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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1-22 02:06:56

『壹』 (由大学学术研究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教授黄刚博士于星期四下午两点在演讲大厅主办现代英国文学讲座.)

?哪个?

『贰』 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的专业委员会

学术期刊委员会
学会努力发展提高全球华人不动产研究学术水平的中英文学刊或期刊,英文期刊争取在2013年或2014年进入SSCI,中文期刊争取早日进入CSSCI。因此决定设立学术期刊委员会。冯长春教授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张金鹗教授、高波教授、刘洪玉教授任委员会成员。
社会服务委员会
学会还积极推动各项服务以提升房地产专业的形象及社会大众对房地产专业人员的信心,因此决定设立社会服务委员会。杨太乐博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贾生华教授、叶剑平教授、王洪卫教授任委员会成员。
社会服务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建立房地产专业的道德标准和执业规范;执行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检定及认证;为房地产专业人士提供持续性的教育,以加强和提升其专业知识;通过独立审查制度,从客观的角度确认房地产分析计划(如:房地产估价复审、房地产可行性分析、房地产发展提议书等)的品质;由不同的渠道建立完整的房地产数据库,以利于从事更精准的分析,并使用这些数据公布独立的市场信心指标、房价指数、及房价预测;在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藉由提供综合性议题报导、世界最佳实务典范、影响研究等,为政府提供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建议;通过公共教育促进社会大众对房地产业务的认知,并帮助一般家庭做出更好的房地产相关决策,如:购屋咨询、贷款决策、社区发展提议等,此项服务也可以通过因特网提供。
在学会社会服务委员会的指导下,将成立一个专业的非营利组织负责管理日常营运活动。这个组织还会协助教育培训委员会提供考试的准备课程及各式研讨会,以促进大众对房地产的了解。同时也可以协助各级政府于房地产政策、法规、规划和执行上,进行分析与研究。
教育培训委员会
教育培训委员会将致力于对全球华人开展不动产教育和培训,发展不动产专业教育及其课程设置体系。因此决定设立教育培训委员会。张永岳教授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王诃教授、林祖嘉教授和廖锦贤副教授任组员。
教育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帮助房地产高等教育机构不断提升教育水平,推动房地产高等教育机构相互之间以及房地产高等教育与房地产职业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以适应房地产业及相关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帮助房地产高等教育机构进行房地产学科建设,促进房地产学科建设与发展。
教育培训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编制《中国高等院校房地产专业教育指导计划》,拟定高等院校房地产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学时数,拟定高等院校房地产专业教师培训指导意见,包括房地产专业教师培训的基本要求、不同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培训、进修课程、院校的推荐意见;开展高等院校与国内外房地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合作的沟通工作,通过与国内外房地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沟通,争取在本届任期内促成1~2起具体院校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意向并进行试点。

『叁』 清华大学有教授委员会吗是校级的还是院系一级的章程是什么谢谢

清华大学有学术委员,对教授评审和学术等活动进行校一级的统一管理,章程见清华大学学校网站

『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多少名副教授级以上的同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的专家回组成,其答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有1人是分委员会的委员。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单位负责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出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院系统一委派。

『伍』 全国城雕委艺术委员会的第四届全国城雕委艺术委员会组成人员

顾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文 楼 王克庆 王景慧 田世信 叶毓山 刘秀晨 何 鄂
邵大箴 杨奉琛 范迪安 袁运甫 钱绍武 袁熙坤 黄永玉
盛 杨 韩美林 潘 鹤
名誉主任委员:曹春生 中国雕塑学会名誉会长、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主 任 委 员:吴为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院长、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培波 清华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孙振华 深圳雕塑院院长
吕品昌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教授
朱子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隋建国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陈云岗 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杨奇瑞 中国美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周 畅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
俞 畅 广州雕塑院院长
秘 书 长: 邹 文 中国美协雕塑艺委会秘书长、清华美院博士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刁云波 山东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主任
丁 斌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副院长
于世宏 天津美院副院长、教授
王 中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王少军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教授
王 林 四川美院教授
王向阳 南昌市建委常务副主任、教授
王宣元 新疆大学雕塑系主任、教授
龙 翔 中国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石向东 广西美协副主席、广西艺术学院教授
朱尚熹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 威 四川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庄南鹏 福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朱达成 香港港澳雕塑家理事会会长
朱 成 成都城雕委顾问
朱荣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乔 迁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设计系系主任、博士
孙 泉 湖南省美协雕塑艺委会主任
吕 滨 哈尔滨画院院长
吴慧民 上海油画雕塑院雕塑系主任
张 琨 陕西雕塑院院长
吴诚仁 云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云南美协雕塑艺委会主任
李象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
杨剑平 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孟建民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建筑设计大师
林国耀 广州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范伟民 《雕塑》杂志社社长
项金国 湖北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殷小峰 东北师大艺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徐晓虹 安徽省城市雕塑院院长
唐学山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
翁剑青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博士
崔国琦 河南美协雕塑艺委会副秘书长
曾 岳 四川美院景观研究所所长
景育民 天津美院教授
雷宜锌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程 兵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特聘雕塑家
温都苏 内蒙古自治区雕塑艺术研究院院长
廖 军 苏州大学教授、设计艺术学博士生导师
谭 云 四川雕塑艺术院院长
潘 奋 广州雕塑院创作室主任
霍波洋 鲁迅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魏小明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

『陆』 双非学校的老师是二级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评专家百千万人才的博士可读吗

如果你只是读硕士研究生的话,建议还是读一个比较好的学校更重要,如果是读博士的话,导师更重要

『柒』 骆郁廷的介绍

骆郁廷,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为国家社科基金委评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负责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武汉大学)基地负责人,湖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大复印资料《思想政治教育》编委,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刊《思想教育研究》编委会副主任。骆郁廷教授先后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软实力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及其它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多项。个人学术专著《精神动力论》获湖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精神动力的整合》获教育部社科中心全国首届德育科学创新奖一等奖,《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根源》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合著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骆郁廷教授担任主编并出版《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论》、《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比较研究》等专著或教材。并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捌』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历届成员

主任委员:
周林 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副组长,教育部顾问;
副主任委员:
彭佩云 教育部副部长;
白寿彝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邓广铭 教授,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主任;
委员:
季啸风 教育部高教一司副司长;
周祖谟 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
章培恒 教授,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黄永年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阎毅千 上海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宁 可 教授,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副主任;
李国钧 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吴 枫 副教授,华北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董治安 副教授,山东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宗福邦 副教授,武汉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刘烈茂 讲师,中山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周勋初 副教授,南京大学古籍研究所;
来新夏 副教授,南开大学古籍研究所;
李国祥 副教授,华中师院历史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陈 华 副教授,暨南大学历史系副主任;
姚孝遂 副教授,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胡昭曦 讲师,四川大学古代史教研室副主任;
平慧善 讲师,杭州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张公谨 副教授,中央民族学院;
马樟根 北京师范大学科研处副处长;
裘锡圭 副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文献教研室教员;
安平秋 讲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文献教研室教员;
章学新 教育部高教一司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
委员会秘书长:
章学新;
委员会副秘书长:
马樟根,安平秋。 主任委员:
周林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副组长
副主任委员:
彭佩云 国家教委副主任;
白寿彝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邓广铭 教授,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主任;
夏自强 国家教委高教一司司长
章培恒 教授,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裘锡圭 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古文字研究主任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樟根 副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
王达津 教授,南开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
王春茂 讲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教研室副主任①
宁 可 教授,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室主任;
平慧善 副教授,杭州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安平秋 副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孙钦善 副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所长
刘烈茂 讲师,中山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许嘉路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陈 华 副教授,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吴 枫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张公谨 副教授,中央民族学院
李运益 教授,西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所长
李国祥 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李国钧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李修生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②
杨 忠 副教授,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③
杨金鼎 副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
来新夏 教授,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长
周祖谟 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
周勋初 教授,南京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所长
宗福邦 副教授,武汉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
姚孝遂 教授,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黄永年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所长
曾枣庄 副教授,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
董治安 教授,山东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潘富恩 教授,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主任
委员会秘书长:
安平秋
委员会副秘书长:
马樟根 王春茂④ 杨忠
注:①④王春茂同志于1988年9月经古委会正副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副秘书长职务,1989年10月按国家教委办公厅文件通知,免去其委员会委员职务。
②③1989年10月,按国家教委办公厅文件通知,增补李修生、杨忠二同志为古委会委员,杨忠同志兼任副秘书长。 主任委员:
周林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副组长
副主任委员:
白寿彝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
邓广铭 教授,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主任
夏自强 研究员,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巡视员
章培恒 教授,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
裘锡圭 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古文字研究主任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樟根 副研究员,国家教委办公厅副主任
方立天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王茂根 国家教委社会科学与艺术指导司司长
王慧善 副教授,杭州大学中文系
刘烈茂 讲师,中山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许嘉璐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孙钦善 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所长
李国钧 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李国祥 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副所长
李修生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来新夏 教授,南开大学地方文献研究室主任
杨 忠 副教授,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
杨芷华 副教授,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副所长
杨金鼎 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吴 枫 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张公谨 副教授,中央民族学院
宗福邦 教授,武汉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
郑克晟 教授,南开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郑学檬 教授,厦门大学历史系
林 沄 教授,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周勋初 教授,南京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所长
高 潮 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感知研究所所长
袁世硕 教授,山东大学中文系
袁行霈 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
顾易生 教授,复旦大学中文系
倪其心 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主任
徐朔方 教授,杭州大学中文系
黄永年 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感知整理研究所所长
龚书铎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史学研究所所长
曾枣庄 教授,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董治安 教授,山东大学感知整理研究所所长
楼宇烈 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副系主任
潘富恩 教授,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主任
委员会秘书长:
安平秋
委员会副秘书长:
马樟根 杨忠 曹亦冰(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 名誉主任:周 林
主任委员:安平秋
副主任委员:章培恒 裘锡圭 许嘉璐 周勋初
顾 问:朱新均 白寿彝 邓广铭 季羡林 启 功 任继愈 饶宗颐 王学珍 张学书 夏自强 张岂之 马樟根
委 员:王汝丰、王彦、 毛庆其 、刘烈茂、 刘乾先、孙钦善、杨忠、李修生、严佐之、吴金华、张公瑾、林 沄 、范能船、 郑学檬、 宗福邦 胡大浚 荣新江 赵伯雄 费振刚、袁世硕、袁行霈、顾海良、 倪其心、黄天骥 、 黄永年、 曹亦冰、曹虹、龚书铎、龚延明、葛兆光、董治安 曾枣庄 楼宇烈、 阎延河、潘富恩
秘书长:杨 忠
副秘书长:曹亦冰

『玖』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决议学院之学术事务,包括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师之聘任与解聘、教师职称之晋升等事项。
举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经院长提名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决议副院长人选,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员会的设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席委员组成,设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人品雅正,在法律学术或实务上具有杰出贡献,同时具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等条件。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校方依据前项之标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组成之。所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增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届起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员不少于二人,全体委员在法学院教授大会上过半数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四)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1938年生,台湾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教育部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最伟大的民法学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1968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先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开设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与特别法等课程。
先生并曾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柏林自由大学)、英(剑桥大学)、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墨尔本大学)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并是极少数曾在德国最高水平法学刊物发表过数篇论文的亚洲学者。依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法学人才之培育与海峡两岸之法学交流等,均可谓贡献至伟,被两岸法学界公推为当代华人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人。
先生1970年毕业于阿姆何斯特学院,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 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研究领域主要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有重要的影响。
三、刘铁铮
刘铁铮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学学士、美国南美以美大学硕士、美国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兼任许多著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1981年度法科学术著作奖、1982年度杰出研究奖。曾经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为国际私法领域著名学者之一。
四、吴志攀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律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并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与1997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学者。
先生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金融法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五、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访学者。自1992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书记、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人员(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法理学、公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六、陈长文
陈长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于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座。
先生曾任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海基会参与两岸事务会谈。
社会职务有: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注释:理律法律事务所于1940年代原创办于上海市,于1940年代末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具规模之一,并为华人世界中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所,该所拥有超过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财团法人理律文教基金会董事等。
先生于法律实务界之成就,着称于华人世界,并专精于超国界法律及法律伦理之研究。著有《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兼述两岸相关财经法律问题》、《企业家跨国财经法》、《认识超国界法律》、《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并曾于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JASL)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综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委。自2006年起兼任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员。先生法学造诣精湛,被公认为改革开放后于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学界敬重。
先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85年于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修。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与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居领导地位。
十、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员。
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学习,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1997年10月晋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部)处(部)长,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经济学
(五)教授委员会秘书简介
谢英士
谢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湾人。东海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人、开业律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律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红十字总会顾问。
赵 骏
赵骏,男,籍贯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与教学。

『拾』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2010年3月17日,学院召开了第一届教授大会,选举出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版叶忠、叶浩生、权刘晶波、余嘉元、张乐天、张舒予、张新平、李艺、杨启亮、胡金平、胡建华、郭本禹、 顾建军、顾荣芳、傅宏、虞永平、谭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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