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律系名单
『壹』 中大法学院叫什么楼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源远流长,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亲手创建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根源可追溯至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和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在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后,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成为法学院。
1952年,由于全国院系调整,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销。但历经风雨,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合并,成立法政学院。直到2001年9月,中山大学法学院正式以法律学系为基础成立。
这一过程中,中山大学法学院经历了多次变迁,但始终坚守法律教育的初心,培养了无数法律领域的精英。从广东法政学堂到中山大学法学院,再到法政学院,直至最终独立为法学院,这一历程体现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深厚的学术底蕴和对法律教育的不懈追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山大学法学院所在的政法楼,是由邵逸夫先生修建的。这座大楼见证了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也承载着中山大学在法律教育领域的重要地位和贡献。
『贰』 中山大学法学主要学习什么怎么才能考上这所大学呢
中山大学的法学专业在全国排名19,学科等级是A级,虽然并不是非常靠前,但是具有很多的交流机会。如果学生有能力考取法学专业,那么一般都会选择考取研究生深造,不仅能够让学历得到提升,而且还能够让知识更加深刻,法学院的学生通常会在律师事务所、公检法等地方工作。法学还包括着各个方向的学科,需要学生根据自己的喜欢去选择,要慎重考虑。
中山大学不同的学科也有着不同的分数要求,如果在高中三年一直学习的很好,在全省仍然名列前茅,那么就可以选择中山大学。如果在高中学习过程中基础并不是非常扎实,而且对中山大学也并没有十足的把握,那么小编建议就可以选其他的学校。即使学生在报考的时候选择的是中山大学的法律系,但是还是会根据学生的成绩来进行分类,可能会被调剂到其他专业。
『叁』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