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转专业
Ⅰ 中国计量大学大二转专业需要降级吗
不需要。中国计量大学大二转专扒纤业时对学生要春竖仿求并不严格,是不需要降级的,符合转专业的要求者即可转,纤模而且门槛较低。
Ⅱ 中国计量学院能转专业吗
学校有渗毁仿规定转专业的条件,你达到这个条件就可以,一般都是成绩达到专业多少名以内可以转,具体看你学生手册,在大一快结束时,学校会有通知下来,你注意去学院问,不要错过时余弯间了,如果你符合条件,那就填申请表,这样就可以了。要大一读完才可以转的,申请也是在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因为要看你大一一年的成绩有没有达到本专业的前多丛纤少名。
Ⅲ 关于中国计量学院转专业的问题
该校属于全国计量系统排头兵大学。最好就业专业是那些工业农业方面的检验检测专业,既然转,就转个好就业的。
转专业就2个办法:
第一种方法:
就是要求班级学习成绩前3-5名的允许转。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并推荐---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审核(个别的要面试)---学嫌闹校领导签字--教务部备案--正式转入。此方式存在走后门隐患。
第二种方法:考试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如第一步实现不了,建议修它的双学位,并作为考研方向,实现曲线救国也很好。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
双学位、辅修双学位与第二学位(双学历)的最大不同在于证书的发放。双学位、辅修二学位结业后由主考院校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而第二学位(双学历)结业后则洞扒由由主考院校发放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多数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
双学位即可修本校的,方便。又可修外校的双学位,可以在同城高校联合体内修,相互承认。也可把第二学位作为考研方向和到某些地区就业的方向(如天津)。就是到了工作岗位上,双学位对工作相互帮助,对个人发展很有好处。
缺点是大学期间很累,尤其是到大四以后,实习、论文、考研、考公务员、双学位考试等,做好整个周末和部分假期学习的准备。时间是大二至大四芹颤罩上半年,学费约5000元。
双学位结束后,发2个学位证,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上专业还填写第一专业的。
Ⅳ 中国计量大学转法学笔试考什么
中国计量大学转法学笔试考什么
法理学、经济法。每所大学都可以转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镇宽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需转入其他院校者,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饥州点院校者;
(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5)师范院校(学烂旅蔽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6)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