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王权教授
⑴ 韩星(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详细资料大全
韩星,男,1960年6月出生,陕西蓝田人。著名儒学、儒教研究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中和书院院长。
主要从事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化史、儒学思想史、儒家经典诠释学、儒(孔)教问题研究。
中华孔子学会理事、国际南冥学研究会副会长、中韩文化交流丛书编委、中国儒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儒教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孔子文化全球传播委员会专家顾问团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政治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孔子2000学术网站顾问、《原道》学术委员、《原道》文丛编委、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古籍研究所 *** 研究员、陕西省孔子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出版专著有《先秦儒法源流述论》、《儒教问题:争鸣与反思》、《儒法整合——秦汉政治文化论》、《孔学述论》、《中国文化通论》、《儒家人文精神》等,在国内产生广泛影响。
近几年先后赴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 :韩星
- 国籍 :中国
- 出生地 :陕西蓝田
- 出生日期 :1960年6月
- 职业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个人简历
韩星,男,1960年6月出生,陕西蓝田人。先后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分别获文学学士、硕士、历史学博士(中国思想史)。先后工作于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研究室、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现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主要致力于儒学文化思想研究。教学科研
长期从事中国思想文化史的教学、研究。曾给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讲授过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化通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文化史专题等多门课程。 曾在《哲学研究》、《西北大学学报》、《宗教学研究》、《兰州大学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了《先秦儒法源流述论》、《儒法整合——秦汉政治文化论》、《儒教问题:争鸣与反思》等专著,在学术界产生一定反响,一些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北京大学学报》等全文转载或观点摘编。参与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中国早期文字与文化》、《儒释道三教关系研究》以及《陕西省志·黄帝陵志》、《中国学术思想史·魏晋南北朝卷》等多项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学术任职
兼任国际南冥学研究会副会长、中韩文化交流丛书编委、中国儒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儒教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孔子文化全球传播委员会专家顾问团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政治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孔子2000学术网站顾问、《原道》学术委员、《原道》文丛编委、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古籍研究所 *** 研究员、陕西省孔子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代表成果
著作: 1、编译“三箴言丛书”:《道家箴言录》、《儒家箴言录》(合作)、《佛家箴言录》(合作),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初版,2006年再版,香港容斋出版社1999年版。 韩星教授在演讲 2、专著《先秦儒法源流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3、专著《儒教问题:争鸣与反思》,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 4、专著《儒法整合——秦汉政治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5、参撰张岂之总主编《中国学术思想史·魏晋南北朝卷》部分章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6、点校:《南华经注疏》,郭象注,成玄英疏,王雱:《南华真经新传》,《中华道臧》第13卷,华夏出版社2004年。 7、编撰:《吴宓学案》,张岂之主编,麻天祥执行主编:《民国学案》(第四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5年。 8、编著:《儒经贞义》,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 9、编著教材:《中国古代思想简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10、编著中国经典语录:《天下大同》,《仁者爱人》(合作,第一作者),《和而不同》(合作,第一作者),西安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2009年第二版。 11 、专著《孔学述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12、主编《中和学刊》(一、二辑)、中和丛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010年。 13、主编《国学论衡》第五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 14、研究生教材:《中国文化通论》,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资助,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 论文: 1、《郭店楚简儒家天道观述略》,《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 2、《郭店楚简儒家礼乐文明精义辨析》,《人文杂志》,2000年第5期。 3、《儒家的隐者——李柏思想构成探析》,《人文杂志》,2001年第2期。 4、《儒教是教非教之争的历史起源及启示》,《宗教学研究》,2002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6期转5、《清末民初孔教活动及其争论》,《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2期。 6、《郭店儒简的儒法融通》,《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7、《中国大陆关于儒教问题的最新争论》,台湾华梵大学哲学系编《海峡两岸宗教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10月中国台北。 8、《忠恕之道与多元文明的和平共处》,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编《孔学论文集》(二),2004年8月吉隆坡。 9、《香港孔教学院:现代民间儒教的基地》,张立文主编《儒家思想在世界的传播和发展》(上下),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 10、《孔教——儒家参与多元宗教对话的途径之一》(合作,第一作者),汤恩佳主编:《儒教儒学儒商对人类的贡献——第二届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香港:香港孔教学院2006年出版。 11、《全球化背景下的儒学与中国文化的整合》,《东方论坛》2006年第1期;山东大学儒学研究中心编《儒林》第二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 12、《秦汉政治文化整合中儒家思想的变异》,《孔子研究》2006年第5期。 13、《孟子的批判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山东大学儒学研究中心编《儒林》第三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 14、《黄帝与中国原创文化的人文精神》,《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15、《夏夷之辨及其进近代转型》,刘泽华、罗宗强主编:《中国思想与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6月 16、《黄帝祭祀与中华人文精神》,陕西黄帝陵基金会编:《黄帝祭祀与中华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 17、《段正元论儒道与儒教》,垄菲主编《国学论衡》第四辑,中国藏学出版社2007年。 18、《儒家的批判精神与王权政治》,王中江、李存山主编:《中国儒学》第二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11月。 19、《儒经与中国文化》,《中和学刊》第1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0、《秦对儒家思想的吸收》(合作,第一作者),《秦文化研究论丛》第十五辑,三秦出版社2008年。 21、《段正元的孔教思想与实践》,《福建论坛》2008年第2期。 25、《辜鸿铭:中西文明比较视野中的孔教观》,《世界宗教研究》2008年第1期 26、《荀子的治道及其当代价值》,山东大学儒学研究中心编《儒林》第四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28、《霸王道杂之:秦汉政治文化模式考论》,《哲学研究》2009年第2期。 29、《张载“和”哲学论纲》,《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30、《论秦汉政治文化整合过程中法家思想的变异》,《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31、《对于刘泽华<关于倡导国学几个问题的质疑>的质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月21日。 32、《儒家教统:教化、教育与宗教》,《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23日。课题荣誉
1、参与陕西省 *** 特批项目《陕西省志·黄帝陵志》部分章节的撰写。 2、主持校级重点研究课题《儒学·儒教·孔教》研究,已经结项,完全专著《孔教:历程与理念》,25万字,获得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学术出版基金资助,正在联系出版。 3、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早期文字与文化研究”(2005年立项)。 4、参与陕西黄帝陵基金会项目《黄帝文化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 5、专著《先秦儒法源流述论》获陕西省哲学学会2006年度特等奖。 6、参与《陕西省志·黄帝陵志》,获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7、论文《儒学与中国文化主体性的重建》获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首届(2007)学术年会优秀论文。 8、专著《儒法整合——秦汉政治文化论》获陕西省政治学会2007年度一等奖。 9、主持校级重点研究课题《汉初思想整合与政治文化模式的构建》研究,正在进行。 10、参与张岂之先生总主编的《中国思想学说··魏晋南北朝卷》部分章节撰写,获2009年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二等奖。重要演讲
1、2006年6月在陕西师范大学为马来西亚教总教师代表团“中国文化之旅”考察团考察西安讲课:“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国文化中的宗教信仰和学术思想”。 讲学 2、2006年8月在北京大学中国管理思想董事长研修班班西安暑期教学点为企业老总讲解《寻求长治久安之道:以儒法整合为核心的秦汉政治文化整合》。 3、2006年8月12日在西安市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儒学与中国文化”。 4、2007年3月31日在西安市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超凡入圣:孔子的人格境界”。 5、2007年5月5日在西安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仁者爱人--儒家的人道精神”。 6、2007年12月在西安生物医学技术学院为中层以上干部讲“孔子教育教学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7、2008年6月24日在陕西彬县县委组织部主办的“彬县党建讲坛”系列讲座第六讲为科级以上干部讲《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以及对当代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和价值》。 8、应香港孔教学院汤恩佳院长的邀请,赴香港出席孔历2559年孔圣诞环球庆祝大典。2008年9月14日,在香港逸东酒店(EATON HOTEL)“中国香港国学大讲堂”演讲“奥运与儒学”。 9、2009年1月23日在西安市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儒教是宗教吗?关于儒教问题的争鸣”。 10、2009年1月30日在西安市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孔子儒学与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建设”。 11、2010年2月17日在西安市图书馆“天禄讲坛”为市民讲“看《孔子》电影,听评说孔子”。 12、2010年4月12日应延安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论坛之邀,为延大研究生作了题为《如何重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的学术报告。 13、2010年10月13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学而”讲坛做《儒学是宗教吗?——关于儒学是否是宗教的争论和反思》的学术报告。学术交流
近几年先后赴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和我国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2000年10月参加在广东五邑大学召开的“陈白沙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白沙主静论——兼论主静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意义》和《白沙、阳明异同论》(与导师合作),后来收入章继光等主编的《陈白沙研究论文集》,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2002年8月参加在西安交通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场与非实体国际研讨会”,会上有论文《场有与中道》参加交流,后来刊登于鞠曦主编《恒道》辑刊第二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 2003年7月参加在西安交通大学召开的“张载关学与曹南冥学术思想国际研讨会”,论文《儒家的隐者——曹南冥的思想、道路及其意义》在会上宣读,并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葛荣晋教授和韩国著名学者、南冥学研究院院长金忠烈先生的肯定,论文收入《张载关学与曹南冥学术思想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2004年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第一届儒学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忠恕之道与多元文明的和平共处》在会上宣读,并收入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编辑的《孔学论文集》(二)。 2004年9月30至10月7日在台湾华梵大学举行的“海峡两岸宗教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中国大陆关于儒教问题的最新争论》在会上宣读,并收入《海峡两岸宗教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4年12月3日至5日参加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儒家思想在海外的传播和发展国际学术讨论会”,有论文《香港孔教学院:现代民间儒教的基地》交流。 2005年9月16-18日参加在山东大学召开的儒学全球论坛(2005)暨山东大学儒学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有论文《伊斯兰教在中国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在会上交流。 2005年12月9日-11日参加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国际儒学论坛·2005”国际学术会议,有论文《全球化背景下的儒学与中国文化整合》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6年4月26-28日参加由山东大学和邹城市 *** 合办,在山东邹城召开的儒学全球论坛(2006)——“孟子思想的当代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有论文《孟子的批判精神及其现代价值》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6年9月25日至28日,参加在澳门理工学院召开的第四届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和”与中华文明的发展》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6年12月1-2日参加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国际儒学论坛2006 “儒家思想与跨文化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辜鸿铭:中西文明比较视野中的孔教观》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7年7月13至15日参加在上海大学举办的“宗教制度与宗教认同暨第四届宗教社会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道德学社与道德认同》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7年8月5日至8月8日在山东临沂由山东大学儒学研究中心举办的“荀子思想与当代价值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荀子治道及其当代价值》在会上交流,并收入大会论文集。 2007年10月19日至22日参加在韩国庆山市岭南大学召开的“道德恢复和人文学的任务暨东亚人文学会第8届国际学术大会”,论文《春秋德礼思潮及其人文精神》在会上交流,并收入会议论文集。 2007年11月20日至23日赴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参加第四届国际儒学学术研讨会,论文《段正元的孔教思想与实践》在会上交流。 2008年11月29日参加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国际儒学论坛·2008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是“儒家仁爱思想的现代价值”,提交论文《仁者爱人——儒家的人道精神》。 2009年8月20-23日参加由国际场有哲学研究所主办、香港道教联合会及香港圆玄学院协办的“第十一届场有哲学研讨会”,提交论文《场有哲学与儒家身心观发微》,并接受了会议专访,发表于道家场有学会(香港)出版的《道场》2009年创刊号。 2009年9月22-26在北京参加国际儒学联合会主办的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和而不同与全球多元文明》。 2009年11月12-14日在广东省肇庆抱绿山庄参加由香港法住文化书院主办、武汉大学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新加坡南洋孔教会、新加坡东亚人文研究所协办的“百年儒学”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社会儒学——儒学的现代转型与复兴之路》。 2009年12月5-6日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国际儒学论坛·2009”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儒家幸福观及其现代意义》。 2010年5月3-5日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儒教宪政与中国未来”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三才之道与王道政治》。 2010年5月21-23日在山西新绛县参加“《弟子规》与孝文化研讨会”,发表论文《儒家蒙学教育——儒学社会化的基本途径》。 2010年7月24-26日赴云南昆明参加第三届中华义理经典教育工程研讨会,发表论文《珍惜生命,完成人生——从儒家角度讨论自杀问题》。 2010年7月26至8月1日吉林大学参加第十二届场有哲学研讨会“当代哲学范式的转换与哲学发展的新趋向”,发表论文《全真道三教合一的多维向度及其现代意义》。 2010年9月26-9月26日山东曲阜参加第三届世界儒学大会,发表论文《儒学的社会维度或社会儒学?——关于儒学发展方向的思考》。 2010年9月24日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参加“儒学与人权”会议,发表论文《儒学与人权理论的价值基础》。 2010年10月7-8日赴香港参加孔历二五六一年孔圣诞环球庆祝大典暨首届世界孔教儒学大会,发表论文《儒家教统略论》。 2010年10月16日-17日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庆祝国学院成立五周年“国学前沿问题研究暨冯其庸先生从教6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吴宓与清 *** 学研究院》。 2010年10月23-24日,参加在陕西师范大学召开的“汉唐儒学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汉初儒学的思想整合》。 2010年11月6-8日参加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的“首届服饰民俗文化与文学”,发表论文《当代汉服复兴运动的文化反思》。 2010年12月3-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国际儒学论坛·2007”,发表论文《寓教于治——儒家教化与社会治理》。 2011年九月17日在人民大学参加了 百年辛亥 儒家百年 儒家复兴之路 座谈会
⑵ 中国封建社会时间长度
公元前476年-1840年为中国封建社会,1840年-1949年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公元前476年又是我国春秋和战国分界线,即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分界线
为什么春秋和战国以公元前476年为分界线,你可以网络一下。
在此就不拾人牙慧了,以免贻笑大方~~~~
⑶ 郭齐勇讲学经历
郭齐勇教授的学术活动丰富多样,足迹遍布世界各地。
2001年5月,他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在德国特里尔大学和莱比锡大学讲学,分别就"中国当代学术思潮"和"现代新儒学"进行了深入探讨。同年11月,他又受邀到台湾政治大学,为哲学所博士班授课,并在多所大学进行了十多场关于易学、先秦哲学思想、新出简帛与经典诠释等主题的演讲,积极参与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论文。
2003年3月,郭教授赴日本出席国际日本文化研究所的会议,就"周代的礼仪与王权"发表论文,并在公众演讲会上对京都市民进行了讲解。4月,他受日本关西大学之邀,以研究员身份进行研究并进行两场演讲,探讨中国现代哲学与新儒家理论以及出土简帛与经学的关系。
2004年,他在澳门和台湾的学术会议上分别发表论文,如"德治语境中的'亲亲相隐'"和"刘述先教授的学术贡献",展示了他对儒学的深入研究。次年,郭教授赴香港中文大学,参加了以"当代儒者"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会议,就牟宗三先生的研究对儒学与康德哲学的比较进行了深入分析。
2005年,他又在香港中文大学的国际会议上报告了关于"中国哲学"自主性的学术论文,对中西哲学方法论的反思与探索进行了深入探讨。
(3)武汉大学王权教授扩展阅读
郭齐勇,湖北武汉市人,1947年生。现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国际中国哲学会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主要学术著作有:《熊十力思想研究》、《天地间一个读书人:熊十力传》、《钱穆评传》(合著)等。
⑷ 请告诉我下列作家的有关生平
杨朔(1913-1968),中国小说家、散文家。山东蓬莱人。19 37年参加革命,并开始文学创作。1939年,参加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组织的作家战地访问团,到华北抗日根据地。1941年底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深入矿山、部队进行创作活动。1950年10月随中国人民志愿军到朝鲜前线,1956年起从事外事工作,曾出席当年的亚洲作家会议和1958年的亚非作家会议,曾任亚非人民团结理事会书记处中国书记。其散文创作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结构严谨,文字洗炼,富有诗意。著有散文集《海市》、《东风第一枝》,长篇小说《三千里江山》及《洗兵马》的上卷《风雨》等。
姓名:柯蓝(blog)
生日:7月25日
血型:A型
星座:狮子座
出生地:北京
主持栏目:《音乐无限》
栏目所属电台:凤凰卫视
最喜欢的人:张小燕
擅长的语言:英语 国语 广东话 上海话
曾任多份高级时装杂志的封面模特儿,柯蓝在1994年加入卫视音乐台,深受亚洲观众欢迎。1996年,她加入凤凰卫视中文台,成为《音乐无限》的主持人,让更多内地观众知道柯蓝这个名字。
柯蓝拥有甜美笑容,青春可人,活泼开朗,是观众眼中的欢乐天使。多才多艺的她,既主持节目,又当模特儿,近年更全力向影视界发展,参与多部电影、电视剧的演出。
掌握丰富娱乐信息的柯蓝,对主持《相聚凤凰台》及《港台娱乐风》的工作,可谓驾轻就熟。
曾出演电视剧《靠近你,温柔我》,《俏女冲冲冲》、《女人背后的女人》等。
电影:《惊情神农架》
鲁 迅
(1881—1936)
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和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的封建家庭。
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学医,后从事文艺等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9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
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对人吃人的制度进行猛烈,地揭露和抨击,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站在反帝反封的新文化运动的最前列,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
老舍(1899~1966)现、当代作家。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另有笔名絮青,鸿来、非我等。满族,北京人。出生于一个贫民家庭。
1918年北京师范学校毕业后任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员。
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汉语讲师,阅读了大量英文作品,并从事小说创作,1926年加入文学研究会。
1930年回国后任济南齐鲁大学、青岛山东大学教授。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下赴汉口和重庆。
1938年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他被选为理事兼总务部主任,主持文协日常工作。在创作上,以抗战救国为主题,写了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
1946年应邀赴美国讲学1年,期满后旅居美国从事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应召回国,曾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等职。
参加政治、社会、文化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活动,注意对青年文学工作者的培养和辅导,曾因创作优秀话剧《龙须沟》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因被迫害而弃世。老舍一生写了约计800万字的作品。
叶圣陶简介:
叶圣陶(1894.10.28—1988.2.16),原名叶绍钧。作家、编辑家、教育家。早年试验新式教学。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之一,曾主编《小说月报》,作品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倪焕之》、童话集《稻草人》、短篇小说《潘先生在难中》等。建国后任出版、教育、文史等部门领导。在许多读者心目中,叶圣陶只是一个儿童文学作家及教育家,事实上,他的小说非常出色,他在现代文学史上的贡献也不容忽视。(宇慧)
生平:叶圣陶原名时绍钩,生于江苏苏州。父亲在地主家做帐房,家境清苦。1907年考入草桥中学,毕业后在一个初等小学当教员。1914年被排挤出学校,闭居期间作文言小说发表在《礼拜六》等杂志上。 1915年秋到上海商务印书馆附设的尚公学校教国文,并为商务印书馆编小学国文课本。1917年应聘到吴县用直县立第五高等小学任教。1918年在《妇女杂志》第4卷2、3号上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春宴琐谭》。1919年参加北京大学学生组织的新潮社,并在《新潮》上发表小说和论文。1921年与郑振铎、茅盾等人组织发起文学研究会,并在《小说月报》和《文学旬刊》上发表作品。1922年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隔膜》。1923年出版的《稻草人》是我国第一部童话集。1928年创作了优秀长篇小说《倪焕之》。1923-1930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当编辑。1927年5月开始主编《小说月报》。1930中转到开明书店当编辑。抗日战争期间举家内迁,曾在乐山任武汉大学中文系教授。后到成都主持开明书店编务。 1946年返回上海。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出版总署署长,教育部副部长兼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中央文史研究馆馆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莫泊桑
(1850~1893)
作者简介: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和356多篇中短篇小说,他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莫泊桑出身于一个没落贵族之家,母亲醉心文艺。他受老师、诗人路易·布那影响,开始多种体裁的文学习作,后在福楼拜亲自指导下练习写作,参加了以左拉为首的自然主义作家集团的活动。他以《羊脂球》
(1880)入选《梅塘晚会》短篇小说集,一跃登上法国文坛,其创作盛期是80年代。
10年间,他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一生》(1883)、《俊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我们的心》(1890)。这些作品揭露了第三共和国的黑暗内幕:内阁要员从金融巨头的利益出发,欺骗议会和民众,发动掠夺非洲殖民地摩洛哥的帝国主义战争;抨击了统治集团的腐朽、贪婪、尔虞我诈的荒淫无耻。莫泊桑还创作了350多部中短篇小说,在揭露上层统治者及其毒化下的社会风气盼同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寄予深切同情。
短篇的主题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如《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第二是描写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赞颂其正直、淳朴、宽厚的品格,如《归来》;第三是描写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爱国情绪,如《羊脂球》。
莫泊桑短篇小说布局结构的精巧。典型细节的选用、叙事抒情的手法以及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文笔,都给后世作家提供了楷模。
季羡林(1911—)。山东省临清人。我国当代著名的东方文化学者。1934年清华大学毕业,1941年获德国哥廷根大学哲学博士。1946年回国后,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先后任东方语文学系主任、南亚研究所所长、副校长。 1980年—1994年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大学校委会名誉副主任。曾被选为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多次当选为中国敦煌吐番学会、中国外国文学会等学术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等。 主要著作有《印度古代语言论集》、《中印文化关系史论文集》、《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等。现主持国内几部大型丛书的编纂工作,担任《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东方文化集成》、《审视文丛》等丛书的总主编。
罗家伦(1897-1969),著名教育家、历史学家,字志希,祖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西进贤。1914年考入上海复旦公学,1917年就读北京大学文科。1920年以后先后赴美、德、英、法留学。1926年回国后参加北伐战争。曾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议、国立清华大学首任校长、中央大学校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筹备会议代表、国民政府驻印度大使等。主要著作有《中华民国开国50年文献》、《革命文献》、《国事百年诞辰纪念丛书》等。
弗兰西斯 ·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使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 《新工具》是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本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新工具》是其中的第二部,但未能完成。从 《培根随笔集》的 “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⑸ 吴根友的著述情况
1、《四书五经简注》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年10月;
2、《三言简注》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5年10月;
3、《中国近代启蒙思潮》(与人合著,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2月;
4、《社会学概论》(与人合著,军事谊文出版社1995年7月;
5、《中国社会思想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场与有——中外哲学的比较与融通》(与人合编,第一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7、《法句经释译》、佛光出版社会1997版
8、《那先比丘经译释》、佛光出版社会1997版
9、《墨子与世界和平》(第三作者)中国书店1997年版;
10、《郑板桥的诗与画》南京出版社1998年版
11、《诸子学志》(第二作者)上海人民出版社会1998年版
12、《鲲化鹏飞——传统价值的当代透视》(第二主编)2001年9月版;
13、《自由的表演与与力——中国人的自由观》,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3月版;
14、《中国皇帝——康熙自画像》(译)J.Spence(中国名史景迁);2001年12月版;
15、《中国哲学的创造性转化》(会议论文集)(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
16、《中国辩证法史》,(第二作者),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7、《中国现代价值观的初生历程——从李贽到戴震》武汉大学出版社,学术丛书,2004年出7月版 1、老庄生命哲学略论 《哲学研究》1990年第10期。
2、一个道德批判的早产儿——〈金瓶梅〉》主题探论《新东方》1992年第3期;
3、《易经》——中国历史哲学之滥觞 《易经研究》(季刊)1992年第4期。
4、《龙舟会》道德启蒙意义浅绎 《船山研究》1993第1期。
5、试论明清之际“求真”与“崇公”价值观对近世中国的影响 《江汉论坛》 1994年第6期。
6、试论戴震“新理观”的历史定位 郭齐勇 萧汉明主编《不尽长江
滚滚来》论文集 东方出版社1994年10月出版。
7、葵心不改完美志 慧境芳心两护持 (同上书)。
8、中国易学发展史纲要 《羑里易学》第一辑 中州出版社1994年9月版。
9、批判哲学的批判 《社会科学研究》(双月刊)1994年第5期。
10、缘命复性,超切中道--唐力权场有哲学终极关怀浅绎 (台湾)《哲学杂
志》1995年第三期。
11、再论今日国民性之改造 《新东方》1995年第5期。
12、场有哲学学术讲座综述 《哲学动态》1995年第9期。
13、徐复观与新儒学学术讨论会综述 《哲学动态》1995年第12期。
14、明清启蒙学说新论 《东方论坛》1995年第5期
15、一本深化明清启蒙学说的力作——读许苏民《李光地传论》《福建学刊》1996年第4期。
16、缘起性空说述评 《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17、一个二十世纪中国哲学家的做人理想——冯契平民化自由人格浅绎 《学术月刊》1996年第3期。
18、从个人宗教到社会宗教 萧捷父 黄钊主编《“东山法门”与禅宗》论文
集1996年4月出版。
19、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贞爱”自杀形象研究 罗萍主编《女性与社会》论文集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
20、冯契“平民化自由人格”申论 《哲学研究》1997年第11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1998年第2期全文转载)
21、文化批评与社会进步——读卢风《人类的家园——现代化矛盾的哲学反思》《社会科学研究》1997年第2期;
22、卢风《人类的家园——现代化矛盾的哲学反思》给我们的启示 《福建学刊》1997年第4期;
23、世纪之交的哲学回顾与展望 《哲学动态》1997年第4期;
24、批判的武器与批判的目的《科学·经济·社会》1997年第4期;
25、人文知识分子:思想的教练与精神的探险者 《科学·经济·社会》1998年第3期;
26、板桥家书中的仁爱思想 《人文论丛》1998年卷(创刊号);
27、人性与神性的交响曲——读赵林《西方宗教文化》《现代哲学》1998年第4期;
28、“恒德”追求与自由意志——传统中国人道德自由意志鸟瞰 《科学·经济·社会》1999年第4期;
29、乡土中国如何中走向现代化《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增刊,
30、分理与自由——戴震伦理片论《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
31、现代人文精神内在架构寻绎》《人文论丛》1999年卷;
32、科学精神、个性原则与人文素养——试评当前大学教育理念《新东方》1999年第5期;
33、道论在楚简本《老子》中的地位及道、德等概念在简、帛、王本中含义异同初探《江汉论坛》1999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2000第2期全文转载)
34、个人自由与理想社会——殷海光与冯契自由思想之比较《中国哲学史》2000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2000第9期全文转载)
35、近十年美国儒学儒学研究综述,《光明日报》2001年;
36、近十年欧美东亚儒学研究综述《哲学动态》2001年第8期;
37、楚简本《老子》“大植若屈”等新解 《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
38、走向多元对话的中国哲学——第12届国际中国哲学大会侧记 《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4期;
39《从人道主义看儒家“仁学”与自由主义对话的可能性》(见《儒家与自由主义》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
40、熊十力“明清学术史观斠评” 《船山学刊》2001年第4期;
41、《先秦学术原貌的重构——读郭沂〈郭店楚简与先秦学术〉一书》,《哲学研究》2002年第10期。
42、《从一国宪政到万民宪政——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逻辑理路浅绎》,《武汉大学学报》2002的第六期。
43、《二十世纪中国哲学史研究的范式及其转换——对冯友兰哲学史范式演变之反思》,收入胡军主编《传统与现代——第四届冯友兰学术思想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
44、戴震哲学“道论”发微——兼评村濑浴也《戴震的哲学——唯物主义和道德价值》,《中国哲学史》2003年第1期。
45、《易传》中的语言哲学思想探论——兼论儒、道《易》的语言哲学思想之异同,《周易研究》2003年第1期。
46、现代中国人际信任的传统资源《伦理学研究》(双月刊)2003年第3期;
47、21世纪中国哲学主题:创造性转化(郭齐勇、陈来、吴根友等)《新华文摘》2003第4期
48、我们如何建立现代人际信任?《长江日报》2003年6月5日第11版。
49、《庖丁解牛,技进乎道》——读《观念的选择世纪中国哲学与思想透析》,《文汇读书报》2003年2月21日第9版。
50、全面反映佛教大发展《光明日报》7月15 日星期二,理论周刊,第二作者,与萧先生合作。
51、儒家“君子人格” 及其现代意义《价值论与伦理学》第2期,湖北大学哲学研究所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52、明清之际中国社会内部的现代性因素之分析《江汉论坛》2003年第3期,
53、李大钊的社会理想述评,第十二届国际中国哲学会论文集第3集《中西会通与中国哲学的近现代转换》,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54、《思想的出口国与进口国》,《长江日报》2003年6月19日,第11版。
55、中国是一个低信任度国家吗?《长江日报》2003年7月10日,第11版。
56、简论早期梁启超的自由观 《湖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57、试论西译“自由”观念对中国传统思想中“自由”观念的价值改写 刘可风主编:《哲学伦理学评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年6月版。
58、《二十世纪明清学术、思想的三种范式》(《哲学门》2004年第二册,北京大学哲学系主办,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59、《明清之际三种人性论与中国伦理学的近代转向》(《学术月刊》,2004年第5期)
60、《20世纪戴震哲学思想研究述评》(《人文论丛》2002年卷)。
61、儒家“王道天下观”与当代国际和平的可能向度——兼论康德等人有关“世界和平”的思想(郭齐勇 吴根友编:《萧萐父教授八十寿辰纪念文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62、创造的诠释学:一条通向未来中国哲学的可能之路——傅伟勋的哲学思想探析(吴根友 欧崇敬 王立新主编:《中国哲学的创造性转化》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3、《哲学理诗心船山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年第5期。
64、《言、心、道—戴震语言哲学的形上学追求及其理论的开放性》,《哲学研究》2004年第11期。
65、仁者爱仁,施由亲始——关于儒家亲情伦理的现代转化,(加拿大)《文化中国》2004年第4期。
66、政治的民主化与民主的中国化——对当前中国社会制度建设与世界范围内的地区冲冲突突问题的思考 《东方财经周刊》2005年第1期
67、如何在普遍主义与历史主义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对刘、郭、穆有关儒家伦理争论的哲学史方法论之反思 《儒学争鸣集》郭齐勇主编 湖北教育出版社
68、论胡适“近世哲学”概念对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意义,《安徽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69、21世纪宋元明清哲学综合研究突破的可能性之探寻,《武汉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70、关于宋元明清哲学研究范式及其方法诸问题的思考,《江汉论坛》2005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双月刊)2006年第1期全文转载
71、读庄献疑——莫若以明新解,《中国哲学史》,2005年第4期
72、徐复观与儒家政治哲学 《孔子研究》2005年第6期
73、“工商皆本”与晚明儒家经济哲学的新突破——黄宗羲经济思想现代意义的再诠释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双月刊)
74、中国思想传统中的自由语词、概念与观念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双月刊)
75、“保合太和,乃利贞”新解——《易传》论社会和平与社会功利的关系 《周易研究》,2006年第2期;
76、如何说不可之道——老子哲学中“道”概念的语义分析 《湘潭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77、如何看待中国现代哲学问题意识的内在根芽?——从晚明以降儒家“经世哲学”的三种新动向谈起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78、On the Idea of Freedom and Its Rejection in Chinese Thought and Institutions Asian philosophy No.November 3, 2006
80、直面问题寻方法,重铸“经世”新精神 《求是》,2006年第6期。
81、网络时代与经典的价值 《武汉大学学术讲坛》第2集,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82、进步观念——理解中国现代性的一把钥匙——读高瑞泉《中国现代精神传统》,《哲学研究》2006年第11期。 1、 4月6日至11日,出席在杭州、上海召开的中国哲学史年会,提交论文为:中国民主政治理想的历史、现实与未来,在分组会议上发言。
2、5月12—13日,出席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当代新道家会议,提交论文:“上博简《恒先》篇哲学思想探析”,并在大会上发言。
3、6月12日,出席了由湖北大学主办的“第二届国际价值哲学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为:“从‘无之以为用’到‘无用之用乃为大用’——试论老、庄哲学的价值发现及其当代启示意义”。
4、 6月14—17日,出席四川大学宗教所主办的第十届中美哲学——宗教对话小型会议(同行者有郝长墀博士),提交英文论文:Ecation of Moral Sentiment in Modern Society and the Modern Appropriation of Confucian Family-Ethics.该论文受到美方学者Huntington College William Hasker教授, 和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Franklin and Marshall College的 Michael Murray教授的肯定。作为评论人,还对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Stanford University, Lee H. Yearley教授的论文Pride’s Place in Picturing Person 作了学术评论。
5、8月8日—12日,在北京出席第一届中国哲学大学会,提交论文:《言心道——戴震语言哲学的形上学追求及其开放性》在分组会议上发言。
6、8月20—23日,在武汉组织并主持了“我们的时代问题与此我们时代的知识”小型学术讲座会,提交了《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与民主政治的中国化》论文初稿。
7、9月10—11日,出席了南京大学哲学系与台湾南华大学生死学所共同举办的“中西社会哲学对话”的学术研讨会,提交了论文:“我们为什么拒斥自由的观念?——从中国思想传统中的自由概念与自由观念谈起”,
8、10月8日—12日,出席北京纪念孔子诞辰2255周年国际儒学研讨会,提交论文为:清代前期民主政治理想与儒家政治哲学的近化转化。
9、10月20—23日,出席安徽大学“当代中国哲学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为: 论胡适“近世哲学”概念对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意义;并主持一次分场会议。
10、12月20—23日,出席“香港中文大学的当代儒者——钱穆、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国际学术会议,提交论文为:徐复观与儒家政治哲学。
11、12月25—27日出席深圳大学“西方学术背景与当代中国哲学研究”提交论文为: 试论严复、梁启超对中国传统自由观的价值改写。 1、7月12—19日,澳大利亚悉尼,第十四届国际中国哲学大会,提交论文:徐复观的政治哲学
2、9月9—12日,武汉大学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提交论文:第七届当代新儒家国际学术研讨会,人类文明的一体与两面——对亨廷顿“文明冲突论”与杜维明“文明对话论”的政治哲学检视
3、11月1—3日,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冯契与二十一世纪中国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道德的真诚如何推动真理的发现——从冯契先生论“真与人生理想”说开去
4、12月9—12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儒学论坛2005——儒学与亚洲人文价值,提交论文:“保合太和,乃利贞”新解——《易传》论社会和平与社会功利的关系 2006年2月19日——3月9日,应美国Weslyan大学哲学系系主任,东亚研究中心认任Steve Angele的邀请,出席“新儒家与全球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并作短期访问。提交论文为:“明清时期儒家政治制度改革理想与当代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
3月17—19日,在武汉市和田会所,出席哲学学院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的会议,提交论文:“庄子论真人与真理关系——《大宗师》篇“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命题的现代诠释”。
3月25—26,出席“首届中国式医院管理研讨会 ——文化的管理学价值和功能的思考”,作为特邀专家,作“儒家人性论与士君子的责任伦理”专场报告。
4月1—3日,出席“黄宗羲民本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工商皆本”与晚明儒家经济哲学的新突破——黄宗羲经济思想现代意义的再诠释。
6月26—28日,出席武汉大学传统文化中心举办的国际楚简会议,提交论文:“传贤不传子”的政治权力转移程序——上博简《容成氏》篇政治哲学及其学派归属问题初探
9月17日—18,出席武汉大学哲学院主办的“启蒙与世俗化——东西方现代化历程”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从“明清之际”价值观念的变化看现代性的内在张力
11月9—12日,出席南京大学思想家研究中心主办的“社会转型与思想文化变迁”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晚明以降解放女性的思想
11月24—26日,出席北京中华孔子学会主办的“儒家传统的修身理念与人格塑造”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明清时期新人格理想
12月12—14日,出席深圳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哲学建构的当代反思与未来前瞻国际学术研讨会” 提交论文:道义论—兼论荀子的“圣王观”及其对王权合法性的论述
12月15—16日,出席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内部讨论会,提交论文:唐诗中“自由”一词的语义分析
⑹ 我想请各位朋友帮我写一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标题】论古典自然法思想对近现代宪法与宪政的影响
【作者简介】周叶中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胡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英国学者劳特派特曾指出:“如果没有自然法体系和自然法先知者的学说,近代宪法和近代国际法都不会
有今天这个样子。在自然法的帮助下,历史教导人类走出中世纪的制度进入近代的制度。”〔1 〕的确,尽管
导致近代宪法与宪政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如果从思想渊源上考察则可发现,古典自然法思想居于极为重要的地
位。
自然法哲学可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正义论以及斯多葛派的自然法思想。而系统阐述
理性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则是西塞罗。其基本观念在于,认为存在一种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法则,而且一切个人
、国家和制定法都必须遵循。这一理论模式一直为后来的自然法哲学所继承。在此基础上,以格老秀斯、霍布
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结合当时欧洲各国的政治现实,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崭
新政治法律内涵的法哲学体系。这种体系以自然状态为起点,以自然权利和自然法原则为理论核心,以社会契
约和宪政国家为其政治结论,将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论证为自然法的普遍原则,并据此对封建专制主义进
行无情的批判,对未来宪政社会进行天才的设计。正因如此,古典自然法思想在17、18世纪的欧美国家得到了
广泛传播,并作为指导理论在资产阶级革命及其成果的巩固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产生
和发展来看,这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法的许多主张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得到了反映。本文试图
从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人民主权、法治、三权分立以及最高法等六大方面对此进行一些分析。
一、天赋人权:宪法与宪政的起点和归宿
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享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
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这些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平等、财产和反抗压迫等内
容;国家的产生是由于人们相约制定宪法组成政府以保护这些天赋的人权。毫无疑问,自然权利理论的真正意
义并不在于它描绘和论证了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权利状况,而在于它从所谓人的理性出发,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政
治观念,从而为宪政国家的产生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护提供了哲学基础。
第一,天赋人权论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说,从而在理论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前提
。众所周知,奴隶制、封制国家不可能产生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2 〕虽然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形式的原
因在此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世界观和政治思想方面也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障碍。在西欧封建社会,基
督教神学思想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他政治思想则以神学的形式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就是以上帝为中心来构
建国家权力体系。而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神学政治论者更是强调维护“上帝创造”的社会秩序,即封建的奴役制
度和等级制度,而这些制度与宪法所要求的平等、自由等价值以及民主政治制度格格不入。因此,不否定神学
世界观的统治地位,宪法也就无从产生。尽管在天赋人权论出现以前,也曾有各种理论对其加以批驳,但都由
于没有摆脱神学的哲学框架而不能触动其根基。而古典自然法认为,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直接从人的共同本性中
推导出来,并不依赖于神学。这种观念的提出,完全从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意志出发来构建政治理论体系,以
法学世界观代替了神学世界观,从而最终将神权逐出法学领域,推翻了神学政治论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从此
,“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
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3〕
第二,宪法产生的另一障碍是封建专制主义。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君权神授理论维护着君主神圣不可侵犯
的权力,认为国王是唯一的主权者,人民对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权利只不过是主权者对臣民的恩赐。而自然
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人人拥有的自由、平等权是一种与人的本性联系在一起的天赋权利,在这种天赋人
权受到专制的侵害时,人民有权以暴力推翻暴君。这样,自然法学者通过倡导尊重人们普遍享有的生命、自由
、平等和反抗压迫的权利,从而不仅预言了封建奴役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灭亡,而且也为消灭封建专制主义提供
了法哲学依据。
第三,天赋人权理论不仅为宪法的产生奠定了哲学和思想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对宪法和宪政社会提
出了内在要求。首先,人的天赋权利不仅应该受到自然法的尊重,在政治社会中也理应得到切实的保障。而该
点是任何形式的专制政治都无法做到的,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制度;同时,由于天赋权利的神圣地
位,所以必须将这种保障天赋权利的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度化,并将其提高到特别崇高的地位,这样,确认民
主形式普遍化的宪法应运而生。其次,天赋人权表达了一种全新的法律价值观。“古典自然法学派发现了法律
与自由、平等价值之间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至少表明,一切压迫性的、专横的规则都是和法律的概念不相容
的。”〔4〕 在此基础上,他们将天赋人权学说的价值内涵注入了理想社会中的法律,阐述了宪政社会下的一
系列法律原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为了扩大自由,为了保护
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等。为了保证这种法律价值观能在政治实践中得以实现,就必须有一种高于一般
法律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确定权利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从而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再象专制政体那样受到法律的侵
害。这个权威就是宪法。所以,用人权价值观改造法律的结果之一,就是对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提出了要求。
最后,从政治实践来看,只以有宪法为核心,建立科学、稳定、和谐的宪政体制,天赋权利在政治社会中才能
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
由此可见,天赋人权学说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论,而且还把保障天赋权利的重
任赋予未来的宪法,使这种理论成为反对神权和专制王权的锐利武器,并被写入资产阶级的政治宣言和国家宪
法之中,成为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社会契约:宪政国家的权力基础
作为国家组成的学说,社会契约论是天赋人权的逻辑发展。其基本精神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在自然法的
指引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建立国家(社会),制定宪法和法律,从而得到一种确定的秩序以保
护自己的天赋权利。对于社会契约论,人们大多以为这只不过是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幻想。其实,近代成文宪法
就是直接渊源于社会契约(公约)的。1620年由一批移居北美的清教徒签订的“五月花公约”,以及其后出现
的一系列协约就是北美各州组建政府的依据,它们成为各个州宪法和美国宪法的最初萌芽和重要的历史渊源。
而社会契约论的各项原则更是在近代各国的政治宣言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尽管在表面上,社会契约只是人民建立政府的方式,但其实质则可深入到国家、政府、政治权力的来源、
性质、地位等宪政的基本问题。社会契约论要求重构国家的权力体制,以契约的方式实现自然权利的分离和转
换,这正是宪法与宪政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法与宪政领域最基本的矛盾,权利与权
力的关系始终是贯穿于宪政实践和宪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二者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是宪政实践兴衰成败的
决定性因素。在封建社会的政治哲学中,国家权力无疑占居主导地位,公民权利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而是以国
家权力附属者的地位而存在,这样的权力体制是由当时的专制政体和统治方式决定的。古典自然法学家在以自
然权利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后,也要求以新的眼光重新认识国家、政府的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性质。社会
契约论则适应这种要求重新构建了国家权力体系。在这种理论中,人们的天赋权利根据社会契约实现了一次分
离,其中一部分仍由自己保留而成为政治社会的公民权利,另一部分则交给国家(社会)行使从而转化成为政
治权力,这就必然得出两个基本的宪法原理:一是政治权力是人民通过契约(宪法)授予的,其主体根源是也
只能是社会的大多数;二是政治权力从根本上讲是天赋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派生物,其目的在于保证公民权利的
实现。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不是目的,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工具。这样,社会契约论所表达的政治观念完全
矫正了中世纪被扭曲和颠倒的权利——权力体制,理顺了国家与公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
也就是说,权力与权利虽然在表面上是对立的,但在本质上却是同一的,它们同一于自然权利。因此,社会契
约论不仅否定了强力创造的权力和专制政体存在的合法性,论证了宪政社会中公共权力的性质和政府存在的法
律依据,而且强调了公民权利是宪政国家的根源之所在,在宪政体制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
在阐述社会契约的性质过程中,宪法在新的国家权力体制中的任务与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说明。既然宪法
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那么就必然要体现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即让天赋权利得到公共权力的切实保障。因
此,在政治生活中,宪法必须保证社会契约建立的权力体制真正实现,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进行调整
和控制,不仅要使政府的正当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而且要保障公民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尤为重要的是
,要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进行合理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国家权力不致于泛滥到
侵犯公民的天赋人权,也使公民权利不致于扩张到不能控制,从而形成无政府状态。毫无疑问,在宪政实践中
,控制国家权力始终是宪法的根本任务。而要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就必须使宪法的权威居于国家权力之上
,对国家权力的运行起到支配作用。也就是说,宪法的根本任务要求它具有国家根本法的最高地位。另一方面
,社会契约实现了天赋权利向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转化,是建立宪政国家和民主政府的根本依据,因而,作
为其法律表现的宪法自然成为宪政社会的法律基础和政治运行的枢纽。所以,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社会契约
决定了宪法的根本任务和至上权威。
在理顺了权利与权力之主从关系的基础上,社会契约论表达了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的宪政精神。既然公
共权力、公民权利都是由人类的自然权利转化而来,那么,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公共权力的膨胀就必然
导致公民权利的萎缩,当公共权力不能服务于公民权利反而成为其主宰时,社会契约就只能走向瓦解。所以,
在宪政体制下,公民权利必须对政治权力进行强有力的制约。从权利的角度来考察宪法,就可以认识到,静态
的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人民权利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动态的宪法则是权利制约权力的体制形成与
运作的过程,宪政实践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状况,所以说,近代以来,无论是宪法精
神,还是宪政实践,都始终贯穿着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红线。〔5〕 这一精神的思想渊源无疑来自于社会契
约论对权利——权力关系的深刻认识。
必须说明的是,尽管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它所提出的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等一整套神奇概
念也是“十八世纪流行过的一种臆想”。〔6 〕但由于它从理论上阐明了天赋权利向政治社会的权利和权力转
换的过程,正确地说明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以此论证了宪政国家的法哲学依据,并提
出了一些基本的宪政原则,因而这些理论都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近代乃至当今的宪法与宪政。从深层次上讲,
宪法实际上就是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法律。由于社会契约从本质上解决了宪政社会中权利——权力这一
最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说,这一理论构成了宪法与宪政的权力基础。
三、人民主权:宪法与宪政的核心
人民主权思想是天赋人权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在政治社会的升华。既然国家是人们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
自于人民的授予,那么国家主权自然应当属于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而公意是人们共同意志和公共利益的
集中体现。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所拥有,并且为人民服务,这是宪政的基本要义,而人民主权则从最
高国家权力的层次上表明了这一要义,所以理应成为宪法的精髓。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则最早确认了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这一原则在以后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都得到了体现。
事实上,前面的阐述已经揭示,由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思想必然推导出人民是国家的主权者。而在我们看
来,这恰恰是宪法产生的政治原因:一方面,实现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控制,内在地需要一
种具有绝对权威的国家根本法的调整;另一方面,制定宪法不仅要确认人民的主权者地位,更重要的是在宪政
实践中以人民主权作为根本的指导原则。
宪法是国家主权的最高法律表现形式,而国家主权从法律上讲,是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具有强制性、合
法性、最高性的特点。人民主权学说之所以能够成为宪法的核心是因为这一理论为主权的这些性质寻找到了政
治理论依据。在宪政社会中,强力不能成为任何权力的渊源,在否定人民权利的时候强调主权的强制性、合法
性和最高权威只不过是专制的托辞。而人民主权则从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之中探求主权的依据,把体现人民意
志和公共利益的公意作为主权的唯一基础。所以,在人民主权理论中,每个公民服从主权的强制,只是服从了
公共意志,也就是服从他自己;也只有将主权建立在人民意志之上,它才能在宪政秩序中成为合法的最高强制
权力。这样,公意赋予主权观念以革命的因素,对主权概念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并把它同各种形式的专制主权
论截然区别开来,进而成为宪法与宪政的首要原则。
人民主权学说不仅实现了主权所有者的变换,把国家最高权力的根源归结于人民,从而奠定了宪法与宪政
的坚实基础;同时,它也表现了主权所有者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分离,亦即主权者与政府的分离,认为政府只
是作为个人的臣民与主权者之间的一个中间体,即主权者人民为了公共利益而建立的一个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
。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执行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和人民的仆从。主权者与政府相分离
表明,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在政府不能执行或违反公意时,有权将其取消或撤换。这样,人民主权的意义就不仅
在于确定了政府在宪政体制中的法律地位,更从主权的高度阐明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宪政体制下
政府的根本宗旨是执行人民的公意,并从中引申出人民进行革命的合法权利。这就体现出了一种与专制主义完
全相反的政治价值观,因而是古典自然法的最强音。
作为一个政治和法律概念,人民主权虽然相对抽象,但绝不空洞。从一定角度分析,我们同意这样的认识
,“为防止政府专制起见,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实较主权的所属问题更为重要。”〔7 〕正是基于这一点,人
民主权在西方宪政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相关制度作为其保障,最为突出的是人民主权与代议制度
、分权制度和人民参政制度的结合。首先,人民主权思想的发展突破了卢梭所设想的直接民主制,人民主权最
终主要以代议制民主的方式在宪政实践中得以肯定。尽管从理想的角度而言,代议制度是现实与理想的妥协,
但从民主发展历程来看,则是对民主制的促进。无论从代议制的产生、运作还是发展趋势来看,代议制度都是
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形式,特别是在代表机关与人民意志体现出同质性时,这一制度就会对人民主权的实现起
到巨大的促进作用。〔8〕其次,人民主权与分权制度的结合, 是西方宪政发展的另一特征。分权制度试图通
过国家权力的内部控制来维持一种权力秩序,以这种秩序作为重要保障,达到维护人民权利和实现公共意志的
目的。这一点将在后文进一步探讨。最后,人民参政制度的完善更加直接地促进了人民主权的发展。“所谓人
民主权,是指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能够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
政治生活中怎样才能得到反映和实现呢?广大公民普遍的政治参与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它是实现
人民主权,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国家政治权力来源于广大人民的根本途径。”〔9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思想家
就提出了人民参政的一系列观念,如人民普选权、人民监督权、人民革命权等等,这些都演变成为近代宪法与
宪政不可缺少的部分。
当然,从某种角度而言,人民主权思想所得出的许多政治结论,在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中同样也能推导
出来。但重要的是,这一理论从国家最高权力的高度表达了这些政治原则。它的出现,标志着古典自然法的国
家学说从此找到了一个理论核心,其他思想都围绕着人民主权而展开,并形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点
同样也反映到宪法与宪政实践中,并因而使人民主权成为宪法与宪政的核心。
四、法治:宪法与宪政的基本原则
法治是贯穿古典自然法理论体系的思想。其基本精神在于:政府只能以正式公布和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
治;人民拥有立法权;法治意味着自由和平等。这是在总结专制主义和人治主义的历史教训中得出的基本结论
。从《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开始,它就得到了近现代宪法精神的一致认同。但对它的准确内涵,人们之间又存
在着诸多争议。〔10〕我们认为,对法治的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内容为核心的法律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强调的是法律尤其是宪法的最高权威,
否定的是个人意志的专断。“划分法治与人治的最根本的标志,应是在法律与个人(或少数统治者)的意志发
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
的治国方式都是法治;凡是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人治。”〔11〕可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在法治的内涵中极为重要。因此,近现代各立宪国家为了巩固和完善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法治秩序,无不重视
对宪法权威的维护和宪法法律的实施与监督。继美国确立起司法审查制度之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建
立了宪法保障制度。所以,法治理论对于法律秩序的需要不仅要求、而且也促进了宪法权威的树立。
其次,法治也是一种政治体制,一种有限政府的体制。在思想史上,卢梭最早将法治与民主共和国相结合
。其实,“法治不仅是以法律统治老百姓,更是以法律约束统治者。法治就是对权力的限制”〔12〕,“政府
的权力也要受法律的限制,这才是法治的实质意义”〔13〕。也就是说,法治要求权力置于法律之下,把个别
意志置于普遍的支配力量之下,只有这样,权力才不至于被滥用。按照这种思想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就是有限
政府。同时,宪政是个动态过程,它也必须以一定的政治体制为载体,否则其基本原则就无从实现。宪政体制
的根本要求,就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必须植根于体现人民权利的宪法之中,而这恰好与法治的根本要求相一致
。从国家权力的角度而言,宪政体制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即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行使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与
制约。所以我们说,就体制来看,法治与宪政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
第三,法治更是一项广泛的民主原则。“不是任何一种法律秩序都称得上法治状态,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
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14〕这种价值的核心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承认和保护。正如古典自然法学家已经
表达过的,如果否定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这些法律原则,宪政国家就会褪变成为法律的专制。不仅如此,他
们还提出一系列贯穿于立法、执法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这些价值的实现,如人民拥有立法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与共和政体相结合等等。从宪法规范来看,对法治这一含义的确认最为明确。“人权宣言”宣布了人民
立法权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确立了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以及适当的法律程序。这些关于立法与执法的原则
为宪法的法治原则奠定了基础,成为各立宪国家的样板并继承至今。可见,法治的民主内涵对立宪行宪活动产
生了深远影响。
应该肯定,法治是一项内涵非常丰富的制度,从不同角度分析就能得到不同的意义。但无论怎样解释,法
律秩序、政治体制和民主原则这三项内容都不可或缺,也正是这三项内容始终贯穿在宪法规范与宪政实践之中
,成为民主宪政的基石。
五、分权制衡: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
分权制衡学说是古典自然法发展的重要结论之一,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
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互相牵制与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学
说一经确立,就被西方国家的宪法所普遍采用。美国宪法根据其精神确立了典型的三权分立体制,而法国人权
宣言更是确定凡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自此之后,分权原则几乎写入了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并在其基础上组建了分权政府。尽管其具体形式多有不同之处,但分权和制衡这两个基本点则始终得以保持。
如果说社会契约论体现了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宪政宗旨,因而是一种纵向制约的话,那么分权学说则
通过规范国家机关之间权力的合理分配、行使和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来构建一国的宪政体制,因而是一种横
向的制约。这两种制约的相互结合,表现了古典自然法关于宪政运作过程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中看到近现代西
方国家宪法的大致框架及其所调整的基本关系。所以我们认为,分权制衡乃是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这种
模式表现了西方宪政中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指导思想。而且,与我们的传统认识相反,我们认为,分权制衡
不仅没有破碎、削弱国家的主权和权力,相反,通过权力的分立、牵制、配合、平衡,反而达到了强化主权、
优化权力结构的结果。可以说,分权制衡从权力结构方面充分体现了西方国家所理解的“人民主权”,是人民
主权得以实现的一种西方模式。
宪政发展的历史表明,分权制衡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它对于保证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宪政体
制的完善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该说,这种稳定性首先来自于这种模式中权力的自我限制功能。也就是说,
分权模式通过国家权力的适当分立与结合,既保证了政府内部的有机配合,又使它们相互之间互相牵制平衡,
从而没有任何机关能够真正掌握绝对的权力,并在总体上将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致于产生权力极
度膨胀、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局面。所以,这种模式不仅直接控制权力——权力关系,也间接影响权利——权
力关系,并从两个方面作用于宪法与宪政,使之能够达到较好的控权效果;其次,这种模式也具有较大的包容
量,能够将各种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斗争吸纳到体制之中,在体制内将权力斗争予以消化,从而防止斗争的
激化。这是其保持自身稳定性的另一重要功能。同时,分权模式也能够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尽管西方社会几个世纪以来变化万千,并且模式本身也经历了阶级分权的消灭、地方分权含义的增添、
政党控制逐步加强、行政权力逐渐扩大等诸多变迁,但从总体而言,它仍然在西方宪政体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因而仍然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的重要的指导原则。〔15〕
六、最高法:宪法地位的集中体现
如果说我们前面阐述的五个方面主要侧重于古典自然法对宪法与宪政内在精神的影响的话,那么从外在的
法律特征来说,宪法具有的最高权威地位,同样渊源于古典自然法的“最高法”思想。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
已把自然法(自然规律)与人定法(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条例、规定)区分开来,并认为自然法是“不成文
的神的法律”〔16〕 左右提醒;仅供参考
⑺ 林沄的评价
林沄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和历史学家,素以治学勤奋严谨、博闻强记著称,并通晓英、日、俄、朝等多种语言。1962年,林先生由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后,师从著名甲骨文和商史学家、吉林大学教授于省吾先生攻读甲骨文金文专业研究生,1965年毕业当年即发表《说王》一文,为学术界树立了将考古证据与文献记载相结合研究历史问题的典范。此后至今,林先生从这一独特视角不断进行学术耕耘,在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商代的社会形态与家族形态、周代礼制的兴衰演变,以及先秦时期北方和东北地区的民族与文化构成等重大领域,都提出了影响深远、自成一家的学术观点,为中国先秦史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代表作收入《林沄学术文集》(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目前,林沄先生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评议组成员、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考古学科组评审委员、教育部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和中国史学会、考古学会、古文字学会理事等职。
《林沄学术文集》
本文集收入林沄在1965年到1998年发表的论文共50篇。由于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多,故略按论文内容性质分类,同类论文按所论年代之先后编次,同一论题的论文按发表时间排列。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1、在古文字考释方面,结合考古实物解释古文字造字本义,立论坚实可信,尤其是《说王》(1965)一文首先提出中国古代钺作为军事统率权的象征而演变为王的权杖,说明中国王权起源于军事统率权,已被考古和古史研究者普遍接受。而且不断被新的考古发现证实。
2、在文字学理论方面,《王、士同源及相关问题》(1994)首次全面、详细分析了甲骨文中的“一形多读”现象——同一个字形,有两种不同的读音并代表不同的语义。后来在《古文字转注举例》(1997)中又用更多的实例,论证了这种存在于古汉字早期阶段的用字方式也就是传统六书说中的“转注”。是一种创新的见解。
3、在甲骨断代学方面,《小屯南地发掘与殷墟甲骨断代》(1981)用考古学上的类型学和地层学的分析有力支持了李学勤提出的“二系说”,而且重新讨论了甲骨断代的方法,对后来的甲骨断代研究有积极意义。《无名组卜辞中父丁称谓研究》(1984)提出了字体是分类的唯一标准的观点。这种方法在后来黄天树对殷墟王卜辞断代研究的专著中得到实际的应用,证明可行。
4、在利用地下出土的文献资料研究商周历史方面,《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1978)和《对早期铜器铭文的几点看法》(1981)两文从卜辞和金文两方面对商代的家族形态作了有新意的探讨,朱凤翰《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中给予好评,并加以进一步细化的研讨。《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1982)从卜辞记载对中国古代诸侯制和“服”制作了重新诠释,进一步扩大研究视野而形成的《中国早期国家形式的几个问题》(1986)一文,被《新华文摘》摘编论点。该文提出中国最早的国家是由平等的聚落发展为功能有分化的都邑群构成,再发展成多个都邑群构成的更复杂的组织。实际上开近年流行的从聚落考古角度探讨文明形成过程的先河。
5、在商周考古方面,《商文化青铜器与北方地区青铜器关系之再研究》(1987)己获第一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故内容从略。《中国东北系铜剑初论》(1980)是中国学者首次对这种起源于中国辽宁而传播到朝鲜半岛和俄国滨海地区的青铜器的全面系统研究。用类型学方法建立了这种剑的编年系列,讨论了它的区域分化,纠正了族属的误解。在国内外有广泛的影响。《关于青铜弓形器的若干问题》(1980)把弓形器考定为挂缰钩。和俄国考古学家的见解不谋而合。《东胡与山戎的考古探索》(1995)一文中提出辽西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喇叭口式耳环渊源于米努辛斯克盆地的安德罗诺沃文化的耳环,已被近年在中俄境内的新考古发现证实。
6、在研究中国东北和北方的考古遗存和文献中记载的古族的对应关系方面,《论团结文化》(1985)论证了团结—克罗乌诺夫卡文化遗存即沃沮族的遗存,国内外已公认为定论。《西岔沟型铜柄铁剑与老河深、彩岚墓地的族属》(1993)论证了老河深二期遗存为代表的考古遗存应该是夫余遗存,获越来越多的赞同。《关于中国的对匈奴族源的考古学研究》(1992)首次从考古学和体质人类学上向《史记·匈奴列传》以来的戎狄即胡的传统观念提出质疑。正逐步得到海峡两岸学者的响应。
7、在研究俄国远东南部的古代中国文化遗存方面,如《完颜忠墓神道碑与金代的恤品路》(1976)、《马其顿城堡、元碑和辽金砖塔》(1982),《赫哲族萨满教神像画中的历史真实》(1975)等文,纠正了俄国、日本、中国学者过去对这些遗存的不正确认识,被东北史研究论著多次引用。
8、古文字研究方面,林沄先生师从著名学者于省吾先生,并长期作为于先生助手,《甲骨文诂林》就是林先生亲手抄写,厚厚四大册,字迹工整俊秀。林先生在古文字研究方面成果丰硕,除了已经出版两本学术文集外,其出版的专著《古文字简论》(84年第一版名为《古文字学研究简论》),为古文字学习的必读书目。林先生的古文字方面的学生很多已成为当今学界的著名学者,如华南师大的白于蓝教授、武汉大学的李天虹教授、东北师大张世超教授、吉林大学周忠兵副教授等。 所研究方向:商周考古 东北考古 古文字学讲授课程:商周青铜器商周考古文献导读先秦历史文献导读商周考古研究专题与学科最新进展教育经历:1957.7—1962.6 北京大学考古系1962.8-1965.11 吉林大学历史系甲骨文金文专业工作经历:1966.11--1968.8 吉林大学科研处贮备研究生1968.8--1973.9 辽宁省复县十七中1973.9—1983.7 吉林大学历史系 助教、讲师1983.7—1987.9 吉林大学历史系 副教授1987.10--1993.11 吉林大学考古系、古籍研究所1993.11—至今 吉林大学考古系、文学院科研项目:夏至战国长城地带游牧文化带形成的历史过程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0.10-2003.10新疆出土青铜器集成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006.12-2009.12学术论文:说王 《考古》 1965年6期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 《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 1979年中国东北系青铜剑初论 《考古学报》 1980年2期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 《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 1982年小屯南地发掘与殷墟甲骨断代 《古文字研究》第九辑,中华书局 1984年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式的几个问题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6年6期商文化青铜器与北方地区青铜器关系之再研究《考古学文化论集》1 文物出版社1987年考古学文化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辽海文物学刊》 1989年2期关于中国的对匈奴族源的考古学研究《内蒙古文物考古》 1993年1-2合刊戎狄非胡论 《金景芳九五诞辰纪念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 1996年4月古文字转注举例 《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 香港中文大学 1997年中国北方长城地带游牧文化带的形成过程 《燕京学报》新十四期 2003年5月真该走出疑古时代吗?——对当前中国古典学取向的看法 《史学集刊》 2007年3期论欧亚草原的卷曲动物纹 《燕京学报》新二十四期 2008年5月著作教材:《古文字学简论》,中华书局,2012年。(旧版《古文字研究简论》 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6年)《林沄学术文集》 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 1998年《林沄学术文集》(二) 科学出版社 2008年获奖情况:《商文化青铜器与北方地区青铜器关系之再研究》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二等奖 1995年 《林沄学术文集》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二等(一等奖空缺) 2003年社会兼职:1991年9月起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考古学科评审组 成员1997年5月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 成员2000年9月-2004年11月 中国古文字研究会 理事长2004年6月起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 委员1991年3月起 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 委员1989年6月起 中国考古学会 理事1998年9月-2004年4月 中国史学会 理事2002年9月-2008年6月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副主席2000年8月起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委员1992年4月起 国家古籍整
2010年起 吉林大学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