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一级教授
㈠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名单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有翟四虎教授、刘作翔教授、葛洪义教授,具体名单需在校官网查询。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
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学、金融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获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侦查措施》课程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刑法学》《国际私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21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
㈡ 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杨建军,1969年12月出生于陕西勉县,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他在法学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背景,曾攻读过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并完成了吉林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出站后还担任兼职律师。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的委员,杨建军在法律界有着显著的影响力,曾成功为周正龙的二审辩护。
他的学术成果丰富,出版了两部个人专著,分别是《法律事实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30万字)和《法律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在专业期刊上,他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其中不乏CSSCI期刊论文,如《法律事实与法律方法》、《法律事实的概念》等,深入探讨了法律事实、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核心议题。
此外,他还参与编撰了《法理学》教材,与其他作者共同完成了两部教材的编写。杨建军的研究范围广泛,涉及法律事实的解释、法律方法的应用、市场假冒与仿冒行为的认定等多个领域,为法学教育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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