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十大准则
⑴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是否能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研究生们
我觉得这个《研究生导师行为指导准则》虽然能够暂时地规范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但是治标不治本,想要真正的拯救研究生于水深火热之中,就要真正地改变我国的科研制度,让研究生导师从心底里尊重学生。
一、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近期,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提到,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随意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内容。这些提到的行为其实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研究生导师们经常发生的行为,也是让学生们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行为。对于一个研究生来说,拖延毕业、侮辱人格等等这几个字眼,一看就会令人窒息。
如今,研究生因为导师的问题越来越多,经常引起网友热议,甚至有的研究生因为毕业问题寻了短见,真的很可惜。所以,请导师们能够真正尊重学生,从心底里为学生着想,才能减少一些社会现象的产生。
⑵ 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十不得,为何让网友拍手叫好
如果说最近一些小伙伴们比较关注实时热点的话,那么一定知道教育部明确的下达了研究生导师时不得的一个准则好,这一个准则发布之后,也是让许多的网友都觉得拍手叫好,并且表示这次研究生们终于可以用心的钻研学业,而不用担心其他的事情。
那为什么这一次教育部下发的文案,让大家都觉得拍手叫绝呢?
这样可以很好的杜绝研究生时期一些导师不正当的风气。现在教育部已经明确了下发这样的文案,那么许多导师那些坏的习性以及坏的秉性,那么自然也会被很好的杜绝,这样的话他们的嚣张气焰也不会这么的强烈了。
看到这里我也是觉得十分的感慨,终于有人来波正这一段混乱的风气了,我还记得有许多的研究生被导师逼迫,最后不得不做一些极端事情的一些新闻。好了,以上就是我的全部看法,非常感谢你能够读到这里,如果说你有其他的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在评论区和我留言交流。
⑶ 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十不得,具体都是哪十不得有何意义
高校的教师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整改,如今教育部终于明确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这一方针政策的提出,让很多研究生都松了一口气,有了国家和教育部的帮助,相信以后的研究生们一定会轻松很多。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听到了“十不得”,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这个“十不得”。
有很多研究生在上学期间都曾经遭到过研究生导师的压榨,但是因为害怕自己最终毕不了业,所以没有人敢去反抗。如今大家终于不用再受欺负了,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学有所成,成为国家栋梁。
⑷ 高校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轻轻家教佛山升学
2018年11月20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哪些?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啥实招?随教育小微一起看↓↓↓
“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
十项准则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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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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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黑龙江省:出台研究生
导师“十不准”原则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研究生导师“十不准”原则。
“十不准”原则分别是——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发表不当言论行为(包括微博、微信、网络等);
违反研究生招生政策,谋取个人私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违规收受现金、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不当占有研究生应得津贴;
不按时审阅学术学位论文和反馈意见并产生不良影响;
在论文评审、答辩等人才培养环节,违规收取费用;在学位论文抽检方面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在培养环节的鉴定、评审意见不认真、不严肃,违规让他人代签并产生不良影响;
强迫研究生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并产生不良影响;
不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学生,没有尽到导师应尽的职责,受到学生投诉并得到核实。
对出现以上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导致所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约谈、减招、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
02
北京大学:编制《北京大学教师手册》,让每位教师“读得全面,学得透彻”
北京大学率先在全国高校中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先后出台《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违规违纪调查处理办法》《师德教育实施办法》《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对教师的基本行为准则、职业操守、师德教育、师德考核作出具体规范要求。
通过编制《北京大学教师手册》,汇集和说明教师职业活动的制度规则,帮助教师掌握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遵循的教师行为规范、师德师风等要求,切实做到每位教师对学校《教师手册》“读得全面,学得透彻,用得精准”。
建立了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及其调查处理机制。用制度和规范引导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依照制度文件对教师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警示和惩处,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
03
中国人民大学:把师德考评
作为首要标准贯穿始终
中国人民大学出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详细规定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原则、主体、程序、负面清单以及处理方式,列举了教师禁行行为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情形。
建立师德考核评估机制,设立师德师风评估环节,把师德考评作为首要标准贯穿始终,对有违师德的行为零容忍。
04
厦门大学:建立师德档案制度
厦门大学修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等制度文件,健全师德建设和考评制度。
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及因违反师德行为而受到处分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突出研究生导师师德标准,制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导师资格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导师组建设等工作中,对导师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05
重庆大学:构建多方参与的
师德监督体系
重庆大学突出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审查。在教学督导、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环节建立考核协同联动机制,分析制定师德考核标准。
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标准,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和表彰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
健全信访申诉、校长信箱、法律事务受理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06
南京农业大学:对师德问题
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南京农业大学成立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师德建设总体规划,打造校、院、系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对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在“长江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申报工作中,开展师德考察,通过档案审核、个别谈话、二级党组织鉴定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
设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开通电子邮箱、微信举报平台和线下投诉信箱,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违反师德行为将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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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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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中的八导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的首要职责,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第三条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和闭扒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第三章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第六条落实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养方面的基本岗位职责,导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实践实训指导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七要”。
(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
在加强导师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的同时,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并努力为远大理想而奋斗,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与研究生进行谈心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指导;积极参加各类立德树态猜人培训,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二)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强化学术规范训练,亲自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杜绝抄袭剽窃、实验作假、数据造假、买卖代写等行为;培养研究唤昌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要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并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进行学术研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
(四)要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加强与校内外单位的合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做好研究生校外实践的安全教育,杜绝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引导研究生树立择业就业观,对有创业想法的研究生,鼓励其进行创业实践。
(五)要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
教育研究生热爱集体、关爱他人、互助合作、乐于奉献;提高研究生明辨事非、维护公平的能力,培养研究生的法律意识和伦理责任感;加强人生规划指导,支持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六)要不断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
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要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
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渠道,可利用微信、邮件等加强交流,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科研、生活习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尽力解决科研问题和生活问题;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在关心帮助研究生的过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第四章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第七条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学校制订有一系列的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如《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师德师风规范》等制度,加强对拟录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对教授副教授进行年度考核。在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中,包含导师立德树人和学术规范等重要指标。在每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强调导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师表等导师职责。每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中,凡出现“有问题论文”或“学术不端”现象的研究生导师,采取如约谈导师、停招一年或取消导师招生资格等处理办法。
第八条 导师被反映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后认定其为评价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引发社会舆情事件的,取消其导师资格,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讲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伦理的内容,传播宗教,或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负面言论的。
(二)在招生工作中,不履行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义务,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违反招生的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的。
(三)因导师个人原因疏于监督指导研究生学业进程及解决研究生学业问题的;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有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的。
(四)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对研究生论文质量把关不严、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克扣研究生相关费用或让研究生承担不合理的相关费用的。
(六)突破道德底线,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⑹ 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八条准则”,为何要发布这八条准则
教育部之所以要发布研究生导师八大准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研究生的权益以及明确导师的职责、建立一批素质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教育部发布8条准则是在更好的维护学生的权益,但是相关的细节却需要完善更好的解决方法。
⑺ 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十不得,读研过程中你最不能忍受导师的哪些要求
近些年来,由于研究生自杀案例频发,其背后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不能按时毕业,或因为私人事情,导致学生在大好年华逝去,不禁教人惋惜。所以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导师“十不得”行为准则,对研究生导师行为划定“红线”,这可以堪称是研究生的福利。《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⑻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是如何规定的
在这几年,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之间的矛盾频发,诸如北京某高校教授对研究生实施性骚扰,西安某高校在读博士自杀溺亡,武汉某研究生受到导师的人格侮辱而跳楼等事件层出不穷。研究生和导师归根到底也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但是并不同于普通的师生关系,对于普通师生来说,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大体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让学生有一个更好地成绩。
6.严把学位论文质量
7.严格经费管理使用
8.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⑼ “十不得”当成为导师学生关系新转折点,我们需要怎样的研究生师生关系
2020年11月11日,教育局新出台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一经发布,引发很多人的热议。一些人拍手称好,认为可以肃清学术界品行不端的现象;还有一些人提出疑问:这些学术道德规范为什么非要颁布法令才能遵守?想必我们都会在脑海里提出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研究生师生关系才是我们想要的?
一、研究生师生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人格尊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与人交往互相尊重是前提条件。导师作为老师,是一个强势群体,更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应该对学生进行侮辱打击等行为;学生也应该尊重老师的教学工作,体谅理解老师的工作,尊重老师的导师权利。
以上就是我对正常的研究生师生关系的理解,由于几年来研究生导师行为不端的事件频频发生,让很多人对研究教育工作失去信心。相信这次《研究生导师行为准则》的颁布能够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给高校教育环境一片清净之地。大家对于这次颁布的准则有什么想法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