的概念,歐洲多採用「個人數據」的概念,而「個人信息」的表述則在亞洲較為常見。對於這三個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觀點分歧。有觀點認為,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觀點認為個人信息包含個人隱私,以個人數據為載體。筆者認為,有必要對三個概念進行明確區分。
1.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
關於這兩個概念的關系,有學者主張前者包含後者,有學者主張後者包含前者,還有學者認為兩者並不是簡單的包含關系。筆者認為,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相互交叉,個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隱私信息,個人隱私包括隱私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所以兩者的交叉在於隱私信息。兩者制建有很大的區別,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個人信息中除隱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體進行公開的,如姓名、手機號、郵箱地址等,而個人隱私則具有高度的私密性,個人不願將其公開;其次,判斷標准不同,個人信息的判斷標準是完全客觀的,根據其是否具有識別性、真實性、價值性來進行判斷即可,而個人隱私在判斷上具有更多的主觀色彩,不同主體對個人隱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後,個人信息既具有消極防禦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動對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體通過主動公開其部分個人信息,可能會獲得一定的利益,而個人隱私則側重消極防禦,主體的隱私信息和隱私活動不希望被公開,隱私空間不希望被侵犯。
2.個人信息與個人數據
筆者認為,個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個人數據(personal Data)的區別在於,個人數據是以電子信息系統為載體的對信息主體的客觀、未經過處理的原始記錄,如個人在醫院體檢後從自助機取出的血液化驗報告單;後者是指,數據中可對接收者產生一定影響、指導其決策的內容,或是數據經過處理和分析後可得到的上述內容,如血液化驗報告數據經系統或醫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導作用的結果報告,換言之,個人信息=個人數據+分析處理。
四、刑法上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概念和原則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異性,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討論。在本部分,筆者對一般個人信息的認定進行總結歸納,並對一些存在爭議的情況進行分析。
(一)公民個人信息可識別性的認定
「可識別性是指個人信息能夠直接或者間接地指向確定的主體。」經過上文中的討論,根據《網路安全法》和《2017年解釋》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定義,我們能夠得出,「識別性」是公民個人信息的核心屬性,解釋第3條第2款印證了這一觀點。對於能夠單獨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往往比較容易判斷,而對於需要與其他信息結合來間接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信息,往往是個案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也是本罪的認定中最為復雜的問題。面對實踐中的具體案情,對於部分關聯信息是否可以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時,可從行為人主觀目、信息對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結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個方面綜合分析加以判斷。
以此案為例:某地一醫葯代表為了對醫生給予用葯回扣,非法獲取了某醫院某科室有關病床的病床號、病情和葯品使用情況。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獲取的信息不宜納入刑法中「公民個人信息」的范疇。首先,從行為人主觀目的上看,並沒有識別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僅僅是為了獲取用葯情況;其次,從以上信息對病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以及生活安寧的重要性上來看,行為人獲取以上信息並不會對病人權益造成侵犯;最後,從這些信息需要與其他信息結合的程度來看,病床號、用葯情況等信息並不能直接識別到個人,需要結合病人的身份證號等才能起到直接識別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屬於刑法所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
(二)敏感個人信息的認定
《2017年解釋》第五條根據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對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影響程度,將「公民個人信息」分為三類,並設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標准。
類別
列舉
「情節嚴重」標准
(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
「情節特別嚴重「標准(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
特別敏感信息
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
五十條以上
五百條以上
敏感信息
住宿記錄、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
五百條以上
五千條以上
其他信息
五千條以上
五萬條以上
圖表 3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仍存在對標准適用的爭議,主要表現在對敏感個人信息的認定。
1.如何把握「行蹤軌跡信息」的范圍
行蹤軌跡信息敏感程度極高,一旦信息主體的行蹤軌跡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會對權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緊迫的威脅。《2017年解釋》中對於行蹤軌跡信息入罪標準的規定是最低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50以上」的,即構成犯罪。由於《2017年解釋》中對行蹤軌跡信息規定了極低的入罪標准,所以司法認定時應對其范圍做嚴格把控,應將其范圍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體位置的信息,如車輛軌跡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實踐中,信息的交易價格也可以作為判定其是否屬於「行蹤軌跡信息」的參考,因為行蹤軌跡信息的價格通常最為昂貴。
對於行為人獲取他人車票信息後判斷出他人的行蹤的情況,載於車票的信息不宜被認定為《2017年解釋》所規定的「行蹤軌跡信息」,因為該信息只能讓行為人知道信息主體大概的活動軌跡,並不能對其進行准確定位。
2.如何把握「財產信息」的范圍
財產信息是指房產、存款等能夠反映公民個人財產狀況的信息。對於財產信息的判斷,可以從兩方面進行把握:一是要綜合考量主客觀因素,因為犯罪應是主客觀相統一的結果;而是考慮到敏感個人信息的入罪門檻已經極低,實踐中應嚴格把握其范圍。
以此案為例:行為人為了推銷車輛保險,從車輛管理機構非法獲取了車主姓名、電話、車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認定為「財產信息」。因為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體的人身、財產安全,最多隻會對行為人的生活安寧帶來一定的影響,因而應適用非敏感公民個人信息的入罪標准。
(三)不宜納入本罪保護對象的公開的個人信息的認定
信息主體已經公開的個人信息是否屬於 「公民個人信息」的范疇,理論界存在觀點分歧。筆者認為,「公民個人信息」不以隱私性為必要特徵,因為《2017年解釋》第1條並為採用「涉及個人隱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識別性作為判斷標准。因此,信息的公開與否並不影響其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對於權利人主動公開的個人信息,行為人獲取相關信息的行為顯然合法,且其後出售、提供的行為,當前也不宜認定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國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隱私性」作為界定公民個人信息的核心屬性,可見公民個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從隱私權中分離出來的權利,所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側重於對公民隱私和生活安寧的保護。權利人之所以自願甚至主動公開其個人信息,說明這部分信息即便被獲取、出售,也通常不會對其個人隱私和生活安寧造成侵犯,因此不應納入刑法保護范圍內;第二,根據刑法第253條之一的規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只有在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才構成犯罪。對於已經公開的公民個人信息,行為人獲取後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為在我國缺乏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應推定為存在權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權,也就是說不應認定行為人對獲取的已經由權利人公開的個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為系「違法國家有關規定」。第三,在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高發的背景下,應將實踐中較為多發的侵犯權利人未公開的個人信息的案件作為打擊的重點。
對於權利人被動公開的個人信息,行為人獲取相關信息的行為可以認定為合法,但如果後續的出售或提供行為違背了權利人意願,侵犯到了其個人隱私和生活安寧,或是對權利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造成了威脅,則應根據實際情況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論處。
對於權利人被動公開的個人信息,行為人對相關信息的獲取一般來說是合法的,但是獲取信息之後的出售、提供行為如果對信息主體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寧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體對其相關個人信息有強烈保護意願,則應據其情節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五、結語
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對個人、組織、社會乃至國家均具有重要價值,由此也滋生了越來越多的侵犯個人信息犯罪。「公民個人信息」作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對象,其概念界定、特徵分析、與相關概念的區分以及司法認定對於打擊相關犯罪、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結論性的認識:第一,界定公民個人信息的原則。一是應遵循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保證打擊范圍既不過寬而導致國家刑罰資源的浪費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過窄而使公民個人信息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二是應遵循權利保護與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則,在保障公民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的同時不妨礙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應遵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相協調原則,允許個人利益對公共利益做出適當讓步,但杜絕對個人利益的侵害和過度限制。第二,公民個人信息之「公民」應包括外國籍人和無國籍人,不應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個人信息之「個人信息」應採取「識別說」進行界定,可以識別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個人信息的根本屬性。除了可識別性,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信息還應具有客觀真實性、價值性等特徵可作為輔助判斷標准。還應注意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個人數據等相關概念的區分,避免在司法實踐中出現混淆。第三,一般個人信息的認定。「可識別性」是其判斷的難點,可以從行為人主觀目的、信息對其主體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與其他信息的結合程度這三個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對於行蹤軌跡信息、財產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由於其入罪門檻低、處罰力度大,應嚴格把控其范圍並結合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進行考量;對於信息主體已經公開的個人信息,應分情況討論,對於信息主體主動公開的個人信息,行為人對其獲取、出售和提供,不應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於信息主體被動公開的個人信息,行為人對信息的獲取是合法的,但其後出售、提供的行為,可以依實際情況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論處。
希望本文的論述能夠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體系的完善貢獻微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