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不仅要设生育基金
㈠ 设立生育基金对丁克征税真能刺激生娃吗
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似乎越来越不再是夫妻的家庭规划了。
这几天,先是河南省柘城县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动员会,决定向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一年纯收入三倍的社会抚养费;福建省福州市一个街道将被催缴2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不管是为强化计划生育,还是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其控制生育的政策用意显而易见。
再者,这笔基金如何征收?谁来征收?按照什么标准征收?哪一个机构负责管理?我们能不能信任其管理这笔注定十分庞大的基金?这些都是问题,且至少在目前看,很难有一个妥善的、大家都能信赖的办法。基金的管理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难题。即便是目前已运行几十年、相对比较成熟的养老金,也难免出现一些引发争议之处,更不要说与计生部门业务有关联的一个新设基金了。若是弄成变相的收费,未免劳民伤财。
至于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的设想,纯粹是脑洞大开,甚至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不值一哂。
其实,生与不生,说到底是夫妻的自由选择和家庭的专属权利。爸妈可以催催催,那毕竟是出于亲情,出于传宗接代的规训与文化,儿女们可以选择顺从,也可以选择软磨硬抗,但国家机器大可不必刚性介入。
这样讲,并不是说国家不能够提倡生育,而是说,国家也好,地方政府也罢,还是应该从政府治理层面着手,加强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社会的便利程度,降低老百姓生娃养娃的成本,这样,生育意愿自然会提高,而不至于陷入“低生育陷阱”。
与收费相比,有关部门、专家是不是更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奶粉、疫苗、上学难、上学贵、房价高等等“市井小事”上?须知,若这些“小事”解决不好,动不动就打收费的歪主意,则生育大计注定无解。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㈡ 政法大学教授如何解释“丁克税”
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该报道中,胡继晔表示,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都会对生育进行补贴,因此建议设立生育基金,“不生孩子的人更应该交生育基金。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未来鼓励生育,应该向丁克家庭征收未来的社会抚养费,人老了之后光靠钱是没用的,还是需要年轻人,别人家的孩子来照顾。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后没有后代,是要占用社会资源的,所以将来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
“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的观点,再次推动话题受到热议。8月1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中国政法大学胡继晔教授。他说,上述报道并非其真实观点表达,属于误读。他认为,国家应当设立鼓励生育的基金,但钱应该由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等来负担,而绝不是让大家来交。
“原先的计生罚款,罚了好多钱,都哪儿去了?”胡继晔解释,设立鼓励生育基金的观点不是他提出的,是《新华日报》刊发的相关署名文章作者提出的。对于文中提到的“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的做法,他自己坚决反对,这个观点是不对的。
“张艺谋就交了700多万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设立生育基金应该由这些钱来负担,不足部分可以财政补贴。”胡继晔说。
记者查询到,2014年2月7日,无锡滨湖区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当天中午,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收到了陈婷、张艺谋缴纳的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7854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上述款项已上缴国库。
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
对于丁克家庭,胡继晔说,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但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惩罚”或“不鼓励”。“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养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税也应该少。”胡继晔表示,他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不是因为听到骂声才改口的。
在热议中,有网友提出,在治理相关问题时,不应该总将视线盯住百姓的口袋。
对此,胡继晔解释,征收个人所得税已实施多年,对于不同抚养负担的家庭本就应该区别对待。不养孩子的比养孩子的多交点个税是正常的。个税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专项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生孩子意愿低在于成本收益考虑
为什么大家缺乏多生孩子的意愿?胡继晔分析认为,根本原因是在成本收益方面的顾虑。大家相对来说都比较理性,生孩子马上要花钱,买奶粉、尿不湿等,不久还要上幼儿园,如果这部分开支由国家来承担,那么很多人就愿意生了。
“将来的收益到底是什么?不知道。因为等到长大以后,还有太多不确定性,但是成本是现实的,收益却是不确定的,这就是年轻人经过成本收益分析后不愿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胡继晔表示,因此,我们要一方面进行鼓励,另一方面在个税问题上进行“不鼓励”,鼓励多生,不鼓励少生。减少养孩子的成本,就可以鼓励多生孩子。
确实。
㈢ 为何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
8月14日,媒来体刊发的题为《提高生自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
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对于丁克家庭,相关专家说,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但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惩罚”或“不鼓励”。“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养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税也应该少。”胡继晔表示,他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不是因为听到骂声才改口的。
在热议中,有网友提出,在治理相关问题时,不应该总将视线盯住百姓的口袋。
对此,专家解释,征收个人所得税已实施多年,对于不同抚养负担的家庭本就应该区别对待。不养孩子的比养孩子的多交点个税是正常的。个税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专项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来源: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