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学位评定时间
Ⅰ 四川大学博士结业转毕业有学位证么
有。
根据学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达到毕业标准并取得毕业证后,符合授位条件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会议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学位会通常于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召开,因此学位证书的领取滞后于毕业证书。
四川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学位)证流程:
考试管理科:85406700(望江行政楼107室);学籍管理科:85407456(望江行政楼219室)
返校考试:
专业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持结业证书和“结业通知书”,按教务处网站主页返校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办理结业生返校考试报名手续,并按规定参加返校考试。
换毕业证书:
成绩全部合格的结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教务处网站主页当学期结业生返校考试通知)持“结业通知知书”、结业证原件、2寸照片(新华社电子图像采集照片)到望江行政楼219教务处学籍科换发毕业证书。换证后至望江行政楼331校办综合科加盖学校公章。(出国交流同学换证请学院教务老师在结业通知书上注明为交流学生并签署换证意见)
(如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凡未在本专业学习年限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者,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领学位证书:
符合授位条件的同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教务处网站主页当学期结业生返校考试通知)持身份证、毕业证、2寸照片(新华社电子图像采集照片)到望江行政楼219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学位证书。领证后至望江行政楼331校办综合科加盖学校公章。
(如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Ⅱ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授予时间
(1)5月25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2)5月31日前,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人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填报《大学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可用电子表格输出上报),对不能授予学位毕业生汇总,填报《大学2015届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以上材料须于6月2日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6月5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上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6月10日前,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Ⅲ 川北医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时间
川北医贺尺学院获得学伍拍伏士学位授予权时间在9月中旬,一般在9月17号。1985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川北医学院。首届4年制本科生进校。1989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川北医学院:
川北医学院坐落在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市。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是一所以腔携医学为主体,医、理、文、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建设高校、卫生部腹腔镜手术普外培训基地和四川省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川医学院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Ⅳ 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办理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条内件者,在每年10月左右从容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加盖任职单位公章。
(二) 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
(三)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并将合格者的相关材料上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办复审。
(四)四川师范大学学位办将复审合格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审核。
(五)学校学位办将省学位办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六)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者,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领证时间
每年六月左右,成人教育学院通过“四川师范大学成教自考职教网”公布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领取学位证书。
Ⅳ 四川大学自考助学(网络)
一、报考条件
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者,可报考相应的专科(业余)专业或本科(业余)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升本(业余)专业;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是具有护理学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二、报名、录取
1. 2009 年5月16日起在四川大学(从一环路磨子桥北门进)办公楼一楼东头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展规划部咨询和报名,校外就读的考生可在当地四川大学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6日。
2.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两张和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两张,近一年彩色同底免冠一寸标准照片四张。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开除学籍。
3. 凡报考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各层次、各专业的学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科目见招生专业一览表。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和教高厅[2004]5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本科层次的学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网教统考”),专升本(业余)统考科目: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起本(业余)统考科目: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网教统考收费按国家财政部财综[2006]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279号文件执行。所有网教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凡符合网教统考免试条件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毕业证书与学位
1、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本科学生网教统考合格(免试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毕业鉴定合格,由四川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式样及内容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2、符合我院本科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达到四川省学位办[2006]54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07]6号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Ⅵ 四川大学学位细则
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四川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国家批准,我校有权授予经批准举办的所有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
2、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方面
符合本学科、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基本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其课程学习和论文(毕业设计和生产实习)合格,获得毕业证书;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身体素质方面
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校生,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公开反对宪法或宣扬、实践邪教,经批评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2、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违法乱纪或犯有严重错误等原因曾受到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且离校前处分未解除者。
3、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仍未达到上述学位授予条件者。
4、非学分制学生,重修课程学分超过本专业所学课程总学分五分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对于补考的课程,按重修课程计算学分。
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合格者。
6、经学校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五条结业离校者,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返校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发放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时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会议召开时间确定。
第六条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符合《四川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规定的授位条件者,可授予四川大学双学士学位。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管理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学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1、个人申请。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应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托,学院逐个严格审核学生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者情况报告教务处。
3、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对于审核过程中有争议的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决定。
第八条已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在毕业离校后发现其在学位授予中徇私舞弊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批准,可撤消其学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从2006届毕业生起试行,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Ⅶ 四川大学网上确认时间
四川大学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00:00-11月3日16:00。审核未通过重新提交材料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6:00。
四川大学前身是1896年创建的四川中西学堂。1981年11月26日,经国运李务院批准,该高校和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均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恢复“四川大学”校名。袜悄源2000年,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四川大学。
Ⅷ 川大第二学位报考条件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学制与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弊桥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消或证书和学位证书。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租辩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
Ⅸ 四川大学自考学位证书申请条件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授位申请,即纯做本次只受理在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办理毕业证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2、已报名参加2018年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毕业时间是2016年6月的学生,若其他条件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为不影响其学位申请,学生自己估计今年4月份的考试成绩。认为成绩合格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注册及审验材料。
已报名参加2018年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毕业时间是2016年6月以后的学生请下次再进行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
3、自考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5、通过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为取得自考考籍至申请学位前。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
6、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不能申请授位。
(9)川大学位评定时间扩展阅读:
1、学士学位申请表(双面打印为一页纸)一式2份;(申请表在学位申报系统中填写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其中单位盖章处,由四川大学自办办理,考生无需处理。)
2、学士学位网站申请信息(在学位申报系统中填写后,按系统提示打印。)
3、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本科毕业生的学籍表(表在本科毕业生档案里)原件及复印让裤指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1份(收原件);(未到川大自考办领取学位外语合格证的同学,直接到川大提交申请材料,由学校直接装入学生申请材料中)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面复印)、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毕业论文1份(收原件);
9、2张坦配一寸1张两寸修剪整齐的近期同底蓝色背景证件照;
10、非四川大学考生(准考证号不是0101开头)收取学士学位受理及材料审验费200元(该费用等审核合格后在网上缴纳,现场不收费)。
Ⅹ 自考四川川大英语本科学士学位
看你那里的自考办的学位申请标准是什么?
我们这边是这样的,如果你过了PEST3的号.各科及内格就行.当然学容位英语是必考的
而且如果你没什么把握的话可以现在就报学位英语.及格不及格可以先有一个经验.下次就知道重点啦.只要没申请毕业都可以不断的申请考学位英语
学位英语是必考的.不能替代.不用所用科目都考完再报学位英语
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