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聘大学老师
1. 上海二本大学招聘教师的条件
1、上海二本大学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2、要求招聘教师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 2203年上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已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233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
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热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紧缺或急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da/a8/c20833a776872/page.htm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学院电子邮箱。
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或各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200234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
上海师范大学
2023年02月16日
下载附件
附件1教学科研岗位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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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海事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学历/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须是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具备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应征入伍等相关经历。
7.大学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并将担任学生干部、所获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毕业院校 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1-38284242