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毕业寄语
㈠ 哈佛大学毕业寄语
哈佛大学毕业寄语
哈佛大学是世界名校,毕业季,哈佛大学有什么毕业寄语要送给学生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哈佛大学毕业寄语,希望喜欢!
哈佛大学毕业寄语
1.此刻打盹,你将做梦;而此刻学习,你将圆梦。
2.我荒废的今日,正是昨日殒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3.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4.勿将今日之事拖到明日。
5.学习时的苦痛是暂时的,未学到的痛苦是终生的。
6.学习这件事,不是缺乏时间,而是缺乏努力。
7.幸福或许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8.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
9.请享受无法回避的.痛苦。
10.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11.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它来自彻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
12.时间在流逝。
13.现在流的口水,将成为明天的眼泪。
14.狗一样地学,绅士一样地玩。
15.今天不走,明天要跑。
16.投资未来的人,是忠于现实的人。
17.受教育程度代表收入。
18.一天过完,不会再来。
19.即使现在,对手也不停地翻动书页
哈佛大学毕业要记得的20件事
一、走出图书馆。大学是四年人生经验,不是高学分。在美国的大学,课外活动常常和功课一样重要。
二、在你的宿舍里开始做生意。雅虎、谷歌都会争先恐后地买你弄出来的网站。谷歌本身就可以归于大学宿舍里诞生的买卖。
三、别债务缠身。在普通的州立大学和名牌但昂贵的私立大学之间,最好选择前者。从个人前途上看,无债一身轻比花钱买个名牌要有利得多。
四、积极参加校园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可以学会怎么理解、帮助别人,满足别人的需要和别人沟通。这在美国文化中,是所谓“领袖素质”的基础。找工作时会被别人另眼相看。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的生活只有校园而已。
五、不要读文科博士,除非你离了学术不能活。读博士对实际工作毫无帮助。
六、别上法学院。律师总是代表别人去争利,压力奇大。自杀是律师中第一号非正常死亡的原因。
七、参加体育运动。调查表明,大学从事体育的人,毕业后比那些不沾体育的同学明显收入高。美国人从事体育不仅是锻炼身体,而且是培养竞争的才能和领袖素质。一个大学运动队的队长到华尔街找工作,优势不可限量。
八、别按着父母的期待生活,要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前惠普女CEO说过:“千万别出卖你的灵魂!”
九、干一些你并不擅长的新事物。你对自己未必了解,这是苏格拉底给人类的教诲。所以,请给自己一个机会。
十、以自己为中心来定义成功,别以外在的东西(比如金钱)来定义成功。
十一、好工作要自己去找,不要等着天上掉馅饼。
十二、选修关于“幸福”的心理课程。在哈佛,这一课程是最热门的课之一。
十三、上表演课。美国社会整个就是个舞台。从教授、政治家、企业总裁,到律师、将军、记者,不会表演就很难出头。
十四、学会赞美别人。在生活中,既要当好演员,也要当好观众。很多时候我总是感觉和别人有距离,其实就是缺那简单的几句问候和一个拥抱。
十五、使用职业咨询服务机构。美国大学一个重要部门就是求职咨询机构。专业人员帮你分析自己的长短,以及就业市场,帮助你准备面试,修改申请信。
十六、被拒后应该坦然以对。要自己定义自己,不要用外在指标定义自己。
十七、要傲视名校,别觉得上了哈佛有多么了不起。
十八、不要过分追求完美,不要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生活不止是工作,学习,它还有很多很多。
十九、要靠打工读完大学,积累工作经验。这很重要,大部分中国学生做不到,甚至认为打工没有必要,其实打过工的人才会真正珍惜生活。
二十、把你的目标列成表,因为你没有计划就不可能成功。不要整天没事干老胡思乱想,只有真正的行动才能拯救你!
;㈡ 哈佛大学的毕业传统是什么
哈佛大学的毕业传统是裸奔。
㈢ 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良师益友
巍巍良师 惠我良多
哈佛法学院于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许多全球知名的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开课。 宪法乃系传统中最强的学门之一:Robert Walmsley University 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国八○年代后期,宪法理论中所谓 「共和思想复兴运动」 (civic republican 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被认为是John Rawls的政治哲学在宪法理论中的代言人。著名的宪法学Laurence H. Tribe 曾在现任总统George W. Bush的选举争议中,担任前总统选人Al Gole的顾问。其在 1978 年出版的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现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认为是自Joseph Story大法官的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于1833年问世后,美国最重要的宪法 注释书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 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学院第一位讲座教授。Charles Fried曾担任里根政府时期的Solicitor General,是美国重要的保守派宪法学教授,认为法律自成体系,有其独立于社会价值之外的理性。刑法学教授Alan M. Dershowitz偏重于宪法观点的刑事司法正义,曾参与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 v. Gore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外,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顾问。Elena Kagan专长于行政权理论及政法。
美国法律史大师Morton J. Horwitz所撰写的两册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Law,贯穿美国从独立之前到二十世纪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间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其中第一册于1977年出版时,更被认为提供了美国法律史一种全新的认识观点。 另外,哈佛法学院的协商训练课程(negotiation workshop)甚为知名,常在冬季学程开课,学生分组就模拟案例实际进行协商演练,相当能反映美国法学教育强调演辩协商能力的精神。不过选修此课程须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语能力,故亚洲学生较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