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师范大学专业目录
A. 贵州师范大学要多少学费
贵州师范大学预科生的学费是 根据不同的学校而言 一般一本学校为版4000_7000一年 而二本为6000—8000一年 三本则需权要10000一年 师范院校部分专业优惠是免学费的 只要你在大学好好读书 能拿到国奖一年有9000奖学金 贫困补助大概5000一年
B. 贵州师范大学分艺术类2008文化录取数线
2008年各高校艺术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贵州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2008年省内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我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中等学校、普通中学的音乐教师及社会各界需要的音乐工作者。
二、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2008年招生计划:
学校 专业 学制 招生数
贵州师范大学 音乐学 4 120(暂定)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音乐学 4 160(暂定)
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08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簿)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请于2007年12月22日至28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并领取贵州省2008年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和表复印在一张纸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到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30元/生
3、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未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理科类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四、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2—23日
考试时间:2008年1月24—29日
报名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贵州省2008年师范类音乐学专业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五、考试科目和评分办法:
1、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作曲、舞蹈、表演六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2、视唱练耳(必考);
3、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专长科目70%,视唱练耳30%。
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器乐:乐曲一首(曲目自选;时间6分钟以内)
另注:打击乐有小鼓、玛琳巴、排鼓、中国大鼓、排鼓大鼓套打考生选一样;
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舞蹈:自选舞蹈一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模仿舞蹈一段;
表演:朗诵(自选)、小品(现场命题)各一,才艺展示(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在省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对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的报考费用及食宿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gznu.e.cn或zjc.gznu.e.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115(音乐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2007年12月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 2008年省内招生简章
一、面向贵州省招生专业及名额(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08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专业 计划数
美术学 55
艺术设计 50
摄影 32
绘画 33
合计 170
二、报名条件:
符合《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三、考试办法、科目及日期:
1、专业考试报名程序:
凡报考美术类的考生(含参加省外考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在200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领取《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现场摄像。再到专业报考点(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交费领证手续。报名时交考试费130元/生,领取“准考证”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文化考试报名程序: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未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理科类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3、交费领证、考试时间、地点:
全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4—25日
考试时间;2008年1月27日
4、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一天考完)。
四、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和摄影四个专业的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填写志愿一律填涂省考试中心统一制作的“考生志愿信息表”。
五、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
1、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按照《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考生的体检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定医院进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在省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对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学费:
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每生每年59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500元。
八、入学事项: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和费用准时到校报到。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勤、贷、补等制度,鼓励学生刻苦、勤奋学习。
九、其它: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gznu.e.cn或zjc.gznu.e.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492(美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2007年12月
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8年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唯一的此类本科专业。该专业依托广播电视新闻学及汉语言文学本科、文艺学省级重点学科,文艺学、艺术学硕士点及省级精品课“普通话”的雄厚师资和优良的办学条件,面向广播电视电影系统、相关传媒演艺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培养能够从事播音、节目主持、评论解说、出镜记者、影视配音与表演,以及普通话教学等工作的艺术、新闻传媒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招收本科生55名(艺术类、文理兼招),其中省内招36人,省外招19人。
二、学费标准:5900元/年。
三、报考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②2008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③普通话标准,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④年龄17到28岁。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现役从艺军人经军区政治部、武警总队政治部批准报考。
四、报考手续:
①交《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②查看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②本专业考生登记表(报名时填写);④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⑤交报名考试费130元/生;⑥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未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文、理科类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五、报考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08年1月19、20日领取准考证,1月21、22、23日三天考试。
②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文科大楼)。
六、考试内容:
①两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②朗读指定稿件;③模拟播音或主持一段节目(限时两分钟,节目自备,由招考学校全程录像);④回答主考提问。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艺术类栏目填报我校该专业志愿。在各省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本科阶段,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在省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对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gznu.e.cn或zjc.gznu.e.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1395(文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2007年12月
C.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7年学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思想政治教育等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4.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
(三)录取志愿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优师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等,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宽泛助学基金等。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