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答辩时间
❶ 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竞赛
大学生创业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增长社会实战 经验 ,以及学以致用。大学生创业数量增多,大学生创业大赛也随之增多,那么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竞赛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和拔尖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引导我院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 方法 ,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广大学子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 教育 ,集中展示高校育人成果,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决定于2018年3月至4月间举办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竞赛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
相信大家都十分期待,现将大赛有关核高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活动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 创业成就梦想
三、活动 口号
天生我才必堪大用,
创意无限谁与争锋。
四、活动对象
热带农林学院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留学 生、 毕业 未满3年的我院毕业生知氏并)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热带农林学院
承办单位: 热带农林学院团委学生会
六、活动时间安排
提交商业计划书时间:3月16日18:30前
项目初审时间:3月17-18日
院内决赛答辩时间:3月24日
七、活动形式
1.参赛形式: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参赛作品分类
“创青春”(共三类,选手须于报名表勾选所属类别):大学生 创业计划 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互联网+”(共七类,选手须于报名表勾选所属类别):“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搭迹务、“互联网+” 文化 创意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按类别分别进行初审,优秀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海南大学2018“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竞赛校赛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并进驻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八、评奖
特等奖(1名)
价值1000元的奖品;
一等奖 (2名)
价值600元的奖品;
二等奖 (4名)
价值400元的奖品;
三等奖 (6名)
价值 200元的奖品;
纪念奖:凡提交作品的团队/个人均获得印有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Logo的U盘1个
九、注意事项
1.项目可以同时报名两类比赛,但院内选拔赛决赛仅参加一种答辩。
2.申报书需提交纸质版四份以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名称格式为:校区+专业+第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3.参赛要求:每个项目需配指导教师至少1名,最多不超过2名。
4.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参赛学生需自己留底。
十、动员和组织
请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努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请学院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到本次的大学生创业大赛指导和以后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来,营造学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推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
参赛说明
一、参赛作品提交方式与时间
海甸校区项目负责人(含研究生、留学生)请于3月16日下午18:30前提交电子版《2018年“创青春”创业大赛作品竞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材料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海甸校区的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务必于3月16日下午18:30前提交,纸质版交到农科楼主楼105办公室,(“创青春”材料还需提交汇总表)。
儋州校区的项目负责人请于3月16日下午18:30前提交电子版《2018年“创青春”创业大赛作品竞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儋州校区的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务必于3月16日下午18:30前,纸质版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14办公室,(“创青春”材料还需提交汇总表)。
二、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
(1)电子版作品申报书需以PDF格式提交;
2、参加须知:
(1)参赛团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2)每个团队必须有至少一位指导老师
(3)团队负责人请及时加入赛事咨询QQ群:696185694
(4)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并择优进驻热带农林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请获奖团队持续关注院团学创新创业实训部的通知,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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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海南大学怎么样才能通过毕业
1、坚持四项基本原复则,遵纪制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00以上。
3、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4、在校期间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不符合2、3条,或4中因考试作弊而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毕业前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可毕业。
1、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学术刊物发表相关论文、作品,第一第二作者署名被SCI EI ISIP 三大检索收录,出版专著,获得专利,论文需要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
3、代表学校参赛,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获省级运动会前二名获中南区运动会获全国性运动会前八名等。
详见海南大学学生手册P30.
❸ 海南大学学位证有什么要求
所有的必修课必须要过,清考每年每个专业都会有那么几个人没有过的,不要指望肯定能过,绩点要在2.0以上。英语成绩+四级成绩分数过425。
还有一点,不能作弊被抓。
❹ 海南大学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标准是什么
毕业证: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即可发放毕业证。
学位证: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发放学位证。
第一条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我校本科毕业生,达到下列条件者,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2.00以上;
(三)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条 下列特殊情况的,学生本人可以提出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第一条(二)、(三)款条件,或(四)款中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毕业之前(受处分的同学还需在处分之后),表现较好,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
1.毕业当年考取境内或境外(教育部认可高校)硕士研究生。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专业内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作品;以第一、第二作者署名论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出版专著;以排名前三名的身份取得发明创造,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或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等,其中论文需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确认其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3.代表学校参赛,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获省级运动会前二名或中南区运动会前六名或全国性运动会前八名;参加经学校组织并予以认可的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除考试作弊外,因其它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处分之后至毕业前,表现较好,并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或有其它立功表现,受到学校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书面表彰;揭发、制止、协助侦破他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学校、县级或县级以上纪检、政法部门书面表彰;具有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突出表现。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可以授予学士学位的其它情形。
第三条 学士学位申报审批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要求,对本学院本科毕业生严格审查,提出拟授予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送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查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第四条 对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其学位评定按学生学籍所在年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毕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学校不再补授。但因外语未达到要求,且在毕业前参加相关考试,毕业后公布的成绩证实其外语水平已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位证书只发一次。如遗失或损坏,由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证明和学校审核,情况属实者,可开具“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我校独立学院或校外学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或本数在内;“省部级以上表彰”是指国家有关部委司局和厅级或省政府所属机关颁发的相关奖励或荣誉证书。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学生。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