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评选时间
① 成都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时间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44
各系: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寻找学生中的典型形象和事迹,通过典型宣传,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及带动作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三风”及校园文化建设推波助力。学生处拟开展第二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校园榜样 汇聚青春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学院在籍本、专科学生,入选学院“十佳学生”候选人原则上需符合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3、在文艺体育、创新创业、学术科技等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5、考上研究生被正式录取者;
6、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
7、其他方面特别优秀者(参考《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特别优秀注释)。
三、活动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5月
(二)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3月8日-3月15日)
各班组成评选小组,在本班选出1名“十佳学生”推荐人选。
2、系“十佳学生”评选(3月15日-3月27日)
各系制定本系评选方案和活动流程并开展评选工作,各系评选完成后要对系内“十佳学生”开展广泛宣传,并报送系内“十佳学生”相关材料至学生科。
3、学院“十佳学生”初选(3月28日-3月31日)
学生处在各系“十佳学生”的基础上,选出符合条件的30名学生进入学院“十佳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开展宣传展示活动。
4、学院“十佳学生”终选(4月5日-4月12日)
学院组织成立第二届“十佳学生”专家评审组,对30名学院“十佳学生”候选人进行多维度评审、复议。
5、公示、宣传、表彰、事迹访谈(4月17日-5月)
最终选出的学院“十佳学生”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开展事迹访谈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