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转专业截止
① 扬州大学怎么转专业
扬州大学的转专业政策规定了明确的条件和流程,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首先,每个专业的转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但每个转出专业至少需保留20人。当申请人数超过40%时,各学院需制定客观、科学、合理的方法排序,并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30%,且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从严控制转入人数。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对口单招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出。单独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单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具体的步骤如下:每年的第11周,各学院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本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材料需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第12周,符合资格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所在学院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或考核,于第13周周三下班前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第13周,教务处将复审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并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当周周末前反馈给接受学院,并在学校网页公布准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第14周,完成考核工作。笔试命题与考核由各学院或教务处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或教务处专人负责;面试则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学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与各专业接受计划,确定拟转入名单,并于第15周周三下班前上报教务处。第15周,教务处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主管领导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家长签字认可,并经接收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放弃。公示期后,除非出现其他情况,转出学生一律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16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