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博士生导师
⑴ 教育部发文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从哪些方面加强
应该多从师德方面加强管理。强化博士生导师的导师职责、师德师风 ,以及法治观念的教育。
⑵ 如何看待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这项改革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这项改革,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人性化的改革,因为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多多少少心里面都会有些忐忑,那么如果出现了这种改革的话,对于学生来说会有更大的保障,那么对于老师来说,我觉得如果去是做好了自己的一份工作的话,会得到学生们的青睐,当然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到时所接触到的好学生也会比较多,对于一些导师来说,可能自己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比较大的话,他会选择出比较优秀的学员,会对他进行培养,那么我们的学员也能学到真正的东西。
学无止境这句话,不单单是对我们平常的一些人来说的,对于我们博士或者是硕士,其实也是可以的,那我对于教育部的这种改革来说,其实是比较好的,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以变更博士生导师这个政策的话,是对我们学生非常有利的,那么我们学生一定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尽量去跟一些比较好的导师去学习,这样的话才能更好的学到知识,对于我们学生也是很有利的。
⑶ 请问博士生导师资格究竟是各校自己授予的,还是教育部授予的
为高校授予。
以南京大学为例,博导岗位只限于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或学校自主审核通过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已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中设立,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按一级学科设立。
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报条件要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风,具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优良品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胜任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3)教育部加强博士生导师扩展阅读:
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原则上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7周岁以内(以申报当年的1月1日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重大学术贡献。业绩突出的副教授也可以申报。
2、原则上要有培养一届以上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经验,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培养研究生的质量良好;有课程教学经历,曾开设与承担研究生课程,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3、各院系在增列博士生导师过程中,应以适当的方式将申请人的材料(科研项目、经费、已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
⑷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执行难度如何
最近随着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有权利决定学生的是否毕业问题,引起了广大学生的关注。然而这个规定下发不久,教育部明确的表示,如果有矛盾便可更换博士生导师。这样的一系列措施也表明着,我国对高优秀人才教育的关注。和对导师让学生接私活干私事儿,以及一系列违反师表行为的严打。
如若博士生做出一点成绩,便要求更换导师,那么导师多年的培养便毁于一旦,这样的做法又会让哪个导师真正为自己的博士生付出呢?所以说这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完全有矛盾的博士生导师之间是良药,而对于其他一些人来说便是可以拿来钻空的可乘之机。
⑸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会对学生有影响吗
我说没有影响,你会信吗?
说一句比较难听的话,不论在什么时候,其实学生都是相对弱势的一个群体。这个弱势并不是说在身体机能或者说心理素质上的弱势。而是说在面对很多强大的外界因素时,学生很多时候是无法做出反抗的那一类群体。
而且变更容易,再被接收难。如果你和这个导师撕破脸,其他导师也会不太敢接收的。所以整体来说,我还是比较悲观的,我总觉得觉得这个措施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用处。
但是如果说这样做能够让一些比较过分的导师稍微收敛一点,那我觉得也还是可以的。总之,其实我觉得读博是一条水很深的路,还是要慎重。
⑹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对此你有何看法
博士作为在学位证书中含金量最高的一个存在,它能让不少人为之努力数年。众所周知博士研究生要是想取得博士文凭的话,是需要得到博士生导师的肯定的,但恰恰因为这个制度,催生了不少乱象。博士生导师在大部分人眼中都是学识渊博的存在,并且大部分博士生导师师德都比较优秀,这是客观事实不可否认的,但在这样优秀的风气中依然会有着不少师德败坏的导师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在近年出现了不少博士生导师滥用权力让学生做一些超出学位研究之外的事,而教育部所推出的制度便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说这个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博士生导师滥用权力这个问题,但也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可避免的弊处。
综上所述,教育部所推出的有矛盾可更换博士生导师这个制度,从细枝末节上来分析还是利弊共存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制度极大程度的保护了学生的利益和安全,并且也能让博士研究生的考核过程更加公正公平。
⑺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
是的,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意见》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放了博士生导师评审权,博士生导师队伍增长迅速,截至2019年,我国博士生导师达11.5万人,其中50岁以下的占46.7%,导师队伍年轻化趋势明显。
博士生导师一般为教授,但近年来部分培养单位扩大了遴选范围,一部分副教授和讲师也可以招收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队伍逐步壮大,加强岗位管理面临新形势。
(7)教育部加强博士生导师扩展阅读
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⑻ 教育部发文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几项职责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意见以条文形式强化了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提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是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的三大基本素质要求。
《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七个方面。
《意见》指出,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⑼ 如何看待教育部发文要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这件事
能够很好的整改导师压榨学生的问题,也更有利于导师能够对学生负责。真正启到导师的作用!
⑽ 如何看待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呢
教育部出了个新规定,学生可以在明确矛盾的情况下跟博士生导师互换换一个导师,这样你就可以接着读,就不受到什么影响,虽然说现实生活发生矛盾的话,基本都是双方的责任,但是学生是处在绝对的劣势地位的。
这种新的政策就给了学生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对博士生导师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规范,因为如果你本身刻意的去为难学生的话,学生完全可以选择更换导师,如果你带的学生10个有8个,最终都选择更换导师,那你证明你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不是学生的问题,所以这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