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东南大学直博生名单公示
Ⅰ 东南大学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是多少
东南大学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是每年15000元。
东南大学《关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指出:
为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7】5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7年春学期起,将我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加250元(一年发放12个月)。
目前,由于2017年2、3、4月的助学金已经发放,我校将从5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并于本月补发2、3、4月份的每月250元的国家助学金差额。2017级春博从3月份起按照新标准发放。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2017年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名单。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5888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之美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国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
Ⅱ 学习不好的话报考强基计划最好报哪个大学
教育部明确表示全国各大高校将不再组织自主招生,另实行新的强基计划。本期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强基计划最好考的学校,供同学们报考时参考。
一、强基计划最好考的学校
眼尖的同学们应该已经发现了,强基计划中的36所试点高校,基本上都是位列985工程的大学。很多人都不熟悉强基计划这个在2022年才推出的政策,但是应该都非常熟悉985政策及最容易考上的985高校有哪些。所以,强基计划中哪个学校好考这个问题瞬时便变得非常的简单了。
根据强基计划的36所高校在山东省2022年的招生录取情况来看,最好考的五所大学应该是:兰州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强基计划里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所占据的比例不得低于85%。高考成绩在强基计划中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以上5所高校在招生录取时高考收分相对于强基计划的其他高校来说,处于最低层次,所以说他们是最好考的学校。
二、强基计划36所高校名单
三、强基计划最好考的学校介绍
1、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18个教育部在双万计划中认定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如下:
2、吉林大学
学校由原吉林大学与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吉林工业大学、长春科技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强强合并而成,是一所直属于教育部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985、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33个教育部在双万计划中认定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如下:
3、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创建于1924年,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3个校区,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22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Ⅲ 法学,直博生招生,的大学有哪些呀
我的看法:学习法学,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为生存而学
没有饭碗,就没饭吃。生存,这是最现实的问题。学习法学可以有饭吃,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要通过司法考试。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可能成为每年法学就业排行榜的背景了。当然,你可以考公务员或者彻底转行,也可以有饭吃,不过,吃不了法律这碗饭了。
二、为赚钱而学
如果你家境平平,甚至家徒四壁,能吃苦,能努力,去做律师不是挺不错的。虽然起步困难,但从长期来看,还是有前途的。没有谁一开始就有案源,一开始就什么都懂,慢慢来,等到机会合适,那就不是一个级别的了。我一个同学,本科毕业,就去北京做律师。八年了,现在买房了,单位给配了车,准备生二胎。他大学每月就几百的生活,我是一直看在眼里的。
三、为学术而学
没错,有的人家境较好,有着较为丰裕的生活条件,从来不会为生活发愁,他们就是最适合做学术的人群。看看西方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大多家境优越或者有贵妇资助,当然,卢梭是个反例。
四、为学而学
这部分人,属于人云亦云,为了拿个文凭而学,而且,对法律也不感兴趣,大学基本是玩过来的。不过,也不影响啥。因为毕业之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有个同学,大学玩过来的,四级好像都没过,毕业后,先去做村官,后来去了司法局,又去了市委,找谁说理去。
以上是几点为什么而学的总结,不一定全面,但我身边各种例子都有。
Ⅳ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2018考研交流群 586254585
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凡本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根据奖项设置要求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一)单项奖学金
1.社会工作奖:本学年度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有参评资格:
①认真宣传贯彻学校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③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④在助教、助管、助理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2.学业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原则上在硕士二年级上学期进行评比,符合以下条件者有参评资格:
①必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应修课程且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ge80分,学院按照招生类型分别对首修规格化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
②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
3.学术创新奖:本学年度表现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有参评资格:
①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
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本人排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③本学年已经在国内重要刊物或以上发表论文者;
④本学年度参加有影响的国际会议,论文被会议录用;
⑤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⑥其它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4.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5.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上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作出特别贡献的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可根据需要设立)。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参评对象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mdash2023年)》、《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结合东南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下设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起草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汇总、审核上报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各院(系、所、中心)成立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第五条每年五月份,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学科(专业)特点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各院(系、所、中心)要综合考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向所在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在课程学分修完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本硕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九条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推免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度,各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经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然后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终审,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每年11月30日前,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2月起施行。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研究生学费收入以及学校自筹资金等经费组成。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
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政策要点、制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学期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励、资助的研究生须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组成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标准及评比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奖项协议内容。
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的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助学项目协议内容、《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实施细则》以及当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
第十条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不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见表一。
表一研究生助学金类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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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
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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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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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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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通知
东南大学关于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通知
截止6月18日,我办收到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邮件近280份,其中很多申请者没有严格对照《关于2017年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上的要求随意申请,发送的证明材料也很难界定。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东南大学关于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通知,全文如下:
1. 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一申请者的推免排名或统考综合排名以教育部推免系统或东南大学研招系统信息为准,不需要申请者提供证明。
2.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研二和研三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3. 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SSCI或A&HCI收录高水平学术论文者,须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一般在设有查新工作站的高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4. 获授权发明专利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署名获奖人)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 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或突出奖励(须为校级以上奖项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请已发送申请邮件的申请者严格对照《关于2017年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上的学校基本要求,符合申请条件者请按附件如实填写《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此表已更新需重新填写),并按以上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7月10日前,请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须注明:博士新生奖申报+所在学院+博士学号+姓名
寄(送)要求:
1.如邮寄,务必通过邮政EMS(其他快递假期无人接收)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210096
2.如直接送,务必送至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3室研招办(假期内可送至204室院办)
秋季开学后,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定学院推荐材料,评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一周。
原文地址:http://radio.seu.e.cn:8080/xueban/info/1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