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学的教授庆美
A. 邹平学的个人经历
1987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武汉大学宪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专攻比较宪法学。原任教于湖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995年至2001年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从事特区立法调研和执法调研工作,参与起草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五部特区法规,参与了十几个特区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1996年至1997年在香港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系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中国法律咨询工作。
1998年8月赴美、加考察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2000年12月率深圳市第五批学习考察团考察新加坡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情况。
2001年11月调入深大工作。曾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2005年9月参加在韩国首尔举办的首届亚洲宪政论坛会议。
2005年11月25/26日参加香港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举办的“基本法解释及其他”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5年12月被评为法学教授。
2006年3月26/27日参加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第六届东亚法哲学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6年3月至4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Leslie Wright(中港法律教育基金)访问学者,专门研究香港基本法。
2007年1月11/12日,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持的“港澳基本法研讨会”,提交研究报告。
2007年5月出席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基本法回顾与前瞻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7年6月6日出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和“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
2007年6月16日/17日,参加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与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联合在广州举办的“香港回归十周年的回顾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7年6月18日/19日,参加北京大学举办的“‘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7年6月22日/23日参加由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香港回归十周年基本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8年3月31日至4月1日,赴澳参加庆祝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及“澳门基本法的正确理解与实施”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8年4月当选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首届宪法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8年7月—8月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学者”。
2008年9月当选为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8年10月17日,赴港参加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中国立宪100周年及中国宪政未来”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发言。
2008年10月获聘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11月3—5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在上海举行的“港澳基本法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发言。
2008年11月9日至14日,应邀赴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学一周。
2009年3月31日,参加在澳门举办的“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发言。
2009年4月27日——30日,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专函邀请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加在深圳举行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
2009年7月11日受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9年7月28日至31日赴香港大学法学院参加“地方自治与中央与地方关系”圆桌会议。
2009年8月12日至14日赴澳门参加澳门月刊创刊16周年暨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庆典活动以及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创建一周年暨新书发行仪式。
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应邀赴澳门大学讲学一周。
2009年10月19日,应邀赴澳门参加“一国两制”与宪政发展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9年10月,担任法学院副院长。
2009年11月6日—7日,赴广州参加港澳经济暨澳回归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9年11月10日,赴北京大学参加“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大会发言。
2009年12月4日,应邀赴北京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和研讨会。
2010年1月16日,应邀参加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港台行政研究中心举办的“社会团体与香港政府管治”学术论坛,做大会发言。
2010年1月23日,应邀参加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宪法青年学者论坛2010”,作为点评人点评发言论文。
2010年3月5日至6日,应邀参加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内地商业、人权与正义的实现”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会议发言。
2010年3月31日,应邀赴澳门参加“基本法与澳门特区的第二个十年”——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17周年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澳门基本法实施的监督制度及其实践问题浅析》并作主题发言。
2010年4月4日至9日,随同法学院“表达自由与政府信息公开课题组”赴日本考察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2010年4月24日/25日,参加在山东大学举办的东亚公法学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了论文《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探析》并作主题发言。
2010年6月11日,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中国2010年检察举报工作论坛”,作了《关于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若干思考》的主题发言。
2010年6月22日,应邀参加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区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研究的若干思考》并在大会发言。
2010年6月被遴选为武汉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0年10月10日—15日应邀赴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学一周。
2010年12月1日-4日,应邀赴澳门大学参加“第三届澳门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社会保障权”。提交论文、作主题发言并主持一节研讨会。
2010年12月5日应邀赴澳门大学参加第三届粤港澳法律论坛,提交论文并作主题发言。
2011年3月30日,应邀赴澳门参加了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主办,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协办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与澳门特区发展”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主题发言。
2011年4月9日、10日,应邀参加了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美国麻州法官协会、麻州大学主办,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承办的“中美陪审制度论坛”,和研究生钱卫共同提交论文《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实运行问题及其完善路径》。并被邀请作为湘大“韶峰论坛”的嘉宾与汤维建、谢佑平、廖永安、傅郁林等学者在逸夫楼联袂为1000多名湘大学生就“陪审制PK参审制”话题展开对话。2011年6月22日、23日,赴澳门参加由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科学施政与制度化建设”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澳门特区“阳光政府”建设述评》并主持第一节研讨会。2011年7月25日,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教育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基本法教材重大课题研究委托协议签约仪式,获得课题“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编写任务,经费8万元。2011年8月25日,广东省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干部培训班在广州从化举办,应邀给培训班作了题为《“三统一”与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演讲。2011年8月27日、28日,赴北京清华大学参加美国卡特中心举办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内部评估会议”以及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系举办的“全球选举动态研讨会”。2011年9月7日、8日,参加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举办的“香港‘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高级研修班“,并被聘为中联办香港培训调研中心兼职教授。2011年9月26日至30日,应邀给澳门大学法学院中文法学硕士讲课一周。2011年10月14日,参加“全球化与国家发展策略中的香港角色”国际学术会议会议,提交论文《“一国两制”的新发展 港澳繁荣的新优势——对国家“十二五”规划专篇专章规定港澳特区发展的三点思考》并在法律分论坛上作主题发言,还与香港大学的张赞贤教授共同作为主持人主持该论坛的研讨,并代表该论坛在大会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2011年10月22日、23日,赴西安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提交论文《关于香港民主发展的几点思考》,主持第三份论坛的第二单元的研讨,当选为本届研究会创会理事。2011年10月29日、30日,赴清华大学参加“两岸四地公法发展新课题”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2011年12月2日,以“法治文化与公民素质”为主题的第七期法治广东论坛在深圳市五洲宾馆召开,应邀作了题为“认真对待法治”的演讲。2011年12月4日,以海外观察员身份参加由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美国斯坦福大学商议民主中心、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学院社会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澳门首次商议式民调(DP)。
2011年12月12日下午,美国前总统卡特来到浸会大学参加美国卡特中心与香港浸会大学合作成立的“卡特中心——香港浸会大学项目办公室”(浸会大学卡特中心)揭牌仪式,邀请参加观摩了揭幕仪式。
2011年12月18日、19日,应邀赴复旦大学参加“香港政党:历史——社会——文化”学术论坛,在18日开始的会议上第一个发表主题演讲,题目是“香港政党政治发展的若干因素与社会背景观察”。2012年1月9日,应香港司法机构的邀请,出席1月9日下午在香港大会堂举办的香港2012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在随后举行的酒会上,与马道立首席大法官和黄仁龙司长合影留念并简短交流。
2012年1月10日、11日,参加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中国宪法青年学者论坛2012:公共事件、传媒和法治”,在主题为“传播风险与规制”的第八节担任点评人。
2012年2月23日,应邀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发表《人民代表大会的规模与代表性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氏基金宪法学讲座教授陈弘毅先生主持,港大中国法研究中心的同仁及一批博士生、硕士生参加。2012年3月24日、25日,应邀参加由《领导者》杂志、共识网、天风证券在武汉市联合举办的“向现代化转型的中国宪法与宪政——迎接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学术研讨会。2012年3月25日,接受英文《环球时报》的专访,就梁振英先生赢得特首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谈了自己的感受,有关专访刊登在27日该报的第14版forum,题目是“Negative campaigns temporary Hurdle For HK electoral Process”.2012年3月30日,参加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部研究中心、澳门政府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举办的“‘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区的善治之路”学术会议,在第一节研讨中作了题为“普选的定义浅析”的主题报告。2012年3月,被湖南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聘为咨询顾问,聘期三年。2012年5月12日,应邀给“葡语国家政府管理现代化班”讲授《“一国两制” 和深圳投资环境专题》,有来自巴西、莫桑比克、安哥拉、葡萄牙、几内亚比绍、东帝汶、赤道几内亚、佛得角、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的法律、外交部门主管或高级技术人员共25人参加了培训。2012年5月29日—6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第四次工作会议”,主题是审议教材初稿,作为教材编委员会委员和教材作者之一,全程参与了为期八天的会议。2012年8月25日-26日,参加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的主题为“八二宪法实施三十年:回顾与展望”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作了“1982年宪法第31条辨析” 的主题发言。
B. 云南大学有哪些教授的课是必须要去蹭的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在读的学生,对其他专业不太熟悉,我只能跟你推荐一些法学专业的老师了,可能不全是教授,但是我觉得讲课讲得好坏是与职称无关的,很多讲师的课堂也是气氛非常融洽,讲述的知识点丰富,又能激起学生的求知欲,可以说是很棒了。
第一个要说的是负责讲授法理课的两位老师,杜建荣和王鑫,我们大学的第一门课就是法理,这两位老师可以说是我们法学路上的引路人。他们的课感觉风格很像,都是非常喜欢向学生提出一些值得深思的开放性问题,在与学生的不断探讨中引导我们学习到一些东西,不一定是具体的知识点,也可能是看事物的不同角度,不同的思考问题的方法等等,这些对于一个人的法律思维,甚至超出法律之外的思维能力,都是由极大帮助,对这两位老师,我虽然也会开些玩笑,但他们毫无疑问是值得尊敬的。
嗯法学院还有很多其他老师,比如其他回答提到的王启梁教授,杨莉红老师,李斌老师,李娜老师等等,本来法学课程就是一个实用性极强的课程内容,很多老师都有着极强的教学能力,他们的课都值得去听。
C. 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怎样的体验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重点建设的一所211大学,也是我国一所很有名的政法类高校,中国政法大学有着优美的校园景色,学校也给学生们营造了一个舒适而又安静的生活区,因此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自然有不错的体验。下面小匠老师就跟各位考生和家长介绍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宿舍条件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整体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宿舍的管理也比较人性化,宿舍全部安装了校园网,学生宿舍有4人间,有6人间的,宿舍内配置有上下铺、电风扇等生活设备,学生宿舍的生活设施也比较齐全,基本上满足了学生们的生活需求。
四、师资力量中国政法大学也有着强大的师资力量,拥有多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当中,有的被评选为国家级教学名师,有的被评选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另外还有的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教师。
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至今已经取得很多不错的教学成果,成为了不少考生想要考上了一所高等学府,作为一所211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考取难度并不低,先要考上这所高校,高考成绩必须很优异。对此,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