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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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对转入专业感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课程平均绩点在2.5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申请转专业流程:
1: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份,本科在读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专科在读第一学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2:各学部(院)提出本学部(院)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和接受学生的数量(该专业该年级在读学生人数的10%),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接收学生转专业申请。各学部(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相应的转入要求,并明确考核科目、考核规则及录取办法,连同计划表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学部(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送所在学部(院)教务办公室,由各转出学部(院)教务干部对学生的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核,学部(院)同意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每位学生只能提出一个转专业申请,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送各接收学部(院)。
5:各接收学部(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录取。对每位学生的各项分值如笔试、面试等考核项目有书面记录,并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录取,同时明确转入学生就读的班级。录取学生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完成考核工作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在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6:获准转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且所有课程成绩绩点达1.0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
7:获准转专业的同学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转入学部(院)教务办公室报到,并参加新专业下一学期的选课,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②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
本科
四年
44人
酒店管理(洲际集团人才班)
本科
四年
36人
(1)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所含专业: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制造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新生入学报到后可自行选择大类中的任一专业,一年后如需要转专业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2)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上述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录取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3月22日,对进入入围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3月23日,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春招资格审核结果、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3)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专业(类)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录取考生须于2020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网上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向学校招办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方面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招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3)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有哪些专业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有好几十个专业,详见下表
④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语及应用英语(中澳合作)专业的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专业为日语;应用韩语专业为韩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文科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总分:提供折算总分的省市依据其折算总分,不提供折算总分省市按我校折算总分。总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50。
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招生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考生,进档后依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C;报考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考生的成绩等第要求按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5.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年;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美合作)、(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应用英语,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中澳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中澳合作)]225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第27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5)10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2.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群培养,新生入学一年后可在专业群内转专业(具体要求根据学部相关规定),同时也可以根据我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的具体要求进行转专业。
2.高本贯通试点专业的有关情况详见学校公布《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高本贯通项目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3.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