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举报副教授
Ⅰ 黑龙江大学 历史学院潘晓伟副教授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
怕是潘老师今年带的研究生……你好呀 男老师,超棒超级好人超可爱的小潘老师
Ⅱ 高校女教师,副教授,想转行政岗,这一步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对于高校教师职业发展问题,真经来说两句。本文分三部分。
因此,真经的结论是:不建议普通教师转行政岗,行政岗不轻松,发展也不好。题主不妨给自己一个期限,比如5年,评上教授,拼这5年。如果拼不上,可以转佛系。毕竟年龄不小了,不能没日没夜折腾了。(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Ⅲ 哪个大学女教师举报遭副教授性侵
3月26日,针对网传“女教师实名举报遭西安思源学院领导性侵”一事,西安思源学院新闻中心主任周强表示,“学院已经成立了由校纪委牵头成立的调查,由于女方已经报警,目前正在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我们已经成立了由校纪委牵头成立的调查组,并对双方进行了问询,由于警方已经介入,我们也在等待进一步调查结果。”西安思源学院新闻中心主任周强表示。
资料显示,西安思源学院的前身是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学院培训中心,成立于1994年。2002年6月,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西安思源科技培训学院基础上成立了“西安思源职业学院”,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西安思源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思源学院。至此,西安思源学院成为陕西8所民办本科院校之一。
目前,女教师和被举报的黄某已经被停止教学活动,配合调查。
Ⅳ 大学女老师,42岁,曾因挪用公款入狱5年。曾经有博士学历和副教授职称。现在出狱以后可以做什么工作
去公司正常应聘,毕竟高学历。
Ⅳ 高校中女教授(正高)的退休年龄如何规定
女教授(正高)60周岁退(离)休
1、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对其中少专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4、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5、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5)女教师举报副教授扩展阅读
一、正高级教授延长退休年龄遵循的原则
1.确因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需要。
2.本人自愿,身体健康。
二、延长退休年龄的期限
1、一般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每次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1至2年,可以延长至65周岁。
2、到退休年龄的暂不办理退休手续,工龄连续计算,任期(聘期)届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参考资料
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Ⅵ 女教师举报副教授性侵学校如何回应
近日,西安思源学院一名女教师反映,自己被直属领导黄某多次性侵并遭该领导威胁,不久后,学校通报称该黄某因与一女教工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而被校方解除劳务关系,但该黄某家属则称一切都是诬陷,将提起诉讼。
一边是举报性侵,一边则是声称诬告,倘若说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那两边出现言语争端也属正常,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调查方的学校,却不走寻常路,给出了似是而非的第三种答案,这就令案子更加扑朔迷离。
由此,我们的迷糊在于,女方主张性侵,属于刑事犯罪;男方家属主张诬陷,破坏家庭,想追究民事责任;而校方则顾左右而言他,祭出行政处罚的大棒,大有这边轻罚、那边抚慰,早点事了的味道,只是未想按下葫芦浮起瓢。
但无论从校方所通报的“绝不姑息”来讲,还是从打击犯罪的严肃性来说,都不该事情尚未查清,迷糊案子糊涂办!我们只能期待司法机关早日介入,揭开真相,切实维护受害者权益,而不是看着通报中所写的“学校保留追究黄某其他责任的权利”,留下更多不解。
Ⅶ 关于中教高级(副教授)(女)退休年龄有没有新规定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但如本人申请,也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该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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