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初审名单
① 一般自主招生的通过率有多大
自主招生拟录名单一般都是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到1个月这样就公布了,你要自己多关注,别错过时间了。拟录不是正式录取,但是只要拟录了基本就八九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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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5有哪些医学院自主招生考试
自主招生院校名单
联盟派系
高校名单
特点分析
北约联盟(12所高校)
北京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约联盟特点是文科突出,由理工科北航、华中科技大学等支撑。考生可报考3所学校,所报学校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北约”联考在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同时,更突出对考生视野以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考查,更加突出对考生未来学习潜能的考查。希望招收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具有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
华约联盟(6所高校)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
华约联盟特点为理工科突出,考生可以报考2所学校,如果考试后考生在初审通过的高校未得到认定,则可凭成绩向第三所院校提出申请。“华约”联考考查的重点不是考生通过大量训练获得的解题技巧,而是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创新潜质,特别是考查考生的创造力、想象力、鉴赏能力和学习能力。
卓越联盟(9所高校)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卓越联盟高校均为工科强项。考生可在9所院校中申请2所高校,采用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卓越”选拔的考生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和卓越人才培养潜质。
京都联盟(5所高校)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京都联盟即学院路5校,这5所学校行业特色鲜明。京都联盟采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则是由各校自行进行安排,成绩不互相承认,考生只能参加5校中的一所学校进行复试。“京都”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水平和综合能力。
独自招生高校(51所高校)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山东: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湖北: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
辽宁: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业科技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西南大学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
贵州:贵州大学
云南:云南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这51所高校独立面向全国地区进行自主招生,各有强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院校。
面向本省的自主招生院校(23所高校)
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湘潭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三峡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江汉大学、长江大学、郑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四川农业大学
这23所高校独立面向本省市进行自主招生,各有强项,本省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院校
③ 2022年高校专项大学名单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有哪些
在全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名单中,北京市参与该计划的招生院校最多,其次是江苏、上海和湖北等省份,下面是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名单,供大家参考。
2022年高校专项大学名单
1、北京市(24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2、江苏(11所):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上海(9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4、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5、湖北(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陕西(7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7、四川(5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8、黑龙江(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9、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辽宁(3所):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11、湖南(3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12、重庆(3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13、安徽(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14、广东(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15、吉林(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16、天津(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17、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18、浙江(1所):浙江大学;
19、河南(1所):郑州大学;
20、甘肃(1所):兰州大学;
21、广西(1所):广西大学;
22、云南(1所):云南大学;
23、贵州(1所):贵州大学。
高校专项计划简要介绍
高校专项也称为农村专项,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共计95所高校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院校层次跨度大,各分数段考生都有机会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对户籍有严格要求,仅部分高校有成绩要求,只要户籍符合都可以尝试。大部分高校不设考核,初审通过后直接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给降分录取优惠的高校最高可降至一本线录取。
④ 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材,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8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六)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外语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将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大类选择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专业大类选择填报,每个大类所含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大类填报,考生所选的专业大类将作为高考录取专业的填报依据。
(三)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主要对自身特长、学校专业认识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考生自行邮寄;实名推荐信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亲自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请申请考生于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
(二)考核时间、地点
6月14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将按照学科大类分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具体测试方案将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名单将在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哲学 哲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 历史学 民族学 法学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日语 文学 德语 文学 法语 文学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法学 管理学院 管理学基地班 管理学 文理兼招 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 管理学 应用心理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经济学基地班 经济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 经济学 数理信息类 数学基地班 理学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学 通信工程 工学 电子商务 工学 教育技术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 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材料物理 工学 材料化学 工学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生命化学类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 理学、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 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 理学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 理学 资源环境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环境科学 工学 环境工程 工学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 理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理学 土木工程 工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医药类 临床医学 医学 理科 医学院 麻醉学 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护理学 理学 预防医学 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口腔医学 医学 药学 理学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
附件2: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 北京大学 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是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⑤ 2021年青海省面向兰州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2021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
安排到青海省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上述条件须在2020年12月19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两岁。
(七)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21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受过处分的人员;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考生通过《可报考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并下载填写《青海省2021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正反面打印)。
填报职位志愿时,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要求和职位意愿,避免扎堆报考导致落选。其中,省直机关、市州直机关职位、县(市、区)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组织推荐。《推荐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于12月10日12: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推荐(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201),并将填写完整的《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命名为“***参加青海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三)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均可于2020年12月9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http://47.104.137.68/tip)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逐项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9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时间为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按照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填报的职位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4日9:00至8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并卷)。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考点设在北京、西安、长沙3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点不得更改。
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各高校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第一志愿职位出现空缺,优先依次从第二、第三志愿按成绩高低递补。
(七)体检考察。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个别职位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察人选,并按要求提交《推荐表》、“选调条件”证明材料、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021年7月,学历学位审验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再列为选调人选。
公示期间,如果拟录用人选中有放弃的,将按照职位志愿报考情况,优先调剂同一职位中的递补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按照以下原则调剂:1.在有专业要求的职位中,优先考虑从符合专业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2.在有专业要求但无考生符合要求的职位中,可根据空缺名额、用人单位需要和考生意愿,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3.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生报名后,宣讲、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将在各校校园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有关政策
1.根据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进青奖励资金。
2.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退还一次性奖励资金等费用。
4.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和体检费。
5.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在村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五、温馨提示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积极配合考点所在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防疫措施。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报考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⑥ 怎么样才能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第一类:省级优秀学生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高校保送生资格。
第二类:奥赛获奖选手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5项比赛的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请资格。
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资格。
第三类:竞赛获奖选手
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生也有资格向高校申请保送。
第四类:外国语中学学生
全国有16所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推荐保送外语人才,这16所外国语中学分别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第五类:获奖运动员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高校还可以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开办预科班等形式招收运动员入学。
第六类:公安英烈子女
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生前系在职在编民警)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只要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经审核条件合格者均可被保送进入公安院校深造。入学后,英烈子女将享受学费全免待遇,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到英烈所在地公安机关工作。)
以上6类考生具有保送资格,可参加各大学保送考试(通常为材料初审+笔试+面试),通过后即可直接被大学录取,免去高考.
无保送资格者可申请各大学自主招生名额,参加大学自主招生考试(通常为材料初审+笔试+面试),通过后仍需参加高考,但可享受对该大学加10-30分排队投档的优惠政策.
省级2等奖能够增大通过材料初审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