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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博士录取名单

发布时间: 2025-03-27 10:16:11

A. 武汉大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录取考生:李佩娴、任知言,招生导师:龙 斧 录取考生:谢苗苗,招生导师:伍 麟 录取考生:丁雅婷、柴梦然,招生导师:徐 炜。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一所中国著名的综合研究型大学,也是近代中国建立最早的国立大学。至今已有125年办学历史。

截至2018年,武汉大学16个学科领域进入ESI排行世界前1%,其中遥感科学与技术学科名列世界第一。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武汉大学4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 9个学科排名全国前三,14个学科排名全国前五,23个学科排名全国前十。

B. 武汉大学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这是赞美武汉大学的诗句。武汉大学在湖北省排名第一,全国排名前十。它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是很多考生向往的大学之一,但是因为学校的排名实力和知名度很高,因此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

另外,武汉大学在各省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有限,如果要报考武汉大学,一定要关注武汉大学官网,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信息。

C. 武汉大学辅导员招聘录取公示,为什么会引起社会热议

2月日,武汉大学学生辅导员招聘录取公式结果引起了热议,从录取名单上可以看到新晋的辅导员都是当属一流名校的校硕博士,甚至还有海归名校的高材生。很多网友忧心忡忡,从现在的大学辅导员录取结果看来,自己未来毕业之后对于学历的要求则会越来越高。同时很多人对于录取要求跟学历如此相关感到愤慨。凭什么一张学历文凭就能判定人的一辈子?凭什么低学历却有能力的人就不会在录取的时候低人一等?

加油吧,感慨;沉闷任何的抱怨都不能够去改变现状。

D. 2024年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考博指导/参考书/招生信息/研究计划

2024年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考博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生信息 招生计划:普通计划26人,科研博士计划3人,专项计划约25人,以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9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6人。具体招生人数及专业方向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需满足《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条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资格审查和评议将在2024年1月3日前完成,并公布准考名单。

二、参考书 参考书目: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考博的参考书目通常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书籍以及该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具体书目可咨询学院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导师获取。 建议:考生应广泛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和著作,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理解和认识。

三、考博指导 备考策略: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注重基础知识的巩固和前沿知识的拓展。加强外语水平训练,以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同时,注重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材料准备: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入学申请、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模拟练习:参加模拟笔试和面试练习,熟悉考试流程和题型,提高应试能力。

四、研究计划 研究方向:考生应结合个人兴趣和学术背景,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涉及多个方面,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 研究计划制定:在明确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研究计划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导师咨询:在制定研究计划过程中,积极与意向导师沟通,听取导师的意见和建议。这有助于确保研究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高录取机会。

E. 武汉大学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调整力度,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分数线既要有总分要求,又要有单科要求。
(二)学校划定各培养单位的参考线,培养单位以此为参照,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三)综合复试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五)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培养单位,应认真收集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和报考的学科专业分布等相关信息,统筹处理好优秀营员与统考生源接收工作。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形式(其中必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程序、时间、地点、要求,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范围及相关调剂政策,基本奖学金设定情况等。
各培养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医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尤其要精心设计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制定复试细则时综合考虑并自行决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培养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六)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可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培养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各培养单位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原则上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八、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占学院招生指标。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工作要求
(一)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培养单位负责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尤其是初试高分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2016年3月3-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经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复试时间和教室个数3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复试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场填写。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四)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五)初录名单及数据库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培养单位要不断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将委派部分专家、干部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察,并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事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培养单位和所有涉招人员须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F. 武汉大学2023博士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2023博士录取名单有杜庄河、周盼盼、俞绍宏等人。

武汉大学师资力量:

1、武汉大学有专任教师3862人,其中正副教授3086人,有10位中国科学院院士、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9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2、武汉大学还有22人次“973项目”(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6位“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4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65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武汉大学还拥有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23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共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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