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制史老师
❶ 清华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大概需要多少分拜托了各位 谢谢
楼主,你好!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4101] 340 50 90 上面表格是清华大学2010年的复试线,历年分数线楼主可以到下面网站查询: http://yz.chsi.com.cn/kyzx/kp/201003/20100302/64583068.html 1.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英语、俄语或日语;政治; (2)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参考书目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法硕的报考说明上写的”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对于许多人不知道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报考条件整理说明: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法律硕士(简称JM)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西方经济法制史、法律文化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犯罪学、青少年法最研究等)、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鉴定等)、经济法学(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专业划分很细深度研究某一领域.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具体复习步骤: 1、个人认为,宪法一定要背下来,差一个字差好多啊,还常常考。刑法和民法的多看几遍,印象就很深了,刑法的总则背背,民法多看。 2、如果是应届生,就应该在准备论文及答辩的所有时间都应投入到英语复习和五门专业课的自学中,如果报名参加了辅导班,像光华学校的就可以免费得到一套他们去年的基础班同步授课光盘,这对他们的自学会很有帮助作用。 3、如果是在职非应届的,那么最好放弃工作全部投入到复习中,既然已定下志向就不要为闲事、琐事等缠绕,时间何其宝贵,应该分秒必争、必夺。 法律硕士的考试除了公共课的政治和外语之外,还要考法律的五门课程,分为两张卷,一张是基础课,包括刑民法,另一张是法律综合课的卷,主要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为什么要按照这五门课来设置呢?大家知道这五门课对法学专业来说都是一年级的课程,一年级的课程就表明是很基础的课程,很综合的一些内容。 像刑法作为法律硕士出题的第一门,为什么很重要?学到法制史,大家就会知道中国5000历史,可能4500年都是在刑法上打转转的,所以刑法在我们国家就比较古老。再一个,刑法涉及到的面很广,在社会上的波及面也很广。从新闻媒体上都可以了解到一些刑法的知识,包括刑法上的一些案例。如果你不侵犯别人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我们不受别人侵犯可能就要非常小心了。刑法在社会上波及面很广,大家接触的很深、很多,所以它就是一门比较普遍的知识。 第二门就是民法课。大家知道民法属于民事纠纷性的法律规范,大家在社会上往往会发生一些纠纷,所以民事上的一些法律关系,就是大家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民法的内容也是在社会上普及面比较广的,这样它也就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课程,公民往往发生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也就设置成一个专业性的基础课了。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的权利义务都是宪法中规定的。像国外对宪法崇拜的时候,大家可以不了解其他法律,但是不能不了解宪法。如果权利受到侵犯,首先可以拿宪法来维护。像我们国家可能宪法有点虚化,不具有操作性,但是宪法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部门。其它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以宪法为基础产生和形成的,所以宪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考法硕必须学的。 再一个就是法理,也叫法学基础理论,在国外也叫法哲学。法理学是所有部门法中共性的问题,包括法的制定、执行、如何培养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和其它学科比如政治学、经济学等的一些关系都是在法理学中学习。学习了法理学之后,再学其它部门法可能对法的基本精神、基本精髓都有所了解,这样再学其它部门法就比较容易了。所以法理就是一个基本的课程。 还有一个就是法制史,是中国法制史,不包括西方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主要强调中国法制的形成脉络,从夏商周一直到建国前法律是如何发生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让大家了解中华法系的发展过程,学习法律要知道法律是怎么来的,所以法制史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课程。这些就是五门专业课程。 法律硕士考试有哪些特点? 一个就是法律硕士的考试和大家的学分考试不一样,法律硕士考的一个科目,它考的知识面很全,很难找到侧重点,如果只看几块的话就很难应付考试。另外就是出题角度多样性,它不会像学分课的老师交代那样从哪出题等等,法硕每年出题都有灵活的变化,主要根据趋势的变化灵活掌握,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这样说来法硕考试的类型可能有预测性,考试的知识点以及考试的角度这个预测性可能就比较难把握一些,自己复习可能就更难把握。这些是不同于学分考试。 再一个特点就是不同于法学硕士的考试。法律硕士是第二专业,所以要求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点,而法学硕士的考试是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提高它的知识难度、知识深度,所以考起来就相对难些。另外法学硕士专业课的考试是各校出题,所以只要理解这个学校在某个领域中的观点就可以,考试的时候按照这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可以了。但是法律硕士考试是全国统考,如果专门学人大的观点、北大的观点、法大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某一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容易出错。比如说很多问题像骗、盗的问题,北大的陈兴良和清华的张明凯明显就是相反的,陈兴良就认为是诈骗,张明凯就认为是盗窃。如果考法律硕士按照哪个观点答呢?恐怕按照不同院校的观点就会出现不同的答案,那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可能只有一种答案是对的,其它都是错的。考法律硕士我们就应该知道指导用书上的一些观点,按照指导用书上的观点来答才不会出错,一般指导用书是采用通说的观点,而不是张三、李四等其他观点。这个大家要注意的。 再一个呢,法律硕士不同于司法考试。大家知道拿到法律学士学位和其它学士学位以后都可以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将来从事司法工作,当检察官、法官的基本门槛;如果没过司法考试想从事法律行当就没有生命没有前途了。司法考试要比法律硕士难的多,考察的面也广的多,司法实践的内容可能要深入的多。法律硕士的考试比司法考试相对简单一些。但是法律硕士的考试可能也要往司法考试上靠,现在出题的趋势也偏向司法考试。如果通过法律硕士的考试,读了研一就可以直接参加司法考试,可以说法律硕士是一个垫底的基础,还是比较有利的。 由于我本人不是这个专业的研究生,所以只能给你找些资料。另外,我建议楼主在网上搜索一篇 “如何备考名牌法学院法律硕士(经典文章,转帖)” 的文章,应该对你备考会有点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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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法硕法学老师推荐
您好,您看一下。
刑法学:
张宇琛:刑法学博士,从事刑法学教学工作多年,授课条理清晰。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硕老师,刑法理论深厚。
于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知名法律硕士刑法老师。
民法学:
杨 烁:中山大学毕业,法律硕士培训老师,授课受华成法硕学员欢迎。
周洪江:毕业于清华大学,高校教师,多年华成法硕民法授课经验。
法理学、宪法、法制史:
李彬:中国社科院大学毕业,华成法硕理论法主讲。
龚成思: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成法硕综合课主讲老师。
王振霞:北京大学毕业,法律硕士综合课授课老师,直击考点,授课针对性强。
陈璐琼:北京大学毕业,陈老师上课认真。
赵逸凡: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博士,理论法老师。
董宣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授课重点突出,体系及逻辑性强。
政治:米鹏 张煜坤 侯一夫 裴桂清
英语:刘建波 心一
❸ 陈新宇是谁
陈新宇
1.清华大学法学院教师
学历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执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学术成果
(一)论文 1. 《近代中国刑法语词的塑造——以外国刑法典的翻译为研究对象》(《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冬季号) 2. 《清代的法律方法论——以〈刑案汇览三编〉为中心的论证》(台北:《法制史研究》第6期,2004年12月) 3. 《向左转?向右转?——董康与近代中国法律改革》(台北:2004年“第二届道南雅集:十月法史节——民国法制历史与人物”学术研讨会论文) 4. 《古罗马的法律解释(公元前8世纪—公元6世纪)——一个历史的考察》(《法大评论》第2卷,2003年) 5. 《比附援引:罚当其罪还是“罪”当其罚——从两个具体案例入手》(《清华法学》第3辑,2003年) (二)其它 1. 《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1期) 2. 《比较民法史:力量与弱点——〈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评介》(《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 3. 《沈家本的刑法思想》(收入李贵连:《沈家本评传》,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夏商周时期的司法制度》(收入张晋藩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史》,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与刘广安教授合作) 5. 《〈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评介》(台湾:《法制史研究》第四期,2003年12月) 6. 《法律史的另一种写法——孔飞力〈叫魂〉读后》(《研究生法学》2003年第1期) 7. 译文:霍姆斯,《法律的道路》(Holmes,The Path of Law)(《研究生法学》2001年第4期 8. 《人不能以有涯之生探尽无涯之知——读〈中国法制史书目·序〉有感》(《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0年11月30日,第374期) 9. 《意义在事后被赋予——〈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1年2月28日,第379期) 10. 《法官是如何造法的——〈司法过程的性质〉读后》(《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1年6月10日,第389期)
2.广州市石井医院主治医师
陈新宇 回族,广东广州市人。大专学历。1980年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现在广州市石井医院妇产科工作,任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笔者自参加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对疑难病症采取中西医治疗收到了良好的疗效。深得患者的好评与爱戴,经常参加学术交流会,所写论文多次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
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师
个人简介
陈新宇,中共党员,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湖南省第四届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湖南省中医学会内科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康复医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先后被确定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湖南省中医内科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亦是首届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个人经历
1994年担任心肺内科主任,2000年担任大内科主任,2004年任副院长,分管医疗等工作。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湖南省老年康复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20余年,能熟练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诊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危急重症等,研制的血压平胶囊、泻心胶囊等有良好的临床疗效。擅长心脑血管疾病、肺系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及疑难病症等的中西医结合诊疗。
4.贵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陈新宇,1960年5月出生,回族,省委党校大学。 1976.03—1977.03 贵州省“五七”干校知青队知青;1977.03—1981.03 铁道部贵阳车辆厂工人;1981.03—1984.06 铁道部贵阳车辆厂团委干事;1984.06—1984.11 共青团贵阳市委办公室负责人;1984.11—1988.08 共青团贵阳市委城市工作部副部长(其间:1986.09—1988.07 贵阳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1988.08—1990.09 共青团贵阳市委统战部部长;1990.09—1992.02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科级);1992.02—1996.11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1996.11—2000.06 中共贵阳市委副秘书长(1995.09—1998.07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函授〉);2000.06至今中共贵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1999.09—2001.07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先后任贵阳市政协九届委员、常委,贵阳市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贵阳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协助书记处理市纪委日常工作,主持市监察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监察综合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干部室、案件申诉复查室。
❹ 哪里能找到清华大学法学本科教材
法学院本科生用教材:
一、法学院9字班版本法学绪论(入门课):沈宗灵《法理学》(不常用)
宪法学:许崇德《中国宪法》(不常用),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民法学(1)(总论部分、物权):马俊驹《民法原论》(主要是上册) 民法学(2)(合同法):崔建远《合同法》(修订本)
刑法学(1、2):张明楷《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教程》 婚姻与继承法学:杨大文《亲属法》、同系列的《继承法》
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中国法制史》(新编本) 知识产权法: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教程》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
商法学(1)(商法总论、公司法): 王保树《中国商事法》(同时也是商法学2) 王保树《中国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这两种)
外国刑法学: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04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 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社科199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政法2002 15 知识产权法(王兵老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21世纪教材,北大/高教版 16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陶毅老师)
陶毅《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