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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江伟教授

发布时间: 2024-06-22 00:00:42

Ⅰ 河南问题

您好

河南问题

现代化的经验教训史,先从河大说起

1902年河南大学堂在省会开封诞生,但这个大学并没有发展起来。十年后的1912年,一批河南志士仿效清华留学欧 美预备学校,建立了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这种学校在全国少见,还有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在积贫积弱的内陆中原,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眼界高远、气魄 宏大、教学先进,培养出了赵九章(中国卫星之父)、杨廷宝(建筑大师)、阎振兴(水利泰斗)、张伯声(地学巨子)等人,送走了很多学子去欧美深造,这批人后来大都成为栋梁。暗淡的近代河南闪现了一道亮色。

接下来大学兴起,清华也成立大学部。河南需要大学,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改为中州大学,时间是1923年。洋博冯友兰任文科主任,海归曹理卿任理科主 任。但同为洋博士的前校长李敬斋一直以来主张将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改为工业学校,并以辞任以明志。两条道路泾渭分明,哲学家冯友兰着眼于长远,倾向通识教育 以提高国民素质,而李敬斋是权变的思路,当时的阶段应发展工科以促进工业化。孰是孰非?难以判断。但如果按李敬斋的想法实施学校主攻工科,那么在1952 年院系调整中,河南大学就会像浙大、湖大一样改成工学院,而不是和山西大学一起变为了师范学院。

在省主冯玉祥的支持下,中州大学合并农业学校、法政学校,成为国立第五中山大学,也许这个第五中山与第二中山武大、第三中山南大、第四中山浙大还有差距,但它也并非平庸之辈。

中州大学后来改名为河南大学,因为老的河南大学堂变成了中等学校。1928年,河南大学成立了医学院,与已有的文、理、法、农并为五院。河南大学开始深 耕,学校的建筑至今还昭示着当时的气魄和档次。这些建筑是比肩于中央大学(今东南大学校园)、金陵大学(今南京大学校园)的,位居国内前列。规模宏大的大 礼堂耗资二十万大洋,从德国进口屋架,可容纳三千人,而当时河大仅有五百师生。这些建筑中西合壁,科学美观,至今仍是河大的骄傲。当时校园东边是明城墙, 西边是河,北边是铁塔,南边是大湖,一派宁静优雅的气氛。遗憾如今已变化很多。解放前河大有2000多亩校区,号称华北第一大校(当时清华还没有东扩), 分散于开封城的多个地方。解放后随着农、工、医学院独立,只剩下八百亩校园。

三十年代的河南大学就已经很有实力,人才济济,但直到1942年才得到机会升格为国立。1944年,在教育部高校评估中,河大获得全国国立大学第六名,这 个地位在今天很令人怀疑,可能吗?又有人说,河南大学跻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册的几所中国高校之列是由于科学史家李约瑟抗战时曾到访过河大。2003年, 央视"世界著名大学"中国内地十所高校中选择了河南大学,引起了全国的嘲笑。河南大学官方并没有公开很多过去的资料,我觉得河大至少可以进入民国大学二十强。它的农学院、医学院办得很好,医学院曾是全国五强之一,在解放后首批获得博士点。文学院更是名家云集,有范文澜、郭绍虞、姜亮夫、董作宾、萧一山、蒙文通、楚图南、高亨等。当时的河大还培养出了一批研究生。

河大很强的又一个证据是,在三四十年代河大拥有几十位海归博士,这在六十年后的今天仍是会很有竞争力的。生物学博士王鸣岐解放后做了复旦生物系主任,水利 系的严恺做了河海大学校长,化学博士李俊甫与英国人李约瑟的交流激发了后者《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的写作。河大的很多任校长如田培林、邓萃英、刘季洪、姚 从吾、许心武、黄际遇等都是洋博士,这些经受过欧风美雨现代文明滋养的学者使河大境界很高。

河大得以雄起,一是靠延揽人才,像张仲鲁、刘季洪、张静吾等都是到处请人。另一是善于经营,河大从教育部和省里争到了很多政策和经费。工学院院长阎振兴后 来做了教育部长,校长田培林做了教育部常务次长,邓萃英也做了教育部次长,刘季洪做了考试院院长,姚从吾做了中央研究院院长.... 再一是不拘一格,26岁的人能当教授,没有学历的人也能当教授,河大有很多歪才怪才偏才。

解放前开封的运河还通畅,河大有很多来自省外的师生。在这个不安定的时代,河大的科研、教学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培养出了很多的人才。历史系师生一直是殷 墟发掘和甲骨文研究的主要力量,医学院投入到台儿庄抗战医护当中,文学院出现了作家群。很多后来的名人如邓拓、马可、袁宝华、白寿彝、侯镜如、王实味、姚 雪垠等都曾在河大就读。

河大平静的校园生活总是暗潮涌动,派系之争屡屡交锋,抗日抗暴轰轰烈烈,地下党活动频 繁,很多人走上了革命道路,诸如王国权、赵毅敏、罗章龙、王雨田、邓拓、彭云等。1948年,河南大学左翼数百师生在范文澜、嵇文甫、王毅斋的领导下,投 奔中原解放区,陈毅以其为基础成立了中原大学,范文澜任校长。中原大学1949年随中共中原局迁往武汉,后发展为中南财经大学等校。河南大学本部受国民党 的指令往台湾南迁,先到了苏州停留,很多人拒绝去台。这次迁校造成大量人才沿途流失。由于河大的欧美色彩,不少师生最终还是去了台湾。剩余部分于解放后重 回开封。




无疑,近代以来,河南是落后中国中的落后省份,河南人是落后国人中的落后族群。比如,中国的科教落后于美国,河南的科教落后于全国。比如,湖南、江浙、广东、四川、安徽名人辈出,而河南就人均稀少。

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现象,中国有很多著名法学家出自河南。像法理学领军人张文显,刑法学领军人马克昌、赵秉志,民事诉讼法领军人江伟,刑事诉 讼法领军人樊崇义,法律史权威刘海年,民商法权威杨振山,环境资源法权威马骧聪,比较法权威王晨光...... 据学界人士讲,在北京,三个法学博士就有一个是河南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都快成河南人的天下了。

相比较而言,河南人好象不大适合搞经济学。全国知名的经济学家中,河南人只有北大的刘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王梦奎等少数几位。河南全省仅河大有三个经 济学博士点。但河大也比较惭愧,八十年代时,西北大学、兰州大学还挂靠河大培养经济学硕士,而现在人家西北大学早就是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了,并培养出魏 杰、张曙光、张维迎、刘世锦、邹东涛、冯仑等经济界名家。河大学子好象只有一个蔡继明能叫得响,还不是河南人。

不过,经济学者詹小洪说,很快经济学这个"社会科学的皇后"得把霸主地位让给法学。有人已经喊出,改革开放要迎来"法学家时代"了。的确,市场经济终究是法制经济,跟制度文明最相关的法学自然要大显身手了。

江总书记曾讲过,为什么那么多的外国领导人都是学法律出身?是的,我们放眼望去,无论是林肯、克林顿,还是普京、米洛舍维奇,在西方,法学背景的领导人是最多的。

河南人,你准备好了吗?



河南本土的法学教育过去其实很不错。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的法学硕士点在全国获批的比较早。河南大学有知名学者吴祖谋、陈景良等。郑州大学法学院更是曾跻身 全国十强,是改革开放后恢复的第一批法律院系,是全国有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八十年代郑大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 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调入刘国任、肖乾刚、叶高峰、金凯、潘永隆、霍震、沈绍芳、魏敏、李志敏、杨敦先、张玉镶、甘继华、蒋碧昆、朱继良、曾 绍汝、卓之干、常怡等著名专家,长期任课,谱写了郑大法学院的辉煌。

河南还有个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始建于1948年。并在1984年与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合并,也曾是一个好学校。现拥有正副教授一百余人,居全国同类院校之首。

但是,事情很富戏剧性。2005年,获硕士点不久的湖南师范大学拿下了国际法博士点,湖南大学拿下了经济法博士点,重庆大学拿下了环境法博士点,南京师范 大学则拿下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就连黑龙江大学、安徽大学都得到了民商法博士点,而河南全省目前仅有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一个博士点。河南政法管理干部 学院现在还在培养专科生,而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早在几年前就与湖南师范大学合并了,现在已经开始培养博士了。

与此相关的是,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绍谦移师上海交通大学,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章武生移师复旦大学,院长韩长印移师上海交通大学,副院长陈金钊移师山东大学......
南阳人与河南(管锥河南之三)

河南才俊数南阳,近现代以来,南阳人是河南的顶梁柱。从彭雪枫、袁宝华、赵东宛、许永跃、张保庆等政界闻人到姚雪垠、李季、张一弓、二月河、柳建伟等文坛 名家,从哲学家冯友兰、地学家冯景兰、文学家冯沅君兄妹到革命家杨鹤亭、建筑大师杨廷宝、科学家杨士莪祖孙,从张文显、赵秉志、杨振山、樊崇义、刘海年等 法学豫将到董作宾、徐旭生、丁声树、任访秋等文史骄子,从占全国飞行员的七分之一到占河南籍院士的三分之一,从"南阳学者信阳将"的俗语到"南阳出才子、 信阳出美女"的民谣...... 缺少了南阳人,河南会大为逊色。
在走向省外的河南儿女中,南阳娃是最重要的代表者。在建设家乡的中原将士中,南阳系是最主要的领导群。

这其实是个反常的现象,河南是黄河流域、中原文化,而南阳则是长江流域、楚文化,南阳怎么竟主导起河南来了?我想原因有两点:第一,中原文化的精华已随几 次历史上的人口大迁移南下了。河南现在并没有很多中原文化的精神留存,以致于要打武术和佛教这两个不是中原文化主体的东西做形象。第二,作为近现代以来战 争和灾害的主战场、重灾区,河南的主体被折腾的饥寒交迫,已不具备孕育人才的良好物质文化条件。而南阳却是偏居一隅的安稳富足之地,几千年来文化沉积少遭 冲击,因此得以产生很多人才。自然就在竞争中战胜了别的地区,主导了河南,笑傲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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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Ⅲ 演员刘敏的家庭住址

下面是刘敏的地址:但那个是个家属院,你自己去等吧。 那个电话是空话的,你自己也可以打电话问问。

北京空政电视艺术中心家属院

地址:北京市灯市东口同福夹道4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137015

传真:(010)65233287

Ⅳ 我是大二的学生,以后准备读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请问现在最好阅读哪些书籍呢

法学理论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张晋藩主编 林榕年、叶秋华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周叶中主编 姜明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面向21世纪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面向21世纪教材

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刑法学》 《当代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赵秉志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
《知识产权法》 《民法》 《商法学》
吴汉东主编 王利明主编 赵旭东主编
法律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版)

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姜明安主编 陈光中主编 江伟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版、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面向21世纪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版(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济法与商法
《经济法》 《商法》
杨紫烜主编 范健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环境法
《环境法学》
史学瀛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商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左海聪主编 左海聪主编 周洪均主编 韩德培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创新思维法学教材 法律出版社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
《法理学》 《宪法》 《刑法学》 《民法》
张文显主编 周叶中主编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王利明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Ⅳ 廖永安的人物著作

1、《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
2、《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
3、《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3、《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合著,排名第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模拟法庭:原理、剧本与技巧》(合著,排名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013年第二版。
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合著,排名第一),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版。
6、《民事诉讼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2月版。
7、《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与何文燕教授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8、《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合著,排名第三,共计7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9、《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参著,共计8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2月版,排名第三。
11、《民事司法救济制度研究》(合著),韩国延世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版。
12、《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合著,排名第二。
13、《民事诉讼法法典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
14、《民事诉讼法释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勘校,排名第一。
1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排名第一。
16、《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7、《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8、《如何当好调解员:中美调节培训启示录》(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9、《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主译),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代表性学术论文
1. 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2期。
2. 刘方勇、廖永安:回归价值本源——巡回审判制度的考证与思索,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 廖永安、张庆霖:论仲裁调解书撤销制度的确立,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4.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建立申诉终结机制的几点思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5. 易玲、廖永安:民事执行权微观配置再思考——以民事执行权法律性质分析为切入点,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6.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7. 廖永安、邓和军:《〈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评析——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1期。
8. 廖永安、胡军辉: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9. 廖永安、熊英灼:我国民事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价值权衡及选择,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0. 廖永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
11. 廖永安、颜杨: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科学定位与制度设计,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12.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
13.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案件类型之界分,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2期。
14. 廖永安、魏小凡、文新: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载《中国司法》2006年第7期。
15. 廖永安、文新:论宪法的司法适用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16. 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11期。
17. 廖永安、刘方勇: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18.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论纲,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9. 廖永安、熊英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之构建,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20.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执行收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21.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诉讼中的拟制自认,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22.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自认的效力,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23. 廖永安、雷勇:论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立法——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4. 胡军辉、廖永安:论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
25. 文新、廖永安:法院乱收费现象的透视与思考,载《咸宁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26.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我国民事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1期。
27. 廖永安、黎藜: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1期。
28. 廖永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
29. 廖永安、雷勇:论我国民事诉讼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30. 廖永安、李世锋:我国民事合议制度之运行现状——以一个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为考察对象,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31. 姜霞、廖永安:重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之探析,载《求索》2008年第5期。
32. 廖永安:我眼中的恩师——江伟先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6期。
33.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性质与征收依据,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
34. 廖永安:我国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重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
35. 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载《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36. 廖永安:论单位、团体内部纠纷的自律性处理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37. 江伟、廖永安: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载《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
38. 廖永安、王春: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
39. 廖永安、李旭: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载《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
40. 廖永安、崔峰: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关系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41. 廖永安、赵晓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司法公正关系考——兼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立法缺陷,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42. 廖永安: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
43. 廖永安、赵晓薇:中日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44. 江伟、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
45.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范围之问题评析,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46. 廖永安、王春:我国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47. 廖永安:法院诉讼行为要论,载《法学家》2003年第2期。
48. 廖永安:论诉的利益,载《法学家》2005年第6期。
49. 廖永安、李胜刚: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运行现状 以一个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为分析个案,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3期。
50.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51. 廖永安:民事诉讼费用——构成及影响因素,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第2期。
52. 廖永安、彭熙海: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初探,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2期。
53. 廖永安:对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作为”行为的思考,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54. 廖永安: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反思,载《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55. 廖永安:如何正确看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兼与杨贵宏先生商榷,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4期。
56.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之再思考,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4期。
57.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之检讨,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5期。
58. 何文燕、廖永安: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重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59. 江伟、廖永安: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
60. 廖永安: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61. 廖永安、何文燕: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2期。
62. 邵明、廖永安: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新话题,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
63. 廖永安、刘健:论法律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载《煤炭高等教育》2000年第1期。
64. 廖永安、叶久根:民事诉讼认证制度中若干问题之再思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65. 廖永安、彭熙海:论必要共同诉讼,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
66.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67. 廖永安: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
68. 江伟、廖永安: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69. 冯晓青 、廖永安:合作作品法律认定新探,载《知识产权》1994年第3期。
70.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
71. 廖永安、张辉: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载《广西法学》1995年第Z1期。
72. 廖永安、李武松: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作为”现象探微,载《法律适用》1996年第3期。
73. 廖永安、王焕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载《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
74.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山东法学》1996年第2期。
75.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救济,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76.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政法论丛》1996年第1期。
77.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之界定,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
78.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简论,载《诉讼法论丛》1998年第2期。

Ⅵ 请问一下中国现在法学界的权威和领军人都有那些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法学理论
张文显 朱苏力 贺卫方 葛洪义 舒国滢 沈宗灵 孙笑侠 卓泽渊 李步云 刘作翔 付子堂 孙国华 信春鹰 郭道晖 郝铁川 吕世伦 石泰峰 王晨光 朱景文 李林 李龙 刘瀚 谢晖

法律史
曾宪义 张晋藩 武树臣 何勤华 陈盛清 范忠信 邱远猷 吴建璠 杨一凡 杨永华 俞荣根 韩延龙 怀效锋 霍存福 刘海年 倪正茂 高恒 蒲坚 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叶中 许崇德 韩大元 胡建淼 胡锦光 江必新 姜明安 罗豪才 马怀德 陈云生 方世荣 张庆福 张树义 莫纪宏 浦增元 童之伟 王名扬 王叔文 吴家麟 肖蔚云 杨海坤 袁曙宏 张光博 朱维究

刑法学
高铭暄 马克昌 赵秉志 张明楷 陈明华 陈兴良 曹子丹 储槐植 顾肖荣 何秉松 梁华仁 罗大华 欧阳涛 曲新久 阮齐林 苏惠渔 康树华 张智辉 周道鸾 卢建平 王作富 何鹏 姜伟 孙谦

民商法学
江平 梁慧星 吴汉东 王利明 孙宪忠 王卫国 赵旭东 郑成思 魏振瀛 崔建远 刘春田 刘凯湘 石少侠 司玉琢 覃有土 顾功耘 郭明瑞 龙翼飞 吴焕宁 夏吟兰 徐学鹿 杨大文 杨立新 杨振山 马俊驹 沈四宝 巫昌祯 关怀 范健 尹田

诉讼法学
江伟 陈光中 徐静村 樊崇义 龙宗智 陈瑞华 陈卫东 卞建林 陈桂明 顾培东 景汉朝 刘家兴 沈达明 宋英辉 谭世贵 汤维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国枢 王亚新 杨荣馨 张卫平 周国均 左卫民 谭兵 李浩 常怡 严端 崔敏

经济法学
杨紫烜 李昌麒 刘隆亨 刘文华 漆多俊 邵建东 史际春 徐杰 张守文 种明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韩德培 曾令良 梁西 余劲松 陈安 董立坤 龚韧刃 黄进 李双元 刘楠来 饶戈平 芮沐 张乃根 周忠海

军事法学
丛文胜 顾德欣 李昂 图们 张建田

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一)红派 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 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学》杂志社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等。
(三)紫派 所谓紫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比红派法学家更多一层红色的法学家。
紫派法学家的特点是,参与改革但不首倡改革,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和改革理论常从较正统的角度进行解释、论证和宣传。在他们身上往往环绕着一层紫色光环。他们在政治上颇受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在学术上也很有地位,大多有博导、会长、理事长等等的学术职务,全国性的教材也常常由他们主持编写。 紫派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对于别人(尤其是青年人)的探索常持批评态度,而他们的批评往往又是以政治批评为主,以学术批评为辅。一九九六年的所谓“晓南风波”正是这一特点的重要表现。② 最有代表性的紫派法学家是张光博。 张光博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教授,主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四)灰派(经院派) 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 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灰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张国华,沈宗灵,赵震江,姜明安,等等。
(五)蓝派 所谓蓝派法学家是指那些竭力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走向蓝天和大海是蓝派的基本特点。

蓝派法学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思想活跃,思路开阔。他们倾心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有深刻的揭示和批判。他们大多出生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与红派法学家是同龄人。与红派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问题,不重视博士、博导等头衔。与红派相同的是,他们一般也不进行太多的现实批判。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 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七)黑派 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八)白派 法学界的白派人物的主要特点有二:其一是头脑一片空白,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意见和主张;其二是以**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了不白赚,学术、学位、职称等等,无非是**的手段而已。 但平心而论,白派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九)雾派(变色派) 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雾派和白派在外表上有些相似,但始终有实质性区别。白派的目的是经济,雾派的目的在于政治。

(十)绿派 绿派,也可以叫做草派。该派法学家就象绿草一样,一方面生机盎然,另一方面不引人注目,不被法学界重视。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山大学的刘星(一正),江苏省行政学院的刘大生,等等。

草派的特点是,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一律采取超越的态度,不屑于参加各种“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和争论。

他们在学术上的追求是:哪里有荒漠,就向哪里挺进;哪里有废墟,就在哪里扎根。他们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器重,但也不受批判;在法学界很受冷遇,被认为无足轻重。中国权威的法学刊物从来不发表他们的文章。

Ⅶ 刘敏哪年出生

【演员资料】刘敏

生日:1981年5月20日
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
学历:大学本科
空政话剧团专业演员
特长:话剧、小品、舞蹈、快书
喜欢的颜色:红色
喜欢的动物:金鱼
喜欢做的事:亲近大自然
喜欢的电影:《霸王别姬》
喜欢的艺人:张学友,泽塔.琼斯
讨厌的事情:不守时
参加春晚小品圆梦电梯上下蒙山之子惊蛰等多部影视剧演出。
有近十年的电视主持经验,参与主持过同一首歌央视栏目走进军营等节目。
2003年起开始主持阳光快车道
主持风格亲切自然,感染力强,活泼风趣,具有很强的语言驾驭能

主要作品:《武林外传》赛貂婵

Ⅷ 为庆祝人民海军建军60周年

人民海军在战火中诞生

张爱萍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宣告成立,结束了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列强从海上侵略中华民族的历史。

由三野组建海军

1949年初,人民解放战争已进入决胜阶段,中央政治局及时作出了“争取在一二年内组成一支能够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的决定。3月下旬,我参加了总前委在蚌埠市孙家圩镇召开的渡江作战会议,会后,陈毅同志和我促膝长谈,向我传达了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定,为了解放全中国,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并为迎接解放台湾任务作好准备,决定由三野组建海军,委任我担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听了陈毅同志的传达,我感到非常兴奋,又感压力很大。要我来组建海军,我毫无思想准备,海军是技术性很强、陆海空军诸兵种特点俱备的现代化军种,白手起家,难度将是很大的。当时我向陈老总说:“搞海军,我自己连游泳都勉强,难以胜任。”陈毅同志强调,这是历史逼着我们去干的,而且非干好不可,要你去干,是党中央对你的信任,你是合适的人选。

渡江战役前夕,我来到了第三野战军司令部的驻地江苏泰州白马庙,会见了粟裕同志,研究组建海军的准备工作。4月23日,渡江战役取得重大胜利,国民党的老巢南京解放。军委急电:三野立即组建海军,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海军。三野前委当即决定:首先抽调教导师师部率一个团、野司侦察营及苏北海防纵队编入海军。我带领着28军84师参谋长李进、军工部采购科科长张渭清、野司作战参谋黄胜天、管理员温礼芝等13名同志,着手组建工作。至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支新的军种——人民海军,在战火中诞生了。

接管国民党海军机构

在我军解放南京的同时,林遵将军率领国民党海军第二舰队共9艘军舰、17条艇在南京笆斗山江面起义。在第二舰队起义的前两天,4月21日,国民党陆军江阴要塞起义成功。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带领数十名同志于4月23日当晚从靖江八圩港渡江,到达江阴。在江阴等候我的有三野教导师师长冯文华,政委汪大漠及参谋长孙公飞同志,陆续到达的还有海防团团长张元培、野司侦察营副教导员范豫康等同志,他们向我介绍了各自部队的实力和干部情况。4月26日,召开组建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司、政、后三个办公机构,由冯文华同志任司令部办公厅主任,孙克骥、汪大漠同志任政治部办公厅正副主任,张元培同志任后勤部办公厅主任,形成了一个筹建性的领导机关。同时,还成立了中共华东海军临时委员会,由我担任党委书记。

4月28日,800多名新的人民海军官兵在江阴要塞司令部礼堂集会,宣布华东海军领导机关建立和任命名单,宣布了组建人民海军的11项工作步骤,大会群情振奋。接着,海军机关进驻苏州,组织接收工作组到镇江、南京各地接收国民党第二舰队及在镇江起义的炮艇大队和各地国民党的海军机构。

上海解放,我和海军机关的同志进驻上海,并由我兼任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海军接管部部长,展开了全面的接管工作。到6月中旬,我们接管了以上海为中心,西到江阴、镇江、南京、芜湖、湖口、九江,北至连云港、青岛,南到福州、广州等,包括江南造船厂、青岛造船厂在内共30多个国民党海军陆上机构和设施,接收的舰艇包括一些已经废旧的船只在内,计有舰船25艘,小艇45艘。

在南京接管时,我将接管国民党海军情况,向刘伯承同志作了汇报,并请刘帅接见林遵及国民党海军办公厅主任金声少将等人。刘帅在接见谈话中,要求林遵等人协同我们一起组织人民海军,后遂任命林遵为华东军区海军第一副司令员。

我们回到上海后不久,山东军区副司令员袁也烈、第三十四军政治委员赵启民、第二十一军政治委员康志强,也先后调来海军工作,当时面临解放舟山群岛的任务,中共华东军区前线委员会决定,将陆军第三十军、第三十五军军部及直属部队调归海军。三十军军长饶子健、政委谢立全、副军长饶守坤、政治部主任刘中华,三十五军军长胡大荣、政委张雄、政治部主任孔繁彬等领导同志率领11600余干部战士,于1950年2月相继到达。此时,我们正式成立了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除任命林遵为副司令外,袁也烈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赵启民任副政委,康志强任政治部主任,陈玉生任后勤部司令,至此,我华东军区海军已拥有近两万人,领导机关齐全,形成正规编制的作战部队了。海军的司政机关设于上海水电路522号原日本侵华装甲兵部队的营房旧址内。

海军初建时期,人员主要是两个部分。大部分是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选调来的指战员。这些饱经革命战争锻炼的指战员,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具有艰苦奋斗、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是人民海军建设的政治骨干和组织基础,但是他们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不懂海军的知识和技术。他们来到建设人民海军的新岗位上,都面临着刻苦学习,迅速掌握海军知识和技术的严峻考验,否则,就将是一个不能行走的跛子。再一部分,就是原国民党的海军人员,“第二舰队”起义的2000余名官兵中,除少将司令林遵外,对起义作出重要贡献的如参谋欧阳晋、戴熙愉,轮机长阚晓钟以及舰长吴建安,邵仑、张家宝、易元方、郭秉衡、李宝英、陈务笃、宋继宏、韩廷枫,第一机动炮艇队队长张汝标等等,都来到人民海军的行列中,起着重要的技术骨干作用。但是,建设海军,光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广招技术人员。经华东局党委和陈老总同意,1949年6月,用我的名义在《大公报》上发表通告:“为创建人民海军,罗致海军人才,业已成立登记国民党海军人员办事处,凡一切曾在国民党海军中工作,而今后决心献身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志愿为人民海军服务者,均可前往该处报到登记,以备量才录用。”上海办事处设在重庆南路182号,接着又派人到青岛、福州、广州、厦门等地建立了登记办事处,在报刊上公布了登记手续和办法,并强调指出:“凡曾在国民党海军服务,不论脱离迟早,不论官佐士兵,或阶级高低,不论航海、轮机、制造、枪炮、通讯、测量、军需、医务或其他行政人员,均可前来登记。”此举效用甚大,短短几个月中,报名登记的已达1100余人,其中包括国民党海军元老,像曾以鼎中将、周应聪少将、曾国晟、罗柳溪、马瑞希、吕美华、杨沧活、江伟衡和金声同志介绍的国民党海军司令部办公厅副主任徐时辅等原海军人员。为了原海军人员的来到,我们曾多次召开欢迎会。我在欢迎会上说:“这样的欢迎会今后我们还要继续不断地开下去,一直开到台湾去!”第二舰队和其他陆续起义的国民党海军人员投身到人民海军来的达4000余人,形成了一支相当可观的技术队伍。但是,这支力量,对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还缺少了解,对我军的宗旨、建军原则、工作作风等等在认识和立场方面都有较大差距,如果不对这些人员进行认真的团结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他们也同样是个跛子。

如何把两个跛子变成为团结一致、共同战斗的健康的人民海军战士,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首先遇到的是对这些起义、投诚、登记来的同志的称谓问题,如果对这些同志仍旧用国民党或旧海军人员来表达,很容易在思想上造成距离,感情上产生隔阂。从我和这些同志接触交谈中可以看到,他们绝大多数都有爱国报国热情,转入人民海军建设,使他们走上了一个酬壮志、施本领的广阔舞台,因此我们决定,对他们一律称之为原海军同志。这样有利于调动这批同志的积极性,有利于全体同志团结一致,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战斗。从而,我们确立了一条基本的建军原则,这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解放军陆军为基础,团结原海军人员共同建设人民海军。这条原则,得到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批准,也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赞同和肯定。

人民海军不断发展壮大

海军没有舰艇及武器装备等于陆军没有双腿和武器弹药。抓舰艇和武器装备建设就成为至关重要的大事。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是巨大的。首先是国民党军队溃逃时的破坏。国民党海军总司令桂永清扬言,留给共军的只能是“一堆废铁”。渡江战役后,我们虽然从国民党第二舰队等起义及投诚者的手中,接收了25艘船,45艘小艇,并从上海等地接收了10艘舰船。但国民党利用空中优势,对起义投诚的舰艇及各造船厂狂轰乱炸进行了大肆破坏。

当时虽然国民党空军轰炸对我们威胁颇大,但我们在长江中下游千里江面,可以到处游弋,机动规避。加上有地面炮火的掩护,多数起义和接收军舰还是被保存下来了。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先后从上海招商局、公用局、海运局等单位征调了一批舰船和数十艘拖船渔船,还从香港、广州等处购买了一批船只。

然而,光有这些还是不能形成海上战斗力量。国民党海军的舰艇,本来就是陈旧的,有些是已经废弃的,破烂不堪;征调和购置的船只,既无武器及其它装备,船体本身也不能适应海战要求。当时,为了解放战争在全国的胜利,配合陆军担负起解放浙闽沿海岛屿的任务,并准备担负起输送、掩护陆军渡海登陆、解放台湾的任务,我们必须分秒必争,突击进行舰船的修理和改装,组织一个舰艇调查修装委员会,委派原海军同志曾国晟为主任,负责抢修和改装工作。

曾国晟,原国民党海军少将机械署长,早年留学日本,学习造船专业,后又去英国皇家海军学习造船,是造船专家,经原海军同志金声介绍,来到人民海军。他刚到上海,我即登门拜望,向他介绍了舰船破损毁坏的情况,他表示尽心尽责,赤诚以待,第二天便上任工作。

我和曾国晟交谈中,向他请教军舰与商船异同之处,从中学到不少军舰与商船的构造、性能等基本知识,颇有启示,我当即称他为我的造船老师,遂决定由曾国晟入主修装委员会。我们当时是两大工作,一是修复,二是改装,按曾国晟提出的方案,将商船的舱隔缩小,便于在作战中负伤堵漏,再装上火炮。我们当时没有舰用火炮,便从陆军调来榴弹炮、高炮、高射机枪等799门,对55艘商船进行改装。但是修复也好,改装也好,首先要有造船厂。黄浦江岸有江南造船所、浦东造船厂等8个修造船厂、点,均在国民党军队撤逃时遭受严重破坏,上海解放后,又屡遭敌机轰炸。

我偕同后勤部司令员陈玉生及曾国晟同志首次来到江南造船所。从调查研究入手,广泛发动群众,提出了“修旧利废,因陋就简,积小为大”的修造方针。经过深入动员,这所具有八十多年历史的老厂,魔术似地发挥出巨大的创造力,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特别是曾国晟等原海军专家的真知灼见,及时解决了如陆炮装舰等许多技术难题,确保了装修进度。到1949年10月底,经3个半月奋战,如期完成16艘炮舰、护卫舰的改装和抢修,并立即投入第二批舰船的打捞、改装和抢修的战斗,一次又一次地创造了舰艇修理史上的奇迹。

7月23日,我们在江南造船所开了发奖大会,各修造船厂点都派代表参加。华东局、上海市的领导陈毅、曾山、黄敬等到会,工人师傅沈昌焕、王荣殡、郝立清等一批先进职工受到大会奖励。陈毅同志作了豪爽有力地讲话,使全体职工精神大为振奋。

1949年11月8日,第一批中国人民海军舰员培训结业,2000多名学员被编配上7艘护卫舰、9艘炮舰,编成第一、第二两个大队。人民海军第一支战斗舰艇部队胜利诞生了。

在纪念人民海军诞生一周年的大会上,我们将这批修复和改装好的舰艇列入战斗序列,分编成三个舰队,并举行命名典礼。第六舰队由7艘护卫舰组成,以南昌、广州等大城市命名,任命饶子健为司令员兼政委,刘中华为副政委;第七舰队由7艘炮舰组成,以延安、瑞金等老根据地城市命名,任命饶守坤为司令员、张雄为政委;第五舰队包括登陆舰、江防舰、坦克登陆艇、江防炮艇等共16艘,分别以井冈山、黄河及古田、陈集等名山大川及根据地集镇命名,另有一艘扫雷舰命名为“秋风”,任命谢立全为舰队政委,张元培为副司令兼参谋长。从此,人民海军建设走上了不断发展壮大之路。

“没有强大的军队,就没有强大的祖国”

“寥廓海天,东流水,浪花飞雪。点兵场,惊涛拍岸,战船横列。炮指苍穹天外域,箭瞄碧海疆边月。放眼量,百舸弄潮头,真豪杰……”

通过电视观看海上阅兵时,军事科学院研究员罗援少将挥笔而就一阙《满江红》。

“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军队的强弱与国家的盛衰息息相关。”罗援说,“我国的战略机遇期不仅仅是经济建设的机遇期,也是国防建设的机遇期。强国必须强军,仅仅强调富国,是永远成不了强国的。”

当世界各国军舰齐聚青岛共贺中国海军生日,当战舰飞机把人民海军的英姿留在海天之间,“没有强大的军队,就没有强大的祖国”这个从漫长的历史中得来的道理,再次在全体中国人心中引起强烈共鸣。

一部中国海防史,就是中华民族百年兴衰史。在历尽沧桑的百年里,我们曾经有国无防、有海无疆。

从19世纪中叶到新中国成立,中国遭受帝国主义列强海上入侵多达80多次。几乎所有的岛屿都遭到过列强的践踏,几乎所有的港湾都悬挂过侵略者的强盗旗。就在距离这次阅兵点不远的黄海海域,中国第一支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加速了中国完全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进程。从上个世纪初到抗日战争,青岛先后被德国、日本占领。面对侵略者的炮火,没有抵抗之力的中国海军不得不将军舰自沉于航道……

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王文华说:“在一座对当年列强海上入侵有着切肤之痛的城市里,我们更能深切地认识到建立强大的海军、建设强大海防的重要。”

一位署名为“1263031”的网友在新华网留言说:“这次大型阅兵活动向全世界宣告:中国的海军已经强大起来了,中国的领海神圣不可侵犯!”

为中国海军骄傲,为中国自豪。在青岛市民挥动的国旗上,在观舰人群的泪花里,在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留言中,这样的自豪感如春风吹拂着4月的中国大地。

“开放的中国更加自信”

高层研讨、专业交流、舰艇开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多国海军活动为世界各国海军搭建了相聚和交流的平台,也为外国军人了解中国和中国海军提供了一个窗口。

“中国海军的透明度和现代化程度一样令人惊讶!”在参观完中国舰艇后,巴西海军司令穆拉·内托上将说,“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中国,一个真实的中国海军。”

人民海军的现代化建设成就和敞开大门迎接客人的气度,同样感染了广大普通民众。

“开放才能进步,落后必然挨打。中国海军能有今天的成就和国际地位,是海军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结果。”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人们的心声。

中国是一个陆上大国,也是滨海大国。从春秋战国到明朝中前期,我国的海洋文明在世界范围内一直领先地位,渔业、煮盐业、航海业、造船业等都有了较大的发展,逐步开辟远洋航线。

三国时的卫温曾率船队到达菲律宾,唐朝鉴真东渡日本,明朝郑和七下西洋、最远达到非洲东海岸……中国古代的海上贸易和交流,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发展了我国的海洋文明。

然而,从明末清初起,封建统治者推行的“禁海”政策,让中国陷入了闭关锁国的封闭境地。无知与愚昧不仅导致中国错过了辉煌的世界大航海时代,更让我们这个有着千年文明的古国和大国在面对入侵者时不堪一击。

人民海军的建立,结束了中国屡遭帝国主义海上侵略的历史,也告别了中国海军关起门来搞建设的历史。

据海军司令员吴胜利介绍,作为和平的使者,人民海军先后派出33支舰艇编队共40多艘军舰,出访了五大洲的30多个国家;上海、青岛、广州、湛江等军港相继开放,接待了30多个国家100多艘军舰来访;中外海军还先后进行了37次联合军事演习和演练。

“这次阅兵的外舰和外国海军官兵,很多都是我们已经熟悉的老朋友了。”受阅舰“广州”号舰长李平说。

曾经多次出访并参加中外海上联合演习的李平认为,多国海军活动进一步开阔了官兵视野,锻炼了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

“我深深感到,与发达国家海军相比,我们的差距正在缩小。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够实现目标,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李平说。

“战舰留下自主创新的中国印记”

海上阅兵举行的过程中,互联网上众多论坛和博客贴出了“中国加油”的醒目标语——从核潜艇到新型驱逐舰,从“飞豹”战机到救护直升机,参加这次阅兵的中方装备全部为我国自主研制。

这驰骋于碧海蓝天上的现代化钢铁方阵,让78岁的陆其明感慨万千。

60年前,当陆其明加入刚刚成立的人民海军时,海军装备情况可以用6个字概括:少、小、老、旧、杂、破。

“华东海军成立一周年时,我们有了134艘军舰。这些舰艇性能落后、陈旧不堪、大小不一、型号各异,出自一二十个国家建造。134艘舰艇的排水量加在一起,也只有4万多吨。”陆其明回忆说。

今天,人民海军已成长为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五大兵种组成的战略性、综合性、国际性军种。装备从仿制到自研,已经初步形成以第二代装备为主体、第三代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

关键技术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的。从太空到海上,无不如此。

“精良的装备是打赢信息化条件下海上局部战争的重要物质基础,装备技术水平的高低反映着海军建设发展的质量。”海军司令员吴胜利说,中国海军必须加快推进重点武器装备建设步伐,研制大型水面战斗舰艇、水下自持力和隐身性能好的新型潜艇、超音速巡航作战飞机、精确化突防能力强的远射程导弹、大深度高速智能鱼雷、通用性兼容性好的电子战装备等新一代武器装备。

“蓝图已经绘就,我们广大科研人员必须立足自主创新,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海军某试验基地高级工程师卫爱萍说,“我们将以更加高涨的热情投入这项事业,使新一代装备质量、性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理念正在成为世界共识”

“‘和谐’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各国领导人都把重点放在了如何加强合作、维护海洋安全这个议题上。”一位报道多国海军活动的境外记者在旁听完高层研讨后说。

中国需要海洋,海洋需要中国。

军事专家陈虎认为,“和谐海洋”和过去世界各国经略海洋的理念根本不同处在于,它不是主张通过强权、强力去取得海上权益,而是通过共同沟通与合作形成一个和平利用、互利合作的良好氛围。

“中国通过海上阅兵式传达‘和谐海洋’的理念,就是要把人类社会共同拥有的海洋变成一个合作的海洋、和平的海洋、共赢发展的海洋。”陈虎说。

在成为各国海军领导人共识的同时,这样一种崭新的理念进一步激发了中国人面向世界的光荣感与责任感。

“西方的海洋文明是以掠夺方式建立起来的,而我国的海洋文明一直以和谐的方式发展着。”中国传媒大学大四学生李晶认为,一个崇尚和平的民族是世界的福祉。

“海上阅兵对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传达出了中国的和平之音。”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干焱平说,“中华民族应该从这个新的起点出发,走向海洋,走向和平,共享蔚蓝。”

中国成功举行海上阅兵的第5天,中国海军首批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编队的“武汉”号导弹驱逐舰和“海口”号导弹驱逐舰胜利返回海南三亚。

对于中国“和谐海洋”的主张,这无疑是又一次成功的实践。(完)

附记:经典战例

1965年8月6日即著名的八六海战

我舰队一举击沉了敌舰“章江”号和“剑门”号,敌少将指挥官胡嘉恒以下170多人沉入海底;“剑门”号中校舰长王韫山及中校参谋黄致君以下33余人被我俘虏。我海军牺牲4人,伤28人,损伤护卫艇和鱼雷快艇各两艘。

“剑门号”(编号65)原系美国“海鸦”级舰队扫雷舰(大型、钢壳)“巨嘴鸟”号(编号MSF387),由美国交给蒋介石集团,于1965年4月驶抵台湾。这艘军舰排水量为890吨(标准),全载1250吨,航速每小时18节(一节等于一海里),舰上有76.2毫米炮一门,40毫米炮四门,雷达一部。

“章江号”(编号118)原系美国海军猎潜艇PC1232号,1954年6月由美国交给蒋介石集团,然后驶抵台湾。这艘军舰排水量为280吨(标准),全载450吨,最大航速每小时20节,一般航速14节舰上有76.2毫米炮一门,40毫米炮一门,20毫米炮五门,火箭(组)76.2毫米一座,深水炸弹投射器四座,雷达一部。

1974年西沙海战人民海军痛击南越海军

1974年1月11日,南越当局出于内政外交的需要,居然公布地图,把我西沙群岛全部划归它的版图,还反诬中国侵占了他们的宣德群岛,并于当年1月15日上午公然出动军舰侵我领海,撞我渔船,突袭我永乐群岛。

1月17日,驻琼海军38002部队副司令员魏鸣森奉命率领271、274两艘猎潜艇组成271编队开赴西沙海域,与正在永兴岛执行任务的396、389两艘扫雷舰组成的396编队汇合于永乐

群岛,担负护渔任务。

1月19日10时23分,南越5号驱逐舰高速冲向我274猎潜艇,274猎潜艇政委冯松柏拿起话筒向敌舰喊道:“这是中国的领海,你们必须立即离开……”敌舰置喊话于不顾,炮口对着我274艇驾驶台“咣”的一声,只见火光一闪,正在向敌舰喊话的冯松柏牺牲在战位上。

南越的侵略行径,激起我海军的极大愤怒。泻湖内,我396编队首先集中火力猛攻南越海军16号舰,16号舰很快中弹起火,拖着浓烟,仓皇逃脱。我海军两艘军舰转而攻击靠近的敌10号军舰。此时,我389舰与敌10号舰正好相对运动,双方越打越近,最后出现接舷拼杀,我389舰指战员用冲锋枪、手榴弹勇猛作战,打得敌10号舰失去控制,乱冲乱撞。

泻湖外,我海军271编队先主要打南越海军4号舰,主炮第一轮就掀掉了4号舰导航雷达天线,驾驶台冒起浓烟,后段指挥台严重损伤,该舰只好狼狈地向东南方向逃窜。我编队又掉转炮火攻击南越海军5号舰,5号舰后主炮被打哑,火力顿时减弱。

11时49分,我猎潜艇大队大队长刘喜中率领的281、282两艘艇也从汕头赶到海战区域,并集中火力猛击敌10号护卫舰。14时52分,这艘由美国制造、排水量6500吨的护卫舰,在羚羊礁2.5公里处,沉入海底。其他3艘敌舰也被我人民海军打得落荒而逃。

1月20日,我人民海军又乘胜追击,一举收复我甘泉岛、珊瑚岛和金银岛。此次海战,我人民海军击沉南越海军护卫舰1艘,重创驱逐舰3艘,取得了西沙海域自卫反击作战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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