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可以开公司吗
⑴ 大学老师可以以老公的名义注册公司吗
可以的啊来,四、股东源、董事、监事、法人代表
1、股东:必须由中国公民或中国法人担任
2、董事:中国公民或境外自然人担任。
3、监事:如果只有一个股东,需另外提供监事人,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
4、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可由中国公民或境外公民担任。
⑵ 大学老师业余时间可以开公司吗
许多大学老师都这样做了。这种情况很多。
⑶ 大学老师可以开公司吗
当然可以,事实上大学老师兼职办公司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⑷ 高校兼大学老师注册个公司,算兼职取酬吗职取酬开公司算吗
高校大学老师兼职注册公司,应该算兼职取酬。如果担任注册公司的法人,应该属于第二职业。供参考。
⑸ 高校教师可以办公司吗
并无法律规定高校教师不能开公司,以下是不能办公司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5)大学老师可以开公司吗扩展阅读
高校领导的薪酬规定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
学校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
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参考资料:网络-公司法
⑹ 大学的老师可以出来开公司吗
不同学校规定不同,大学老师一般都有副业,只是有些还专注于教学研究,有些则把副业当主业。
大学老师专注于教学不是一件坏事,在教学之余,能够把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其实是应当得到社会鼓励和支持的,教师在这样的实践中获得的教学成果,对学生而言,比课本来的更实用。
(6)大学老师可以开公司吗扩展阅读:
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并非漫无边际和毫无底线。正所谓“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给出的“适度”原则,有助于对“兼职兼薪”政策的正确解读与公正实施。在笔者看来,“适度”原则当包括三方面涵义。
首先是“做好主业”。与“兼职”相对应的就是“本职”。《意见》特别指出,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这就意味着兼职兼薪只能是在全力把主业做好和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主业”、“副业”两不误,而不是不务正业地一味“捞外快”。设置“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审批环节,就是要把好“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关口。
其次是“依法依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兼职兼薪”也必须遵规守矩,这也是最重要的“度”。既然是政策赋予了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的兼职合法性。
所在单位就当对其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明晰界定、约法三章,比如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不得损害或侵占单位权益、不得逃避社会责任等。建立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既可规避暗箱操作,消除不必要猜忌,也可提高当事人的自律意识,方便群众监督。
其三是“量力而行”。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旨在最大限度地提升知识价值,鼓励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兼职兼薪者也顺理成章地获取额外报酬。但兼职兼薪毕竟消耗时间、体力和精力,作为国之栋梁的高知人才,兼职兼薪也需量力而行、适可而止。
⑺ 大学老师私下开个公司可以么
不要被学校知道就可以了。。否则你被别想提拔了。
⑻ 在职在编的大学老师可以自己注册公司吗
只要学校同意,没问题的。
我们学校有两种情况:一种,在校老师读研究回生,必须是在职答的,教师当然是在编、聘用都可以。第二种,研究生(博士)在读期间来校任教,当然,博士在编,硕士就得看情况了。每个学校情况不一样,但是肯定有读研、任教两不误的。
哦对了
我辽宁
⑼ 大学教师在外面注册开公司合法吗有那些法律条文规定
《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法不禁止即为允许!完全可以
⑽ 开公司,大学老师可以当法人开公司吗
可以,与学校沟通好,特别是如果你要开教育类培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